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他们在一九四一年秋天结婚,在普奇挑选的一间新教圣公会小教堂里。爱米莉觉得婚礼挺好,只是她当伴娘不得不穿的衣服似乎是有意让人们注意到她的小胸脯,另外她的妈妈在婚礼上从头哭到尾。普奇在自己的衣服和华丽的帽子上花了不少钱,两种都是叫作水红色的新颜色,有好多天,只要有谁听她说话,她都会热情洋溢地重复那句效果差劲的俏皮话。“登到报纸上会成什么样?”她问了一遍又一遍,中指压着她的上嘴唇。“新娘的妈妈穿的是水红色!”另外,她在婚宴上喝得太多,等到她跟杰弗里跳舞时,她忽闪着眼睛,做梦一般靠在他的胳膊上,似乎是杰弗里而不是他儿子长得像劳伦斯·奥利佛。他显然感到尴尬,尽量放松他搁在她背部的手,可她像只鼻涕虫一样缠着他。

在这场聚会上,沃尔特·格兰姆斯多数时候独自待着,他站在那儿慢慢品尝他那杯威士忌,无论什么时候萨拉向他微笑,他都马上抱以微笑。

萨拉和托尼去科德角待了一星期,而爱米莉躺在床上为他们担心。(要是萨拉第一次紧张,做得不对头呢?要是第一次做得不对头,在等着再试的时候,究竟可以聊些什么?如果这件事变得要一试再试,会不会把一切都弄砸了?)后来他们就在马格纳姆飞机制造厂附近的一套普奇形容是“寒碜的小公寓”那里安了家。

“那只是暂时的,”她在电话里跟她的朋友说,“再过几个月,他们就会搬到威尔逊庄园。我跟你说过威尔逊庄园了吗?”

杰弗里·威尔逊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八英亩的地方,在长岛北海岸的圣查尔斯村,那里有座共十四个房间的大屋(普奇总是形容那是一座“很棒的老房子”,尽管当时她还没有亲眼看到);等到目前的租约明年一到期,杰弗里和埃德娜就马上搬过去。庄园上另外还有座小屋,萨拉和托尼去住最好了。这样的安排,不是听起来挺理想吗?

整个冬天,普奇对威尔逊庄园谈了很多,好像她很少意识到战争已经开始,而爱米莉似乎心里想的只有战争。托尼毕竟是个美国公民,很可能会被征召入伍、受训、派往某处,让他漂亮的脑袋给轰掉。

“托尼说根本不用担心,”普奇和爱米莉有一天去造访那套“寒碜的”公寓时,萨拉安慰爱米莉,“就算是他真的给征兵了,他也很有把握马格纳姆的高层会安排他作为参了军的海军人员,给派回工厂,因为托尼不仅仅是在马格纳姆工作,而且他实际上是个工程师。他早就在英国当了快三年学徒工——他们是这样做的,你知道,他们有学徒制,而不是工程学校——马格纳姆的人也意识到这点。他是宝贵的人才。”

托尼那天下午从厂里回来时,倒是没有显得很宝贵。他穿着绿色工作服,胸口位置别了个员工牌,他的胳膊下面夹着马口铁午餐盒,但尽管是那样的装束,他还是能散发出以前那种带着优雅的活力和魅力。也许萨拉说得对。

“我说,”他说,“你不跟我们一起喝杯酒吗?”

他和萨拉在沙发上挨着坐在一起,认真地做了遍阿纳托尔酒吧里的仪式,即第一口喝的是交杯酒。

“你们总是那样做吗?”爱米莉问道。

“总是,”萨拉说。

那年春天,爱米莉获得了巴纳德大学的全额奖学金。

“太棒了!”普奇说,“哦,亲爱的,我真为你感到自豪。只用想一想吧:你是我们家第一个上大学的。”

“你是说除了爸爸。”

“哦,是啊,我想是那样,不过我是说我们家。这真是太棒了。跟你说我们要干吗:我们马上打电话告诉萨拉,然后我们俩打扮得漂漂亮亮,出去庆祝一下。”

她们的确给萨拉打了电话——她说她很高兴——然后爱米莉说:“我现在给爸爸打个电话,好吗?”

