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心脏骤停的救护

学习单元1 心脏骤停救护的相关知识

学习目标

1.了解现场有效实施急救技术的重要性。

2.了解心脏骤停的原因。

3.熟悉心脏骤停的表现及诊断。

知识要求

心脏骤停是指各种原因所致的心脏突然停止跳动。心脏骤停必然导致呼吸停止,同样,呼吸停止也迫使心脏骤停。所以,心肺复苏(CPR)必须同时尽快进行。因为,通常4分钟内进行心肺复苏,有32%的患者能救活,4分钟以后再进行心肺复苏,只有17%的患者能救活,所以强调“黄金时间”4分钟。复苏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及时、正确地对心跳、呼吸停止的患者采用人工方法建立和恢复患者的循环、呼吸功能,施行现场急救。

(一)心脏骤停的原因

1.心源性心脏骤停 因心脏本身病变所致,如冠心病、心肌病、心肌炎等。

2.非心源性心脏骤停 因其他疾患或因素影响心脏所致;意外事件,如遭遇雷击、电击、溺水、窒息、各种中毒、疾病等。

(二)心脏骤停的表现及诊断

1.临床表现

(1)意识丧失或伴抽搐。

(2)颈动脉、股动脉等大动脉搏动消失。颈动脉搏动触诊法:下颌角内下方触诊(见图2-1)。股动脉搏动触诊法:腹股沟韧带中点下方。幼儿由于其颈部较短不易触诊,故多采用股动脉搏动触诊法。

图2-1 颈动脉搏动触诊法

(3)呼吸停止:呼吸停止可通过观察胸部有无起伏,听有无呼气声或用面颊贴近患者口鼻感觉有无呼气气流来判断。呼吸停止可能先于心跳停止,也可能在其之后。

(4)其他:血压测不到、心音消失、瞳孔散大等。

2.诊断 心脏骤停时虽可出现上述多种临床表现,但其中以意识丧失和大动脉(颈动脉、股动脉)搏动消失这两项最为重要,故仅凭这两项即可做出心脏骤停的诊断,并立即开始行CPR抢救。

学习单元2 现场心肺复苏技术

学习目标

1.掌握心肺复苏的基本步骤。

2.掌握胸外心脏按压及人工呼吸操作的有效指标。

3.能够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及人工呼吸操作。

知识要求

心肺复苏(CPR)是对心脏骤停所致的全身血液循环中断、呼吸停止、意识丧失等所采取的旨在恢复生命活动的一系列及时、规范、有效急救措施,包括心跳、呼吸停止的判断、胸外心脏按压、开放气道、行人工呼吸,又称为现场急救。

技能要求

现场心肺复苏技术

(一)操作步骤

步骤1判断意识(注意轻拍重唤,见图2-2)。施救者伏身靠近患者,轻拍其肩部,并对其双侧耳根部大声呼喊“喂!你怎么了,需要帮忙吗”?

图2-2 轻拍重唤

步骤2检查呼吸。若无反应,抢救者面向患者,看胸廓有无起伏(5~10s)。

步骤3呼救求援(镇静响亮)。若无呼吸,立即呼救:“快来人,救命啊!请××帮助打120电话。”

步骤4安置体位。立即将患者置于复苏体位(平卧位),平放于木板床或坚实平整的地面上,不能放在弹簧床、沙发床等软物件上。翻身时,注意保护患者的颈部。

步骤5检查脉搏(颈动脉搏动)。用右手的中指和食指从气管正中环状软骨划向近侧颈动脉搏动处(5~10s)。

步骤6胸外心脏按压。若无脉搏,松解衣领及裤带,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成人

按压部位:胸骨下半段,位于两乳头连线的中点处。

按压姿势手法:一手掌根部放在胸部两乳头之间的胸骨上,另一手平行重叠压在其手背上,肘部伸直,掌根用力,手指抬离胸壁,实施连续规则的按压30次(见图2-3)。

图2-3 胸外心脏按压的部位

按压深度:至少5cm。

按压频率:100~120次/min,按压中中断不超过10s。

儿童

按压部位:在双乳连线与胸骨垂直交叉点下方1横指处(见图2-4)。

图2-4 双乳连线下1横指

按压姿势手法:幼儿用一手手掌下压;婴儿用环抱法,双拇指重叠下压(见图2-5);或一手食指、中指并拢下压(见图2-6)。

图2-5 环抱法

图2-6 食指、中指并拢下压

按压深度:幼儿至少2.5~3.5cm,婴儿至少1.5~2.5cm。

按压频率:100~120次/min。

步骤7清除口腔异物。检查口腔有无异物,取出活动的假牙及异物。

步骤8开放气道。仰头—抬颏法:救护者位于患者身体一侧,一手的外侧(小鱼际)压在患者的前额,另一手的食指与中指轻抬患者的下颌角,使患者的下巴、耳垂与地面成一条直线(见图2-7)。气道开放的角度成人一般为90°,儿童为60°,婴儿为30°。

图2-7 仰头—抬颏法

步骤9人工呼吸。心脏按压30次后立即打开气道,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比例为2∶30。

(1)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救护者用压于患者额部的手的拇指和食指捏紧患者鼻孔,手掌根部仍压于患者额部,以保持头后仰的体位使气道始终通畅,深吸一口气,屏气,将口唇紧紧包住患者口唇(不留空隙),将气体吹入患者的口腔到肺部。同时用眼睛余光观察患者胸部抬起即可。吹气完毕,离开患者口唇,手指松开患者鼻孔,使患者借助肺和胸廓的自行回缩将气体排出。每次人工呼吸用时1s,2次之间要有间隙,抢救者保持正常呼吸,进行第二次吹气,吹气频率为12~15次/min。

(2)口对鼻人工呼吸法:用于婴幼儿和口腔外伤者或患者牙关紧闭时,抢救者口唇无法严密包绕患者口唇时。口对鼻人工呼吸法与口对口人工呼吸类似,区别在于救护者将口唇紧紧包住患者鼻(不留空隙),将气体吹入(见图2-8)。

图2-8 口对鼻人工呼吸法

步骤10评估效果。心肺复苏操作5个周期后进行效果评估,查看几个心肺复苏的有效指标。

(1)能触到大动脉搏动。

(2)有自主呼吸出现。

(3)散大的瞳孔缩小。

(4)面色、口唇、甲床、皮肤等处色泽转红。

(5)可出现反射或四肢活动。

(二)注意事项

(1)口对口吹气量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1200mL,胸廓稍起伏即可。吹气时间不宜过长,过长会引起急性胃扩张、胃胀气和呕吐。吹气过程要注意观察患(伤)者气道是否通畅,胸廓是否被吹起。

(2)胸外心脏按压只能在患(伤)者心脏停止跳动下才能施行。

(3)口对口吹气和胸外心脏按压应同时进行,严格按吹气和按压的比例操作,吹气和按压的次数过多和过少均会影响复苏的成败。

(4)胸外心脏按压的位置必须准确。不准确容易损伤其他脏器。按压的力度要适宜,过大过猛容易使胸骨骨折,引起气胸血胸;按压的力度过轻,胸腔压力小,不足以推动血液循环。

(5)施行心肺复苏术时应将患(伤)者的衣扣及裤带解松,以免引起内脏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