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民国史·第五卷:1924-1926
- 李新总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
- 16194字
- 2021-03-04 18:05:40
第二章 善后会议:和平统一的最后尝试
第一节 善后会议的由来及各方的立场
一 直奉战争“善后”问题的提出
第二次直奉战争以直系的失败、反直军事同盟的胜利而告结束。从某种意义上讲,直系并非败在军事上,而是败在政治上。若从单纯军事上观察,江浙方面卢永祥的实力,实不足与吴佩孚较量;东北的张作霖较之直系亦略逊一筹;而广东方面相隔遥远,且因陈炯明及商团叛乱,有后顾之忧,一时也难抽出多少力量北伐。直系之败实败在冯玉祥的倒戈上,而冯之倒戈,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政治原因。直奉战争这种出人意料之外的结局,宣告了“武力统一”的中止。随后,以政治手段谋求战争“善后”问题的解决提上了议程。
北京政变之后,反直军事同盟取得胜利,但直系的军事力量并没有被歼灭。冯玉祥入京后,段祺瑞念北洋旧情,对曹、吴的处置难免手软。盖段之对吴,本主不为己用,但得彼表示拥护即可罢手,“有谓段顾全北洋统系,欲抚直系残部为己势力,以图国力之均势者”(1)。故吴佩孚虽败走,但仍手握重兵,“长江势力未损秋毫”,不久即成卷土重来之势(2)。而奉、浙、粤三角同盟在对直军事结束之后,内部矛盾急剧上升。广东方面亟欲将统治区域扩大到江西等省,这与段祺瑞分割地盘的初衷相忤。奉系企图染指苏、浙,又与卢永祥的利益发生冲突。冯玉祥虽然控制北京,并推出黄郛摄政,但冯与奉张有着尖锐矛盾。国民军势力逊于奉军,这使冯处于张作霖的军事压力之下;但国民军控制着北京,加之得到广东方面的响应,因而对奉系直接控制中央政权造成一定阻碍。冯、段之间也存在矛盾。“段于地方势力久已根绝”,“非冯之所重”(3);而段则利用奉张与国民军的矛盾压制冯,黄郛摄阁为许世英取代,即为明证。被推到政治前台的段祺瑞与奉张亦存在利益冲突,所谓“张作霖与段干木貌合神离”(4),应为符合两者关系实际的观察。段既与冯、张不协,又缺乏实力,只好“听信目光短浅之策士所谋,欲在‘冯、张均势’之下,维系中央体面,以图自保”(5)。虽然“冯、张均势”未必真正存在,但彼此制约则是事实。在这种特殊形势下,任何一方要用单纯军事力量来解决时局纠纷,实现“武力统一”,均难操胜券(6)。
在武力自身不能统一的情况下,要实现武力统一自然成问题。而武力自身不能统一的原因,在于袁世凯之后陷于四分五裂的北洋派“决不愿见其中有一人,势力特别强厚,将有支配全国之势。若为此兆,则必先群起暗中结合,谋有以推倒之”(7)。是以主张“武力统一”之军阀,屡致颠仆。段祺瑞如此,曹锟、吴佩孚也是如此。武力统一政策失败之后,段祺瑞曾表示,“纷争既久,渴望统一,革命告终,宜有建设,亦即全国憬悟,心同理同矣。而历年屡试屡败之武人主义,心劳日拙之命令政策,愚者犹知其不可,与此而欲改弦更张,别辟径途,以挽末流之失,用成中兴之治。则舍会议解决而外,无他道也”(8)。冯玉祥亦有所觉悟,他在给段祺瑞的信中写道:“当代军人,非有真正之觉悟,不能祈向真正之和平,即无由措国家于治理。觉悟维何?即武力终不可恃,当艰苦卓绝,就民治痛下功夫是也。”(9)就是“野心甚炽”,暗中积极备战,“仍思继承吴佩孚之武力政策”的张作霖(10),对于“和平统一”主张,亦不便公开反对。
从政治运作角度分析,倒直的胜利乃奉张、浙卢及粵孙三方联合加上冯玉祥倒戈的结果。此役既以数方合作而获胜,善后问题当然只能由各方共同协商解决。从段氏个人的处境来讲,他能够受到各方“拥戴”,除了再造民国“元勋”的旧招牌外,主要还在于他体验了“武力统一”政策的失败,且已丧失实力,除实施“和平”之道外,别无选择。《申报》特约评论员的文章写道:“段祺瑞之被推(戴)也,则以标榜和平之故。以各方信其前此武力之失败,足以醒其(武力)统一梦之故。则段之不能再谈武力统一,非独以道德信段,实亦于事实可以信段也。”(11)“段在今日,可谓毫无凭藉,其部下只有德州胡翊儒之一旅,兖州吴长植之一旅,为心腹军队”(12)。失败的教训与无实力以为凭藉,使段不能不选择政治解决的方案。当时王士珍曾规劝段说:“君之得各省之拥戴者,以不拥兵也;国民军之受人民欢助者,以标榜和平也。长江及吴既尊重君,君宜摒除武力,则统一可期。”(13)此时已经“手无寸铁”(14)的段祺瑞,岂能不听从王士珍劝告。这是其召开天津会议,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直奉战争善后问题的重要原因。
