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诗歌系年考(上)

贞观元年(627)

正月乙酉(一日),改元。

徐贤妃生。孔绍安、袁朗约卒于是年。

杜淹《咏寒食斗鸡应秦王教》,见《全唐诗》卷三〇。

《大唐新语》卷八《文章》:“杜淹为天策府兵曹,杨文干之乱,流越嶲。太宗戡内难,以为御史大夫。因咏鸡以致意焉。其诗曰云云。寻判吏部尚书,参议政事。”《全唐诗》摘录为题下注。据两《唐书》本传、《高祖纪》、《太宗纪》及《资治通鉴》卷一九一、一九二,杜淹流越嶲(即嶲州,治所在今四川西昌市)在武德七年(624)六月;九年六月“玄武门之变”后,召拜御史大夫,七月癸巳就任;贞观元年九月辛酉,以御史大夫检校吏部尚书、参预朝政(宰相)。诗云“寒食东郊道,扬鞲竞出笼”,则当作于贞观元年三月。然其时李世民已即帝位,不能再称“应秦王教”。检《文苑英华》两录此诗,卷一七九题作《咏寒食斗鸡应秦王教》,卷二〇六题作《寒食斗鸡》。疑“应秦王教”四字乃后人所加。

裴略《为温仆射嘲竹》,见《全唐诗》卷八六九。

裴略《又嘲屏墙》,同上。

《全唐诗》题下注:“宿卫裴略试判落第,诣仆射温彦博披诉,不理。略自云能嘲戏,彦博回意与语,指厅前竹令嘲,应声云云。”“彦博又令嘲屏墙,略云云。彦博曰:‘此语似伤博’。略曰:‘即扳公筋,何止伤膊?’博惭而与官。”按:此二注前者摘自《太平广记》卷二五四引《启颜录》,后者摘自《大唐新语》卷十三《谐谑》。《启颜录》称“仆射温彦博”,误。盖唐初尚书仆射位高权重,选人焉能直接诉于仆射?且彦博于贞观十年六月十四日迁右仆射,翌年六月一日薨(见《旧唐书·太宗纪》),亦无暇理此琐事。《大唐新语》称“温彦博为吏部侍郎”,两《唐书》本传亦云“太宗立”,“寻检校吏部侍郎”,亦误。盖武德七年至贞观初无吏部侍郎而以吏部郎中掌选也。《旧唐书·高祖纪》:“武德七年三月戊寅,废尚书省六司侍郎,增吏部郎中秩正四品,掌选事。”《太宗纪》:“贞观二年春正月辛丑,复置六侍郎,副六尚书事。”《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三〇录岑文本《虞恭公温彦博碑》称“检校吏部郎中”,是。《唐会要》卷七四《掌选善恶》:“贞观元年,温彦博为吏部郎中,知选事,意在沙汰,多所摈抑,而退者不伏,嚣讼盈庭。彦博唯骋辞辩,与之相诘,终日喧扰,颇为识者所嗤。”裴略之嘲,当作于是时。

编选者按:本文原载于《面向二十一世纪:中外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8年出版)。

袁朗《赋饮马长城窟》,见《全唐诗》卷三〇。

袁朗《和洗掾登城南坂望京邑》,同上。

《旧唐书·袁朗传》:“武德初,授齐王文学、祠部郎中,封汝南县男,再转给事中。贞观初卒官。”《新唐书》本传略同。二诗当作于武德至贞观初年间。

贞观二年(628)

唐高宗李治生。杜淹卒。蔡允恭约卒于是年。

王绩《春日山庄言志》,见五卷本《王无功文集》卷二。《全唐诗》失载。

王绩《春日》(一作《初春》),见《全唐诗》卷三七。

吕才《王无功文集序》:“武德中,诏征,以前扬州六合县丞待诏门下省。…贞观初,以疾罢归。”《新唐书·王绩传》:“贞观初,以疾罢。”《唐才子传》卷一:“贞观初,以疾罢归。”皆可证王绩此次归隐乃在贞观元年。《春日山庄言志》首句为“平子试归田”,试,初也,始也,明其作于归田后不久。接云“风光溢眼前。野楼全跨迥,山阁半临烟。人屋欹生树,当阶逆涌泉。剪茅通涧底,移柳向河边。……去去人间远,谁知心自然”。《初春》云:“前旦出园游,林华都未有。今朝下堂来,池冰开已久。雪被南轩梅,风催北庭柳。遥呼灶前妾,却报机中妇。年光恰恰来,满瓮营春洒。”诗中绝无战乱阴影,亦无易代之慨,而充满春回大地之喜悦和久客归乡之新鲜感,与其武德二年首次归隐后所作《野望》、《山夜》、《端坐咏思》情调迥异(参见拙文《武德诗歌系年考》)。故《春日》二诗当作于贞观二年春。

贞观三年(629)

八月丁亥,李靖为定襄道行军大总管,以伐突厥。

玄奘西赴天竺取经。

虞世南《赋得慎罚》,见《全唐诗》卷三六。

诗曰:“帝图光往册,上德表鸿名。道冠二仪始,风高三代英。乐和知化洽,讼息表刑清。罚轻犹在念,勿喜尚留情。明慎全无枉,哀矜在好生。……刑措谅斯在,欢然仰颂声。”《册府元龟》卷一五一:“贞观三年四月诏曰:‘泣辜慎罚,前王所重。枉系一日,事等三秋。州县法司,特宜存意。普告天下,知联意焉。'”虞诗盖为此诏而发,当作于三年四月。《贞观政要》卷八:“贞观元年,太宗谓侍臣曰:‘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由是至四年,断死刑天下二十九人,几致刑措。”《旧唐书·太宗纪》亦云:“是岁(贞观四年),断死刑二十九人,几致刑措。”《新唐书·太宗纪》同。可知虞诗所谓“刑措”云云,翌年即告成,此史家所称“贞观之治”也。

