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三十二

车行大厅铺着印有藤蔓浅色的地砖,墙壁上是整片整片的手绘艺术画,主题是自然,昆虫飞舞花枝缠绕,天花板上无规则排列着星形的小灯泡,散发着白色与幽静的蓝紫色光,像身处于仲夏夜晚的森林。

“这儿的老板童心未泯呐,”顾闻之大略环顾了遍四周,发出感叹,视线盯在车行中间,“南瓜车?甲壳虫,七星瓢虫,蜻蜓,茄子……一堆动植物,哪个都不够拉风。”

“嗯。”慕晨放下包,拉开拉链从里面拿出一本厚笔记本,三两下就翻开到准确位置,里边夹着一张黑色镶金边的卡,递给迎上前来的销售顾问。

销售顾问从善如流地接过卡,正反两面都看了遍,对俩人做了个手势,“请这边走,店里新上了一辆大黄蜂,车身整体黄色黑色相间,双门双座,车体线条流畅平直,敞篷风格酷炫拉风……”

俩人跟着销售顾问走到最里间的展厅,圆形的黄色大灯按在天花板顶,占据了整片天花板的四分之一,明亮的黄色光撒在展厅中间拉风炫酷的敞篷飞车上,折射出亮瞎眼的宝光。

顾闻之眼神透出满意的光芒,没有听销售顾问滔滔不绝的介绍,冲站立一旁慕晨点了下头,慕晨接收到讯号,上前轻拍了下销售顾问。

销售顾问还有一长串的介绍没有说完,被人一拍,陡然停下,只听对方说:“这辆车要了,刷卡吧。”

平静的神色和淡定的语气,令销售顾问没有多想一瞬,多问一句,拿着卡快步走出去,没过多久便折回来,手里除了卡之外还拿了一份合同单,递到慕晨眼前。

“您看一下合同,要是没有问题,请在蓝色页签字,签完就可以提走了。”

慕晨随手翻了几下,接过笔在签名一栏签了个慕字,连纸带笔交还给销售顾问,收好卡,看了顾闻之一眼。

顾闻之拉住销售顾问询问道:“这车可以从这里开走吗?”复又加上一句,“我没带驾照。”

销售顾问正对着签名傻笑,心下欢喜拿下了一大单子,倏地听买主问可以把车开走吗,‘当然可以,只要你有驾照’这句话刚到嘴边,紧接着就听见买主说他没带驾照。

多么熟悉的台词,下一秒交警就会给你开一张罚单,可惜她不是交警。

销售顾问扬起标准的职业笑容,语气略带抱歉:“本店暂未开通代驾业务,要给您联系代驾公司帮您把车飞走吗?”

顾闻之看着车心下纠结,刚买的新车自己还没上手,让代驾先摸上了,这可不行,但自己没驾照,怎么办。

慕晨重新插上耳机插线,准备离开,对销售顾问说:“麻烦把车运到市中心商贸大厦,谢谢。”

销售顾问微微点头,“好的。”

说完卖家与买家各自忙各自的去了,丢下顾闻之一人站在原地一脸懵,心说:不是给我买的吗?自作多情了,有点尴尬啊,怎么办……走走走。

顾闻之快步走出旋转门,见背着包的人站在台阶上等他,三步化作两步上前按着慕晨的肩,低声说:“你还不能考驾照,买车干嘛使。”接着递了个眼神。

无奈慕晨不接招,用手指点了下视频,令其暂停,抬眼看着他很淡定地说:“下个星期我要去参加婚礼,结婚礼物还没想好送什么,看到这辆车觉得还不错,新娘应该会喜欢。”

“新娘喜欢个毛线,”顾闻之揽住慕晨的肩亲密地说:“大侄子,叔对你还不错吧,不用你端茶倒水,也不要你天天跑腿,你一个富二代不差这点钱。”

“喏,”慕晨点开收付款递到他眼前,“八百八十八万,这可不是一点钱,我可是卖了一个星期的萌才从我哥手里磨出一张黑卡,这张卡的上限一千万,回去还得报告把钱花哪儿了。”

顾闻之抬起眼皮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摸了摸下巴,瞬间换上一张笑脸:“你卡里不还剩一百多万么,算叔向你借的,别看叔这副模样,在国内有个老朋友,他有钱……”

“那你打电话给他,让他转账给你不就行了。”慕晨打断他的话,一本正经地说。

“他有事,”顾闻之随口瞎扯道:“他最近一段时间非常忙,忙得电话都没时间接,等过几天他闲下来了,我再让他把钱还你。”

慕晨听完只是沉默,心里觉得顾闻之说的话不靠谱,但毕竟是领导,又不好一口回绝,万一回去给穿小鞋了怎么办,虽然顾大叔死皮赖脸了点,应该做不出这种事,还是想想怎么回绝。

“你愣着想什么呢?”顾闻之见他没反应,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故意吓唬他:“你要是不愿意,回去就给你扔一楼前台当迎宾小哥。”

“嗯?”慕晨睁大了眼,一把拉下口罩,惊异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不可置信地说:“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话毕,慕晨放下包拉开拉链,把黑卡从厚笔记本里翻出来,伸手递给顾闻之,把头往反方向一扭,眉头挤在一起,一脸肉疼。

“拿去吧!我回家自己主动站墙角!”