善后问题在吴佩孚乘舰出走之后很快被提上日程。当时最为迫切的问题,一为收束军事,一为整理财政。军事问题虽因“均势”之出现而暂无在全国范围内重开战火之虞,但局部冲突仍难以避免。问题的关键在于未形成各方认同的权势中心,虽直奉战争结束,却未实现统一,重启战端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财政问题更加棘手。1924年,像在其他许多方面一样,战争的费用也标志了一个分水岭。盖此前的战争,参战人数有限,敌对活动持续时间一般较短,且往往在战后有一较长的和平时期。但1924年以后,战争连续不断,规模亦不断扩大,军费支出急剧上升,在地方及全国岁入中所占比例已经高到国家经济不能支撑的地步(15)。然而,地方军阀割据称雄,各自为政,要解决如此拮据的财政问题,极为困难。盖各地军阀为谋自身的发展,均以扩军为手段。兵多,必致军费增多;而兵多则战事必频,战争费用亦必剧增。财政上“入不敷出举债养兵”的状况在分裂割据的形势下是不可能解决的,故解决财政问题的先决条件为实现统一。
此外,执政府与地方的关系,国家的和平建设与发展,以及倒曹之后新中央政权的外交承认等问题,在在需要及时解决。在此情况下,决定出山的段祺瑞,于入京之前发出“马”电,标举宗旨,提出召开善后会议的政治主张。电文如下:“共和肇造,十有三年,干戈相寻,迄无宁岁。驯至一国元首,选以贿成,道德沦亡,法纪弛废,诛求无厌,户鲜盖藏,水旱交乘,野多饿殍。国脉之凋残极矣,人民之困苦深矣。法统已坏,无可因袭,惟穷思变,更始为宜。外观大势,内察人心,计惟彻底改革,方足以定一时之乱,而开百年之业。……现拟组织两种会议:一曰善后会议,以解决时局纠纷,筹备建设方案为主旨,拟于一个月内集议。……二曰国民代表会议,拟援美国费府会议先例,解决一切根本问题,以三个月内齐集,其集会会章,俟善后会议议定后,即行公布。”(16)
1924年11月24日段祺瑞入京就职,宣言于一个月内,召开善后会议,解决与时局相关的一切重要问题。随即谕令临时法制院院长姚震草拟《善后会议条例》,并在吉兆胡同宅邸召开专员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商议。会议就善后会议组织大纲草案展开多次讨论。其间经历反复,系因“天津方面之某实力派,对于草案之第二条所定委员资格一项,提出修改意见,拟将该条第二项(该项原文为‘民国十二年大选守正议员互选十人’)根本推翻,不承认拒选议员有列席之资格,并主张以此次讨伐贿选之各军首领,作为委员资格之一”(17)。最后达成妥协,在条文中取消了拒选议员的列席资格,但实际上仍准参加,其办法系由拒选议员互选十人,由执政聘任(18)。
与此同时,按照12月2日阁议,善后会议组织大纲须待孙中山同意后公布(19),许世英遂将草拟的《条例草案》送往天津,呈孙中山“核阅”。孙未置可否。12月20日,经过修改的善后会议条例提交国务会议讨论(20)。23日,送交孙中山审阅的《条例草案》携回。当天下午五时,北京吉兆胡同段宅召集会议,与会者有善后会议筹备处长许世英与各部部长及林长民、汤漪、朱深、曾毓隽、姚震等。会议由段祺瑞主持,讨论修正《善后会议条例》,主要就善后会议权限及列席代表资格进行磋商。
会议最后商定《善后会议条例》十三条。第一条阐明了“解决时局纠纷,筹议建设方案”之会议宗旨。第二条规定了会议之人员构成:“一、有大勋劳于国家者;二、此次讨伐贿选制止内乱各军最高首领;三、各省区及蒙藏青海军民长官;四、有特殊之资望及学术经验,由临时执政聘请或派充者,但不得逾三十人。”第五条对会议“应行议决事项”作了如下规定:“一、国民代表会议之组织方法;二、关于改革军事事项;三、关于整理财政事项;四、其他各案由临时执政交议者。”其它各条分别对会期、会址、议长副议长之选举、出席及投票之有效人数、秘书处之设置、议事细则等作了规定(21)。
12月24日,段政府以孙中山未表示反对为由,将《善后会议条例》明令公布。
二 实力派的态度及社会各方的立场
《善后会议条例》公布后,很快遭到社会舆论的批评。批评者认为,善后会议“无一真正人民之代表议员,而为四种特殊阶级之会议。从实质言,以执政一人而有操纵此项会议之可能。以此项会议而不必有强制各派军事之能力,则所谓解决时局纠纷之意,或不幸而为时局增长纠纷,亦未可知耳”(22)。故《善后会议条例》公布之初,社会各界“大半取静观态度,毫不表示,而咸料其不能有成”(23)。
地方实力派对召开善后会议之提议则反应不一,有反对的,有支持的,有抵制的,有“婉拒”的,也有抱着怀疑与希望,参与“尝试”的。大体言之,实力派中,奉张、滇唐,晋、鲁、苏、浙、皖、赣各省军政长官,以及四川之刘湘,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代理库乌科唐镇抚守使李垣等,对善后会议持赞成态度。其他实力派人物或依违两可,或表示有条件的赞成,或明确表示反对。