唐太宗、淮安王、长孙无忌、房玄龄、萧瑀《两仪殿赋柏梁体》,见《全唐诗》卷一。

《全唐诗》题下注:“《两京记》:贞观五年,太宗破突厥,宴突利可汗于两仪殿,赋七言诗柏梁体。”按:今《两京记》仅存残卷,阙佚甚多,《全唐诗》注所引,未见所据。《旧唐书·突厥传上》:“突利初自武德时,深自结于太宗,太宗以恩义抚之,结为兄弟,与盟而去。……贞观三年,表请入朝。……四年,授右卫大将军,封北平郡王,食邑封七百户,以其下兵众置顺、佑等州,帅部落还蕃。……五年,征入朝,至并州,道病卒,年二十九。”《新唐书·突厥传上》略同。据《旧唐书·太宗纪》、《册府元龟》卷九七四、《资治通鉴》卷一九三,突利于贞观三年十二月戊辰(二日)入朝;四年五月辛未(七日)封北平郡王,授顺州都督,帅部落还蕃;五年,征入朝,十月己酉(二十三日),行至并州而卒。由此可见,贞观四年五月七日以后,突利不在京,自不能参与两仪殿之宴,《两京记》误。《册府元龟》卷一〇九:“贞观三年十一月戊辰,宴五品以上于内殿,帝谓群臣曰:‘李靖奋忠勇,长驱深入,颉利奔窜,天下无事,岂不乐哉!’于是极欢而罢。戊子,宴突利可汗及群臣三品以上于中华殿,帝赋七言诗,极欢而罢,赐杂彩各有差。”据陈垣《二十史朔闰表》,贞观三年十一月戊戌朔,无戊辰、戊子日;十二月丁卯朔,戊辰为二日,戊子为二十二日。《册府元龟》所记“十一月”当为“十二月”之讹。《唐六典》卷七:“宫城在皇城之北,南面三门:中曰承天,东曰长乐,西曰永安。……其北曰太极门,其内曰太极殿。……又北曰两仪门,其内曰两仪殿,常日听朝而视事焉。”原注:“盖古之内朝也。隋曰中华殿,贞观五年改为两仪殿。”要之,《两仪殿(即中华殿)赋柏梁体》当作于贞观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慧宣《奉和窦使君同恭法师咏高僧》二首,见《全唐诗》卷八〇八。

慧宣,常州法师。恭法师,即苏州道恭法师。窦使君,郁贤皓《唐刺史考》卷一三八疑指窦德明,贞观三年在常州刺史任。慧宣、道恭、窦使君唱和,当在是年前后。恭、窦诗已佚。

魏徵《缺题五古诗》二首。

此二首《全唐诗》不录,陈尚君据上海大众书局《古今碑帖集成》辑入《全唐诗续拾》卷一。陈按:“诗帖为大楷,云出静木斋亦藏。末署:‘贞观三年。’原连作一首,详诗意及押韵,当作二诗。此帖前代未见著录,静木斋亦不详为谁,是否魏徵所作,甚为可疑。今姑录出,以俟考详。”彭按:陈氏所疑甚是,此二诗断非魏徵作。今补证如下:一、诗意与魏徵生平不合。诗帖末署“贞观三年”,据两《唐书》本传、《太宗纪》及《新唐书·宰相表上》,魏徵于贞观元年迁尚书右丞,三年二月戊寅拜相,七年三月迁待中,十六年九月罢相,居相位十四年,荣显已极。然此诗云:“大道夷且长,窘路狭且促。”“灵芝生河洲,动摇因洪波。兰荣一何晚,严霜瘁其柯。哀哉二芳草,不植泰山阿。……安得孔仲尼,为世陈四科。”全是生不逢时之慨,与魏徵情状相悖。二、诗语鄙陋。如“抱玉乘龙骥,不逢乐与和。”“龙骥”不逢伯乐尚可通,而“抱玉”者本是卞和,抱玉不逢卞和,直是语无伦次。魏徵固不至如此荒唐,且综观《全唐诗》亦无此舛谬语。三、懵然无知,用事有误。如“绛灌临宰衡,谓谊崇浮华。贤才抑不用,远投荆南沙。”《史记·贾生列传》载:周勃、灌婴等攻讦贾谊“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故贬谊为长沙王太傅。所谓“纷乱诸事”,实指贾谊主张“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立官名,兴礼乐”,总之是改革政治,故为元老权贵所不容。且其《陈政事疏》、《论积贮疏》分明斥浮华,抑淫侈,然则“谓谊崇浮华”,纯属无稽之谈。魏徵主编《群书治要》与《隋书》,又监修梁、陈、齐、周四朝史,断不至如此颟顸。

贞观四年(630)

