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神经系统的体格检查

一、神经系统体格检查的一般注意事项
(1)一般要有单间诊室,环境舒适、安静、光线柔和、温度适宜。
(2)检查前要先向患者解释检查的目的和内容,需要患者如何配合,特别是某项检查会引起患者不适感觉时要提前告知,例如,检查瞳孔光反应之前要告知患者光源可能刺眼;检查病理征前告知患者可能会有一些疼痛,请患者忍耐配合。测痛觉时一般使用大头针轻刺皮肤,注意不要伤及患者皮肤,同时先选感觉正常区域以尖端刺激,并告知本感觉代表疼痛,计分为10,钝端刺激后代表无疼痛计分为0,患者表示理解后由正常感觉区域开始逐渐检查到异常区域,再由异常区域检查到正常区域,嘱患者量化表述刺激点的痛觉;注意避免反复检查感觉功能,以免引起感觉失敏或过敏。叩击腱反射前嘱患者放松,引不出反射时避免抱怨患者,否则更易加重患者的紧张情绪,可采用分散其注意力的方法;实在难以引出反射时应停止叩击,以免增加患者痛苦。
(3)神经科医生要经常练习查体技巧,不断提高临床技术水平。
二、神经系统体格检查全面性与重点性的辩证关系
神经系统疾病的体格检查必须在获得详细病史之后进行,决不可在病史不详的情况下仅凭一两个神经科体征就完成疾病的定位、定性诊断。一方面,病史采集之后,医生对患者的病情形成一个初步的印象,此时进行查体则有很强的针对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全面而重点突出,既节约患者的诊疗时间又提高了医疗效率。另一方面,若病史资料中所提供神经科症状较少,此时反而应当做极其全面的神经科体格检查,以期发现被患者自己忽略的细微体征。因此,查体的全面性与重点性之间存在辩证关系问题。例如,一位钳工患者,以右手疼痛肿胀,伴有鱼际肌萎缩半年就诊,诊断腕管综合征的可能性大,此时再检查患者角膜反射多无必要;相反,一位面瘫患者,则必须检查角膜反射,以明确病变在周围还是在中枢,同时还要检查四肢腱反射与肌力,以除外吉兰-巴雷综合征。
总之,神经系统的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要求神经内科临床医生必须做到全面细致,同时在对神经病学及其相关知识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临床工作。有关神经系统体格检查的具体内容,将在以后各个章节中分别阐述,此处不再赘述。

(贾建平 郑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