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小说的艺术(1)

我想来跟读者讲讲这本书里收录的文章是如何写就的。那时我人在美国,一天,《红书》杂志的编辑问,能否列个心目中世界十佳小说的书单?我照他说的做了,也没再多想什么。这书单自然是武断的。我大可以再列十本毫不逊色只是风格不同的书,并附上十篇周到的推荐理由。就列书单这事来讲,一百个爱好文学、熟读经典的人怕是能举荐二三百部小说。但我想,本书中提及的十部作品应该在大多数人的选择中都占据一席之地。精彩小说不计其数,各人自有喜好也在情理之中。一部小说会对某个人有特定的吸引力,即使是善断之人也会不吝赞美之言,这其中原因有很多。也许是阅读当下适逢感情细腻,易感同身受;也许书中某个主题或场景正中其好,独有深意。我能想象,音乐的狂热爱好者会视亨利·汉德尔·里查德森的《毛里斯·盖斯特》[1]为十佳小说,而五镇当地居民则会着迷于阿诺德·贝尼特对本地风土人情的细致描写,所以把《老妇人的故事》[2]列到推荐书单里。这两部小说都非常出色,但若说称得上世界十佳恐怕还是欠缺些客观的判断。读者的国籍会使他格外偏向某些作品,夸赞之词也难免言过其实。十八世纪时,英国文学在法国广受欢迎,但再后来直到今日,法国人对其国土范围外的文学作品兴趣寡然。因此我想一个法国人除非格外博闻广识,否则是不会像我一样将《白鲸》奉为十佳小说的,《傲慢与偏见》也是同理。然而,他自然会喜欢拉斐特夫人的《克莱芙王妃》。这部小说的确非常精彩:它堪称感伤主义佳作,也许算是第一部心理小说。故事感人至深,人物刻画丰满;文笔细腻突出,而篇幅不长,这点格外令人欣慰。小说描写了法国学生人人皆知的宫廷生活,读过高乃依和拉辛[3]剧作的人对书中营造的道德氛围不会陌生。它与法国历史最光辉灿烂的一段密切相连,是法国文学黄金时期最熠熠生辉的贡献之一。即便它有这些优点,英国人读来仍会觉得书中人物言谈做作,不近人情,对话也稍欠生动,行为则不可理喻。我并不是说这种看法是对的,只是有这种想法的人,永远不会把这部作品列为十佳小说。

随这份书单还附了一篇写给《红书》杂志的简短评论,我在其中提到:聪明的读者倘若掌握了跳读的艺术,便能充分享受阅读之乐。一个理智的人不会拿阅读小说当成任务,这不过是消遣罢了。在书中人物间自寻乐趣,看他们在特定情境下如何行动,命运几何;忧其所忧,乐其所乐,并设身处地地代入其生活之中。他们的人生观和对人类未来这一伟大主题的思索,不管是通过语言还是行动表现出来,都会在读者心里激起或讶异,或喜悦,或愤怒的情绪。但读者本能地知道自己的兴趣在哪儿,一路坚定追随,好似猎犬跟踪着狐狸的足迹。有时,由于作者的失误,他不慎失去线索,但兜兜转转总能再绕回来。这就是跳读。

人人都会跳读,但想在跳读中避免遗失信息却绝非易事。据我所知,这也许是一种天赋之才,或由经验积累所得。约翰逊博士[4]跳读能力之强令人咋舌,鲍斯威尔在他的传记中告诉我们:“约翰逊有种特异功能,不消费力把一本书从头读到尾,就能立刻抓住书中有价值的内容。”鲍斯威尔指的必然是信息性或教育性图书,倘若读小说也要费力,那还是干脆别读了。不幸的是,从头到尾能让读者趣味不殆的小说现在已经几乎找不到了,个中原因我稍后还会详解。尽管跳读也许是个坏习惯,却是读书人不得已而用之的。一旦开始跳读,就很难停下来,也难免漏掉不少有益之处。