正月,李靖大破突厥于云中。二月,又大破突厥于阴山。三月,擒颉利可汗,献于京师。四月,四夷君长尊太宗为“天可汗”。

李善约生于是年。

许敬宗等《四言曲池酺饮座铭》七首。

此七首《全唐诗》失载,始见于《翰林学士集》,原署名分别为“沛公郑元璹”、“兵部侍郎于志宁”、“武康公沈叔安”、“燕王友张后胤”、“酆王友张文琮”、“著作郎许敬宗”、“越王文学陆搢”。据《旧唐书·太宗纪》及《太宗诸子传》,贞观二年,李泰改封越王,李佑改封燕王;十年,泰徙封魏王,佑徙封齐王。《旧唐书·太宗纪》、《新唐书·太宗纪》、《资治通鉴》卷一九四皆云:“贞观六年六月己亥,酆王元亨薨。”此可证七诗当作于贞观二年至六年间。据两《唐书·郑元璹传》及《唐会要》卷四五,元璹于武德三年封沛公,贞观中坐事免,后复封沛国公,贞观二十年卒。沈叔安于史无传,据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武德七年叔安在刑部尚书任,则其封武康公当亦在武德中。于志宁为兵部侍郎事,史志失载。《金石录》卷二四《唐于志宁碑》:“《碑》云:‘自中书侍郎迁兵部,授蒲州刺史,不赴。后为卫尉卿,判太常卿事,以本官兼雍州别驾,迁礼部尚书。’而史皆不载。”按:《于志宁碑》,令狐德棻撰,《金石萃编》卷五六、《全唐文》卷一三七录之,碑文剥落,多有阙文,今拼合二书所录如下:“(贞观)三年,迁中书侍郎,密勿阶墀,□□□□,同范宁之宏益政□,若孔演之多识□章。寻迁兵部侍郎(“迁兵”二字原缺,据《金石录》补), □□□太子左庶子,加散骑常侍。”据此,志宁迁兵侍,当在贞观三、四年间。《旧唐书·许敬宗传》:“贞观八年,累除著作郎,兼修国史,迁中书舍人。”按:《旧传》叙事含混不清。《唐会要》卷六四载:贞观元年,敬宗在著作郎任;同书卷四八载:贞观三年十二月至四年五月,敬宗在著作郎任。可知《旧传》所云“贞观八年”,当是敬宗迁中书舍人之时,而其为著作郎当在贞观元年至七年间。两《唐书·太宗纪》:“贞观四年二月甲寅(十八日),大赦,赐酺五日。”《曲池酺饮》七首当作于是时,既与《翰林学士集》所署七人官爵相符,又与诸诗所称“酒随欢至,花逐风来。鹤归波动,鱼跃萍开”、“三阳应节,百卉舒荣”、“莺多谷响,树密花繁”、“习习和风,落景沉沉。俯映绿水,仰睎翠林”等仲春景象吻合;至于敬宗诗所称“日月扬彩,爟烽撤候”,正谓是年正月乙亥(九日)、二月甲辰(八日)李靖大破突厥也。

贞观五年(631)

魏徵撰成《群书治要》五十卷。

欧阳询《嘲萧瑀射》,见《全唐诗》卷八六九。

《全唐诗》题下注:“宋公萧瑀不解射。九月九日赐射,瑀箭俱不着垛,询咏之云云。”按:此录自《太平广记》卷二五四引《启颜录》。《旧唐书·太宗纪下》:“贞观五年九月乙丑(九日),赐群官大射于武德殿。”事又见《册府元龟》卷一〇九。诗当作于是时。

贞观六年(632)

陈子良卒。

唐太宗《幸武功庆善宫》,见《全唐诗》卷一。

《唐会要》卷三三:“贞观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幸庆善宫(原注:在武功县,即高祖旧宅也。),宴从臣于渭滨。其宫即太宗降诞之所。上赋诗十韵云云。赏赐闾里,有同汉之宛、沛焉。于是起居郎吕才播于乐府,被之管弦,名曰《功成庆善乐》之曲。”又《册府元龟》卷一〇九、卷五六九、《新唐书·太宗纪》、《资治通鉴》卷一九四皆载在是年九月己酉(二十九日),当可信;唯《册府元龟》卷四〇载为是年闰八月己巳(十八日),误。

褚亮等《祀圜丘乐章》八首,见《全唐诗》卷十。

《旧唐书·音乐志三》:“贞观二年,祖孝孙定雅乐。贞观六年,褚亮、虞世南、魏徵等作此词,今行用。”

褚亮等《明堂乐章》三首,见《全唐诗》卷十。

《旧唐书·音乐志三》:“贞观中褚亮等作,今行用。”

亮《祈谷乐章》三首,见《全唐诗》卷十,又见卷三二。

《旧唐书·音乐志三》:“贞观中褚亮作,今行用。”

褚亮等《雩祀乐章》三首,见《全唐诗》卷十。

《旧唐书·音乐志三》:“贞观中褚亮等作,今行用。”

魏徵等《五郊乐章》二十首,见《全唐诗》卷十一,又见卷三一。

《旧唐书·音乐志三》:“贞观中魏徵等作,今行用。”

《朝日乐章》三首,见《全唐诗》卷十一。

《旧唐书·音乐志三》:“贞观中作,今行用。”

《夕月乐章》三首,见《全唐诗》卷十一。

《旧唐书·音乐志三》:“贞观中作,今行用。”

褚亮等《祭方红乐章》五首,见《全唐诗》卷十二。

《旧唐书·音乐志三》:“贞观中褚亮等作。”