张作霖对善后会议最初不感兴趣,“以为此种组织,人数较多,彼之有力主张不易实现,而疑段之有意缩减其发言权”。但段以为“‘善后会议’四字,在就职前之马电,即已发表,不便自食其言”,坚持己见。于是出现了“六头会议”之插曲。所谓“六头会议”,即段祺瑞、孙中山、张作霖、冯玉祥、卢永祥五人,加唐继尧共同会议(24)。此议在12月10日之前,已即将实现。时段拟“以六头会议解决一切重要事件,而于善后会议为形式之通过,则所谓善后会议者,又以六头为预备会”。但此议发出后,孙中山首不赞同,唐继尧复通电反对,西山之冯玉祥,亦不愿参与。六头而去其三,所谓“六头会议”只好作罢。最后在条例组织法中加入第二项,将张、卢、冯置于其中(25)。
对此,张作霖显然并不满意。其左右曾为之力争,“谓张作霖在此次讨伐贿选制止内乱上,固居第一功,而在历次有意义之战争上,亦未尝无功,故应将其列入有大勋劳于国家者”(26)。张氏亦公开表示不满。就在段祺瑞筹备善后会议期间,张由京返津,“谒孙谒黎,且发出我系抬轿,任谁可抬之语”(27),对段进行威胁。不过张作霖也不能无所顾忌。段系其领衔推出,在奉系力图控制段的同时,冯玉祥也十分注意与段的关系。若奉张过分与段为难,则段可能会倚重冯玉祥甚至孙中山,这对奉张显然不利。故在善后会议问题上,张作霖对段的安排也不得不稍事迁就。1月12日,即《善后会议条例》公布半月之后,张作霖致电会议筹备处,允派代表出席。与此同时,奉系另一核心人物杨宇霆致电许世英,称“善后会议东三省军民长官应派代表,日内雨帅回奉,即行会商遣派,准于开会期到京,特先奉闻”(28)。奉系表态支持,为善后会议的召开,创造了重要前提。
国民军方面态度则比较暧昧。冯玉祥在北京政变之后,即提出各方会议,解决国是。后来费保彦纂《善后会议史》,站在拥段之立场,述会议颠末,冯玉祥曾为之作序,序文曰:“共和而无宪法,非国矣;宪法而不出于民意,非宪矣。客岁以不得已之苦衷,改组临时政府者,实欲得真正民意之宪法,以为遵循之正轨耳。盖国民代表会议者,民意宪法之母;而善后会议者,又国民代表会议之母。兹幸以短少之时间,克成国民代表会议之条例。无此是彼非之私争,有和衷共济之公德,不可谓非会议诸君之热心毅力也。”(29)观此序文,可知冯氏于善后会议,并无不慊,且能像多数实力派人物一样,不将善后会议与国民会议摆在截然对立之位置。
但冯却不愿参与善后会议。尽管“段执政以特别请书致冯玉祥,邀其参与善后会议”,冯仍表示拒绝(30)。段曾嘱薛笃弼探其缘由,冯称:“此事吾不能与闻,吾今唯知五次六次以至十次之辞呈,向段执政辞职耳。”(31)冯氏自1924年11月25日起,七上辞呈,并致电吴佩孚,请同时下野。究其原因,与发动政变之后冯之处境有关。盖政变之后,“社会上谅之者甚少”,而在天津会议上,“冯奔走段、张之间,其中殆有不可告人之苦痛”(32)。可见冯本人拒绝与会,系出于政治上另谋出路的考虑,而不是针对善后会议作出的表示。时论称冯氏在观念上与善后会议处于“不即不离之间”(33),应为中肯之评价。后来冯氏派出陈金绶为代表与会(34),证明冯于善后会议,并不根本抵触。国民军重要将领胡景翼派代表与会,从侧面证明了这一点(35)。
西南方面立场较为复杂,报载消息亦比较混乱。自段任执政以来,西南各省虽多持沉默,但滇唐代表王九龄始终未就教育总长之职,此中消息,可见一斑。故善后会议能否得到西南方面赞同,颇为各方关注。
为开成善后会议,段极力争取西南方面的支持,曾致刘显世“勘”(12月28日)电,请其表示同意。然刘之复电中,有“俟商取蓂赓(继尧)、竞存(炯明)诸公同意,即行通电表示”之语(36)。嗣因陈炯明于“冬”(1月2日)日通电反对善后会议(37),刘遂与唐继尧、谭延闿、熊克武四人联名通电,示以反对。“该电大意,以为善后会议不脱民六徐州督军团会议之形式,不足以代表民意,且此项会议,类多军阀代表,发言吐语之间,更无民治观念,应请当局,从速召集国民会议,以定国是等语”(38)。《申报》亦载文指出:“滇唐反对善后会议,理由谓临时政府为少数军人所戴,一切尚待国民会议。今发号施令,究少根据。唐以国民会议方拥戴中央。”(39)
其实,西南各实力派的立场并不一致,一些人的表态甚至前后矛盾,声明与实际行动亦往往牴牾。据报载,西南代表曾在上海静安寺路贵州旅馆开会,商量赴京与会,列席者有云南、广东等省代表共十余人。陈炯明的代表刘亮称此次倒直成功,实南北统一之良好机会,现段氏召集善后会议,西南方面对此应竭力赞助,并声明“陈总司令对此会议,十分赞成”。云南方面的代表王竹村表示“绝对赞成此项会议,现在被邀之列,自当扶病出席”(40)。另据报载,四川的刘湘曾通电赞成善后会议,刘文辉则慷慨解囊,汇出四万元,以示赞助(41)。后来,包括滇唐代表在内的多数西南代表都赴京与会。但因步调不一,其与段、张立场难以协调,已露端倪。
