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七十年代初某个一月的晚上,克里斯汀·尼尔森[1]正在纽约音乐厅演唱《浮士德》。

尽管早有传闻说“第四十街之外”的远郊将新建一座歌剧院[2],其奢华壮丽堪与欧洲大都会的歌剧院媲美,但上流社会仍然喜欢每年冬天回到这社交圈中心的老剧院,回到他们金红两色的旧包厢。守旧者爱惜它的狭小不便,可借以排拒那些令纽约既惧怕又向往的“新贵”;多愁善感者恋恋不舍,因为它常能引发历史的遐思;音乐爱好者则是因为它出众的音响效果——这对于专门的音乐厅来说,往往是个问题。

那是尼尔森夫人当年冬天的首场演出。日报形容的所谓“出类拔萃的听众”为聆听她的歌喉,纷纷乘着私人轻便马车、家庭敞篷马车,或虽不够气派但颇为便捷的布朗马车,穿过湿滑积雪的街道而济济一堂。上歌剧院坐布朗马车几乎同坐私人马车一样体面,离开时则更显出优势(仿佛是在调侃民主制度):只需跳上排队等候的第一辆布朗马车即可,不必苦等自家马车夫因寒风和酒精而通红的鼻头从音乐厅柱廊底下闪现。是哪位了不起的马车行老板凭着绝妙直觉发现,美国人离开娱乐场时想要比前往娱乐场时更迅速。

纽兰·阿切尔推开俱乐部包厢门之时,花园那场戏恰巧启幕。这年轻人没理由不来得更早些,他七点钟便和母亲、妹妹一道用了餐,然后在摆着黑胡桃木玻璃门书柜和尖顶靠背椅的哥特式书房里慢悠悠抽了一支雪茄——房子里只有这间屋子是阿切尔夫人允许抽烟的。但是,纽约既然是大都市,而人人又都知道,大都市里早早赶到歌剧院并不“合宜”;是否“合宜”,对于纽兰·阿切尔所生活的纽约,就同数千年前主宰其祖先命运的不可捉摸的图腾恐惧一样重要。

他之所以拖延,也是出于个人原因。慢悠悠抽雪茄是因为他从心底里爱好艺术,玩味即将到来的赏心乐事比真正经历更令他感到一种微妙的满足,尤其当这乐事是精致优雅的时候,而他的乐趣大多如此;这一次,他所期盼的时刻更是难得而美妙——如果他将抵达的时机计算得恰与女主角的舞台监督合拍,那将是再意味深长不过了,当他踏进剧场,她刚好在唱:“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一边伴着露珠般清澈的音符,抛落下雏菊花瓣。

当然,她唱的不是“他爱我”,而是“呣啊嘛”,因为根据音乐界那条不得更改、不容置疑的规则,瑞典歌唱家演唱法国歌剧中的德语歌词,必须译成意大利语,以便说英语的观众更为清晰地理解。这在纽兰·阿切尔看来是理所当然,就像构成他生活的所有那些惯例和义务,比如,必须用两把饰有蓝色珐琅姓名缩写图案的银背梳子分开头发,必须在纽孔里插上鲜花(最好是栀子)才能在社交场合露面。

“呣啊嘛……哝呣啊嘛……”那女主角娓娓唱着,直到怀着爱情的胜利,迸发出最后一声:“呣啊嘛!”然后,她将那蓬凌乱的雏菊按在唇边,抬起一双大眼睛,瞥向那位满脸世故、五短身材、棕色皮肤的浮士德——男高音卡普尔[3]穿着紫色天鹅绒紧身上衣,头戴羽毛帽子,正努力装出一副与那天真的受害者同样纯洁真挚的表情。

纽兰·阿切尔倚着包厢后墙,目光从舞台移向剧院对面。正对着他的是曼森·明戈特老夫人的包厢。老夫人由于肥胖过度,很久没能上歌剧院了,不过她总是在社交活动之夜派遣家里年轻一辈代表出席。今天,坐在包厢前排的是她的儿媳罗维尔·明戈特夫人和女儿韦兰夫人;两位锦缎华服的妇人略靠后些,坐着一位白衣少女,正心醉神迷地注视着舞台上的那对情侣。当尼尔森夫人的“呣啊嘛”令寂静的剧院上下激动痴狂之时(所有包厢都会在“雏菊歌”响起后停止交谈),一片红晕从那少女的颊边飞起,泛过额角和金色发辫的根际,涌过年轻的胸脯,直到端庄的领纱边缘别着的那枝栀子花。她垂下眼帘,看着膝头一大捧铃兰,纽兰·阿切尔望见她用戴着白手套的指尖轻轻抚弄那花朵。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目光回到舞台上。