褚亮《祭神州乐章》三首,见《全唐诗》卷十二。

《旧唐书·音乐志三》:“贞观中褚亮作。”

褚亮等《祭太社乐章》三首,见《全唐诗》卷十二。

《旧唐书·音乐志三》:“贞观中褚亮等作。”

《蜡百神乐章》三首,见《全唐诗》卷十二。

《旧唐书·音乐志三》:“贞观中作,今行用。”

褚亮等《享先农乐章》四首,见《全唐诗》卷十二。

《旧唐书·音乐志三》:“贞观中褚亮等作。”

以上《旧志》所录郊庙歌辞六十一首,唯《祀圜丘乐章》八首明言作于贞观六年,然《旧志》云:贞观“六年,诏褚亮、虞世南、魏徵等分制乐章。”则其余五十三首当亦作于是年或稍后。

王绩《田家》三首,见《全唐诗》卷三七。

王绩《采药》,同上。

王绩《赠程处士》,同上。

王绩《黄颊山》,同上。

王绩《夜还东溪》,同上。

王绩《醉后》,同上。

王绩《山夜调琴》,同上。

王绩《答处士冯子华书》(见五卷本《王无功文集》卷四,《文苑英华》卷六八八题作《答冯子华处士书》)云:“家兄鉴裁通照,知吾纵恣散诞,不闲拜揖,糠秕礼义,锱铢功名,亦以俗外相待,不拘以家务。至于乡族庆吊,闺门婚冠,寂然不预者已五六岁矣。”绩于贞观元年归隐,下推五六年,则此《书》当作于贞观六年。《书》又云:“吾所居南渚,有仲长先生,结庵独处垂(各三卷本及《英华》无“垂”字)三十载。”其《仲长先生传》云:“先生讳子光,……开皇之末,始结庵河渚,以息身焉。”自开皇(581-600)之末下推三十载为贞观四年,盖此云“三十载”,乃约数也。此《书》内容可与上列诸诗互相发明,彼此印证。如《书》云“纵恣散诞”,“糠秕礼义”,《赠程处士》诗云:“礼乐囚姬旦,《诗》、《书》缚孔丘。不如高枕上,时取醉消愁。”《醉后》云:“阮籍醒时少,陶潜醉日多。百年何足度,乘兴且长歌。”《书》云:“陶生云:‘盛夏五月,跂脚北窗下,有凉风暂至,自谓是羲皇上人。’嗟乎!适意为乐,雅会吾意。”《田家》云:“自得中林士,何忝上皇人!”《书》云:“性嗜琴酒,得尽所怀”,“春秋岁酒,以时相续。”《田家》云:“琴伴前庭月,酒劝后园春。”“平生唯酒乐,作性不能无。朝朝访乡里,夜夜遣人酤。”《书》云:“或时与舟人渔子分潭并钓,俛仰极乐,戴星而归。题歌赋诗,以会意为功,不必与夫悠悠闲人相唱和也。”《山夜调琴》云:“促轸乘明月,抽弦对白雪。从来山水韵,不使俗人闻。”《夜还东溪》云:“青溪归路直,乘月夜歌还。”《书》云:“兼多养凫雁,广牧鸡豚。”《田家》云:“小池聊养鹤,闲田且牧猪。”《书》云:“吾比风痹发动,常劣劣不能佳。”“黄精、白术、枸杞、薯蓣,朝夕采掇,以供服饵。”《采药》云:“龟蛇采二苓,赤白寻双术。地冻根难尽,丛枯苗易失。从容肉作名,薯蓣膏成质。家丰松叶酒,器贮参花蜜。且复归去来,刀圭辅哀疾。”《黄颊山》云:“步步攀藤上,朝朝负药来。几看松叶秀,频值菊花开。”凡此可证:以上诸诗与《答处士冯子华书》之作时相近,皆在贞观六年前后。

陈子良《新成安乐宫》,见《全唐诗》卷三九。

《乐府诗集》录子良乐府诗三首,卷十六《上之回》、卷六七《游侠篇》皆署名“隋陈子良”,唯卷三八录此诗署名“唐陈子良”,当有所据。《唐诗纪事》卷四载子良卒于贞观六年。此诗必作于贞观六年前。

贞观七年(633)

唐太宗《春日玄武门宴群臣》,见《全唐诗》卷一。

《册府元龟》卷一〇九:“贞观七年正月癸巳(十五日),宴三品以上及州牧蛮夷酋长于玄武门。”诗云:“紫庭文佩满,丹墀衮绂连。九夷簉瑶席,五狄列琼筵。”当作于是年正月十五日。

唐太宗《冬日临昆明池》,见《全唐诗》卷一。

两《唐书·太宗纪》载,太宗临昆明池,唯有一次,乃在贞观五年正月癸酉,其时令与诗题及诗中冬日景象不合。《资治通鉴》卷一九四:“贞观七年十二月甲寅(十一日),上幸芙蓉园。丙辰(十三日),校猎少陵原。戊午(十五日),还宫。”少陵原在今西安市南。昆明池故址在今西安市西南斗门镇东南之洼地,距少陵原甚近。疑太宗猎于少陵原后,乃临昆明池,遂有此作。

贞观八年(634)