与西南方面态度暧昧不同,晋、鲁、苏、浙、皖、鄂、直、闽、赣、湘等省实力派对善后会议大多表示支持。阎锡山、郑士琦、王揖唐、萧耀南、胡思义、孙传芳、卢永祥、杨以德、萨镇冰、赵恒惕、方本仁、龚积柄、韩国钧等先后致电善后会议筹备处,允将到会或允派代表出席。张学彦代表萧耀南致电段,表示“鄂萧对中央服从,善后会议解决时局”(42)。萧的慷慨解囊,更表明了对会议的支持态度(43)。尽管这些“支持”往往附有条件,有时甚至被当成自我保护的手段,但他们的表态,无疑壮大了善后会议的声势。
此时在政治上仍具潜在影响力的黎元洪、王士珍、唐绍仪、岑春煊等人的态度也受到广泛关注。黎对段祺瑞的邀请明确表示拒绝,但措词委婉,自称“坠露”,不必附丽“龙、凤之会”,在流露出政治上失落感的同时,力图表现其影响力犹在(44)。王士珍系北洋元老,与段关系甚深,曾亲临善后会议筹备处访许世英,允届时出席,这对段是很大的支持(45)。蛰居上海、被段政府委以外长职务(未就任)的唐绍仪则不愿北上赴会。段派员持亲笔函至沪敦请多次,唐均表示拒绝,且对善后会议“用意不善”进行抨击(46)。曾经在政坛显赫一时的岑春煊,接到邀请后,致电段氏,主张“集各省区代表于一堂,雍容而议改定军制,裁兵理财”(47)。岑氏对善后会议的态度反映了政学系的立场,有时亦倾向西南方面,处于不稳定状态,故时人称之为“消极赞成”者(48)。
受“特聘”的会员有社会名流章太炎、梁启超、胡适等三十人。章太炎拥护黎元洪的“法统”,政治上视黎之显隐为进退,此时固不愿意放弃拥黎,却同时站到了西南实力派的立场。1925年1月1日,段祺瑞致章“东”电,“以善后会议相招”。6日,李根源由天津来电劝进,章氏复函拒绝。在曾云沛前来为段说项时,章明确表示了与西南方面反对派一致的立场:“今之政府,本无法律根据,则与西南无异,西南、北京两政府乃敌体,而非主属,吾参与西南事已久,今日不能去一政府,就一政府也。”(49)26日,章氏接善后会议筹备处邀其“速驾”之“宥”电后,再次复函表示反段、拥黎、支持西南反对派的立场,只是对西南一些人首鼠两端的做法,略示不满(50)。
胡适乃新文化健将、学界领袖,在政治上亦颇具影响力。以其对政治的理解,善后会议与国民会议并非方枘圆凿,故在受聘国民会议促成会任组织法研究委员会委员的同时,又接受了段祺瑞参加善后会议的邀请。按他的说法,他是希望作一番和平解决时局问题的“尝试”,在给许世英的信函中他这样写道:“执政段先生的东电,先生的毫电,都接到了。我是两年来主张开和平会议的一个人,至今还相信,会议式的研究时局解决法总比武装对打好一点;所以我这回对于善后会议虽然有许多怀疑之点,却也愿意试他一试。”(51)
梁启超曾经与段祺瑞合作,且有研究系背景,政治影响在章、胡之上。段召集善后会议,自然对梁期待甚殷。但梁氏归国后历尽宦海风波,壮志难酬,早已发表宣言,“毅然中止政治生涯”(52),潜心从事学术研究与教育。此时虽议政癖好未改,但已不愿继续与闻政事。故对段之邀请,婉言谢绝。
尽管目的各不相同,响应方式与程度也有差异,但大体言之,多数受邀会员对善后会议都表示赞同,他们或亲自莅会,或委派代表参加,从而造成一定声势。段祺瑞政府对拟开之善后会议亦“颇抱乐观,盖因全国实力派已十九与会”(53)。在这种情况下,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国民党的态度与立场也就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
三 国民党方面欲迎还拒的姿态
(一)孙中山应邀北上及其主张的变化
直奉战争开始不久,孙中山即起兵讨伐直系,开始了第二次北伐。这表明此时国民党走的仍是“武力统一”路线。但是,要以武力完成革命大业殊非易事。由于军事力量薄弱,成败利钝难以逆料,加之广东根据地尚不巩固,商团的敌对态度,陈炯明的反目为仇,使国民党时有萧墙之虞、后顾之忧。国民党所处艰难地位,使之在实施武装革命手段的同时,也有谋求和平统一的可能性。
对于段祺瑞政府拟议召开的善后会议,国民党反应十分复杂且几经变化,并非一开始就走到对立面。据《许世英传略》记载,1924年,当反直三角同盟酝酿倒曹之初,段祺瑞曾密派许世英南下赴粤,在韶关惕园谒见孙中山,提出“先开善后会议,继开国民会议”的主张。“(国父)嘉公(许世英)忠恳,欣纳其言,谓如芝泉朝有电来,夕即北往”。黄伯度《笃行实践的许静仁夫子》一文中有许氏“秉承国父指示,对韶关晤谈约定之善后会议国民会议,竭力规划,务求实现”一语(54),表明孙、许当初确曾谈及善后会议,且已取得共识,亦表明孙中山最初是赞成善后会议的。故当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通电主和,邀请段、孙“入京主政”,孙中山很快表示“拟即日北上与诸兄晤商”(55)。对于张作霖、卢永祥、冯玉祥、胡景翼、孙岳等推戴段祺瑞为临时执政,孙中山虽未必能欣然接受,但其正式的表态则为:“现在除合肥外,实无第二者可当此任,今后可全委诸合肥办理。”(56)而段祺瑞对孙中山北上也寄予厚望,在天津会议上,曾明确作出“非俟中山北上不商建国大政”的表态(57)。可见双方尽管有着潜在矛盾(58),但最初的合作态势尚属良好。
