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民身份”下大众文化的意义

消费社会另一饱受争议的场域是被称之为大众文化之域。本节还是从波德里亚关于大众文化的批判入手而展开论述的。波德里亚根本不承认“大众文化”是一种文化,他尖锐地批判说:“这甚至不是原来的知识,而是一种充斥着符号和参考、对学校知识的模糊回忆和时尚知识标记的奇怪主体,人们把它命名为‘大众文化’。”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74.

波德里亚认为大众文化是一种“仪式意义”上的“集体参与”,“这种参与只有通过一种礼拜形式、一套被精心抽空了意义内容的符号形式编码才能得以实现。”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75.波德里亚论及大众传媒文化是在消费社会的符号差异系统内分析的,大众传媒文化的各个方面只是沦为符号消费的体现,以及等级秩序的掩盖和潜在隐藏。消费社会里“文化”只是被消费物,“这一切文化实体之所以被‘消费’,是因为其内容并不是为了满足自主实践的需要,而是满足一种社会流动性的修辞、满足针对另一种文化外目标,或者干脆就只是针对社会地位编码要素这种目标的需求。”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79.消费者只是被规则、被选择地参与游戏而已。(波德里亚没有能够看到2009年,中国人选出的年度汉字“被”。如果能做一比较,那么是不是消费社会的逻辑导致了“被”字呢?)在波德里亚那里,消费社会是一个全面异化的社会,几乎无药可救的社会。

波德里亚对大众文化的批判仍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文化的相关性问题,即文化背后所隐藏的意识形态,文化隐含背负的东西。进一步说,就是文化背后的身份问题。二是符号逻辑。

在第一节中已经指出的消费社会持币者公民身份在文化领域依然有效,公民身份的显露自经济领域、生活领域始,必将进入文化领域、意义领域。

波德里亚所论消费社会的“大众文化”是大众被消费符号的逻辑诱惑、控制,是只参与“游戏”而不指定“游戏规则”的符号游戏,大众文化是“清炖文化汤”,显然是搞错了。大众文化是“现代公民”这一身份持有者持有符号进行意义交流的体现。波德里亚是把现代规约系统和此规约系统之中的意义体现(或者说价值体现)混淆在一块了。规约系统即我们日常所讲基于公平正义自由而建的司法系统和体制性系统等。

显然,消费社会中,大众是持有“公民”这一神圣身份的“大众”,某种意义上说,作为个体集合的大众也是“公民”这一身份的符号性体现。大众文化作为与大众日常生活操持密切相关的意义体现和意义交流,正是作为“公民”这一平等性权力身份的鲜明体现。作为大众文化的较为显性体现的形式,流行音乐、电视、电影、畅销书、互联网等无不是在此平等身份下的选择(购买),甚至是自我独有的意义展示和意义创造。“在奔流不息的日常生活中以高度复杂的日常生活语言交流并以交流作为其生活方式核心的消费社会大众文化,每天都在发生的能指的漂移、符号和影像的混杂本身即是意义的丰富多样的表现形态。意义不仅仅没有丧失,反倒是在超验的意义表达形式一步步解体的过程中获得了大规模的解放。”蒋荣昌.消费社会的文学文本[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57.

波德里亚所指出的让我们切身感受到的消费社会现象,诸如“媚俗”“摆设”“游戏”“艺术消费”“广告”“身体”等,在一定程度上仍是旧有权力系统文化在意义领域的滞留。尤其是在公民身份还没有得到鲜明彰显的地方,这一情况格外明了。

约翰·费斯克指出,大众文化的效忠关系是处于变化之中的,大众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也是变化的。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M].王晓珏,宋伟杰,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155.由此可见“身份”自明在文化领域的复杂性,并且“易受操纵的‘大众文化’在为‘谁’操纵或‘谁’在操纵这里,并不像经典的社会批判想当然地认定那样明确”。蒋荣昌.消费社会的文学文本[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183.所有关于文化的符号体系,无不是各种历史生存形态的体现。即使是以文化创造者和文化表述者自居,以“启蒙”“教育”为责任的知识分子身上,在“精英”思维下也难以认清文化里隐含的历史样态。各种历史样态已经借文化之名,深深地植入人类意识之中。从对待大众文化的态度上,我们可以看到种种历史遗留或累积的权力意识和混乱。这些混乱如今仍呈现为政治、经济、伦理、种族、意识形态等专横、高傲、粗暴、武断的态度,以“自我”形态呈现,把“自我”以外皆视为“他者”。蒋荣昌对此有深刻的表述:

“‘自我’与‘他者’乃是不同语言之中的不同文本,并未处在一种‘语言内’的交谈关系之中。我们会径直要求某个‘他者’的文本按照‘自我’的语言来改写,而拒绝考虑从更基层的地方做起——与‘他者’讨论‘他’的‘语言’的合法性,并且从改变‘他者’能够在其中‘言语’的‘语言’中开始来改变‘自我’与‘他者’的关系。‘自我’与‘他者’的冲突,作为所谓文明‘身份’之间的冲突,是‘语言’之间的冲突,而不是立即可以删改的‘文本’之间的冲突或具有同一身份的不同个人之间因行为不当引发的冲突。在体制层面的文明冲突是有关‘人间’之‘人’根本‘身份’的内涵性所指的冲突。”蒋荣昌.消费社会的文学文本[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118.

“身份”的公共内涵可以在理论上得到证明,而在现实中的“自明”仍有着漫长的路程。文化研究大师霍尔关于制码解码的理论,即是认识到了这种“身份”隔阂,他指出文化研究的任务是打破代码、释放意义,无疑在对这“隔阂”的认识上是深刻的。陆扬,王毅.大众文化与传媒[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69.