卢照邻约生于是年(用任国绪《卢照邻诗文系年及生平行迹》说)。

李义府《咏乌》,见《全唐诗》卷三五。

《册府元龟》卷八四〇:“李义府,瀛州饶阳人也。初应进士举,刘洎、马周荐之,太宗令咏乌,义府援笔为诗曰:‘上林无限树,不借一枝栖。’太宗喜曰:‘当借卿全树,何一枝也?’寻除监察御史。”事又见《隋唐嘉话》卷中、《唐语林》卷三《赏鉴》、《唐诗纪事》卷四。据《旧唐书·李义府传》,义府于贞观八年进士及第。诗当作于是时。

徐贤妃《拟小山篇》,见《全唐诗》卷五。

《新唐书·徐贤妃传》:“生五月能言,四岁通《论语》、《诗》,八岁自晓属文。父孝德,尝试使拟《离骚》为《小山篇》曰云云。孝德大惊,知不可掩,于是所论著遂盛传。”《旧唐书·徐贤妃传》略同。据两《唐书》本传,徐贤妃卒于永徽元年(650),年二十四,则其八岁时为贞观八年也。

虞世南《发营逢雨应诏》,见《全唐诗》卷三六。

诗云:“豫游欣胜地,皇泽乃先天。油云阴御道,膏泽雨公田。陇麦沾逾翠,山花湿更燃。”明为扈从豫游,时为暮春。《旧唐书·太宗纪下》:“贞观六年三月戊辰,幸九成宫。”“贞观八年三月庚辰,幸九成宫。”《新唐书·太宗纪》同。九成宫故址在今陕西麟游县西。诗当作于贞观六年三月或八年三月。

褚亮《和御史韦大夫喜霁之作》,见《全唐诗》卷三二。

韦大夫,即韦挺。据《贞观纪要》卷二《求谏》、《唐会要》卷八三《嫁娶》、《旧唐书·太宗纪下》及《杜正伦传》,贞观六年至八年,韦挺在御史大夫任。褚诗当作于此三年中。韦《喜霁》诗已佚。

选人《嘲高士廉木履》,见《全唐诗》卷八六九。

《朝野佥载》卷四:“唐高士廉掌选,其人齿高。有选人自云解嘲谑,士廉时着木履,令嘲之,应声云:‘刺鼻何曾嚏,踏面不知瞋。高生两个齿,自谓得胜人。’士廉笑而引之。”据两《唐书·太宗纪》、《高士廉传》、《新唐书·宰相表上》、《资治通鉴》卷一九五,士廉于贞观五年自益州长史入为吏部尚书,掌选,十二年七月癸酉(二十七日)迁尚书右仆射。选人之嘲,当在五年至十二年间,姑系于八年。

贞观九年(635)

五月,李靖平吐谷浑。

陈叔达卒。

许敬宗《五言七夕侍宴赋得归衣飞机一首应诏》,《全唐诗》失载,见《翰林学士集》,署名“中书舍人臣许敬宗上”。

《旧唐书·许敬宗传》:“贞观八年,累除著作郎,兼修国史,迁中书舍人。十年,文德皇后崩,百官缞绖。率更令欧阳询状貌丑异,众或指之,敬宗见而大笑,为御史所劾,左授洪州都督府司马。”据两《唐书·太宗纪》、《资治通鉴》卷一九四,文德皇后卒于贞观十年六月己卯,敬宗之贬,必在此后。《唐会要》卷六三《修前代史》载:贞观十年正月,敬宗在中书舍人任。可知敬宗为中书舍人当在八年至十年六月间,诗当作于九年七夕。

唐太宗《赐萧瑀》,见《全唐诗》卷一。

《贞观政要》卷五《忠义》:“贞观九年,萧瑀为尚书左仆射。尝因宴集,太宗谓房玄龄曰:‘武德六年已后,太上皇有废立之心;我当此日,不为兄弟所容,实有功高不赏之惧。萧瑀不可以厚利诱之,不可以刑戮惧之,真社稷臣也。’乃赐诗曰:‘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瑀拜谢曰:‘臣特蒙诫训,许臣以忠谅,虽死之日,犹生之年。'”又见《册府元龟》卷三一九。《资治通鉴》卷一九四载于贞观九年十一月戊午(二十六日)。诗当作于是时。

刘孝孙《游清都观寻沈道士得仙字》,见《全唐诗》卷三三。

凌敬《游清都观寻沈道士得都字》,同上。

赵中虚《游清都观寻沈道士得芳字》,同上。

许敬宗《游清都观寻沈道士得清字》,见《全唐诗》卷三五。

清都观在长安城永乐坊,见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卷二。赵中虚生平无可考。凌敬初仕窦建德,武德四年建德败后归唐,贞观中官至魏王文学。事见《旧唐书·窦建德传》、《元和姓纂》卷五。《旧唐书·刘孝孙传》:“贞观六年,迁著作佐郎、吴王友。……十五年,迁本府(吴王府)谘议参军。寻迁太子洗马,未拜,卒。”《新唐书·太宗纪》、《资治通鉴》卷一九四载,贞观十年三月癸丑,“出诸王为都督”,吴王恪出任潭州都督,唯魏王泰以太宗殊宠,独留京师。孝孙自当从吴王之藩,则贞观十年三月后不在京城。上文已考敬宗于贞观十年六月贬洪州司马。凡此可证:上列四诗当作于贞观初至九年间。刘诗云:“滔滔清夏景,嘒嘒早秋蝉。”凌诗云:“宫槐散绿穗,日槿落青柎。”赵诗云:“早蝉清暮响,崇兰散晚芳。”则时为夏末秋初也。

贞观十年(636)