孙中山决定北上之后,于11月19日发表《北上宣言》,明确表示:“对于时局,主张召集国民会议,以谋中国之统一与建设。而在国民会议召开以前,主张先召集一预备会议,决定国民会议之基础条件及召集日期、选举方法等事。”(59)并就代表人选提出具体意见。孙中山此时不提善后会议,意味着对韶关之约,国民党已单方面作了改动。
11月24日,段祺瑞出任中华民国临时执政,随即依“马”电之承诺,筹备善后会议,任命许世英担任善后会议筹备委员会主任,并谕令临时法制院院长姚震草拟《善后会议条例》,未理会孙中山在《北上宣言》中发表的政见。
《北上宣言》的发表和《善后会议条例》的拟订,使国民党与段祺瑞的分歧开始凸显。分歧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会议的“名目”,即究竟是召开“善后会议”还是召开“国民会议预备会议”;二是会议的人员构成,即会议究竟是以“实力派”为主还是以“人民团体”代表为主。
在会议名目问题上,段祺瑞坚持冠以“善后会议”。依其设想,善后会议可兼顾直奉战争军事及财政的后续事项处理和国民会议的组织筹备两方面,其职能范围应较单纯的国民会议预备会议宽泛。但国民党方面认为,既然段氏主张以国民会议“治本”,则召开“国民会议预备会议”为之作准备即可,没有召开善后会议的必要。在会议的人员构成上,段祺瑞政府偏重实力派的参与。而国民党方面则偏重“人民团体”代表,主张国民会议预备会议由实业团体、商会、教育会、大学、各省学生联合会、工会、农会、共同反曹吴各军及政党九方面代表组成。尽管双方存在差异,但由于尚未看到《善后会议条例》草案,不清楚段祺瑞究竟将如何筹划善后会议,国民党方面最初只是正面阐述国民会议主张,对善后会议未提出批评意见。
12月10日,段祺瑞派人将《善后会议条例》草案送交孙中山参酌。18日,许世英、叶恭绰等谒见孙中山,征询意见,孙仅对段政府“外崇国信,尊重条约”的外交保证表示不满(60),未对善后会议提出异议。同日阅李烈钧带来的《善后会议条例》草案,作出暂缓入京的决定,但对条例内容也未置可否(61)。孙未就《善后会议条例》及时发表意见,可能因国民党内部意见分歧,一时难以统一认识所致,也可能是碍于韶关之约,不便公开提出异议。富于政治经验的段祺瑞抓住机会,于24日公布《善后会议条例》,随后通电全国,宣布于次年2月1日正式召集善后会议,争取到了政治上的主动。
《善后会议条例》公布后,国民党发现已经处于被动地位。为改变局面,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敬告国民书》,说明解决国是须以人民团体广泛参与之预备会议为前提,用以决定国民会议之基础条件。随侍孙中山的在津国民党要员汪精卫、邵元冲、戴季陶、张继等十一人亦召集会议,作出“一切善后问题应由国民会议解决,无必要另行召集善后会议”之决议(62)。12月26(寝)日,国民党通电反对段政府召集善后会议,表现出与段祺瑞政府分道扬镳的倾向。
国民党与段祺瑞政府的分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时,社会舆论更多是站在同情孙中山及国民党的立场。段祺瑞筹备善后会议期间,各地成立的国民会议促进会大多支持孙中山的主张,对段祺瑞政府形成巨大压力。但是也有人注意到,国民党的主张虽然迎合了“民众”的心理,也符合“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却没有注意辨析两种会议的不同性质,也较少考虑政治操作的可行性。北京律师公会会长、法律专家陈炳堃曾发表通电,认为站在国民会议的立场批评善后会议,系未辨两种会议的性质所致(63)。从会议的性质上分析,国民会议主要解决制定宪法等有关国家根本建设的问题,有类美国的费城会议,具有“立法会议”的性质。而善后会议主要解决时局纠纷及直奉战争之后国家所面临的军事、财政善后问题,具有“行政会议”的性质。借用《大公报》当时一篇评论的话来说,“善后会议从事实上谋收束,国民会议从法制上以图创造”(64)。两个会议性质互不相同,所欲解决的问题各有侧重,并不一定构成对立关系。
还有人从政治操作的角度对国民党的主张提出不同看法,认为虽然国人已经认识到国家混乱与军阀政治的关系,但在军阀未被彻底“打倒”之前,欲将其撇开,而以“人民团体”为主,召开会议,解决国是,未必现实可行。《大公报》一篇署名文章就提出质疑,认为若不屈就现实,先召开以实力派为主的善后会议,使实力派之间达成妥协,“岂国民会议以一纸决议,遂能强某某军阀裁兵若干万乎?遂能令某某各省不得截留中央款项乎?……遂能举军民分治之实乎?……遂能期废督裁兵之效乎”(65)?