文化不管怎样定义表述,都是关于人的处身性的表达,这一表达成为人在精神上认识自我、成为自身的依靠。虽然整个人类文化一直坚守着一种精神上的自察,但是正如之前分析中所看到的,人类目前所有纷繁复杂的文化样态都是建立在一个不清楚的认识基础之上;人类基于文化的表述符号体系都是在忽略了基层符号体系——“物”符号体系——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然而,当人类认识到自身的平等身份时,也不可能推翻人类千万年来的文化积淀。这一文化积淀所衍生出来的种种体系、相关意义性及在体性的感觉等都如遗传基因般地命定在每个个体的精神之中。历史的经验分裂怎么弥合历史经验分类在现在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传统生活方式和现代生活方式、代沟、伦理冲突、道德冲突甚至宗教文化差异、国家民族文化差异带来的问题等。历史经验的人类困扰并不会通过一场革命或者一场宣讲而消逝,反而是在意义化中、多元化中成为人的精神需求材料。,如何重新认识我们的历史记忆,成为大众文化所要解答的问题。

大众文化已经表现出作为意义领域的努力。下面两段引文截然相反的观点却都说出了这一努力的事实。

“就好像需要、感情、文化、知识、人自身所有的力量都在生产体制中被整合为商品,物化为生产力,以便被出售,同样,今天所有的欲望、计划、要求,所有的激情和所有的关系都抽象化或物化为符号和物品,以便被购买和消费。”尚·布希亚.物体系[M].林志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224.

“由于消费社会在根本上是一个由‘大众’构成的社会,而且其结构逻辑就是不遗余力地把每个人卷进消费者大众的队列之中。每个人都被视为消费者,或者说每个人与每个人都互视为‘消费者’,是消费社会大众文化的不二法则。”蒋荣昌.消费社会的文学文本[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21.

传统地看,这些都只是物质层面上的变化,从合法性身份的角度看,从把物的世界看作一种精神领域显现的角度看,如今我们经历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却是“感性世界自身的某种扩容”。吴兴明.直面波德里亚[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05(5).人类的精神世界一直是和感性世界密切相连的,从语言到音乐,从视觉文本到器物文化,人类无不是经由感性世界去体味生存趣味,寻找意义存在。消费社会中产生的大众文化,其本质形态乃是一种感性形态,呈现和以往文化形态截然不同的内涵,同时,“消费关系基础化”带来了人类“回归孤立个体的生存感、遭遇和忧虑”吴兴明.从消费关系座架看文学经典的商业扩张[J].中国比较文学,2006(1).,已成为无数人的“切己感和真实性”。吴兴明.从消费关系座架看文学经典的商业扩张[J].中国比较文学,2006(1).因此,理解大众文化,不仅要寻找此一文化形态的身份,更要分析大众文化何以感性,从这感性中人类如何呈现自我的精神性,单子化的个体人在庞大的社会结构中如何显现自我意义和表达自己的处身性,每一个个体将得到什么样的处身之地。

约翰·费斯克指出,“大众文化不是消费,而是文化——是在社会体制内部,创造并流通意义与快感的积极过程:一种文化无论怎样工业化,都不能仅仅根据商品的买卖来进行差强人意的描述。”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M].王晓珏,宋伟杰,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28.我们正是要追寻这个“积极过程”,并追问其中所创造的“积极意义和快感”以什么样的方式呈现和怎样在社会中运行,它能不能吸收所有的历史记忆化为自己无穷的财富?人作为集体中的个体,如何在文化中保持自己的独特并同时维护这赖以存在的结构性环境?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波德里亚所说的人类的符号异化,其根本上是大众对历史和未来的“异化”,是对所有存在的文化样态的“异化”,通过“异化”使这些曾经和大众隔膜的种种成为大众可阅读的文本。“符号化”是大众用以转变、阅读和创作所选择的道路。西美尔也曾预测:“经济化力量与物质影响日增的原则导致越来越广泛化的以符号与象征表征的经验,这些符号与象征实际上与其所表征的内容并无关系。价值操作日益通过符号来实现,这些符号越来越失掉了与其所在领域中的特别现象之间的物质关系,从而成为单纯的符号,我们对符号与象征经验的日益拓展过程也同样随之发生。这种生活形式不仅预示了精神过程的一种令人瞩目的扩张,而且也预示了文化在朝向理性发展中所表现出来的对精神过程的强化和根本方向的重新调整。”西美尔.货币哲学[M].陈戎女,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85.

但西美尔在论及货币的最后发展时,悲观地看到“人是无法栖居在桥上的”无奈的命运。然而,大众文化作为货币之桥的彼岸已经显现出来,那么,人能否通过这货币之桥找到对岸之所在和所是而通行两岸呢?

实际上,西美尔所称之为两岸的维度正是时尚感性和文化规范之间的互动结构。在哈贝马斯看来,人类依靠交往的有效性建构社会规范,而生活世界作为开放的领域向规范化的社会输送更新的力量。因此,人的公民身份的自明性实际上就是个体化依托社会规范结构自我进行自我身份认知和明证自我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和他人之间的交往互动分不开的。消费社会对消费关系的普及和大众传媒对信息交往的普遍化都对个体社会化起到了不断的启蒙作用,因此,从根本上看,公民身份的“自明性”发生在越来越开放和自由的社会中。反过来,在开放的社会中,自我个体化的互动交往依托大众传媒和信息技术则不断地生成感性意义,凭借感性意义的偶性和现代技术的快速累积效应,时尚才具有了一种加速度的向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