“哦,好吧,当然可以,如果你想打的话。”

“……全额奖学金?”他说,“哇,你肯定是把那些人给震了……”

爱米莉跟他商量好第二天共进午餐,在市政厅附近一间阴暗的地下室餐厅,是他喜欢的。她先赶到,在衣帽间旁边等。他从台阶上下来时,穿着一件不是很干净的雨衣,她觉得他看上去老得吓人。

“你好,亲爱的,”他说,“天哪,你长高了。我们要一个两人的隔间,乔治。”

“没问题,格兰姆斯先生。”

也许他只是个负责处理稿件的人,可是领班侍者知道他的名字,侍者也认识他——知道要拿来哪种威士忌放在他面前。

“巴纳德的事,真是好极了,”他说,“这是我不知道有多久以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这时他咳嗽了一下,他说:“对不起。”

酒让他高兴起来——他眼睛放光,愉快地绷着嘴唇——吃的还没上桌,他就先喝了两杯。

“你是拿奖学金上完了州立大学吗,爸爸?”她问,“要么都是自己出的钱?”

他好像是糊涂了。“‘上完了州立大学?’亲爱的,我没有‘上完’,我只是去州立大学上了一年,然后就去当地市里的报社上班了。”

“哦。”

“你是说你本来以为我是个大学毕业生吗?你从哪儿来的这个想法?你妈妈?”

“我想是吧。”

“嗯,你妈妈在处理信息上,自有一套做法啊。”

他根本没动他的午餐,咖啡端上来时,他低头瞄了一眼,似乎也不想喝。“我真希望萨拉也上了大学,”他说,“当然她幸福地结了婚什么的都挺好,可我还是那样想。教育是件特别棒的事。”他突然又一阵咳嗽。只能转过身子避开餐桌,用手帕捂住嘴巴和鼻子。他咳了又咳时,他的太阳穴上突出一条细细的静脉。咳完或者几乎咳完后,他伸手拿过水杯喝了一小口,那样似乎有效——他能够深吸几口气——可是接着又出不上来气,他又咳了起来。

“你真的感冒得很厉害,”他恢复过来后,爱米莉说。

“哦,感冒只是部分原因,主要是这破香烟。你知道吗?再过二十年,香烟会是违禁品,人们得从黑市贩子那儿买到,就像我们在禁酒时期那样。你有没有想过学什么专业?”

“我想是英语吧。”

“好,你会读到很多好书。哦,你也会读到一些没那么好的书,可是你会学会分辨。你会整整四年都生活在理念的世界里,然后才会去操心日常工作中的现实——上大学就好在这一点。你想来点甜食吗,小兔子?”

那天回家后,她想过拿与州立大学有关的事实来挫挫她妈妈的兴头,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想去改变普奇,别指望了。

似乎也没有希望改变自从萨拉出嫁后,她们的晚上是怎样一起度过的。偶尔,威尔逊夫妇会邀请她们到楼上去,要么他们下来;更经常的是,她们两个人在客厅里坐着看杂志,小汽车和第五大道上的巴士在她们的窗前隆隆驰过。她们两人有谁可能会盛一碟奶油软糖,与其说是因为真的想吃,倒不如说是为了打发时间。星期天时,收音机里有好节目,可是大多数时间,她们无所事事,似乎除了等待电话铃响,就别无他事可做,但是还有什么比那机会更渺茫呢?有谁会想打电话给一个长着烂牙的失婚女人,或者一个姿色平平、皮包骨头、整天没精打采地走来走去、自惭形秽的女孩?

一天晚上,有半个钟头时间,爱米莉看着她妈妈翻杂志。普奇会漫不经心地用拇指在下唇上蘸一下,然后把那个拇指在每页的左下角一抹,是为了方便翻页;这样,每一页的页角都起皱,稍微抹上了口红。这天晚上她吃过奶油软糖,那就意味着每页上面除了口红,还有奶油软糖的痕迹。爱米莉发现自己看着她那样做,没法不咬紧牙关,而且她头皮发紧,也让她坐在椅子上浑身不自在。她站了起来。

“我看我还是去看场电影吧,”她说,“第八街影剧院应该有一部挺好的电影正在上映。”

“哦,好吧,亲爱的,要是你想去的话。”

她逃进浴室梳了梳头发,然后就出了门,走到了华盛顿广场,大口呼吸着和暖的空气。她的黄色裙子几乎还是新的,合身,样式也好,对此她有点小小的然而是确确实实的自豪。当时天刚擦黑,公园里的灯在树间亮着。

“对不起,小姐,”一位走在她身边的高个子士兵说,“您能告诉我去尼克酒吧怎么走吗?演奏爵士乐的地方?”