段祺瑞政府对善后会议偏重实力派的原因曾作出与上引《大公报》评论类似的解释。当国民党通电反对善后会议之后,段祺瑞紧急召集许世英、林长民、汤漪、章士钊、屈映光、龚心湛、梁鸿志等开会,商量对策。会后汤、梁等召开记者招待会,表示了以下意见:其一,《善后会议条例》未公布前一旬,段执政曾先后命李烈钧、许世英、叶恭绰赴津征求孙中山的意见,“彼时中山虽无赞成之表示,但亦无反对之表示,可见中山彼时实曾默认善后会议之条例,中山彼时既默认之,则此时实无提议修改条例之余地”;其二,国民党称段祺瑞派人送呈《善后会议条例》供斟酌时,孙中山因病不能考虑,故未发表意见,“然中山彼时对于李烈钧回赣一事,既能有所主张,则可见中山彼时尚能考虑,且确已加以考虑者”;其三,善后会议筹备多日,“已成将熟之饭”,断难另起炉灶,修改条例,将国民党所主张的九法团代表同时纳入会议成员之理。因此,段政府认为,若孙中山不能谅解,对善后会议固然是一种遗憾,“而责任固不全在政府也”(66)。段政府的强硬态度,当然无助于化解分歧,争论很快陷入僵局。
(二)善后会议背后的权力之争
国民党与段祺瑞政府的分歧,就其反复强调会议应当具有社会团体参与系本于民国应当“主权在民”而言,可以说具有某种“主义”之争的色彩。在不具备军事优势的情况下,国民党以“主义”来邀结民心,无疑是一种明智之举。该党后来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得益于“主义”(尤其是民族主义)的宣传(67)。
但是,如果仅仅从政治主张的异同去诠释国民党与北方实力派就善后会议所发生的争执,问题的研究将流于表浅。事实上,在围绕善后会议不同“主义”之争背后,有着十分尖锐表现却异常隐曲的利益之争。对于政治斗争中的实际利益,国民党方面的重视程度,并不亚于对“主义”的重视。当时一些揣测,有堪记录以备参考者:“或谓段本自恃不菲,安福系又欲大有为于将来,因中山在民众方面之势力不可侮,恐国民会议召集之日,即中山被推为总统而率其党员占领政治舞台之日,故殊不欲见国民会议之开幕。……至于反侧(民党方面),则亦有其计划。一则以段乃一军阀之领袖,在民众方面全无潜势力之可言。故国民会议之列席者资格愈泛,国民会议之任务愈重,则民党在会议席上即可愈得势。而未来之组织政府者,亦除却国民党而莫属。因之对于本问题,乃不惜力持到底,以博全国之同情,为将来挟国民作后盾,以组织民党政府之计。故双方目下之所争,质言之,乃争组织未来之政府耳。”(68)
从反直各方领袖的地位与政治影响来看,孙中山是最有资格在倒曹之后出任总统的人选之一。奉张虽于推倒曹吴有“武功”,且最具实力,但只一介武夫,缺乏政治号召力。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虽直接控制北京,但政治影响最多不过等同奉张;且因数次“反戈”,在操守上颇遭谴责,“社会上谅之者甚少”(69),不至遽有总揽国家政治的奢望。黎元洪在反直军事行动中置身事外,虽有主张恢复“法统”的章太炎等捧场,但于善后事宜,亦基本无与。真正有资格与孙中山竞争总统者只有段祺瑞。段氏为“北洋三杰”之一,且有“三造共和”的声誉。如果曹、吴倒台系中国政治在广泛的社会层面变革的结果,当然孙中山是最理想的总统人选;但如果仅仅是一次北洋军阀政治权力体系的重新“整合”,则段祺瑞出而执政应当是合适人选。
当是之时,中国的政治统治已严重失序,呈现出“五代”式的分裂局面,寻求和平统一成为中国政治的急务(70)。但是,由于中国政治并未形成一切推倒重来的格局,北京政变之后的变化就只能是北洋军阀权力体系的重新“整合”。事实上,也只有这种局部动手术的方式,才可能将分散的军阀派系暂时维系在一起,尤其是使已经退到长江、企图卷土重来的吴佩孚表态“拥护”中央,不至重启战端。在当时,能够膺此重任者,非段莫属。孙中山在段就执政之职后说,整理时局之人,“除段祺瑞氏而外,无适当人物”(71),应为审时度势的表态。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孙中山没有领袖全国和为国民党谋求参与全国政权的深谋远虑。在天津会议上,段祺瑞只是被推举出任“临时执政”,并未取得统治的合法性,其职责也仅仅是“善后”而已,故其“马”电中有“(善后)会议完成之日,即祺瑞卸责之时”一语(72)。孙中山对段的承认,也仅限于出任“临时执政”。中华民国的合法“总统”,按照多数国人认同的程序,应根据国民会议通过的总统选举法由国民选举产生。段祺瑞当然想在就任执政之后顺利地登上总统位置,他极力将善后会议开成实力派控制的会议,并企图以善后会议产生国民会议,这应当是原因之一。但如果以国民党设想的程序召开国民会议并选举总统,曾经担任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则更有可能当选。
国民党敏锐地看到了这一可能的机会。故冯玉祥电邀孙中山北上不久,广东方面便有不少人认为,孙中山这次进京,“一定可以握大政权”(73),并对此寄予厚望。在天津会议上,段之左右也曾提出“推孙为总统出洋,段为副座兼阁”的建议(74),两者若合符节。
孙中山的公开表态则比较低调。针对他一定可以握“大政权”的说法,他表示说:“其实我并没有想到握大政权,就是他们要我办,我也是不能答应的。”(75)但这并不表明孙中山没有出任总统的想法。退一步说,即便孙中山没有为自己谋求总统位置的想法,作为国民党领袖,他也不能不为国民党的利益及前途设想。他之所以坚持以国民会议决定国是,反对以善后会议产生国民会议,就是出于在政权问题上为国民党争一席之地的考虑。
