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947:1

这,凯对自己说,就是现在你落得的模样:一个手表和钟都停顿,靠着看拜访房东的残疾病人来知道时日的家伙。

她站在打开的窗前,穿着无领衬衫和浅灰色内裤,抽着一支烟,望着伦纳德先生的病人们来去。他们都到得很准时——准时得她可以根据他们来知道时间。驼背的女人,星期一十点来,受伤的士兵,星期四十一点来。星期二下午一点来的是位老人家,由一个毫无烟火气的少年陪伴。凯喜欢观望他们。她喜欢看他们从街上慢慢走来。老男人的深色西装整洁,像殡仪员,男孩耐心、严肃、英俊,他俩仿佛就象征着青春和衰老,凯觉得,就像斯坦利·斯潘塞[1]之类讲究的现代派画家画笔下的人物。在他们之后是一个女人和她的儿子,一个戴眼镜的瘸小孩。再后面,是一位患风湿病的印度女人。瘸小孩的妈妈跟伦纳德医生在门厅说话的时候,他有时会站在门前的小道上,用他的大靴子蹭起路边的青苔和土。最近有一次,他抬头看见了正在往下望的凯。那会儿,凯听到他在楼梯上闹别扭,不肯自己去上厕所。

“你是怕门上那些天使吗?”她听到他妈妈说,“天哪,那只是画啦,这么大的孩子了还怕!”

但是凯猜到,吓着他的肯定不是伦纳德先生那些爱德华风格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天使,而是可能会撞见她。他肯定以为她是阁楼幽灵,或是疯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对的。有时候她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就像疯子一样。有时候她又静坐着,几个小时都不动,比影子还静止,因为她看见影子都在地毯上缓慢蠕动。她觉得自己真的像幽灵,她已经变成这房子渐渐褪色的一部分,融入阴影中,而阴影就像灰尘一般,在这栋房子里以各种古怪的形态存在。

火车在两街之外驶过,驶入克拉珀姆[2]交汇站,她感到手臂下的窗框传来火车经过的震动。她肩膀后方的灯泡突然亮了,闪了两下,好像在眨眼睛,然后又熄灭了。壁炉里的煤渣——这是个丑陋的小壁炉,这房间原先是用人的房间——轻轻地塌了下来。凯吸了最后一口烟,然后用拇指和食指把它拧灭。

她在窗前站了一个多小时了。那天是星期二,她见到一个单侧手臂肌肉萎缩的塌鼻子男人来了,她似乎在等,等那两个斯坦利·斯潘塞的画中人。不过后来她决定放弃。她决定出门去。这天天气晴好,九月中旬的天气,战后第三个九月。她穿过房间,回到隔壁那间她用作卧室的房间,开始换衣服。

房间灰暗,几块窗玻璃没有了,伦纳德先生用了油毡布来密封窗户。床很高,床上铺着快磨平的灯芯绒床单。这床会让你不愉快地想到,多少年来不知多少人在上面睡过,他们在上面做爱、出生、死去,或在发烧中辗转翻腾。床散发着微微的酸味,就像一双久不换袜的脚。但是凯已经习以为常,不闻其味了。这房间对她来说,不过是一个睡眠之处,或者卧而无眠之处。墙上还是她搬进来时的样子,空无一物、乏善可陈。她没挂任何一张照片,或放任何一本书,她没有照片也没有书。在一个角落里她拉了一条线,线上挂着木衣架,衣架上挂着她的衣服。除此以外,她几乎什么都没有。

至少,这些衣服很整齐。她挑了一双做工精良的袜子,几条裁剪合身的长裤。她换上一件干净的衬衫,那是一件软领的衬衫,衣领处的纽扣可松开,是女式的。

但她的鞋是男鞋。她用了一点时间把鞋擦亮。她别上银袖扣,然后梳了梳褐色的短发,抹上一点头油使头发更齐整。走在街上,若不仔细看,人们常常以为她是个清秀的后生。她经常被年长的妇女称作“年轻人”甚至“小伙子”。但是,如果他们仔细端详她的脸,立刻会看见岁月的痕迹,会发现她的白发。其实,下一次过生日,她就整整三十七岁了。

她走下楼梯,每一步都走得很小心,以免惊动了伦纳德先生。但是,要在嘎吱作响而且凹凸不平的楼梯上悄悄走很不容易。她上了厕所,然后在洗手间花了几分钟洗脸、刷牙。她的脸在光线下显得有点绿,因为常春藤几乎完全遮盖了窗口。水管里的水先是堵了一下,然后喷溅出来,热水器旁边挂着一支扳手,碰到水完全堵住的时候,就要拿扳手敲敲四周水管,让它出水。

洗手间旁边,就是伦纳德先生的治疗室。即便是在刷牙,洗脸盆里水声哗哗,凯也能够听到他那激动而音调单一的声音,他在给那个手臂萎缩的塌鼻子男人治疗。她从洗手间出来,轻轻走过治疗室门口时,那单调的声音变大了,听起来就像某种机器的震鸣。

“埃里克,”她听到他说,“你得——哼哼——。怎么能在——哼嗡——重新完整时——嗡嗡——?”

她轻手轻脚下楼梯,拉开没有上锁的大门,在门阶上站了一会儿,几乎是犹豫了。天空的白亮让她眯起了眼。天突然变得了无生气,与其说晴好,不如说是干涸、乏累。她觉得自己能感到灰尘正在落到她的唇上、睫毛上、眼角里。但她不想回去。她必须对得起那梳理好的头发、擦亮了的鞋,还有戴好的袖扣。她走下门阶,开始行走。她像一个目标明确的人那样走着,仿佛知道自己要去干什么。虽然,实际上,她无事可做,无地可去,无人可访。那一天,跟她的每一天一样,都是空无。她认真地走出每一步,好像脚下的大地正随着她走的每一步,从空无之中生出来。

她往西面去,穿过被战火摧毁、废墟已清扫干净的街,朝着旺兹沃思[3]方向走去。

“今天贝克上校[4]不在啊,霍勒斯叔叔。”邓肯和芒迪先生走近这所房子,邓肯抬头望着阁楼的窗户说。

邓肯有些失落,他想见到伦纳德先生的租客。他喜欢她大胆的发型,她男式风格的服装,还有她那轮廓分明、与众不同的脸。他觉得她可能做过女飞行员,或空军妇女辅助队[5]的中士什么的,换句话说,她是那些战时曾欣然冲锋陷阵、战后被冷落在一旁的女人中的一员。贝克上校是芒迪先生给她起的外号。他也想看见她站在阁楼的窗前。听到邓肯的话他抬头望望,点了点头,然后低头继续走路,喘得没法说话。

他和邓肯是大老远从白城[6]来到拉文德山[7]的。他们走得比较慢,得换乘巴士,中间还得停歇休息。一来一去几乎得用去一整天时间。邓肯每周二全天休息,然后周六加班来补上。他工作的厂里的人对这很支持。“这孩子对他叔真是尽心尽力!”他听到他们这么说,不止一次。他们不知道其实芒迪先生并不是他的叔叔。他们也完全不知道他从伦纳德先生这儿接受了什么治疗,可能他们以为他去了医院。邓肯无所谓他们怎样想。