姚思廉撰成《梁书》、《陈书》,李百药撰成《北齐书》,令狐德棻等撰成《周书》,魏徵等撰成《隋书》(纪传)。

褚亮《奉和禁苑饯别应令》,见《全唐诗》卷三二。

诗云:“大藩初锡瑞,出牧迩皇京。暂以绿车重,言承朱邸荣。……惠化宣千里,威风动百城。”明为饯别诸王之藩之作。《资治通鉴》卷一九四:“贞观十年正月癸丑,徙赵王元景为荆王,鲁王元昌为汉王,郑王元礼为徐王,徐王元嘉为韩王,荆王元则为彭王,……二月乙丑,以元景为荆州都督,元昌为梁州都督,元礼为徐州都督,元嘉为潞州都督,元则为遂州都督,……三月癸丑,诸王之藩。”《新唐书·太宗纪》略同。诗云“舒桃临远骑,垂柳映京营”,“野花开且落,山鸟哢还惊”,时令正合,当作于三月癸丑(二十三日)。

朱子奢《文德皇后挽歌》,见《全唐诗》卷三八。

李百药《文德皇后挽歌》,见《全唐诗》卷四三。

两《唐书·太宗纪》、《旧唐书·太宗文德皇后传》、《资治通鉴》卷一九四载:文德皇后卒于贞观十年六月己卯(二十一日),十一月庚寅(四日)葬于昭陵。挽歌当作于六月至十一月间。

文德皇后《春游曲》,见《全唐诗》卷五。

文德皇后诗仅存此一首,当作于是年六月前。

长孙无忌《与欧阳询互嘲》,见《全唐诗》卷八六九。

《隋唐嘉话》卷中:“太宗宴近臣,戏以嘲谑,赵公无忌嘲欧阳率更曰:‘耸髆成山字,埋肩不出头。谁家麟阁上,画此一猕猴。’询应声云:‘缩头连背暖,俒裆畏肚寒。只由心溷溷,所以面团团。’帝改容曰:‘欧阳询岂不畏皇后闻?’赵公,后之兄也。”又见《大唐新语》卷十三《谐谑》、《本事诗·嘲戏》、《唐语林》卷五、《太平广记》卷二四八引《国朝杂记》、《诗话总龟》卷三五引《小说旧闻》。据太宗语,长孙无忌与欧阳询互嘲必在文德皇后卒前。《隋唐嘉话》、《本事诗》等皆称“欧阳率更”,张怀瓘《书断》卷中及两《唐书》本传载,询于贞观初官至太子率更令,贞观十五年卒。则其与无忌互嘲当在贞观初至十年间。

王绩《九月九日赠崔使君善为》,见《全唐诗》卷三七。

崔善为《答王无功九日》,见《全唐诗》卷三八。

王绩《冬夜载酒于乡馆寻崔使君善为》,见五卷本《王无功文集》卷二,《全唐诗》失载。

崔善为《答王无功冬夜载酒乡馆》,见《全唐诗》卷三八。

吕才《王无功文集序》:“贞观中,京兆杜之松(原作“杜松之”,此据韩理洲校点本)、清河崔公善为(原夺“为”字,据明万历黄汝亨刻《东皋子集》补)继为本州刺史,皆请与君相见。君曰:‘奈何悉欲坐召严君平耶?’竟不见。崔、杜高君调趣,卒不敢屈。岁时赠以美酒鹿脯,诗书往来不绝。”据郁贤皓《唐刺史考》卷七九,贞观时任蒲州刺史者,元年为韦叔谐,贞观初为宇文士及、李龚誉,四年为杜楚客,七年为于志宁(未之任),十二年二月至十五年十一月为赵元楷,十五年至十七年为薛万彻。吕《序》及《旧唐书》本传载:王绩卒于贞观十八年。故杜之松、崔善为相继刺蒲,当在贞观七年至十一年间;王绩与崔使君诗歌赠答,当在十年前后,时绩隐居龙门。

贞观十一年(637)

温彦博、姚思廉卒。

唐太宗《临洛水》,见《全唐诗》卷一。

诗云:“春驰骏骨,总辔俯长河。”是为春日校猎于洛水之作。《新唐书·太宗纪》:“贞观十一年二月甲子(九日),如洛阳宫。……壬午(二十七日),猎于鹿台岭。……三月辛亥(二十六日),猎于广成泽。癸丑(二十八日),如洛阳宫。”《旧唐书·太宗纪下》、《册府元龟》卷一一五同。诗当作于是年二三月间。

唐太宗《赋尚书》,见《全唐诗》卷一。

魏徵《赋西汉》,见《全唐诗》卷三一。

李百药《赋礼记》,见《全唐诗》卷四三。

《册府元龟》卷一〇九:“贞观十一年十月辛酉(十日。同书卷四〇作“十月辛丑”,误,是月壬子朔,无辛丑日),幸积翠池,宴五品以上。帝曰:‘今兹年谷大登,水潦不能为害,天下既安,边方静息,因此农隙,与公等举酒,酒既酣,各宜赋一事。’帝赋《尚书》,特进魏徵赋《西汉》。”事又见《大唐新语》卷八《文章》、两《唐书·魏徵传》、《册府元龟》卷四〇。积翠池在洛阳宫西苑,时帝在洛阳宫也。诸书虽未提及李百药《赋礼记》,然诗题同类,当亦作于是年十月十日。其他“五品以上”赋诗皆佚。

