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多媒体课件中声音媒体的形态

课件中的声音由语言、音效和音乐3种形态构成。

语言是指课件中以角色语音方式出现的声音(不包括声乐)。语言也是课件中最重要的听觉语言形式,它的逻辑性强,能够系统和完整地表达概念、理论和细节,不仅可以直接传达语言信息,而且可以与视觉元素以及其他听觉元素相互结合,更有效地传达教学信息,调节节奏和韵律,渲染情绪和气氛,拓展画面空间。在制作课件时,可根据语言的语气、语调、音色、力度、节奏等来刻画出发声角色的情绪、性格和力度,使塑造的形象和反映的内容更加真实。通过语言可以整合画面内容,帮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学习内容。采用第三人称的语言时,通常声音塑造的是画面内容的解说者形象,客观真实地表述学习内容。在情境化学习中,第一人称语言塑造的画外形象还可作为学习的指导者、合作者,提供实时的语音提示、帮助与协作。相比较而言,第一人称的语音会使学习者产生强烈的被亲近感和认同感,有利于学习动机的培养。

音效是指自然、社会的声响和主观情绪化声响。音效是一种有内容的信息,同时它也是一种传播信息的手段。在多媒体语言中,音效具有很强的表现力,它能使学习者通过对音效意义的理解,产生一定的空间环境的感受以及相应的联想和想象。由于声场对声音有很强的空间塑造能力,因此,不同的空间对声音的“加工”也就不一样,给人的主观听觉也不同,也就可以反映不同空间的声学特性。比如,在空旷的大厅中和小房间中走路,给人的声音印象就完全不同。由于声音的多谱勒效应,音效在塑造声源的运动(尤其是快速运动)方面具有很强的优越性,这些都使学习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自然、社会的声响多用于真实环境的模拟表现,例如用蛐蛐的叫声表现月夜,用敲击计算机键盘的声音表示办公环境等。而具备主观情绪色彩的声响效果经常用作交互操作中操作正误的反馈提示音,如上升音调的音效表示输入的答案正确,下降音调的音效表示输入的答案错误。适时、适度地使用音效,能够增加课件的趣味性和真实性,并降低画面内容的制作难度,尤其是在学习情境的创设方面,音效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音乐是指声乐和器乐形式的声音。除去以音乐为表现主题的课件,大多数音乐主要用作课件的背景音乐,通过音乐特有的感染力唤起学习者的无意注意,调节学习者的情绪状态,营造愉悦的听觉环境。音乐具有很强的主观情绪性,对学习认知有强烈的帮助或干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