他带芒迪先生走到这栋有些歪斜的房子的阴影下。邓肯觉得,这房子看起来最吓人的时候,就是当你走进去,被它的阴影笼罩时。它是这附近唯一剩下的房子,战前这里曾是一长排的联排屋。它两边的墙上都仍有污痕。两边的墙曾经连着邻居的房子,现在只剩些若隐若现的楼梯拐角的印迹,以及那些不复存在的壁炉留下的凹陷。邓肯想不出是什么支撑着这栋房子屹立不倒,他总是无法消除心中那一丝恐惧,他怕某一天他和芒迪先生走进去,关门时稍微用力,这房子就会崩塌。

所以他轻轻地关门,关上门之后房子就显得正常了。门厅比较昏暗沉寂,靠墙摆了一圈硬靠背椅,一个没挂衣服的衣帽架,两三盆无精打采的植物,地上是黑白花纹的瓷砖,有几块脱落了,露出下面的灰色水泥。瓷灯罩是漂亮的玫瑰色,本来应该是用来罩煤气灯的,现在它罩着一只连在胶木插座上的电灯泡,灯泡吊在一根已经磨损的褐色电线上。

邓肯会注意到这些瑕疵和细节,这是他的生活乐趣之一。他们到得越早,他越高兴。到得早,他就有时间先扶芒迪先生在椅子上坐下,然后静静地在门厅走走,细看周围物件。他欣赏转角精致的楼梯栏杆、颜色晦暗的黄铜梯级包边。他喜欢柜子门上一个已经变了颜色的象牙把手,还有护墙板上的油漆,油漆曾被篦刷过,以使它看起来更像木头。通往地下室的走廊尽头摆着一个竹制桌子,上面有一些俗气的摆件,在那堆石膏猫狗、镇纸、马略尔卡陶土花瓶之间,有他最喜欢的一样东西:一只古老的彩绘碗,上面画着美丽的蛇和水果图案。伦纳德先生在碗里放了些核桃,核桃上蒙着灰尘,上面还有一对铁制核桃夹子。邓肯每次靠近这碗,都忍不住从骨子里感到一阵灾难性的小小震荡,那是他想象中,有人拿起那夹子然后不小心滑落,砸在瓷碗上激起的震荡。

碗里的核桃今天看起来一切如常,但是久无人动,上面的灰尘仿佛起了毛。邓肯也仔细端详过屋里的几幅画,它们歪斜地挂在墙上。这房子里的东西都是歪斜的。画都是些平庸的作品,用的是普通的牛津画框。但是它们也给他带来愉悦感——一种不同的愉悦——就是那种注视外貌平平之物的快感:你不是我的,我才不要你呢。

楼上传来一些动静,他敏捷地走回芒迪先生身边。门开了,他听到说话声,那是伦纳德先生送那个年轻人走,那人每次都在他们前面。邓肯也喜欢见到这个人,几乎和他喜欢见到贝克上校和彩绘碗一样,因为那人阳光开朗。他也许是个水手。“还好吗,伙计们?”他对邓肯说,并挤了挤眼睛。他问了问今天的天气,又问了问芒迪先生的风湿病,边问边从兜里掏出香烟,放到嘴里,掏火柴,点火。所有动作都单手完成,干净利落,另一只发育不全的手就垂在身体一旁。

邓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还要来看医生,他这样已经可以生活得很好了。他想,可能那年轻人想要一个爱人,当然了,手臂有问题,姑娘们多半是不喜欢的。

那年轻人把火柴盒放回兜里走了。伦纳德先生领邓肯和芒迪先生上楼。当然,他走得很慢,将就着芒迪先生的步子。

“好烦啊,”芒迪先生说,“让我爬这破楼,到底有啥用?”

“好了,好了!”伦纳德先生说。

他和邓肯扶着芒迪先生进了治疗室,把他安置在一张硬靠背椅上,脱下他的外套,让他舒服地坐好。伦纳德先生拿出一本黑色的笔记本,打开瞟了一眼,然后正对芒迪先生,在自己的硬椅上坐下。邓肯走到窗前,在窗边一个包了垫子的矮箱上坐下,把芒迪先生的外套放在大腿上。窗子挂有网眼帘子,挂在一根绳子上,有些下垂,散发出某种苦味。这房间的墙上是拷花墙纸,上面过了一层有光泽的巧克力色漆。

伦纳德先生搓了搓双手,问道:“说说吧,从上次见面之后你感觉怎么样了?”

芒迪先生低下头。“不是太好。”他说。

“还是有痛的念头?”

“我摆脱不掉啊。”

“但你没去用那些虚假的治疗手段吧?”

芒迪先生有点为难地扭了扭头。“这个,”过了一会儿他承认,“就是一点阿司匹林吧。”

伦纳德先生沉下脸看着芒迪先生,仿佛在说真是的,真是的。“好吧,你自己很清楚的,用这些虚假方法同时又求助于精神疗法的人会怎样?他就像被两个主人往两边拉的驴,哪儿也去不了。你知道的,不是吗?”

“可就是,”芒迪先生说,“太痛了啊——”

“痛的感觉!”伦纳德先生带着一点被逗乐的神情和极大的蔑视说。他摇了摇椅子,“这椅子要承受你的重量,它痛不痛?怎么不痛啊,用来做椅腿儿的木头,不就像你腿上的骨头和肌肉吗?你说承受着你的重量的骨头和肌肉在痛,但是没人说椅子腿儿痛,因为没人相信木头会痛。只要你不相信你的腿会痛,那腿的痛就能被忘却,就像你不觉得木头会痛一样。这你还不知道吗?”

“我知道。”芒迪先生乖乖地说。

“你知道,”伦纳德先生重复道,“好,那我们开始吧。”

邓肯纹丝不动地坐着,在治疗过程中保持极度安静和静止不动是必须的。尤其是现在,当伦纳德先生集中念力,集中动力,集中思想,好去对抗芒迪先生假想中的风湿痛。他微微向后仰头,聚精会神地向前望,却不是望芒迪先生,而是望向挂在壁炉上方的一幅画,画中是一位眼神柔和的女人,穿着维多利亚式高领长裙。邓肯认得,那是基督教科学派的创始人玛丽·贝格·爱迪女士。黑色画框上,有人——可能就是伦纳德先生自己——用瓷漆写了一句话,笔触不是很顺畅。那句话说的是:在思想的大门前,随时做个搬运工。

这句话每次都让邓肯想笑。不是因为他觉得这话有什么滑稽,而是因为在这种时刻笑,好像特别可怕。他总是在这种时候开始感到恐慌,他还要坐那么久,需要那么安静,他觉得自己肯定会发出点声响,弄出点动静——比如跳起来啊,突然尖叫啊,倒地打滚啊什么的……但为时已晚,此时伦纳德先生已经换了个姿势,他身体前倾,紧盯芒迪先生。当他再次开口,换成了一种全神贯注、充满迫切和自信的耳语。