唐太宗《喜雪》,见《全唐诗》卷一。

许敬宗《奉和喜雪应制》,见《全唐诗》卷三五。

太宗诗云:“断续气将沉,徘徊岁云暮。”“蕊间飞禁苑,鹤处舞伊川。”敬宗诗云:“何如御京洛,流霰下天津。”“伏槛观花瑞,称觞庆冬积。”可知时在岁暮,地在洛阳。两《唐书·太宗纪》及《资治通鉴》卷一九五、一九六、一九七载:太宗凡三幸洛阳。第一次在贞观十一年,二月甲子(九日)发自京师,三月丁亥(二日)至洛阳,翌年二月乙卯(五日)西还。则十一年十二月正在洛阳,太宗与敬宗唱和当在是时。第二次在贞观十五年,正月辛巳(十九日)发自京师,十一月壬申(十五日)西还,十二月戊子(一日)至京。则岁暮在长安,《喜雪》必不作于是年。第三次在贞观十八年,十月甲寅(十四日)发自京师,十一月壬申(二日)至洛阳,甲午(二十四日)以张亮为平壤道行军大总管、李世勣为辽东道行军大总管,率十六总管兵以伐高丽;十二月壬寅(二日)故太子承乾卒,上为之废朝,甲寅(十四日)诏诸军分道击高丽,戊午(十八日)李思摩部落叛;次年二月庚戌(十二日),帝亲统六军发洛阳,伐高丽。然则十八年十二月虽在洛阳,而军务繁忙,实无《喜雪》之雅兴,自非是年所作。

虞世南《赋得吴都》,见《全唐诗》卷三六。

褚亮《赋得蜀都》,见《全唐诗》卷三二。

李百药《赋得魏都》,见《全唐诗》卷四三。

三诗分咏三国都城,显系同时之作。两《唐书·李百药传》载:百药于贞观元年自泾州司户召为中书舍人。《旧唐书·太宗纪下》:“贞观十二年夏五月壬申,银青光禄大夫、永兴县公虞世南卒。”故此三诗当作于贞观初至十一年间。

褚亮《奉和咏日午》,见《全唐诗》卷三二。

虞世南《奉和咏日午》,见《全唐诗》卷三六。

二诗亦当作于贞观初至十一年间。褚诗云:“草萎看稍靡,叶燥望疑稀。”虞诗云:“高天净秋色,长汉转曦车。”其时令为秋。

唐太宗《赋得临池竹》,见《全唐诗》卷一。

虞世南《赋得临池竹应制》,见《全唐诗》卷三六。

二诗亦当作于贞观初至十一年间。太宗诗云:“贞条障曲砌,翠叶贯寒霜。”虞诗云:“欲识凌冬性,唯有岁寒知。”其时令为冬。

贞观十二年(638)

正月乙未(十五日),高士廉等撰成《氏族志》一百三十卷。五月壬申(二十五日),虞世南卒,太宗举哀,作诗一篇,追述往古兴亡之道,令褚遂良诣其灵帐读讫焚之。见两《唐书·虞世南传》。

本年前后,慧净编成《续古今诗苑英华集》十卷,收录自梁武帝《会三教诗》至唐刘孝孙《早发成皋望河诗》五百四十八首,作者一百五十四人。刘孝孙为之序。见《续高僧传》卷三《释慧净传》及《郡斋读书志》卷二〇。《英华集》已佚,刘《序》存,见《全唐文》卷一五四。

唐太宗《初春登楼即目观作述怀》,见《全唐诗》卷一。

许敬宗《奉和初春登楼即目应诏》,见《全唐诗》卷三五。

诗题表明时在初春。敬宗诗云:“旭日临重壁,天眷极中京。”南朝称洛阳为中京,后遂以中京为洛阳之别称,则诗作于洛阳。《文苑英华》卷一七五录此二诗,太宗诗题同,敬宗诗题作《奉和同前应制》,可知题中原有“观作述怀”四字,《全唐诗》据明人辑本《许敬宗集》删耳。观作,谓观建造宫室,故太宗诗云:“连甍岂一拱,众干如千寻。明非独材力,终藉栋梁深。弥怀矜乐志,更惧戒盈心。愧制劳居逸,方规十产金。”十产金,用汉文帝作露台事,见《史记·孝文本纪》。敬宗诗亦云:“文波浮镂槛,摛景焕雕楹。璇玑体宽政,隆栋象端衡。创规虽有作,凝拱遂无营。沐恩空改鬓,将何谢厦成?”上文已考太宗曾三次行幸洛阳:第一次在贞观十一年,二月甲子(九日)发自京师,次年二月乙卯(五日)西还,则十二年正月正在洛阳,诗当作于是时。第二次在贞观十五年,正月辛巳(十九日)发自京师,至洛阳时已仲春(初唐帝王自长安至洛阳,行程约二十天左右),十一月壬申(十五日)西还,则《初春登楼》之作必不在是年。第三次在贞观十八年,十月甲寅(十四日)发自京师,翌年二月庚戌(十二日),帝亲统六军以伐高丽,则十九年正月虽在洛阳,然正准备出兵,无暇营建宫室,自无“观作述怀”之诗。