顾闻之其实已经把手摸上了黑卡,听慕晨如此大义凛然,一把夺过黑卡,拉着慕晨的手用力晃了晃。

“谢谢这位好心的同志!我马上出来!”

顾闻之风风火火地跑进店内,不久又风风火火地跑出来,把黑卡往蹲在台阶上垂头丧气的慕晨手里,伸手安慰地揉揉他的头。

“别伤心了,就买了辆基本款,十八万,等叔拿到驾驶证带你飞。”

慕晨抬起头,双眼微红可怜巴巴地望着顾闻之,从双膝上拿起翻开的笔记本和水笔,递给他。

“你忘记写欠条了。”

顾闻之:“……”

中午,食堂里还没什么人,顾闻之就和慕晨端着餐盘洗碗去了,整个机关上下最闲的俩人,每天最早吃饭最早下班,活像是单位养的闲人,令不少同事羡慕嫉妒恨。

北宫就是其中之一,身为整个单位上下最懒的人,干的活却是最多的,几次三番下决定要把顾闻之派到前线去,却因为对方太闲了四处转悠,逮不住人。

今天许是运气好,吃饭前先去洗手碰见了顾闻之,瞬即拦住他,摆出领导的架子居高临下说:“天鹅湖小区那边急需人手,放完餐具就去那边帮忙。”

“好嘞!”顾闻之满脸堆笑地应声,待北宫走远,瞬间耷拉下脸,对身边的人吐槽说:“年纪轻轻的官僚气息就这么重,就跟大学里混学生会的一样,你上学后离学生会的远一点,免得沾上不良风气。”

“哦。”慕晨简单的应了声,须臾似是想到了什么,对顾闻之问道:“顾叔现在是租房住吗?”

顾闻之说:“是啊,在海外十来年,回来一看已是物是人非。”

慕晨提议道:“我家在天鹅湖小区有两间房,一间空着,三室一厅,坐北朝南,家具电器都有。”

“然后呢?”顾闻之问。

“没然后了,”慕晨一脸纯良地看着他,说:“我就随口一说,这不提到天鹅湖小区了嘛,忽然想起有这么件事了。”

顾闻之:“……”

你是故意的吧!

午饭过后,慕晨提早下班了,顾闻之前去天鹅湖小区帮忙,还是骑着马路边放着的自行车,慢悠悠地赶到现场。

被黄色条围起来的小巷外边,聚集了一群警察和身穿机关制服的工作人员,正七嘴八舌地讨论小巷地面上的血迹。

“不是正常人的血迹,也不像是动物的,异能者里没有特殊血液的人,也许是某种未知生物的。”

“血迹就只出现在这条道上,纤细又均匀的长长一条,会不会是腿受伤,跳到这里匀速行走,又跳到别的地方去了。”

“其他地方没有发现血迹,要是腿受伤了,跳来跳去肯定会留下血滴。”

“能慢慢结成块,说明不是普通液体,其变化条件和动物血液一样,植物液体也不是不可能。”

“受伤的动物事先被人注射了某种液体,血液发生了变异,动物因为承受不了体内血液的变化,发生了暴走,四处碰撞受了伤,刚好经过这条道,留下了血迹,在这条道的某端站着实验者,他抓走了被实验的动物。”

“那实验者为什么不处理地上的血迹呢?按这样的说法,这应该是秘密实验,不能为外人所知。”

“为什么一直执着于它是动物,也很有可能是植物,有些植物的液体也会结成块的。”

“熔沸点不同,这绝对不是植物产生的液体,植物和动物的区别除了是不是光合作用、能不能跑动之外,还有植物是没有体温的,即使是冷血动物,它的血液与植物的液体也绝对没有相近的地方。”

有和身边的人有理有据的摆事实讲道理,也有自我猜测开脑洞的,还有只是站在人群中默默地听别人分析的。

顾闻之把自行车在道边停好,转悠到人群后方,听他们一顿胡猜乱开脑洞,踮起脚伸长脖子瞥了眼地上的血迹,乍一看没看得很清楚,接着拼命向上跳,蹦了五六下,终于看到地上的神秘血迹到底长什么样。

确实是血迹,只是血液的颜色比常人的要浅一点,接近胭脂粉,有点像年轻女孩唇上的口红色,约一根手指宽,长度从小巷的这一头直到另一端。

整条小巷长四五十米,要是动物的血迹,这出血量可不少,若是其他生物的血迹……不对!全都想岔了。

顾闻之蹲下身,对地面的血迹观察了须臾,倏地站起身,挤上前去,拔高了声音喊道:“让一让!让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