她为难地停下脚步。“嗯,我知道怎么走——我是说我去过几次——但是有点不好跟你说从这儿怎么去。我想最好是顺着韦弗利街走到第六大道,不,第七大道,然后转左——我是说转右——往下城方向走四五个——不对,等一下,去那儿最快的,是沿着第八街走到格林尼治大道,你会走到……”

爱米莉在那儿语无伦次地说着,一边挥手指着并不准确的方向,他始终耐心地对她微笑。他长相普通,眼神温和,穿的是一套浅褐色夏季制服,让他显得身材很好。

“谢谢,”爱米莉说完后,他说,“可是我有个更好的主意:你觉得去坐一趟第五大道的巴士怎么样?”

爬上一辆敞顶双层巴士陡陡的弯梯,以前从来不曾像是一次冒险的开始,也从来不曾让爱米莉意识到自己的心跳得咚咚响。他们乘车经过她家时,她从扶手那里躲开了,以防普奇正好往窗外看。

幸好主要都是那位士兵说话。他叫沃伦·马多克或者马多克斯——她以后再问他,弄清楚。他当时在休三天假期,从南卡罗来纳州的克罗弗特军营过来,他已经在那里完成了步兵训练,很快就会被分配到某个师,管他是什么意思呢。他来自威斯康星州的一个小镇,家里弟兄四个,他最大。他父亲是修屋顶的。这是他第一次来纽约。

“你一直在这儿住吗,爱米莉?”

“没有,我以前主要在郊区住。”

“我明白了。一直住在这儿肯定挺滑稽的,从来没有机会出去,跑一跑还是怎么样。我是说这是个了不起的城市,别误会,我只是说农村更适合成长。你还在上高中吗?”

“上完了,我秋天就要去巴纳德大学上学。”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道,“我获得了那儿的奖学金。”

“奖学金!嘿,你肯定脑袋聪明。在你这样一个女孩旁边,我最好小心点。”说着,他把自己的手从座位的木头靠背上滑下来,搂住了她的肩膀;他一边说,一边开始用他大大的拇指揉着她锁骨旁边的肌肉。

“你爸爸是干什么工作的?”

“他是报社的。”

“噢,是吗?是在帝国大厦上很高的楼层吗?”

“对。”

“我料到了。有意思,我早就看过这栋大楼的照片,可是真的不晓得它有多大。你的头发很漂亮,爱米莉。我一直不是很喜欢女孩长着卷头发,直发要好看得多……”

在四十二街再往上走的某个地方,他吻了她。这不是她第一次被吻,甚至也不是第一次在第五大道巴士的上层被吻:高中时有个男生就那么大胆过——但那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那样被吻。

到了五十九街,他咕哝着说了句“我们去散散步吧”,就扶着她走下了隆隆作响的弯梯,后来他们走进了中央公园,他还是搂着她。公园里的这一带到处都是士兵和女孩:有的坐在长椅上搂着脖子亲热,有的一群或者两个两个地搂在一起散步,有些散步的女孩把手指插在跟她们一起的士兵的屁股口袋里,别的女孩搂得高一点,到了胸腔往下的位置。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搂着沃伦·马多克或者马多克斯,可是他们才刚认识,那样做好像还太早,不过她已经吻过他,“早”或者“晚”,有什么关系吗?

