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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2016年中国税收的核心词汇是什么,那么我觉得不会有任何争议,一定是“营改增”。如果有人问,财税人员非常关心的财税知识什么,那么我同样也觉得不会有任何争议,一定是“营改增”。自2016年5月1日开始起施行的营改增全覆盖是一场彻底性的流转税变革,营业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增值税独领风骚。

细数这一次“营改增”的有利之处,主要有以下四点。其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其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其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其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地释放了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是我们也发现,企业和财务人员似乎对全面营改增并不买账,不认同的声音此起彼伏。其背后的原因相对比较复杂,我们也无法一一去叙述。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的是,企业财会实践和营改增变革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不适应。

在我们的微信群中,经常会有企业财务人员咨询一些基础性的问题,比如一位建筑企业财税人员不知道建筑服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有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地提出批评,再进一步了解,他们甚至都没有通读过《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从这个角度来说,纳税人需要给予足够多的政策“指引”。

也有一些财税人员,内容上囫囵吞枣了解一些,但是不会去分析和运用,法规仅仅成为其脑海中僵化的教条。如何将法规和具体的业务联系起来?比如税法允许旅游服务选择差额计税,那么这个条款是不是只适用于旅行社?如果取得专票怎么处理,对外收款开具发票是选择差额计税开票方式还是选择一般开票方式,因此纳税人需要学会“实操”。

一位房地产从业人员,在微信中问我“我想了解营改增以后,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我说,你这样的问题根本无法三言两语地去回答。增值税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税种,但是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并没有因为营改增引发根本性的变化。你需要全面梳理公司的业务流程、业务模式才能在符合政策的基础上实现“规范”。

增值税实施后,财务人员头痛的问题是什么?很多人回答是发票。到底可不可以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原本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却在部分夸大其词地误导指引下弄得风声鹤唳。“滞留票”到底如何关注?“三流一致”是“定海神针”还是“定时炸弹”?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要求受票方提供一大堆资料?发生了偶发业务、特殊业务,是否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所谓的经营范围变更,税务部门是否应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越位操心?这背后其实都是增值税的“风险”在作怪。防范风险,既不能无视风险,肆意妄为,比如虚开发票、使用假发票;也不能夸大风险,这也不能做,那么不能做,让税收成为正常商业交易的绊脚石。

值得高兴的是,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徐洁、安永税务专家孔令文编写的增值税新书关注了“指引、实操、规范、风险”四个重要问题,对于广大财税人员的实务操作、税务干部的征收管理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劳德·布兰威尔有一句名言“税收如母亲,经常被误解,但很少被遗忘”。我们发现这句话用在增值税身上似乎一点也不过分。增值税以后恐怕要与很多纳税人相伴终身,但是我们对其了解似乎还远远不够。“湖边柳外楼高处,望断云山多少路”,读一本书还远远不够。衷心祝愿我们的作者多出新书、多出好书,让读者的知识心田时时得到灌溉,常令润泽。

中国财税浪子 中翰中国税务集团秘书长 王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