“亲爱的霍勒斯,”他说,“你必须听我说,你那些关于风湿痛的念头都是虚假的。你没有风湿。你没有痛。你不会受到那些想法的影响,那些想法认为疾病和病痛是事物的规则和条件……亲爱的霍勒斯,你听我说,你无所畏惧。没有什么回忆能吓唬到你。没有什么回忆能让你相信不幸还会重来。你无所畏惧,亲爱的霍勒斯,爱与你同在,爱在你身边,充盈四周……”

这些话不停地继续——就像一阵雨,像严厉的爱人一阵温柔的敲打。邓肯觉得——他现在早忘了想笑的念头——邓肯觉得在这番话下,不可能不交出自己,乖乖地听话,不可能不接受训示,被感动,被说服。邓肯想起那个手臂肌肉萎缩的年轻人,他想象他坐在芒迪先生现在坐的椅子上,被告知“爱与你同在”,被告知“你无所畏惧”,不停的念想自己的手臂长出来,长出来,肌肉渐渐丰满。这可能实现吗?邓肯希望能实现,为了芒迪先生,为了那个年轻人,邓肯愿意这样想。他非常希望它能实现。

他看着芒迪先生,治疗开始不久他就闭上了眼睛,现在,随着那耳语,他眼角渗出了眼泪。泪水细细地爬过他的面颊,在喉头积聚,濡湿了他的衣领。他没有去擦。他坐在那里,手松弛地搭在腿上,干净、粗大的手指不时轻搐。他不时吸气,然后带着一声夹杂了颤抖的深深叹息呼出。

“亲爱的霍勒斯,”伦纳德先生强调道,“无人能操控你,我拒绝那些企图扰乱你的思想。扰乱是不存在的。我确认,和谐之力已经包围了你,包围了你的器官,你的手、脚、眼、耳,你的肝、肾、心、脑,还有胃和腰。你的那些器官安然无恙。霍勒斯,你听我说……”

他这样讲了四十五分钟,然后往后一靠,完全不累的样子。最后,芒迪先生拿出手帕,擤擤鼻涕,擦了擦脸。不过,那时候他的眼泪已经全干了。他不用人扶,自己站了起来,走路好像也自如了一点儿,心情也轻松了一点儿。邓肯把外套拿给他。伦纳德先生站起来,伸了伸腰,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芒迪先生付钱给他,他接过钱时显出十分愧疚的样子。

“当然,今晚,”他说,“我一定会把你加到我的晚祷祈福名单里,你那边行吗,九点半怎么样?”他有很多病人,邓肯知道,虽然他没见过他们。这些病人寄钱给他,他对他们进行远程治疗,或者与他们通信和通话。

他跟邓肯握手告别。他的手心干燥,手指柔软光滑,像女孩的手。他微笑,但他心思并不在那里,眼睛视而不见,就像鼹鼠。在那一刻,他跟盲人也没什么分别。

如果他真是盲人,邓肯想,那得多尴尬啊!

这想法又让他想笑。当他和芒迪先生回到屋前的小路上时,他笑了。芒迪先生被他的欢喜感染,也笑了起来,像是对这房间、这寂静、这连珠炮似的安慰语的某种神经质的反应。他们走出这歪斜房子的阴影,对视了一下,然后向拉文德山站走去,一路像孩子一样笑着。

“我不想要那种轻浮的女人。”那男人说,“实话跟你说,那种女的我受够了,我上一个女友就是那样的。”

海伦说:“在这个阶段,我们还是会建议客户要保持开放的心态。”

那男人说:“嗯,还有开放的荷包,我猜得对不。”

他穿着一套深蓝色退伍装,手肘和袖口处已经磨得发光。他的脸被热带的日照晒得蜡黄,神色疲倦。他的头发梳得非常齐整,发缝分得笔直,像一道白色的伤疤,但头油里粘了一些细小的头皮屑,它们抢去了海伦的注意力。

“我曾经谈过一个空军妇女辅助队的,”他接着说,带着些怨气,“每次我们经过珠宝店,她就会崴伤脚——”

海伦抽出另一张纸,“这位女士怎样?您看,喜欢缝纫,爱看电影。”

男人俯身看了照片一眼,随即直起身,摇头,“我不喜欢戴眼镜的女人。”

“记得我前面的建议吗?要保持开放心态。”

“我也不想把话说得那么难听。”他瞟了一眼海伦朴素的棕色外套,说,“可是,戴眼镜的女人,她已经自暴自弃了嘛,做什么事自己得考虑后果的。”

他们就这样接着扯了二十分钟,最后,终于从海伦初选的十五份女士档案中挑选出了五份。

那男人是失望的,但他用盛气凌人的态度掩盖沮丧。“行啊,下一步是啥?”他整了整发光的衣袖,“肯定是把我的大丑脸给这些人过目吧,然后她们得表态喜不喜欢。我现在就想得出这事的结果了。可能我应该在耳朵后头夹一张五英镑的钞票再照相的。”

海伦眼前浮现出他今天早晨在家挑选领带,给外套加上肩垫,梳头,反反复复地仔细分发缝的样子。

她送他下楼,送到门口。回到接待室后,海伦看了看她的同事薇芙,鼓起腮帮呼了一口气。

“那家伙,就这样啦?”薇芙问道,“我也猜到了,这么说,他不满意福雷斯特山那位女士咯?”

“他要年轻的。”

“可不是?男人都要年轻的。”薇芙忍住哈欠说。她面前的桌上是工作日志。她拍拍嘴,往页面上看了看。“现在没有会面安排了,”她说,“起码有半小时空当,我们喝杯茶吧,好吗?”

“好啊。”海伦说。

突然间,她们的动作就轻快起来,在接待客人的时候可没这样。薇芙打开一个文件柜底下的抽屉,拿出一个小巧玲珑的电热水壶和一只茶壶。海伦把电热水壶拿到楼下的洗手间,从水龙头接满水。她把电热水壶放在地上,把插头插进护墙板的插座里,站在一旁等。要等大约三分钟水才能开。插头上方的那块墙纸一直被水蒸气熏,已经卷了起来。海伦每天都会用手把墙纸压回去,它平整一会儿,又会慢慢卷起来。

这个婚介所坐落在邦德街地铁站后面的一条街上,在一家假发店的楼上,共两个房间。海伦在前面的房间里逐个会见客人。薇芙的办公桌在接待室,她坐在那里招呼和安排刚来的客人。接待室有一张沙发和几把椅子,供早到的客人们坐下等候,沙发和椅子并不配套。有一盆圣诞仙人球,有时候会令人惊喜地突然开花。旁边有一个矮桌,上面放着差不多是当期的《小人国》[8]和《读者文摘》。