布景制作真是不惜工本,就连熟悉巴黎和维也纳各大歌剧院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其精美。前景至脚灯铺着翡翠色地毡。中景对称布置着槌球门围起的团团绿苔,上面立着灌木丛,形状如橘树,却缀着粉色与红色的大朵玫瑰。玫瑰丛底下的绿苔上又冒出比玫瑰更大的巨型三色堇,仿佛女信徒为时髦牧师制作的花形擦笔布;而玫瑰枝头处处嫁接着蓬勃盛开的雏菊,预示着路德·伯班克先生[4]多年以后的园艺奇迹。

在这中了魔法般的花园中心,尼尔森夫人披着镶嵌浅蓝缎子的白色开司米外衣,蓝色腰带上挂着小网袋,粗粗的黄色发辫精心地摆在细棉胸衣两侧,眼眸低垂,倾听着卡普尔先生的热烈求爱,而无论他怎样以言语或眼色示意她去舞台右侧那座斜出的砖墙小楼底层的窗子那儿,她都作出一副对他的意图不甚领会的单纯样儿。

“亲爱的!”纽兰·阿切尔默默唤着,目光再次掠向那位手捧铃兰的少女。“她哪里猜得出他们在做些什么!”他端详着她那全神贯注的年轻面庞,满怀拥有的兴奋,其中半是对自己新生的男子气概的骄傲,半是对她那深不可测的纯洁的温柔敬意。“我们将一起读《浮士德》……就在意大利的湖畔……”他想着,朦胧中将设想的蜜月场景与那文学巨著糅合在一起,向新娘揭示那部巨著将是他作为丈夫的特权。就在这天下午,梅·韦兰刚刚让他猜出她确实“有意”(纽约少女表明心迹的神圣用语),他便已浮想联翩,越过订婚戒指、定情之吻和《罗恩格林》的《婚礼进行曲》,而开始想象他与新娘并肩出现在某个古老欧洲的魔幻场景中了。

他才不希望未来的纽兰·阿切尔夫人是个痴儿。他想要她培养起社交手腕和才智(这想法多亏他的启蒙好友),即便与“新生代”中风头最健的几位夫人相比也毫不逊色,要知道这圈子里的风气是既需有让男人俯首帖耳的魅力,又能够在谈笑间拒人千里。假如他仔细思索自己这份虚荣心从何而来(有几次他果然就要做到了),或许便会发现,他原来是希望妻子能够像那位曾令他整整两年心神不宁的夫人一样练达圆通、殷勤周到,当然喽,还不可以表现出任何软弱,当时正是软弱险些毁了那位不幸人物的生活,也打乱了他自己一个冬天的计划。

这冰与火的奇迹该如何制造,又该如何在这残酷的世界中保持,他没有时间思考,但他愿意这样不加分析地保留自己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这想法也属于所有那些头发一丝不苟、背心洁白雪亮、纽孔里插着鲜花的绅士们,此刻他们正陆续走进俱乐部包厢,友好地与他问候寒暄,然后举起观剧望远镜,将品评的目光转向一众女士——这个体制的产物。纽兰·阿切尔自认在智识与艺术方面明显胜过这批纽约的贵胄精英,他恐怕比他们中任何人都更为博览而勤思。个别来看,他们难免显出寡陋,但合在一起,他们却代表了“纽约”,而绅士们从来喜欢立场一致,他便也接受了他们对所有事件的信条,即所谓道德。他本能地感觉,若在这一点上特立独行将会惹来麻烦,同时也会伤及体面。

