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任建新

[解析]

1992年12月,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的任建新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论断。市场经济与经济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市场经济是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基础,经济法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