自打战争结束,海伦就在这儿工作,当时她以为这只是暂时性的,轻松一些、跟她上一份在马里波恩[9]市政厅损失救济处的工作完全不同。这份工作的内容简单直接,她也尽力帮助客人,真心希望他们好。但是,有时也很难做到一直热心肠。人们是来寻找新爱的,但是往往,在她看来,他们却只是来谈已经失去的旧爱的。当然,最近业务不错。那些从海外回来的退伍军人发现他们的妻子或女友变得面目全非。他们走进婚介所时,都还是一副震惊的样子。女人们则抱怨着前夫:“他想让我整天留在家里”,“他说他不喜欢我的朋友们”,“我们回到曾经度蜜月的酒店,但是再没有同样的感觉了”。

水烧开了。海伦在薇芙的桌上沏好茶,把杯子端到洗手间,薇芙已经等在那里,并且把窗户推了上去。在她们这座房子后面有一条消防通道,她们从这里爬出去,就能踩到已生锈的围着矮栏杆的金属平台。她俩站上去的时候,平台随着她们的脚步颤动,下面的楼梯也跟螺丝钉磕碰着。但这里阳光充足,她们一有机会就上这儿来。在这儿她们也能听到下面的门铃声和桌上的电话铃声。而且,像跨栏运动员一样,她俩已练就了灵敏的一跃跨过窗栏的好身手。

这个时候太阳已有些西斜,但是铁皮和砖块吸收了一上午的阳光,依然保持着热度。汽车喷出的尾气,把空气染上了珍珠白,从牛津街那边不停传来交通的嘈杂声,还有修屋顶的工人们笃笃笃的敲击声。

薇芙和海伦坐下,小心地脱下鞋子,把腿伸直——她们把裙子压好,以防假发店里有男人走出来,碰巧往上望。她俩伸展活动了一下穿着长袜的脚,她们袜子的脚跟和脚趾处加织了羊毛,她们的皮鞋已经磨损,差不多人人都这样。海伦拿出一盒烟,薇芙说:“该轮到我了呀。”

“没关系的。”

“那我欠你的烟。”

她们划同一根火柴点烟。薇芙的头向后靠,吐出一口烟,然后看了看手表。

“天哪!已经过了十分钟了,为什么有客人的时候,时间从没过得这么快?”

“他们肯定把时钟吸住了,”海伦说,“像磁铁一样。”

“我也觉得肯定是这样,就像他们吸走了我们的生命,吸呀,吸呀,跟大跳蚤似的。真的,如果你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告诉我,有一天我会到这种地方工作,我不知道我会怎么想。这完全不是我想要的,我曾经想过,做一个律师的秘书……”

话没说完,她又打了个哈欠,薇芙仿佛连抱怨都没力气了。她用一根纤细、苍白、精致、没戴戒指的手指拍了拍嘴。

海伦三十二,她比海伦小五六岁。她肤色较深,五官依然年轻生动,她的头发是浓厚的黑褐色,这会儿扎成辫子,在她的头和温暖的砖墙之间,像一个丝绒垫子。

海伦羡慕薇芙一头秀发。她自己的头发是浅金色的——或者说,她自己认为——就是没什么颜色。而且,还不可饶恕地生得笔直。她曾经烫过波浪,长期的烫发使头发干枯开叉。她最近又烫了一次,现在她扭头的时候,都还能隐约闻到化学烫发剂的臭味。

她想了想薇芙刚才说的想当律师秘书的话,海伦说:“我小的时候,曾经想当一个马棚姑娘。”

“马棚姑娘?”

“你知道,就是跟马和小马驹在一起。我这辈子还没骑过马呢,但是我读到过,好像是在本少女刊物上。我小时候还在街上来回地小步跑,还用舌头打嘚嘚声呢。”她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种兴奋感。甚至有冲动现在就站起来,在铁皮逃生楼梯上来一圈慢跑,“我给我的马取名叫舰队,它很壮,跑得飞快。”她吸了一口烟,然后低声加了一句,“天晓得弗洛伊德会从这话里分析出什么。”

她和薇芙都笑了,脸微微发红。

薇芙说:“我很小的时候想当护士。但是,去医院探望妈妈之后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弟弟想当魔术师。”她的目光远望,开始微笑,“我一直记得,我姐姐和我用旧窗帘给他做了个斗篷,我们把它染黑,当然了,我们还是小孩,完全没明白那是在干啥。那斗篷弄出来难看死了,我们就跟他说那特别有魔力。后来我爸买了一个魔术盒送给他当生日礼物,我敢说那玩意儿可不便宜!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我弟弟完全给宠坏了。他是那种小孩,每次去商店,一定想要点什么。我婶婶说过:‘你就算带邓肯去个羊毛店,他也会想要一团羊毛。’”

她啜了一口茶,又笑了,“他其实真是挺可爱的。他简直不敢相信我爸送他那个魔术盒。他花了好几个钟头研究说明书,想学会那些戏法。可你猜怎么着,结果他把那些东西都收起来了。我们问他:‘怎么回事?你不喜欢魔术盒?’他说,不是,那挺好的,可是他以为那本书会教他真魔法,结果只是哄人的小把戏。”薇芙咬着嘴唇,摇了摇头,“哄人的小把戏!可怜的孩子,他那时才八岁呀。”

海伦笑了,“有个弟弟真好,我哥哥和我年龄太相近,我们老是吵架。有一次,他把我的辫子绑在门把手上,然后用力关门。”她摸摸后脑勺,“当时痛极了,我真想杀了他!我那时要是知道怎么杀人,肯定做得出来的。我觉得小孩当小杀手再合适不过了,你不觉得吗?”

薇芙点点头——但这次有点犹豫。她接着抽烟,她俩坐在那里,沉默了一两分钟。

又落幕了,海伦想。她已经习惯了薇芙这样。小小的倾吐,分享一些回忆,然后突然退缩回去,仿佛说得太多。她们俩一起工作将近一年了,但海伦只能从薇芙偶尔透露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她的家庭情况,比如,她知道薇芙身世普通,她母亲很久之前已去世,她和父亲一起住在伦敦南部,她晚上下班回家要给他做饭,帮他洗衣服。她没结婚也没订婚——这让海伦觉得有点奇怪,她这么漂亮。她也从没提在战争中失去过爱人。但是,海伦觉得,她身上流露着某种——某种失望,在她的外表之下有一种灰暗的色调,一层忧伤,尽管微细如尘。

不过,她的弟弟,这个邓肯,是最神秘的。他好像背负着什么异常或丑闻。海伦一直没想清楚是什么。他不跟薇芙和她爸一起住家里,他跟一个叔叔之类的人住。虽然他身体没什么问题,可是,海伦了解到,他在一个奇怪的厂里工作,那种给残疾人开的慈善工厂。薇芙提起他时总是态度奇特,比如,她经常说“可怜的邓肯”,就像刚才那样。语气因她的心情好坏而变换,有时会带着一点厌烦:“哦,他还行吧”,“他完全没弄明白”,“他这人,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然后,大幕落下。