其实不独国民党欲争未来合法政府的控制权,皖段奉张亦无不争。争乃政治斗争中的正常现象,不争倒才不可思议。对国民党来说,问题的关键不在争还是不争,而在如何去争才对自己有利。在“联俄”、“容共”的过程中,国民党积累了政党建设和民众动员的经验(76)。相对国内其他政党或社会团体而言,此其优势,当然会想方设法加以运用发挥。李剑农对此所作分析颇具启发性,他认为,说善后会议系以军阀实力派为主要成分,国民会议预备会则以公民团体为主要成分,这只看到了事物的表象。“骨子里面,中山是代表当时有严密组织的中国国民党,党员的潜势力已经钻入各公民团体中,若依中山的组织,国民党用党团操纵的方法,这个会议便可由国民党宰制;执政政府的生命,托于实力派的军阀,对于各公民团体无深切的关怀,岂能容纳中山的主张”(77)?李氏所言,堪称切近事理。
国民党与段祺瑞的矛盾不仅表现在中央政权的组建上,在地方权力分配尤其是地盘划分问题上,双方同样进行着激烈的争斗。自段祺瑞入京主政之后,各实力派便开始争夺地盘,并形成“临时防区”之协定(78)。对此,段政府分别给予了承认。孙中山作为三角同盟的一方,局促广东一隅,难纾抱负,故继续挥师北伐,亟欲夺得江西。但在北伐军进入江西时,段政府却致电孙中山,内有“南军师出无名”之语,请电令北伐各军停止攻赣,并任命方本仁督办江西军务,主持赣事。方素与国民党方面不协,曾四次发兵犯粤。孙中山对方受命督赣极为不满,在方本仁击退谭延闿所部北伐军,重新占据吉安之后,孙中山要求段任命李烈钧为江西省长,以抵制部分拒贿议员以方取代省长胡思义的企图,段未照允。孙旋命李烈钧回赣,与“赣中诸将”共同应付局面,是即举国关注的“江西地盘之争”(79)。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要求李烈钧长赣受阻之后,国民党对段祺瑞政府及善后会议的态度发生明显变化。段祺瑞与孙中山电商赣局是1924年12月17日的事。19日,孙中山即特派宣传员赴北方十三省区宣传国民会议,表示出欲自行其是的政治倾向。20日,国民党党员接到不得在段政府下取得任何职位之训令(80)。26日,国民党首次发出反对段祺瑞在京召集善后会议的通电。这一系列非常举措均在段、孙电商赣局之后一周内发生,其间的逻辑联系清晰可见。对此,当时有人分析说:“善后会议问题,只可谓为表面的,实则孙文方面最重视者,仍为江西地盘问题也。盖孙中山曾要求执政府任命李烈钧长赣,执政府方面对之以目下情形,万难即允。执政府倘因孙之要求,即任命李烈钧长赣,势必遭方督之反对,且与方督有联络之陈炯明,亦必继起反对也。”(81)
(三)国民党内部分歧的表面化
尽管善后会议遭到国民党通电反对,段祺瑞政府仍然争取到多数实力派的“支持”,并最终造成“全国实力派已十九与会”的局面(82)。在多数实力派已决定参与善后会议的情况下,国民党方面若为会员构成及江西问题与段政府僵持,结果对自己并不一定有利。段政府方面则作出姿态,不将国民党的通电反对视为决裂的表示,再三邀请孙中山出席善后会议。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内部的左右分野再次凸显。
黄郛(膺白)称:“随中山先生北来的同志,其时亦左派右派各不相容。北京城里从来少有如此多的同志,亦从来未有如此多的龃龉。”(83)张继、孙科与汪精卫等“积不相能”,“愤然去津南下”(84),即国民党内出现裂痕的例证。而孙中山病重不起又加速了国民党的分裂(85)。在是否出席善后会议问题上,国民党内部众说纷纭:“反对参加者以此会与真正民意无涉,吾党不宜参与;主张参加者以必须加入方可防止其包办国民会议,且对各省军事财政为报告之性质,亦有益。”(86)激进的左派人士主张对段、张强硬,坚决抵制善后会议,而温和派则希望维持与段、张之关系,参与善后会议。孙中山的秘书黄昌谷在回忆此事时说:“当时最大的时局问题,就是本党是否加入善后会议。因为善后会议不久就要召开,所以本党是否加入的态度,应该要赶早决定。为这个问题,有许多人和大元帅研究过,总是主张加入的多。”(87)
其实不仅国民党内多数人主张加入善后会议,就连孙中山本人对于段祺瑞亦不抱成见,“仍期贯彻段孙合作之旨”(88)。当孙进京时,一些国民党人在欢迎队伍中散发传单,鼓动“打倒某某”,孙获悉后,立即训令国民党北京党部严加制止,称此番进京,对于段、张、冯均注重保持友谊,“若对于友军人物不能以诚恳之辞互相勉励,良非本党应取之态度”(89)。后来孙身边的激进派人士又以江西问题、善后会议条例及段承诺遵守条约三事为口实,“颇多劝中山南回,中山则不谓然”(90)。孙科自京返粤后发表谈话,亦称其父坚持国是唯有通过“全国代表大会”加以解决,“段执政对此完全同意,并无异议”;至于善后会议,其父只是“因病体荏弱,不能活动参与”而已(91)。可见,孙中山在善后会议问题上实有与段继续合作的倾向。
在国民党出现严重分歧的形势下,作为领袖的孙中山不能不作出最后裁决。孙是讲求原则性但更加务实的政治家。“主义”使他坚持政治原则,但党的利益又使他对于“原则”的把握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时论尝以“绝对不妥协,又不决裂”来概括孙中山的态度(92),但最终孙中山还是为了不“决裂”作了一些“妥协”。1月17(篠)日,孙中山复电段祺瑞,表示可以接受善后会议,但提出如下先决条件:“善后会议于诞生国民会议之外,尚兼及于财政、军事之整理,其权限自较预备会议为宽,而构成分子则预备会议所列人民团体无一得与。……中国历来会议,人民无过问之权,故无良结果;此次善后会议构成分子偏重实力派一方面,忽略民意代表,恐不能矫往辙,成新治。……文筹思再三,敢竭愚诚为执事告:文不必坚持预备会议名义,但求善后会议能兼纳人民团体代表……。如是,则文对于善后会议及《善后会议条例》,当表赞同。至于会议事项,虽可涉及军制、财政,而最后决定之权,不能不让之于国民会议。”(93)
