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核安全文化的地位与作用
发展核能是调整能源结构的战略选择,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极大的现实与长远意义。核安全是环境安全的组成部分,是核能与核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关乎军事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等,从世界三大核事故的影响后果与经验教训来看,核安全不但关系国计民生,更关系到国家安全。
一、核安全文化与核安全的关系
核安全是指对核设施、核活动、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质采取必要和充分的监控、保护、预防和缓解等安全措施,防止由于任何技术原因、人为原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发生,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情况下的放射性后果,从而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免受辐射的危害。
核安全文化是指各有关组织和个人达成共识并付诸实践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和特性的总和;它以“安全第一”为根本方针,以维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最终目标。
保障核安全是培育核安全文化的根本目的,而核安全文化则是核安全的基础,是核安全“纵深防御”体系中的重要屏障,也是对核安全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凝练。
二、核安全文化与中国核安全观的关系
《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对中国核安全观和核安全文化的关系进行了诠释:中国奉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它是现阶段中国倡导的核安全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国际社会和中国核安全文化发展经验的总结。
中国核安全观是习近平主席代表中国提出的关于保障核安全的基本立场和态度。它倡导“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心价值。
从核安全方面的理解是:理性是指正确认识并把握核安全的基本规律;协调是指维护和确保核安全的各种政策和措施系统考虑、系统管理,补齐短板、整体提升;并进是指与核安全相关的各类组织、各个国家为打造普遍核安全做出共同的努力,共同发展。
核安全文化从狭义上讲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行业对保障核安全的负责态度和持续改进核安全主动作为的统一;从广义上讲是全社会对核安全理性认识的逐步推进和维护核安全自觉行动的不断进步。核安全文化具有继承、创新和发展这一动态演进的规律。
中国核安全观是我国基于国际环境、现实国情、客观条件和文明传承提出的围绕核安全的核心价值观,既是国际社会核安全文化建设先进经验的反映,又是我国核安全事业发展经验的总结;既具备国际社会对核安全文化的共性要求,又对我国核安全工作实践具有鲜明的现实指导意义。
中国核安全观是高于态度和意识之上的观念,是核安全文化的提升和总结,具有高于核安全文化价值观的理论高度,它是现阶段我国倡导的核安全文化各类价值观的总统领;核安全文化是中国核安全观在意识和潜意识层面的沉淀,是它在核安全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核安全文化倡导的行为方式和主要特性是中国核安全观在核安全领域的行动落实和具体体现。
三、培育核安全文化的必要性
1.培育核安全文化是核安全的本质要求
根据《安全文化》专门报告(INSAG-4)的介绍,安全文化指的是从事任何与核电厂核安全相关活动的全体工作人员的献身精神和责任心。其进一步的解释概括为一句关键的话,即一个完全充满“安全第一”的思想。这种思想意味着“内在的探索态度、谦虚谨慎、精益求精,以及鼓励核安全事务方面的个人责任心和整体自我完善”。
核安全具有五个特性,即技术的复杂性、事故的突发性、影响的难以感知性、污染后果的难以消除性和社会公众的极度敏感性。这样的特性决定了核安全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行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家的安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核安全关乎事业发展、公众利益、社会稳定及国家未来。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而核安全文化是敬畏和维护核与辐射安全的思想、态度和作风的总和,是所有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从业者的良好共识与行动指南。通过培育核安全文化,建立“安全第一”的核心思想,正是核安全的本质要求。
2.培育核安全文化是核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当前,核能与核技术利用行业发展迅速,对核安全文化建设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在核电领域,随着核电快速发展,对核能专业人员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大量非核能专业人员的加入以及运行人员流向在建核电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核能安全骨干人员的稀释和流失,存在核安全文化弱化的风险。在核技术利用领域,核安全文化缺失现象严重,辐射防护意识薄弱。尤其是小型核技术利用单位,工作人员安全和责任意识差,放射源丢失等辐射事故频发。在核电设备制造、核燃料循环等领域也存在核安全文化培育不足的问题,屡屡发生违规补焊、不遵照规程办事等现象。
核安全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过程中,核安全文化的弱化和缺失,为核与辐射安全问题埋下了隐患。因此,2012年10月,国务院公布《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明确要求:建立核安全文化评价体系,开展核安全文化评价活动;强化核能与核技术利用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培育核安全文化,提高全员责任意识,使各部门和单位的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都能将确保核安全作为自觉的行动。所以培育核安全文化是当前形势下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3.培育核安全文化是减少人因失误的有力措施