海伦对落幕这种事是尊重的。她自己的生活中也有那么一两件事,她宁愿把它们藏在黑暗中……

她又喝了些茶,然后打开手提包,拿出在织的东西。战时,她养成了给士兵织袜子和围巾的习惯。现在,每个月她还会给红十字会寄一包鼓鼓囊囊的颜色灰暗的织物。现在她手头织着一顶巴拉克拉瓦防寒头罩。羊毛是二手的,有一些奇怪的疙瘩。夏天这活做起来很热,但是,织变化的花纹也很容易让人上瘾。她的食指和拇指跟着针飞快地动着,嘴里无声地数着线数。

薇芙也打开自己的手提包,拿出一本杂志,一页页地翻看。

“想知道你的星座运势吗?”过了一会儿她问海伦。海伦点点头,“好,在这儿,我们看看。双鱼座,小心是今天的首要任务。别人可能并不理解你的计划。这说的就是你刚才那个哈罗市[10]的男人。我的呢?处女座,你将会有意外访客。这听起来好像我会有虱子什么的。红色会带来幸运。”她做了个鬼脸,“这也就是某个坐办公室的女人写的吧,她这份差事真好,我喜欢。”她又翻了几页,然后把杂志递了过来,“这个发型怎样?”

海伦又在数针脚。“十六,十七,”她数着线数扫了一眼那照片,“不差啊,不过,我不想那么麻烦,每次都要重新打理。”

薇芙又打了个哈欠,“这个,就是我唯一拥有东西了:时间。”

她们又花了几分钟翻了翻那些时尚照片。然后两人看看手表,叹气。海伦在纸样上画了个标记,然后把织物卷了起来。她们穿上鞋,拍落裙子上的灰尘,跨过窗栏,回到办公室。薇芙把茶杯洗了。她拿出唇膏和粉扑,向镜子走去。

“我也该给战争妆补一补粉了。”她说。

海伦快速整了整自己的脸,然后慢慢走回接待室。她把那堆《小人国》摆整齐,把水壶和茶具收拾好。她查看了薇芙桌上的工作日志,翻页,看看那些名字,赛姆先生,布雷克先生,泰勒小姐,希普小姐……她已经可以猜到那些促使他们来这里的种种失望,是震惊,背叛,是怨毒的猜疑,是心如槁灰。

这想法让她心烦意乱。这工作真可怕!就算薇芙让工作变得好受了一点,可是,每天她在这里,那些对她最重要的事物,那些真实的、有意义的事物,却不在这里,遥不可及,这种感觉真是糟透了……

她走回办公室,看着桌上的电话。在这个时间她不该打电话的,茱莉娅很讨厌在工作时被打扰。但是,既然她想起了这事,这念头就挥之不去了。一阵小小的急不可待的情绪掠过心头,她甚至感到身体都抽动了一下,想拿起那听筒。

哎,管他呢。她想。她抓起电话听筒,拨了自家的号码。响了一下,两下,然后传来茱莉娅的声音。

“喂?”

“茱莉娅,”海伦低声说,“是我。”

“海伦!我还以为是我妈妈。她今天都打了两次了。在她之前是接线员打来,好像线路有点问题。再之前是门口来了个男的,来卖肉!”

“什么肉?”

“我没问,可能是猫肉。”

“可怜的茱莉娅。那你今天有没有写出什么?”

“嗯,写了一点吧。”

“有没有杀人?”

“还真有。”

“真的?”海伦把听筒在耳朵上放得更舒服一点,“杀谁了,拉蒂根太太?”

“不是,拉蒂根太太我暂时给她死缓,是马隆护士。被长矛穿胸。”

“长矛?在汉普郡?”

“是上校的非洲战利品之一啦。”

“哈,对他可是个教训。死得很恐怖吗?”

“很恐怖。”

“有很多血?”

“一桶一桶的。你怎么样?筹办了几桩喜事了?”

海伦打了个哈欠,“没呢,没成。”

她实在没有什么可说的。她只是想听听茱莉娅的声音。电话中传来一段段静默期的杂音,她听到轻微的电流声,混杂着串了线的别人的说话声。茱莉娅再次开口,这次比较干脆。

“这样,海伦,我得挂电话了。厄休拉说好要打来。”

“哦,”海伦说,忽然间警觉起来,“厄休拉·韦林?她要打来吗?”“应该就是有关广播的那堆琐碎事吧,我猜。”

“哦,好的,行吧。”

“回头见。”

“没问题,再见,茱莉娅。”

“再见。”

一阵阵空气流动声,然后茱莉娅那边放下了电话,线路一片死寂。海伦仍把听筒在耳边放了一会儿,听着断线后的那种微弱的回音。

只听薇芙从洗手间出来了,她快速地把话筒轻轻放回到电话上。

“茱莉娅还好吗?”她俩在下班前,整理办公室时,薇芙问起这问题,一边清理烟灰缸,一边收拾东西,“她的书写完了吗?”

“还没呢。”海伦说,头也没抬。

“那天我看到她的上一本书了,叫什么来着,什么《黑暗之眼》?”

“明亮之眼,”海伦说,“《危险的明亮之眼》。”

“对,《危险的明亮之眼》,我星期六在书店看见的,我还专门把它挪到了书架前面,然后就有一个女人拿起书看了起来。”

海伦笑了,“你应该拿佣金啊,我一定会告诉茱莉娅。”

“你敢!”这让薇芙觉得好难为情,“她现在发展得很好吧?”

“是的。”海伦一边说一边穿上大衣,她仿佛迟疑了一下,接着说,“这周的《广播时报》[11]上有一篇写她的报道。她的书会在《安乐椅侦探》的节目里介绍。”

“是吗?”薇芙说,“你真该早点告诉我啊,《广播时报》啊!我回家的时候得买一本去。”

“只是一篇简单的报道。”海伦说,“不过呢,有一张挺好看的小照片。”

她好像应该更激动一点,可是她没有。或许是因为她对这已习以为常了。对薇芙来说,这可是件了不起的事,能有一个会写书的朋友,照片能登上《广播时报》,被那么多人看见。

她们关了灯走下楼,海伦锁门。像平时一样,她们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看假发店橱窗里的假发,设想到了迫不得已的那天,她们会挑选哪顶假发,对没挑上的嬉笑一番。然后她们一起走到牛津街的转角,一边打哈欠一边道别,想到明天还要回到这地方,再重复一天这样的工作,她们会向对方做鬼脸。

道别后,薇芙走得很慢,几乎就是在磨蹭,她浏览商店橱窗,想等下班最高峰的人流过去之后再去搭地铁。平时她搭巴士,坐很长的一段车回斯特里特姆[12]的家。但今天是星期二,她每个星期二会搭地铁去白城看弟弟,和他喝茶。她讨厌地铁。她讨厌拥挤的人群,讨厌那种臭味,那种脏,还有那些突然喷出来的热气。在大理石拱门站,她没有下去进入地铁站,而是拐进了公园。她没走铺砖的路,而是沿路边的小径走。公园在斜下的夕阳里看起来很漂亮,树影被拉长了,影子显得冷冷的,带着些蓝色。她站在喷泉前,看水的跳动,她甚至在那长凳上坐了一会儿。