20日,汪精卫发表谈话,对孙的“篠”电作了详细解释。要旨有二:其一,国民会议的构成,应以士、农、工、商为主,方可名副其实。故产生此国民会议之会议,不应均为军政界及执政府指派之人,至少须令少数法团代表参与其间。其二,无论整理军政或财政,皆与人民负担有关,既谋解决人民负担,即不可不征求人民之意见。“质言之,即谓欲中山赞成善后会议,则必先修正善后会议条例”(94)。
国民党的上述表示无异赞成了段的主张。因为尽管该党要求人民团体代表参加,却并未提出代表人数的比例,因而即便获得采纳,未必能改变善后会议的性质。至于军政、财政诸问题留待国民会议作最后决定的要求,则主要是为了使广东政府的地位不致立时遭受打击而已(95)。对于国民党来说,这显然是一次重大让步。当时《申报》刊载的一篇文章评论说:“篠电所言,将预备会议与国民会议冶为一炉,实已迁就段氏,表示让步。在数十日【年?】笃信所抱主义之中山,向无所谓迁就者,今已有破觚为圆之意,洵属难得。”(96)
段祺瑞接到孙中山“篠”电后,连日召开会议,筹商办法。但此时执政府内也形成了不同的意见:一派以许世英为代表,为“调停派”,“绝对不欲段孙破裂”,主张部分采纳孙中山的意见,将各省垣教育会、农会、商会等“法定团体”的会长吸纳入会,而工会、学生联合会等团体因尚未成为法定社团,暂不加入。另一派以林长民、汤漪为代表,力持异议,认为这样做,会使加入善后会议的法团代表多达一百三十余人,占全部与会人数之半;这与善后会议偏重实力派以维持局面的做法颇形凿枘,势必引起“对于现在组织尚嫌人多”的奉张的反对(97)。由于两派背后分别有段祺瑞和张作霖的支持,意见相持不下,只好采取疏通民党人士、寻求共同对手让步的办法。
在与国民党人士的晤谈中,许世英听取了汪精卫的陈述,发现并无转圜余地,遂将该党意见报告段,“请容纳孙意”(98)。21日上午,段祺瑞与许世英召集林长民、章士钊、屈映光、龚心湛、梁鸿志等开会,确定了“中山既有明白之表示,自不能不予以尊重;但中山之意见,固须尊重,而执政府之威信,亦必须保全”的原则(99),并在激烈争论之后,最终采纳了许世英的折衷调和处理办法(100)。29日,段祺瑞复电孙中山,正式表达了21日会议的意见。段在解释了不便修改条例、延缓会期的原因之后,允聘各省及特别行政区议会、教育会、总商会、省农会四会长,以及京、津、沪、汉四大商埠商会长为善后会议“专门委员”(101)。同日,段政府通电各省区四法团,请迅速赴京与会。30日,下令于2月1日召开善后会议。善后会议开幕之后,法团代表的“表决权”问题,也以替补缺席会员的方式,部分(或象征性地)得到解决(102)。过去论者多谓以“四法团”代替“九法团”,是对国民党要求的敷衍。其实,如果考虑到政府内部的严重分歧,段祺瑞能做到这一步,已属不易。
段祺瑞政府作出的让步,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善后会议的社会基础,用当时汇丰银行主席的话来说,这次会议“根据较从前所有之会议广大”(103)。但条例文本未改,允添四法团代表为专门委员与孙中山九法团代表作为正式会员的要求尚存在距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段未接受所提出的先决条件,遂于1月30日发表宣言,命令全党抵制善后会议(104)。2月10日,国民党再次发出通电,主张由人民团体构成国民会议,以解决时局问题,反对以善后会议产生国民会议,并号召由人民团体制定国民会议组织法(105)。国民党的这些做法,完全否定了善后会议,孙、段合作至此结束。
但国民党内部的分歧并未消除。后来,一部分“急欲接近政权”的国民党人仍然参加了善后会议。从有关善后会议的报道来看,实际出席者计有彭养光、冯自由、马君武、石青阳,以及熊克武的代表张铮、樊钟秀的代表唐瑞铜、杨希闵的代表卢启泰、范石生的代表邓之诚、胡思舜的代表李岳渊等九人(106)。黄郛称:“国民党议决该党党员概不参加善后会议,实则温和派之不遵命而依然出席者,固大有人在也。”(107)所言大体符合事实。
在国民党就善后会议与段祺瑞周旋期间,孙中山已卧倒病榻。由天津到北京之后,病势更显严重,难以亲自过问政事。这使国民党内部意见分歧益为明显,更难就善后会议达成共识。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与世长辞。临终留下由汪精卫等代拟、有亲笔签名的国事遗嘱:“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近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108)孙中山去世后一段时间内,国民党“左派”实际操持党务,继续实施抵制善后会议的政策。
就段祺瑞方面而言,尽管遭到国民党的抵制,但多数地方实力派的表态仍差强人意。到会议开幕前夕,各方所派或允派之代表达一百三十余人。在全部拟聘会员中,段最为看重、认为最不可少的有七人,即代表国民党的孙中山,代表镇威军的张作霖,代表国民军的冯玉祥,代表西南联治派的唐继尧,代表旧直系的萧耀南,代表政学系的岑春煊,以及代表研究系的梁启超(109)。在这七人中,梁启超拒绝与会系已宣布脱离政治之缘故,并非故意与段为难,故于段氏方面并无影响。唐继尧虽曾表示不满,但因欲“平分政权”(110),故仍允派代表出席。岑春煊虽不主动,亦能“消极赞成”。而且,“关于人的问题者,中山虽决计不加入,各方面虽亦未表示十分热烈之欢迎,而在目下,亦并无一人欲出积极之手段,以破坏之”。这说明时人虽颇怀疑会议的最终结果,但抱尝试而“乐观阙成”心理的人确实为数不少(111)。在这种情况下,段祺瑞终于可以抛开国民党,独行其是,按照预定计划召开善后会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