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安全文化》专门报告(INSAG-4)中指出:“除了人们称之为‘上帝的旨意’以外,核电站发生的任何问题某种程度上都源于人为的错误。然而人的才智在查出和消除潜在的问题方面是十分有效的,这一点对安全有着积极影响。正因为如此,个人承担着很重要的责任。”因此人为因素在核与辐射安全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人与机械系统最大的区别在于“人的可靠性很差”。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人为错误,人们首先发展并使用了核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但实践证明,核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有一定的局限性,没有考虑人的非理性“失误”与“违章”,也没有解决如何使人按正确的行动去做的问题。培育核安全文化就是要弥补核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缺陷,在核安全重要活动中形成一种普遍性的、重复出现的、相对稳定的有利于核安全的行为心理状态,从而减少人为错误带来的核安全问题。
另一方面,“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反过来对存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人的才智也可以在查找和消除潜在问题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先进的核安全文化是人类在长期的核与辐射安全实践中总结创造的宝贵财富,是体现核与辐射安全实践本质特征的文化形态,是提高核与辐射监管者素质、滋养从业人员心灵的精神沃土。通过培育核安全文化,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中的积极作用,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影响。
四、核安全文化缺失和弱化的严重后果
1.国际上重大核事故和重要事件
自人类发展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以来,历史上发生了几起重大核事故和一些引起全球核行业警惕的重要事件,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核安全文化缺失和弱化是重要因素之一。
1986年4月26日,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重大核事故,堆芯严重损毁、大量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成为“人类历史上最为严重的核事故”之一。据统计,事故后几个月内30人死亡,134人诊断为急性放射病,撤离人群中约4000人死于辐射相关的癌症。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对事故的分析和讨论,确认事故源于一系列人因失误——有意识违反操作规程:为完成汽轮机试验不顾反应堆将进入不稳定状态,眼看要发生事故还想着把试验做完,最终酿成了一场人为的核灾难。可以说,核安全文化的缺失是导致切尔诺贝利事故的根本原因。
2002年3月6日,美国戴维斯·贝西(Davis Besse)核电站1号机组压力容器顶盖发生严重降级,因一回路含硼冷却水泄漏发生腐蚀,在3号控制棒驱动机构指套管附近位置产生一个约156cm的凹坑,腐蚀最深处离压力容器表面仅6.3 mm,潜在后果非常严重。核电界将发生这次事件的根本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点:①电厂仅满足于符合最低标准要求,而不是追求高标准要求;②长期的良好运行业绩(假象),使电厂管理层产生自满情绪;③随着时间推移,失去了对核安全的敏感性和警惕性;④对异常状态和指标总是试图自圆其说;⑤故步自封,沾沾自喜;⑥未能有效使用核电界和设备厂家的经验反馈。归其根本原因是核电站的管理层核安全文化意识出了问题,是运行业绩假象下的核安全文化弱化导致的。
2011年3月11日发生的日本福岛核事故,尽管其直接诱因是极端的外部条件——海啸和地震,但是在2012年日本国会“福岛核事故调查委员会”正式发布的福岛核事故最终调查报告中将福岛核事故的根本原因定性为“人祸”,而非自然灾害。东京电力公司的一些行为,比如运行期间篡改监测数据、无视研究人员早先提出的防海啸警告、机组海水冷却行动迟缓、应急体系职责不明、高层想放弃核事故缓解等,无不显示了福岛第一核电站在核安全文化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福岛核电站核事故从4级升至7级,东京电力公司核安全文化的缺失或弱化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2.我国核安全文化缺失和弱化现象
尽管我国核电站未发生2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但人因问题不容忽视,核安全文化的培育刻不容缓。通过对我国所有核电站运行事件的统计和分析,发现引起核电站运行事件的主要因素是人员差错、设备缺陷和设计不周。其中,人员差错是导致运行事件发生的第一因素,约占60%。在其他原因导致的运行事件中,人员差错往往起到促进作用。
在核电站之外的核活动领域,核安全文化培育的形势更加严峻。我国曾经对10年间的辐射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共发生332起辐射事故,84.6%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观念薄弱、管理不善、领导失职、操作失误、缺乏知识等。近年来,辐射事故的发生率显著降低,但是人因问题却更加凸显。2009—2013年,我国共发生辐射事故69起,其中62起为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的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这反映出核技术利用领域核安全文化的严重缺失。核设备制造活动中,违规补焊现象屡禁不止,追求企业利益而忽视设备质量的问题已十分严重,为核安全埋下了隐患。因此,必须警惕核安全文化缺失和弱化的问题,不可因良好业绩沾沾自喜,时刻注重核安全文化的培育和改进,追求卓越。
3.核安全文化弱化征兆
核安全文化弱化的征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组织问题、管理问题、雇员问题和技术问题。
(1)组织问题。①解决问题不恰当。表现为反复地出现危机,纠正措施被大量积压,纠正行为不能保证优先,对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论证失误等。②观念狭隘。表现为管理者骄傲自大,缺乏自我进取和学习的机会。③开放性差。表现为管理者拒绝交流,不愿分享经验,不利用别人的经验改善自己的安全状况。
(2)管理问题。①纠正行为不力。表现为与安全有关的纠正措施被大量积压,纠正行为不能保证优先。②难题的解决模式不佳。表现为难以发现重复发生的问题和识别问题的发展趋势,对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论证失误。③程序的不完善。④分析和改正问题的质量差。表现为方法不对,对问题的鉴定不恰当,以及缺乏知识、资源或时间受限导致改正行为不适当。⑤独立安全审评的不足或失效。⑥真实性不符。表现为单位的配置和状态与其安全状况的说明不一致。⑦违章。⑧反复申请不执行管理要求。
(3)雇员问题。①过长的工作时间。②未受过适当培训的人数比例偏高。③在使用适合的、有资格的和有经验的人员方面出现失误。④对工作的理解差。⑤对承包人的管理差。
(4)技术问题。企业的技术状况是安全文化的直接反映。不好的表现包括技术方面的记录和存档材料贫乏或缺乏管理,设备维修不及时,对安全事件的收集、监督和处理不当,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价体制不健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