他还在说话:“说起来挺有意思:有时候你遇到了一个女孩,好像根本就不对劲儿,别的时候倒是可以。比如,我才刚认识你半个钟头,现在我们已经成了老朋友……”

他把她领上一条小路,那里似乎根本没有灯光。他们走着走着,他把手从她肩膀上拿开,伸进她的腋下,捧住她的一侧乳房。他的拇指开始轻揉她已经变硬了的敏感之极的乳头,让她膝盖发软,她的手自然而然搭上了他的背部。

“……很多人只想从女孩那里得到一样东西,特别是他们在部队待过后;我对那不明白。我想去了解一个女孩——了解她整个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挺好的,爱米莉;我一直喜欢瘦瘦的女孩——我是说你知道,苗条的女孩……”

只是在她感觉到脚下的草和土时,她才意识到他们已经离开了小路。他正在领着她穿过一小片草地,他们走到一棵沙沙作响的树下几乎一片漆黑的地方时,一起躺了下来,动作上没有一丝别扭,就像舞池里的某个动作一样流畅,这也好像是他摸着她乳头的拇指所发出的命令。有一小会儿,他们躺在那儿,身子扭在一起吻着;这时,他的大手摸向她的大腿根处,他嘴里说着:“哦,给我,爱米莉,给我……没事的……我有……快给我吧,爱米莉……”

她没说好,但也绝对没有说不。他所做的一切——甚至在他帮她把内裤从一只脚上脱掉时——似乎之所以进行,乃是出于迫切需要:她身不由己,他在帮她,世界上其他一切都无关紧要。

她以为会疼,但是还没让自己准备好,它就进去了——让她吃了一惊——进去后,快感开始一波又一波涌上来,增强着,达到了完全是极乐的境界,然后快感减退、消失了。它从她体内滑出来,一只膝盖陷在她腿旁边的草丛里,往旁边翻过身子,大口喘着气,然后他又翻过来,把她搂在怀里。“哦,”他说,“哦。”他身上有刚出的汗味和上过浆的棉布味,好闻。

她感觉疼痛,也感觉湿漉漉的,觉得自己可能在流血,但是最糟糕的,是担心他们找不到什么话说。这种事情完了后,你说过什么话?他们又回到公园里的一盏路灯下后,她说:“我衣服脏了吗?”他小心翼翼地戴上船形帽,退后一步看了看。

“没有,挺好的,”他说,“你身上甚至一点都没让草弄脏。想去喝杯麦乳精什么的吗?”

他领着她坐的士到了时代广场,他们在一个站立式柜台前,喝了一大杯巧克力麦乳精饮料,根本没有说话。喝下这种东西,她的胃似乎抽紧了——她就知道自己会恶心的——可她还是喝了,因为喝了比站在那儿什么话都不说要好。等她喝完后,她恶心的感觉很强烈,她不知道到家之前能不能忍住不吐。

“准备好了吗?”他擦着嘴说,他抬高肘部,领着她走出去到了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哎,你跟我说你住在哪儿,我们看看能不能找到怎么坐地铁。”

他们路过的每个人都显得那么丑陋,好像在发烧时的梦中看到的:一个色迷迷的戴眼镜的水手,一个穿着紫色套装的喝醉了的黑人,一个拎了四个油腻的购物袋、一边嘴里念念叨叨的老太婆。街角那里,有个市政的铁丝网垃圾篓,爱米莉冲过去,刚好来得及。他跟了过来,她呕吐时,他扶着她的胳膊想帮她,但是她挣脱了:她想一个人经历这种不堪入目的出丑事。她呕吐完,甚至也不再干呕后,她从自己的包里找了几张纸巾擦净嘴巴,但是她的喉咙和鼻子里,呕出来的巧克力麦乳精味仍然很浓。

“你没事吧,爱米莉?”他问道,“我去给你弄点水好吗?”

“不用了,没事,我挺好。对不起。”

在去下城的地铁上,他什么也没说,坐在那里读广告或者仔细研究过道对面乘客的面孔。就算爱米莉知道怎样开口聊天,地铁上的声音也太大了——他们得大声说——而且很快,她又想到一件让她感到丧气的事:既然她呕吐过,他跟她说晚安时,不会想去吻她。下车后,新鲜的空气感觉不错,可他们仍然保持沉默,一直到了华盛顿广场,到了公园里他们见面的地点附近。

“你家在哪儿,爱米莉?”

“哦,你最好别送我回家。我就在这儿跟你说晚安了。”

“真的吗?你没事吧?”

