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与陌生人打交道注意事项

陌生人,因为不了解,所以与之交往的过程中伴随着极大的危险,在与陌生人的交往中,我们应该遵守一些规则,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案例:

2月18日凌晨,王晶携带麻醉针等作案工具,前往地铁工地附近,以冒充警察进行检查为由,抢得被害人张某和李某移动电话各一部。后又借口查吸毒要抽血,用其所携带的注射器向两被害人体内注射麻醉药,致使两名被害人昏迷,随后逃走。2月26日傍晚,王晶再次假冒警察,以协助办案为由纠集数人在一地铁工地附近,以陈某涉嫌贩毒为名,将其挟持上车。王晶逼迫陈某交出财物,其他被告人用针管多次对被害人注射麻醉药及解药,并进行多次殴打,致陈某死亡。

与陌生人交往常识:

(1)对陌生人所提供的饮料食物,以及所提出的其他要求,如借用手机等,应予以拒绝。

(2)对于陌生人,如果对方目的只是问路,同时也无恶意,在此基础上就可以加以指点,切勿为其引领。

(3)对于陌生人的邀请,应取得主动权,特别是在见面地点的选择上。并应将自己的行踪提前告诉家人、同事,也可让人定时与自己联系。

(4)如陌生人神情紧张,左右顾盼,此时应婉拒对方的一切要求。

(5)对接近的陌生人的目的只是为了推销某种商品,大可不必理会,自顾前行。

(6)对于知道自己姓名的陌生人,还同时又以自己亲属,或熟人同学朋友的名义提出要求,应予以拒绝;或先确认对方身份,在得到肯定且可信的答复后,再行办理。

(7)财勿露白,切勿泄露自身财产状况,以免成为作案者的对象。

(8)对于夜间行走时,所经地点的店铺、电话亭、派出所或治安点等,应有所了解,并应选择有路灯设施、行人较多的路线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