有一个带小孩的女人来到她旁边坐下。她坐下时长出了一口气,为终于可以歇一下而感到满足。她戴着头巾,是战时的旧头巾,上面坦克和战斗机的图案已经褪色。那小孩睡着了,但肯定在做梦,因为他面部运动不停:一会儿皱眉头,一会儿满脸惊奇,薇芙想,他仿佛是在为将来长大后的所需而测试各种表情。

她终于在兰开斯特大门站走进了地铁,只需再坐五站她就能到伍德巷站,芒迪先生的家距那个地铁站步行十分钟,在赛狗场后面。有比赛的日子里能听到观众的喧闹声。那声音很滑稽,它几乎大得吓人,而且会跟着你跑,就像无形的潮水,追着你穿过街道。今晚赛狗场是安静的,街上有几个小孩,有三个小孩骑在一辆旧自行车上保持着平衡,他们摇摇晃晃,扬起一团团尘土。

芒迪先生家的院门插着一个模样复杂的小门闩,它有点让薇芙想起芒迪先生本人。他的大门上嵌着玻璃。薇芙现在就站在玻璃前面,轻轻地敲门。过了一会儿,门厅里出现了一个人影。影子慢慢移过来,有一点跛。薇芙挂起微笑,她想象在门的另一边,芒迪先生也在做同样的事。

“啊,维维恩,你好吗,亲爱的?”

“您好,芒迪先生,我还好。您呢?”

她走上前,在门口那块小小的椰棕门垫上擦了擦鞋子。

“没病没灾吧。”芒迪先生说。

门厅窄小,每次薇芙进去,芒迪先生侧身让她时,都有一刻的尴尬。她来到楼梯下,站在雨伞架边,解开大衣。她需要一两分钟时间才能适应这里的昏暗。她看看四周,眨了眨眼,“我弟弟在吧?”

芒迪先生关上大门,“他在客厅呢。快进去吧,亲爱的。”

邓肯已经听到他们说话了。他喊道:“是维维恩吧?薇,快进来看我,我不能起来。”

“他被钉在地板上啦。”芒迪先生微笑着说。

“快来看!”邓肯又在里面大叫。

她推开客厅门走了进去。邓肯趴在地板上,身下垫着一块壁炉毯,面前是一本打开的书。在他的腰上,坐着芒迪先生那只小虎斑猫。猫的两只前爪仿佛揉面似的,在那儿伸缩不停,嘴里呼噜乱叫。它看见薇芙后,眯起眼睛,加快了动作。

邓肯大笑,说:“你看怎么样?它在给我按摩呢。”

薇芙能感觉到芒迪先生就在她身后。他是过来看热闹的,见此他和邓肯一起大笑起来。他的笑声轻而且干,是那种老年人的轻声的笑。除了跟着笑,薇芙也别无选择。她说:“你这疯子。”

邓肯缓缓爬起身,好像要做出什么高难的体操动作似的。他说:“我要训练它。”

“训练它干什么?”

“进马戏团。”

“它会扯破你衣服的。”

“我才不管呢。你看!”

邓肯慢慢起来时,那猫好像着了魔似的继续扭动着前爪。他开始直起身,同时想努力让猫在他背上保持原位,甚至能顺他身体爬上去。他边做边笑,芒迪先生在旁边给他鼓劲。不过,猫最后也玩够了,终于跳到了地板上。邓肯刷了刷裤子。

“有时候,”他告诉薇芙,“我在屋里走动时,它会爬到我肩上,是吧,霍勒斯叔叔?它就挂在我脖子上,还真像你那条皮草领子。”

薇芙的大衣上有一条仿皮草的领子,他走过来摸了摸。她说:“猫还是把你的衬衣抓破了。”

他扭转身体去看,“不就是一件衬衣嘛,我又不用打扮得像你那么漂亮。霍勒斯叔叔,您看维维恩多漂亮,是吧?漂亮的女秘书。”

他给了她一个动人的微笑。接受她的拥抱,让她吻他的面颊。他的衣服上隐约有点香味——她知道,那是从蜡烛工厂带回来的——在那层香味之下,他还是有一种男孩子的味道。当她举起手拥抱他,她感觉到他那骨头纤细的肩膀窄得出奇。她想起下午她给海伦讲的关于魔术盒的故事,又清楚地记起了他小时候的样子,他那时很喜欢爬到她和帕梅拉的床上,躺在她俩中间。她现在还能感觉到他瘦瘦的手和脚,还有他的额头,额头是热的,深色头发粘在上面,柔细得像丝一样……有一刻,她真希望他们都能重回童年。事到如今她还是觉得难以置信,他们竟会变成现在这番模样。

她脱下大衣和帽子,和他一起坐下。芒迪先生去了厨房,过了不久,就传来他准备茶点的声音。

“我该去搭把手吧。”她说。她每次来都这么说,然后每次邓肯都会回答同样的话,今天也一样,“这事他愿意自己做。很快他就会唱歌了。今天下午他去做了治疗,现在好点了。没事的,待会儿我会洗碗。跟我说说你怎样吧。”

他们交换了一下各自的最新情况。

“爸问你好。”薇芙说。

“是吗?”他对此并不关心。他刚坐下不久,就又兴奋地起身去架子上取东西来给薇芙看。“你看这个。”他说。那是一个铜壶,里面有一个凹陷,“我星期天弄到的,三先令六便士,那人开价七先令,我把他砍下来了。我觉得这肯定是十八世纪的,你想象一下吧,薇,女士们喝着茶,从这只壶里倒出奶油!当然,那时它还是镶着银的。你看见那个嵌银片的地方没有?现在银片掉了。”他指给她看壶柄接头处的银的痕迹,“是不是很漂亮?三先令六便士!那点小凹陷根本不算啥。要是我想,我可以把它敲回原状。”

他开心地把铜壶拿在手里翻看。在薇芙看来,这东西也就是一块垃圾。但是,每次薇芙来他都有新东西给她看。破了的杯子,裂了的彩釉盒,绒都掉光了的天鹅绒靠枕。她总是忍不住想到那些碰过这杯子的嘴,那些把靠枕磨光了的脏兮兮的手和汗津津的头。芒迪先生的这个家,就给她一种可怕的感觉:这是一个老人的家,小小的房间里堆放着深色的大件家具,墙上挤满了画。壁炉上放着蜡制的花,长了霉点的玻璃罩子里摆着珊瑚。灯还是煤气灯,里面是分叉的火焰。周围有旧得发黄的照片,有芒迪先生还是瘦削青年的照片,还有一张他小时候跟姐姐、妈妈的合影,他妈妈像维多利亚女王一样穿着硬邦邦的黑裙子。所有的东西都是死的,死的,死的。可是,这里又有邓肯,有着机灵的黑眼睛,清脆的少年的笑声,在这里悠然自得地存在着。