给《红书》杂志的书单见刊后不久,一位美国出版商向我提议,欲再版这十部小说的缩略本,并由我为每本书附一篇序言。他的意思是除了留下作者想讲的故事外,其他一律删去;凸显与故事相关的主题和书中人物,以方便读者阅读佳作——如果不砍掉“朽木”(这样形容竟颇有几分道理),恐怕人们是不会来读这些书的。删繁就简后,留下的都是精华,读来也给思想添了些乐趣。起初,我因这个想法大吃一惊。但再一想,尽管有些人已经懂得跳读并从中受益,但大部分人却还不行。倘若直接由有经验且会鉴别之人替他们完成跳读的任务,其实不失为一件好事。我极支持为小说写序言的请求,并立刻动笔创作。一些文学专业的学生、教授或评论家也许会高呼:将名著缩水真是荒唐!读者应该阅读作者笔下原汁原味的版本。可这要看是怎样的名著了。我无法想象迷人的《傲慢与偏见》中有任何一页内容可以舍弃,《包法利夫人》这样结构紧凑的佳作也不容删减。理智的评论家乔治·圣茨伯里曾说,“能像狄更斯的作品一样被压缩概括的小说少之又少”。删节这事不该遭到谴责。或许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很少有剧本在搬上舞台前不被大幅删减的。很多年前的一天,我和萧伯纳共进午餐,他同我说他的剧本在德国比在英国成功许多,并将此归因于英国人的愚蠢和德国人的明智。然而他错了。在英国,他坚持剧本中的每句台词都要念出来。可我在德国看过他的剧,导演毫不怜惜,大刀阔斧地把任何与表演无关的赘言都砍掉了,因而呈现给观众的是一场纯粹的戏剧享受。可还是不要把这个事实告诉他吧。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一部小说不能进行相同的处理。

评论家柯勒律治认为《唐·吉诃德》是一本首次阅读可从头至尾,之后便只需浅阅辄止的书。他的意思也许是书中部分内容过于乏味甚至荒诞,一旦发现这点,再费时间重读就不值当了。《唐·吉诃德》是部伟大的巨著,文学专业的学生自然应该通读一遍(我个人将英文版从头到尾读了两次,西班牙语版读过三次),而我认为以阅读为乐趣的普通读者跳过无聊的部分也绝不会损失什么。他们反而会更喜欢描写英勇骑士和朴实随从的段落,两人的冒险经历和生动对话非常有趣且动人。一位西班牙出版商曾把这些段落合并一册,读来格外轻松愉快。还有一部勉强称得上伟大的作品,塞缪尔·里查德森的《克拉丽莎》。此书篇幅之长,让除了少数最倔强的读者之外的其他人望而兴叹。我自信若不是偶拾了一部缩略版本,便可能永远也不会读它。所幸找到的书删减有当,阅读时感觉并没有丢下什么。

我猜想大多数人都会承认,马赛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小说。那些疯狂追捧普鲁斯特的人,包括我在内,能津津有味地读下书里的每一个字;我曾一时激动,夸下海口:宁肯读普鲁斯特倒了胃口,也不愿去其他作家那儿找乐子。不过读过三遍之后,我也不得不承认他的书里不是每一部分都有等量的价值。我怀疑未来读者是否仍对普鲁斯特以冗长篇幅写下的散漫无边的追忆反思感兴趣,这种写法在当时是很流行的,但现在看来它不免有些过时和平庸。与现在相比,未来的普鲁斯特将更像是一位幽默作家,他塑造那些新颖独到、多种多样、栩栩如生的角色的能力使其与巴尔扎克、狄更斯和托尔斯泰齐名文坛。说不准将来某天会发行一部缩减版的普鲁斯特巨作,删去了因时代更替而失去价值的内容,保留下意趣不减的小说精魂。缩减后的《追忆似水年华》仍然很长,但将格外出色。我从安德烈·莫洛亚的佳作《追寻普鲁斯特》复杂的描写中勉强读懂,作者本意想将小说以三卷发行,每卷各四百页左右。第二、三卷在印时适逢“一战”爆发,发行就此延误。普鲁斯特身体欠佳不能参军服役,便用充足的闲散时间给第三卷添补了大量内容。“许多补充,”莫洛亚如是写道,“写得都像心理学及哲学论文,智者(我认为此处他指的正是普鲁斯特本人)借此对角色的行为加以评论。”莫洛亚还说:“读者能从这些补充的内容中体会出一系列蒙田式散文的风格,主题涵盖了音乐的作用、艺术的新颖性、风格之美、人类类型之少和医学的用途等等。”此言不假,但这些内容是否增加了小说的价值,还要看究竟该如何定义小说文体的主要功能。

