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发布,版权保护迎来哪些机遇与挑战

孙巍

【写作背景】2017年4月26日,时值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办了“2017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中宣部、国家网信办、工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来自中央新闻单位、版权产业界、学术界、法律实务界的代表们围绕“创新改变生活”主题进行了广泛研讨。同时,会上还发布了《2017中国网络版权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用数据展示了2016年中国网络版权的“喜怒哀乐”。那么,新时期下网络版权又面临哪些机遇与挑战呢?


中国网络版权新态势


网络版权产业规模大幅增长

《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31.3%。其中,网络游戏行业规模达1827.4亿元,中国网络文学产业规模为100亿元,网络视频行业规模达到521亿元,网络音乐产业行业规模突破150亿元。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在我国版权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的前提下,中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规模正在大幅增长,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产业结构由二元向多元发展

中国版权产业经历了从粗放发展向集约发展的多元历程,2006—2009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经历了从多门类粗放发展进化到广告和游戏两个增长极集约发展的转型进程。2016年以网络游戏软件为代表的网络核心版权细分产业出口额增势迅猛,中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从游戏、广告为主的二元结构向多元发展迈进。

微评

★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中国网络版权市场迎来了从流量经济向内容经济的结构性转变,并带动了音乐、动漫、游戏、网文等版权产业的快速崛起。


用户付费模式迎来黄金时代

随着版权保护力度的增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融资环境的改善,以及IP改编开发模式的多向化发展,用户付费和广告逐渐成为内容产业收入的两大主力,优质和差异化的内容增强了对用户付费的吸引力。随着未来网络版权产业以网络游戏软件和网络广告服务为主的产业结构向多元产业结构转移,网络核心版权产业将迎来用户付费内容的结构性转变,用户付费模式迎来新机遇。


中国网络版权保护新挑战


新兴传播方式冲击传统版权法律制度

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兴传播方式在一方面加速了网络版权作品的传播速度和传播方式,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冲击了传统的版权法律制度。纵观版权制度发展的历史,传播技术每发展一步,复制的门槛就降低一次,版权人对作品的控制力也就相应地有所下降。传统版权法律制度不能完全适应飞速发展的版权环境,法律制度的滞后性使得版权侵权的行为仍然存在,版权法律的滞后性是版权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05—2015年,全国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万多件,移送司法机关近4000多件,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近5亿多件。

微评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全民版权维权意识仍有待提高

保护版权就是保护文化创造力。版权制度对于激发民族创新热情、提高民族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我国版权制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发展程度较低,使得全民版权意识仍然不高。盗版侵权的意识在国民之中根深蒂固,以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为例,在电视剧仅播出20集左右,百度云上的55集的未删节版就已经疯狂流传,为作品带来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版权制度的有效实施依赖于全民版权意识的形成。一个民族的版权认识水准决定了一个国家版权保护的水平和版权发展的水平,因此全民维权意识的不足制约了我国核心版权的健康稳定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事关营商环境和文化产业发展、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多年来,我国加强版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的步伐坚定,成效显著。但是现阶段的盗版侵权现象仍旧严重,不容乐观。


版权保护体制机制仍不健全

搜狐集团政策研究部经理马晓明说:“网络版权侵权已经进入3.0时代,3.0时代网络视频盗版的四种模式分别是盗链聚合、网盘分享、广告联盟支持下的小网站、自媒体批量上传短视频内容。”仅“剑网2016”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查处行政案件514件,行政罚款46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3件,涉案金额2亿元,关闭网站290家。由此可见,尽管我国的网络版权整体环境有所改善,但是盗版侵权现状仍不容乐观。目前,在创作者、传播平台和消费者之间,缺乏公平、权威、通畅和有效的版权授权平台,授权机制的不畅通影响了作品的传播效率和版权服务水平。


未来网络版权保护发展趋势


顺应时代潮流适时调整创新法律制度

德国著名法学家约瑟夫科勒曾说过:“法律必须与日益变化的文明状况相适应,而社会的义务就是不断地制定出与新的情势相适应的法律。”要推动网络版权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地发展,就必须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努力在内容、传播、制度、管理各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网络发行的“零”成本优势,以及相比传统发行方式无可比拟的便捷和高效决定了它必将是取代一切的版权内容发行方式。因此版权法律应顺应时代潮流,在网络传播权为核心的商业模式变化中也应做出相应的制度调整和创新,以更好地适应和促进先进传播技术的发展。


遏制盗版侵权仍需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在网络时代,侵权盗版行为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巨大的、海量的,单靠政府或者行业是无法遏止的,必须联合成千上万的民众来共同遏制。因此,群众、行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参与遏制盗版侵权必不可少。2005年9月中文在线发起成立的最有影响力的民间组织——反盗版联盟在版权保护中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该联盟与中国版权协会反盗版委员会联合,在有线网络领域维权100多起,保护作品1000多部。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很不完善、社会版权意识仍然不高、权利人自我维权能力较弱的情况下,集合大众的力量来保护版权这条路还相当漫长。

微评

★通过整合文化市场执法资源,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移送一批侵权盗版分子,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取缔一批违法经营网站,有效遏制文化娱乐、网络文化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以数字化为手段完善版权体制机制

版权保护的机制体制应随着时代的变化适时而变,首先,应着眼于网络发展的新形势和网络中著作权保护遇到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立法工作,明确网络作品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著作权的归属保护和限制、侵权的认定及举证责任等内容,消除网络中著作权保护的灰色地带。其次,打击盗版行为,不仅要依靠法律手段和行业的管理,也需要数字版权保护技术(DRM)的研发和推广。目前,DRM已经由理论研究阶段发展到实践应用阶段,已经有不少的企业在使用DRM。通过DRM保护自身数字作品的版权,从而促进数字内容在网络上的发布与销售,为版权保护提供技术保障。

微评

★迄今为止,DRM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两代,第一代DRM技术主要致力于对数字化作品的安全性和加密技术的开发,以达到用技术手段解决对未授权作品的复制化问题。第二代DRM技术则扩展到数字版权的描述、认证、交易、保护、监管、跟踪及版权持有者相互关系的管理上。


结语


总的来说,2016年国家网络版权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司法保护不断增强,权利人主体对于网络版权保护的重视程度逐步加深;网络环境下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网络版权环境和秩序逐步得到改善;公众网络版权意识有所提升,保护网络版权的社会氛围渐趋形成。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国网络版权保护正迎来新的机遇。但是,数字化的新时期也为网络版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这就需要各界不断适时调整政策规范,使之不断适应网络版权的发展环境,在改变中使网络版权越来越完善。面对技术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多重冲突愈加复杂的形势,我国的网络版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