唐太宗《春日登陕州城楼俯眺原野回丹(一作“舟”)碧缀烟霞密翠斑红芳菲花柳即目川岫聊以命篇》,见《全唐诗》卷一。

许敬宗《奉和登陕州城楼应制》,见《全唐诗》卷三五。

《文苑英华》卷一七五录此二诗,太宗诗题同,敬宗诗题作《奉和同前应制》。《旧唐书·太宗纪下》:“贞观十二年二月乙卯(五日),车驾还京。癸亥(十三日),观砥柱,勒铭以纪功德。……乙丑(十五日),次陕州,自新桥幸河北县,祀夏禹庙。丁卯(十七日),次柳谷顿,观盐池。”《新唐书·太宗纪》、《资治通鉴》卷一九五同。太宗君臣登陕州城楼唱和之诗,当作于十二年二月十五日。陕州,治所在今河南三门峡市。

王绩《赠梁公》,见《全唐诗》卷三七。

梁公,梁国公房玄龄也。《旧唐书·房玄龄传》:“(贞观)十一年,与司空长孙无忌等十四人并代袭刺史,以本官为宋州刺史,改封梁国公,事竟不行。”按:《旧传》叙事含混不清,《新唐书》本传云:“会诏大臣世袭,授宋州刺史,徙国梁,而群臣让世袭事,故罢刺史,遂为梁国公。”事又见《贞观政要》卷八。两《唐书·太宗纪》、《唐会要》卷四七、《资治通鉴》卷一九五皆载事在贞观十一年六月戊辰(十五日)。诗题曰“赠”而非“寄”,则其时王绩必在京师。上文已考绩于贞观元年归隐龙门。韩理洲《王绩生平求是》(载《文史》第十八辑)谓绩于贞观十一、二年第三次出仕,任太乐丞两年左右,复归隐。康金声、夏连保《王绩年谱》谓绩于贞观十一年复出,十三年又归隐。然则《赠梁公》当作于十二年前后,时绩在太乐丞任上。玄龄乃王通门人,佐太宗定天下,官至尚书左仆射,掌朝政十余年。贞观十年,以小过谴归第,文德皇后临终进谏,太宗乃复其位(见两《唐书·文德皇后传》及《资治通鉴》卷一九四)。故王绩赠诗,以周公、霍光为鉴,以范蠡、疏广为智,结云“功成皆能退,在昔谁灭亡?”旨在讽玄龄知止知足、功成身退也。

杨师道《中书寓直咏雨简褚起居上官学士》,见《全唐诗》卷三四。

诗云“云暗苍龙阙”,“复道驾蓬莱”,则其地在长安(苍龙阙在长安,为汉未央宫之东阙,见《文选·陆倕〈石阙铭〉》李善注引《三辅旧事》。唐长安大明宫有蓬莱殿,见《唐六典》卷七)。诗云“长檐响奔溜,清簟肃浮埃。早荷叶稍没,新篁枝半摧”,明为初夏景色。褚起居即褚遂良,上官学士即上官仪。据两《唐书》本传,仪于贞观初进士及第,召授弘文馆直学士,累迁秘书郎,后转起居郎。遂良于贞观十年自秘书郎迁起居郎,十五年迁谏议大夫。故杨诗当作于贞观十年至十五年间。两《唐书·太宗纪》载:贞观十一年二月九日至十二年二月五日,太宗在洛阳;十三年四月五日至十月十五日,太宗幸九成宫(在今陕西麟游县西);十五年正月十九日至十一月十五日幸洛阳宫。据此,杨诗当作于贞观十二年初夏或十四年初夏。

虞世南《奉和咏风应魏王教》,见《全唐诗》卷三六。

据两《唐书·太宗纪》、《资治通鉴》卷一九四,李泰于贞观十年正月癸丑自越王徙封魏王,而世南卒于十二年五月壬申,故诗当作于此三年间。诗有“吹花送远香”之句,其时为春也。

虞世南《侍宴归雁堂》,见《全唐诗》卷三六。

《初学记》卷二四录此诗,署名“唐虞世南。”当作于贞观十二年五月前。

王珪《咏汉高祖》,见《全唐诗》卷三〇。

王珪《咏淮阴侯》,同上。

据两《唐书》本传、《资治通鉴》卷一九五,王珪卒于贞观十三年正月,二诗当作于贞观十二年前。

慧净《和琳法师初春法集之作》,见《全唐诗》卷八〇八。

慧净《与英才言聚赋得升天行》,同上。

慧净《和卢赞府游纪国道场》,同上。

慧净《冬日普光寺卧疾值雪简诸旧游》,同上。

《续高僧传》卷三《释慧净传》:“至贞观十年,本寺开讲,王公宰辅才辩有声者,莫不毕集。”下录其《和琳法师初春法集之作》等诗四首,接云:“于是帝朝宰贵赵公(长孙无忌)、燕公(于志宁)以下名臣,和系将百许首。中书舍人李义府,文苑之英秀者也,美之不已,为诗序云云。乃以贞观十三年,集诸官臣及三教学士于弘文殿,延净开阐《法华》。”据此,《和琳法师》等四诗当作于贞观十年至十二年间。

僧凤《书遗文后》,见《全唐诗》卷八〇八。

《续高僧传》卷十三《僧凤传》:“贞观中年,释门重阐,……以为普集寺任,寻更右迁定水上座。……以其年暮月二十三日,因疾终于彼寺,春秋七十有七。”下录其《遗文后偈》,即《书遗文后》诗也。本传未明言凤卒于何年,而仅云“贞观中年”,陈垣《释氏疑年录》据此亦云“唐贞观中卒”。贞观凡二十三年,姑系于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