“哟,我的天啊!”劳伦斯·莱弗茨嚷着,猛然将望远镜从舞台方向移开。总的来说,劳伦斯·莱弗茨是纽约对于“得体”的最高权威。为了研究这个复杂却有趣的问题,他投入的时间恐怕比任何人都要多;但仅仅是研究尚不足以解释他那完美而自如的表现。只需瞧他一眼,无论是倾斜的光亮前额、优美弯曲的金色髭须,还是清瘦的身材、窄长的双足,以及那双漆皮鞋,便会感觉到,穿戴如此精美却又如此漫不经心,举止如此高贵却又如此闲散,此人只可能是天生便熟谙“得体”为何物了。某位年轻的仰慕者曾这样评论他:“如果说有一个人能说得清什么时候可以戴黑领带配晚礼服,什么时候不可以,那这个人必然是劳伦斯·莱弗茨。”至于何时该穿轻便舞鞋,何时该穿漆皮“牛津鞋”,从未有人质疑过他的权威。

“我的上帝!”他说着,默默地将望远镜递给老西勒顿·杰克逊。

纽兰·阿切尔循着莱弗茨的目光,惊讶地发现他之所以惊呼是因为刚才有人踏进了明戈特老夫人的包厢。那是一位窈窕的少妇,比梅·韦兰略矮一些,棕色的鬈发密密覆在两鬓,束一道窄窄的钻石发带。那发饰仿佛属于时下所谓“约瑟芬式”[5],果然,她那一袭深蓝色丝绒长袍在胸脯下方便用腰带夸张地束起,中间一枚巨大的老式扣环。这奇装异服固然引人注目,少妇本人却似乎毫无觉察,她站在包厢中央,与韦兰夫人讨论占据后者在前排右手的座位是否得当,然后才嫣然一笑,顺从地在另一头坐下,与韦兰夫人的嫂嫂罗维尔·明戈特夫人并排。

西勒顿·杰克逊将望远镜交还给劳伦斯·莱弗茨。整个俱乐部的人都本能地转过脸,等待老先生发表高论,因为杰克逊先生对于“家族”问题就像劳伦斯·莱弗茨对于“得体”问题一样堪称权威。纽约每个家族的旁系分支他都了然于心,不管是明戈特家族与南卡罗来纳州达拉斯家族的关联(那是通过索利家族),或是费城索利家族的上一代与阿巴尼·契佛斯家族(可不要跟大学街的曼森·契佛斯家族混淆)的亲缘,他能讲得明明白白,就连每个家族的主要特点也都能一一举出,比如,莱弗茨家族的小一辈(住在长岛的)如何一毛不拔,拉什沃思家族如何总在联姻大事上铸下愚蠢的大错,阿巴尼·契佛斯家族如何隔一代就出一个疯子,以至于他们在纽约的亲戚都拒绝与其通婚——除了可怜的梅朵拉·曼森,谁都知道她后来……而她的母亲正是拉什沃思家的。

除了林林总总的各家族谱,西勒顿·杰克逊先生狭窄凹陷的两鬓之间、柔软浓密的银发之下还存着近五十年来纽约社交界波澜不惊的表面底下发酵蒸郁的绝大部分丑闻秘史。以他的见闻之广、记忆之强,应该只有他才能说得出那位银行家裘力斯·波福特究竟是何方神圣,而英俊的鲍勃·斯派赛——曼森·明戈特老夫人的父亲——又是下落如何,他结婚不到一年便(随巨额信托金)神秘失踪,而就在同一天,曾在巴特利老歌剧院吸引并倾倒无数观众的那位美丽的西班牙舞蹈家登上了驶往古巴的船。许许多多这一类秘史都牢牢锁在杰克逊先生胸中,强烈的道义感不允许他转述任何人透露给他的秘密,同时他也很清楚,正因为人人知道他谨言慎行,他也就有了更多机会了解到自己想要了解的事情。

因此,当西勒顿·杰克逊先生将望远镜还给劳伦斯·莱弗茨的时候,俱乐部包厢里的每一个人都明显在等他开腔。他低垂着布满青筋的眼睑,一双昏花的蓝眼睛默默审视着侧耳谛听的这些人,然后若有所思地捻一捻髭须,只说了一句:“我原以为明戈特家的人不至于会耍诡计。”

注释:

[1]Christine Nilsson(1843—1921):瑞典女高音歌唱家。

[2]指1883年建成的纽约大都会歌剧院。

[3]Victor Capoul(1839—1924):法国男高音歌唱家。

[4]Luther Burbank(1849—1926):美国植物学家,以培育植物新品种闻名。

[5]指拿破仑一世的皇后约瑟芬(Josephine,1763—1814)的服装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