第二章 债权性占有与债之相对性及其突破

债权性占有是基于债权债务关系对他人之物的占有,其权利基础为债权,权利效力由债之相对性所决定。对于债之相对性,理论中有债之相对性突破的相关学说。债权性占有的效力是否受到债之相对性突破的影响?这个问题对解释债权性占有的效力至关重要。债权性占有体现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相对性关系,在特殊情况下是否表现出对第三人的效力,取决于作为其权利基础的债之关系是否发生了相对性的变化。债之相对性是指债之关系产生于相对人之间,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债之内容的特定性。债之相对性原则是物权债权二元权利体系的理论基础之一,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本质属性。债之相对性由法律形式理性和民法个人本位所决定,而债之相对性的突破则是法律实质理性和民法社会本位影响的结果。对债之相对性原则及其突破的内涵与价值分析,是探讨债权性占有相关效力问题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