“真的,我没事。”

“那好吧。”果然,他只是抓紧她的胳膊,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一下。“保重吧,”他说。

只是在她转过身看他走开时,她才意识到真是糟糕:他们没有交换地址,也没有互相保证说要写信,她甚至不能肯定他姓什么。

“爱米?”普奇在床上叫她,“电影怎么样?”

一个星期后,上午十点钟时,普奇接了个电话。“……哦,是,您好……他怎么了?……哦,天哪……什么时候?……我明白了……天哪……哦,天哪……”

她挂上电话后说:“亲爱的,你爸爸今天上午去世了。”

“是吗?”爱米莉坐到一张吱吱作响的椅子上,手放在大腿上。她一直忘不了的,是刚听到这个消息时,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普奇又说了几遍“天哪”,似乎在等自己领会这个词,然后就哭了起来。哭得没那么厉害时,她说:“是肺炎。他病了好几个星期,医生想在他家里给他治,可是你了解爸爸。”

“我‘了解’他,你指的是什么?”

“我是说你知道,他只要待在自己家里,就会喝威士忌、抽烟。他昨天终于同意住院,但是已经太晚了。”

“谁给你打电话?医院?”

“哈蒙德太太。你知道,艾琳·哈蒙德,你爸爸的朋友。”

可是爱米莉不知道——她从来没听说过艾琳·哈蒙德——这时她想到艾琳·哈蒙德很可能不仅仅是朋友而已,她开始有感觉了,不完全是悲痛,更倾向是遗憾。

“哦,我真害怕给萨拉打电话,”普奇说,“她一直是爸爸的宝贝。”

等到普奇真的给萨拉打电话时,爱米莉从普奇这边的说话听得出来,萨拉的悲痛是立刻就有的,而且程度很深。可是如果萨拉一直是爸爸的宝贝,爱米莉又是谁的宝贝?

在殡仪馆,他们给沃尔特·格兰姆斯化过妆,和他五十六岁的年龄比起来,显得年轻得多。他们在他的脸颊和嘴唇上涂了粉红色,爱米莉不愿意看他。可是萨拉俯身亲吻了遗体的前额,然后普奇亲了嘴唇,让爱米莉打了个冷战。

艾琳·哈蒙德原来是个身材苗条、长相好看的女人,四十几岁。“我听说过很多关于你们这两个女孩的事,”她说,她跟托尼·威尔逊握手时,她说她也听说过很多关于他的事,然后她对爱米莉说:“你爸爸对你获得奖学金的事开心极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火葬场在西切斯特县那边,他们坐在跟着灵车的大轿车里去了。萨拉和托尼坐在活动座位上,普奇和爱米莉坐在后面。他们后面还有一辆车,坐着艾琳·哈蒙德和沃尔特·格兰姆斯的几个亲戚,他们从本州的北部地区赶来了,然后跟着的还有另外几辆车,一起来的,是纽约《太阳报》的几位职员。

小教堂里举行的仪式不算隆重。电风琴响了起来,一个面带疲惫的人念了几句不分宗教教派的祈祷,棺材搬走,仪式结束了。

“等一下,”他们鱼贯而出时,萨拉说。她快步又走回她坐过的那一排,独自弯下腰,不可自抑地最后一次痛哭起来,好像过去几天内哀悼得还不够充分,还需要最后一次扭曲她垂下的脸庞,最后一次颤抖她的肩膀。

然而爱米莉至此还是一滴眼泪也没有流。回市里的一路上,她都感到心神不安。在车上,她把一只手垫在自己的脸部和大轿车冷冷的、颤动着的车窗之间,那样似乎有点用。她试过跟自己低声说“爸爸”,试过闭上眼睛想象他的脸,但是都不管用。然后她想到一件事让她的喉咙发紧:她也许不是爸爸的宝贝,可是他一直叫她“小兔子”。这时她不费事就哭了起来,让妈妈伸手过来攥紧了她的手,唯一的麻烦,是她拿不准自己是为了爸爸而哭,还是为了沃伦·马多克或者马多克斯而哭,他现在回到了南卡罗来纳,正要被分配到某个师。

可是她意识到就连那也是谎话,她突然停止了哭泣:这些眼泪,就像她这辈子里一贯的情形,完全是为了自己而流——为了可怜而敏感的爱米莉·格兰姆斯,谁也不明白她,她也什么事情都弄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