她拿起手提包,“我给你带了点东西来。”

那是一罐火腿。他看见了,说:“我说嘛!”他说这句话时,满怀深情也透着一丝调侃,就像他刚才说漂亮的女秘书的口气。当芒迪先生端着托盘跛着脚走进来时,邓肯煞有介事地举起罐头。

“看!霍勒斯叔叔,瞧瞧薇芙给我们带什么来了。”

托盘里已经有腌牛肉了,是上次她带来的。芒迪先生说:“天啊,我们这回可是什么都有了。”

他们把桌板打开,把杯盘铺排好,放好番茄三明治、生菜心和奶油饼干。他们各自拉近椅子坐好,打开餐巾,开始吃东西。

“你爸爸最近怎样,维维恩?”芒迪先生礼貌地问道,“你姐姐还好吗?她那个胖小子如何了?”他指的是帕梅拉的宝宝格雷厄姆,“真是个胖小子,不是吗?胖得跟黄油似的。跟我小时候经常看到的小孩一样,现在好像不时兴小孩那么胖了。”

他一边说,一边打开那个火腿罐头,用他粗大的手指转动着开罐头的柄。罐头沿边开了一条缝,好像一条粉红色的伤痕。薇芙注意到邓肯在看,她看到他眨眼然后扭头望向别处。好像为了耍小聪明,他说:“婴儿也讲时髦吗?跟裙子的时髦一样?”

“我跟你说一个,”芒迪先生摇着罐头盒把火腿倒出来,舀出肉冻汁,“你没怎么见过的,带轮子的维多利亚式婴儿车。你要是现在见到这种婴儿车,那可真是稀罕了。以前那就叫高档货,我们以前带表弟妹出去的时候,用的是装煤的车子,那时候的小孩走得快,那时候的孩子要自力更生。”

“您钻过烟囱吗,霍勒斯叔叔?”

“烟囱?”芒迪先生眨眨眼睛。

“被粗鲁的大汉逼着,还用火点着您的脚趾,让您爬得更快?”

“少给我来这一套!”

他们都笑了。空罐头盒被摆在一边,芒迪先生掏出手绢来擤鼻涕,他擤得又短促又大声,像吹号一样。然后把手帕按折痕叠好,放回口袋里去。他把三明治和饼干都讲究地切成小块后才吃。要是薇芙没有盖上芥末壶的盖子,他会把它盖上。他把自己盘子里吃剩的肉和肉冻递给猫吃,让猫直接从他手里舔着吃,猫舔了他所有的指关节,还有手指甲。

猫吃完后,喵喵地叫着还想要,叫声尖细。

“它听上去像针。”

“针?”

“我感觉浑身跟针扎似的。”

芒迪先生没听懂。他伸手摸摸猫的头,“小心,它发脾气的时候会抓人的。你说是不是,猫猫?”

这之后还有蛋糕。但是一吃完蛋糕,芒迪先生和邓肯就起身收拾杯盘碗盏了。薇芙看着他俩来回收拾,神经紧绷地坐在那里。不一会儿他们都去厨房了,剩薇芙一人。这房子的门都很厚重,能隔音。房间显得寂静,有一种可怕的窒闷感,煤气灯在咝咝作响,角落里,陈旧的老爷钟发出规律的嘀嗒声。它听起来已经疲累了。薇芙想,好像里面的零件就像芒迪先生一样,已经僵硬,或者,它也被这里的陈腐之气压得心情沉重,就像她一样。她跟钟面上的时间对了对自己的腕表,七点四十……时间在这里过得真慢。跟她上班那儿一样慢。真不公平啊!因为她后来知道了——当她想要时间放慢的时候——时间却过得跟飞一样。

至少,今天晚上还有个插曲。饭后,芒迪先生像平时一样,走进来,坐在炉火边他的安乐椅上,邓肯想要薇芙帮他剪头发。他们去了厨房,他把报纸铺在地上,把一张椅子放在厨房中间。他打了一盆热水,拿了一块毛巾塞在衣领。

薇芙用梳子蘸了水,弄湿他的头发,然后开始剪。她用的是一把旧的裁缝剪刀,天知道芒迪先生用它来干啥的。也许他自己做缝纫吧,她对此一点也不诧异。她走动时,报纸在她脚下发出噼啪的响声。

“别太短啊。”邓肯说,他听到剪刀响。

她扳正他的头说:“别动。”

“上次你就剪得太短了。”

“让我剪就听我的。外面有种地方叫理发店呢,你知道不。”

“我不喜欢理发店。我总觉得他会把我剪碎,然后做成肉饼。”

“别傻了,人家为什么要那么干?”

“你不觉得我是肉饼的好材料吗?”

“你身上的肉不够。”

“那他就把我做成三明治呗。要不然,他就把我装到小罐头里。”他扭回头,看着她的眼睛,一脸调皮。

她再次把他的头扳正,“你这样我会剪歪的。”

“没关系,我又不用见人。最多就是厂里那个莱恩。又没人喜欢我,我跟你不一样——”

“你闭嘴行不行?”

他笑了,“霍勒斯叔叔听不到的,他听到也没关系,他对这些事没兴趣的。”

她停下了手,用剪刀尖对着他肩膀,“邓肯,你没跟他说吧?”

“当然没有了。”

“不准说,永远不准!”

“我画十字发誓。”他舔舔手指,碰了碰胸口,仰起头看着她,笑容依然。

她没有对他笑,“这事不是拿来说笑的。”

“如果连拿它来说笑都不可以,那这事还有什么意思呢?”

“如果爸知道了——”

“你总是考虑爸爸。”

“总得有人为他考虑吧。”

“你才是你生活的主人啊。”

“是吗?有时候,我也不知道。”

她沉默着接着剪——心绪不宁,可又想再说点什么,甚至希望他接着拿她打趣。她无人可倾吐,他是她唯一告诉过的人……但她拖了太久,他已经分心了,歪着头,看着椅子下面的报纸上湿漉漉的黑发。头发落下去时弯曲成卷,但它们干了以后就变直了,一缕缕地散开。她看见他做了个鬼脸。

“真奇怪,”他说,“头发长在脑袋上的时候挺好看的,可是一剪断就变得这么丑。你应该捡一缕头发,把它存在小盒子里,薇,好姐姐都是这样做的。”

她再把他的头扳正,动作不再像刚才那么轻柔,“你再乱动,我立马当个好姐姐给你看。”

他用伦敦土音拿腔拿调地说:“我被好姐姐教训了!”