小说的功能何在,众说纷纭。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写过一篇有趣的文章,名为《当代小说》:“我发现,想要探讨当代社会发展所引发的大量问题,小说是唯一的媒介。”未来的小说“是社会的斡旋者、思想的传输器、自我反省的工具、道德伦理的陈列、习俗文化的交流、对法律制度的考证和对社会教条的批判”。“我们要以此和政治问题、宗教问题、社会问题打交道。”威尔斯对认为阅读小说只为消遣的观点不屑一顾,更断言自己甚至无法忍受将小说视为一种艺术形式。更奇怪的是,他强烈反对自己的小说被称为某种宣传,“因为‘宣传’这个词只能用于形容为有组织的政党、教会或教义而服务”。就现在情况来看,“宣传”已经有了更广的含义,它是一种手段,或口头或书面,通过广告、不断重复等方式使他人信服你对于是非对错、黑白曲直的观点,并以此规范所有人的行为。威尔斯几部主要的小说均旨在传播特定的信条和原则,这确是“宣传”无疑。

所有讨论最终还要落脚到一个问题,即小说究竟是不是一种艺术形式。它的目的是教育还是娱乐?如果小说的目的在于教育,那它便不是一种艺术。因为艺术只是为了娱乐。关于这一点,诗人、画家、哲学家不谋而合。然而,仍有许多人为这一观点感到震惊,因为基督教让人以疑虑之心对待享乐,并将其视为牵绊不朽灵魂的陷阱。其实更合理的做法是正视享乐,但谨记祸常从中起,对某些特定的乐子,敬而远之才是明智的做法。人们普遍倾向于认为所享之乐只由感官而来,这种想法再正常不过,因为感官之乐比头脑愉悦更加鲜活生动;只是有一点错误:头脑和身体有同样的愉悦感,即使来得不那么刺激,却能更加长久。牛津词典中这样定义“艺术”:审美鉴赏领域的技巧应用,如诗歌、音乐、舞蹈、戏剧、演讲、文学写作之类。这种定义毋庸置疑,但下面又有补充:在现代用法中,尤指以追求技艺完美、效果卓绝之目的而进行的自我展示。我想这也许是每位小说家的目标,但据我们所知,迄今还未有人能达成。我们似乎可以断定小说是一种艺术形式,即使未可谓崇高,总归是艺术的一种。不过它的形式在本质上极其不完美。关于这个话题,我在各方演讲中已经提过多次,恐怕现在要写的就是当时所讲的内容,所以我将简要地从中引述。

依我所见,把小说当作一方布道坛或是一个传播平台堪称暴殄天物,读者因此而被误导,还以为能从阅读中轻易学到知识。可事实是,想要获取知识,只能埋头苦学。若是能将有益知识的苦涩药粉包裹以虚构小说的甜蜜果酱,想必会更加适口。然而一旦药粉变得美味,药效就难以得到保障了。由小说家传授的知识本身就有所偏颇,因此不够可靠,与其了解已经有所曲解的知识,不如干脆就不了解为好。没有理由要求一名小说家除了写小说之外还得兼备别的能力。单单是写好小说,这就足够了。凡事他都要知道一点儿,但要求他成为通才其实并无必要,甚至有时会带来祸害。想知道羊肉的味道不用吃光一头羊,一块羊排即可。随后,回味着羊排的味道,借想象和创意之力,他就能绘声绘色地讲出爱尔兰炖肉的美味。但如果此人不能见好就收,反而大谈特谈绵羊养殖、羊毛纺织甚至澳洲的政治大观,听者就不妨对自己听到的东西有所保留。

小说家受自身偏见之影响。他选择的主题、塑造的人物以及对人物的态度都受其偏见左右。他笔下的文字是人格的展现,是天性本能和情感经历的证明,无论怎样尽可能地保持客观,依然是个人习性的奴隶。无论怎样尽可能地保持中立,也依然免不了要有所偏袒。在写作时,作家往往会在心里打起小算盘。他仅仅通过让某个角色率先出场的手段,就能赢得读者的兴趣和同情心。亨利·詹姆斯再三坚持小说家必须足够戏剧化。这个说法可能不太好懂,但确实是句大实话,一名小说家必须以能抓住读者兴趣的方式来陈述事实。因此,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有时不得已只好牺牲真实性和可靠性了。大家都知道,科普作品或信息类文章不是如此写成的。小说家的目的不在于教育,而在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