他俩都笑了。她剪完头发以后,他把椅子搬开,打开后门,她拿出香烟。他们一起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望着外面,一边抽烟,一边聊天。他跟她讲去伦纳德先生那治疗的事,讲他和芒迪先生要乘的那些巴士,他们的小小历险……天空就像染了蓝墨水的水,黑暗慢慢地下沉,星星一颗一颗出现。月亮呈纤细的弯钩状,几乎是新月。小猫过来了,蜷伏在他们脚边,然后仰躺下来,在地上忘乎所以地扭动。

后来芒迪先生也从客厅出来了,薇芙觉得,他也许是从窗口听到了他们的笑声,出来看看他们究竟在干什么。他看见邓肯的头发,说:“我就说嘛!这个好,比你在斯威特先生那儿剪的好!”

邓肯站起身去收拾厨房。他把报纸和头发包起来。“斯威特先生经常拿剪刀戳您玩吧。”他揉揉脖子,“听说他曾经剪掉了人家的耳朵呢。”

“都是八卦啦,”芒迪先生轻松地说,“就是些监狱里的八卦罢了。”

“有人就是这么跟我说的。”

他们俩又争辩了一两分钟,薇芙觉得这几乎是刻意的,他们见她在场,所以用一种古怪的方式显摆。要是芒迪先生没出来有多好!他简直就不能离开邓肯一分钟。她愿意坐在台阶上,看着天色变暗。但是,她不能忍受他们满不在乎地聊监狱的种种,这让她如芒在背。她感到,自己和邓肯之间刚才的那种亲近和友爱已在消退。她想起了父亲。她意识到自己正在用父亲的语气思考。邓肯动作优雅地在厨房穿行,她看着他光洁的深色的后脑勺,细长的脖子,俊俏如女孩一般的脸,她几乎带着怨恨对自己说:他让我们受了那么多苦,看看,在他身上居然毫无痕迹!

她必须回到客厅去,独自一人在那儿把烟抽完。

可是,为这事生气真是没意义。这样下去,它会像消磨她父亲的心力一样,消磨尽她的心力。她还有别的事要考虑。邓肯添了一些茶,他们一起听了个电台节目。九点一刻她穿上大衣,每次她都是在这个时间走。邓肯和芒迪先生站在门口目送她离开,像一对老夫妻。

“不要你弟弟送你去车站吗?”芒迪先生会问她,而邓肯会在她开口之前,大而化之地回答:“哦,她没事的,是吧,薇芙?”

不过,今晚他给了她一个吻别,仿佛知道他惹她生气了。“谢谢你帮我理发。”他轻声说,“谢谢你带来的火腿,我刚才只不过是开玩笑。”

她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两次。他们还站在那儿,看着她。当她再次回头,门已经关上了。她想象着芒迪先生把手搭在邓肯肩上,想象他们慢慢走回客厅,邓肯坐在一把安乐椅上,芒迪先生坐在另一把安乐椅上。她觉得那所房子不透风的法兰绒般的感觉再次爬上她的肌肤,她加快了脚步,突然又兴奋起来,她喜欢这夜晚空气的凉意,喜欢鞋跟在砖路上踏出的清脆之声。

不过,走得快也就意味着她提早到了车站。她只有站在售票厅里看火车来来往往。暴露在车站那刺目而呆板的灯光下,她感觉糟糕透顶。有个男孩试图吸引她的目光。“哎,美女”,他说了好几次。他唱着歌,在她面前走来走去。为了避开他,她走去书报摊。她在翻看架子上的杂志时才想起下午海伦说的话,关于《广播时报》的事。她取下一本翻开,几乎立刻就找到了那篇文章,标题是:

危险的目光

厄休拉·韦林介绍茱莉娅·斯坦丁扣人心弦的新作《危险的明亮之眼》,于星期五晚10:10“安乐椅侦探”节目特别推出(轻松节目台)

文章有好几段,对小说大加赞赏。文章的上面是茱莉娅本人的照片,她侧着脸,目光垂下,双手并拢托在腮边。

薇芙略带不悦地看着照片,因为她见过茱莉娅一次,在她们办公室门外的街上,当时没有留下好印象。她给人感觉太过聪明——海伦介绍了她,她跟薇芙握手后,不说“你好吗”或是“认识你很高兴”之类的话,而来了一句机灵话,好像她跟薇芙很熟似的,“今天成功不?又让好多人结上婚了吧?”薇芙回说:“要是成了,他们比我们更傻。”这个回答让茱莉娅笑了,好像在笑自己开的玩笑。她说:“是啊,没错。”她一口富裕阶层的口音,却爱说些通俗俚语,像什么“乱来一通”“脑子进水了”之类。薇芙不能理解,友善可亲的海伦究竟看上她什么了,这么喜欢她。但那是人家的事,她也就不去追究了。

她把杂志放回书架,走开了。那个对她唱歌的男孩也不见了踪影。时钟显示着十点二十八分,她穿过售票大厅,不是去站台,而是去车站入口。她站在一根柱子旁边,向街上望去。她裹紧了大衣,在这儿站了这么久,她已经很冷。

过了一会儿,一辆汽车慢慢开近路边,在离她几码的地方停下,停在车站的刺目灯光照射之外。车经过时,她能看见驾驶者东张西望,在努力找她。他一脸紧张、英俊、无助。她感到,自己对他的感情与刚才自己对邓肯的感情相似:都是又爱又恼。但是,那种兴奋刺激感仍在,就像现在,她心中又生出那种感觉,而且越发强烈。她前后打量了一下街道,然后差不多是跑到车门边,雷吉屈身开门,在她钻进车厢时,他已经靠了过来,吻上了她的脸。

在拉文德山,凯还在走路。她已经走了差不多整个下午和晚上。她大致上走了一个圆圈,一个很大的圈。从旺兹沃思桥到肯辛顿,经过奇西克,过河,到莫特莱克和帕特尼。现在她已经往回,向伦纳德先生家走去,离家只有两三条街的距离了。在刚才的几分钟里,她跟一个浅色头发的姑娘同路,并和她说起话来。不过,这姑娘并不热情。

“你怎么能穿这么高的跟,还走得这么快。”凯对她说。

“习惯了吧。”她漫不经心地回答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想不到吧。”她并不看凯,而是看着前面的街。她说她约了朋友见面。

“我听说这是一种挺好的锻炼方法。”凯还在坚持,“跟骑马一样,可以让腿更匀称。”

“这我可没法说。”

“也许你男朋友能?”

“我问问他吧。”

“他没告诉过你吗?”

那姑娘笑了,“你这人很好奇啊。”

“并没有,只不过见到你就会让人好奇。”

“是吗?”

那姑娘转过头,和凯的目光相接了一秒,她皱着眉头,一脸不解。然后,“我朋友在那儿!”她说。她向街对面的另一个姑娘扬起了手臂。她加快脚步走到路边,迅速地左右看看,穿过了马路。她高跟鞋的鞋底中间是浅色的,凯觉得它们就像兔子蹦跳时你才能看到的,后臀上的那块毛茸茸的白色。

她没说任何“慢走”“再见”的字句,她也没有回头看。她已经把凯忘记了。她挽起另一个姑娘的手,两人已转过街角,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