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驱动国际贸易格局变化的模式

驱动国际贸易格局变化的主要模式包括战争驱动模式、政治阵营驱动模式、技术与产业驱动模式、出口导向型经济驱动模式以及新兴市场驱动模式,这五种驱动模式在国际贸易格局的历次变革中都有明显体现。

4.3.1 战争驱动模式

战争是国际贸易格局的一个重要力量。15—17世纪地理大发现逐渐将世界联系成一个整体,“国际贸易格局”这一词汇随之开始拥有真正的外延与内涵。新航道开辟后的诸多战争与殖民活动,特别是一系列贸易殖民,塑造了国际贸易的早期格局,其中以荷兰为典型代表。16世纪荷兰造船业跃居世界首位,至17世纪中叶其商船队拥有商船总吨位相当于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法国四国商船吨位之和。1602年和1621年,在政府的批准和扶持下,荷兰工商业者筹资建立了荷属东印度公司与荷属西印度公司,经国会授权获得从好望角经印度洋、太平洋直至南美洲麦哲伦海峡一线的贸易垄断权。通过设立贸易商站和殖民贸易垄断,荷兰以低廉价格攫取殖民地资源,并凭此进行转口贸易,获取商品价差。1619年荷兰在爪哇北部建立雅加达,1641年夺占马六甲,1656年占取锡兰,而后扩展至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压倒性地确立了其亚洲势力版图。与此同时,荷兰于1614年占领北美东海岸哈德逊河口,1626年“购买”曼哈顿、修建纽约,1630—1640年从西班牙和法国手中夺取加勒比海上诸群岛,1623年占领南美圭亚那,十年战争夺取巴西。至17世纪中叶,荷属西印度公司占据非洲黄金海岸和奴隶海岸,以及好望角这一海上战略要道。在庞大殖民帝国的基础上,国际贸易份额空前扩大,亚洲的丝绸、瓷器、香料、棉花、茶叶,美洲的金银、糖、烟草、染料、毛皮,非洲的黄金、象牙,挪威的木材、丹麦的鱼类、波兰的粮食、俄国的毛皮,大都由荷兰商船转运,海上马车夫通过全球殖民与转口贸易确立了其国际贸易格局的核心地位。

国际贸易格局变迁的战争驱动模式具有变革快、成本高、伤害大、划分硬性、持久性差等特点。伊拉斯谟曾说过:“战争只能带来伤害”,“即便是最勉强的和平,也胜过最正义的战争。”因此,国际贸易格局变革的战争驱动模式已不符合当今“和平与发展”的世界主题,现实适用性有限。

4.3.2 政治阵营驱动模式

作为上层建筑,政治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对国际贸易格局也不例外。国家利益的最高层面即为政治利益,政治阵营划分是世界贸易格局确立的重要依据。而基本相同的制度模式和政治信仰则是政治阵营形成的前提。政治理念、政治阵营的对抗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雅典与斯巴达的对阵,而政治阵营驱动国际贸易格局变革的最典型实例则是冷战格局下基于美苏两大政治阵营的世界贸易格局。

冷战时期,以美苏为核心的两大阵营对抗激烈,集团间壁垒高筑,相对封闭,主要在阵营内部进行贸易往来。二战后,美国以马歇尔计划帮助并联合欧洲盟国,对抗苏联的渗透扩张。承继莫洛托夫计划,1949年,苏联、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宣布成立经济互助委员会(简称“经互会”),“建立密切的经济联系”,此后阿尔巴尼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蒙古、古巴、越南相继加入。在中苏关系破裂前的1956—1961年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列席经互会例行会议,此外,观察员国家还包括老挝、阿富汗、安哥拉、埃塞俄比亚、莫桑比克、也门、朝鲜以及尼加拉瓜。根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经互会成员国合作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综合纲要》,经互会成员国将“加强和完善经济和科技合作与发展社会主义一体化”,并且规定分阶段实现外贸“一体化”。1950—1970年,苏联和其他经互会国家的贸易额一直占苏联外贸总额的一半以上。经互会国家间内部贸易占集团贸易总额的60%,生产原料80%~90%由内部供给,至1986年来自经互会国家的机器技术产品占苏联进口的71.1%,占东欧同类产品出口的45.8%。因此,作为基于社会主义阵营的经济贸易组织,经互会成为了世界贸易格局的“硬性”划分标准,也是资本主义阵营国际贸易往来的明确界限。

当今该种政治阵营驱动模式的效力大大减弱,不复冷战时期的激烈与硬性,但却对包括贸易限制、贸易方式、产品结构等贸易经济格局划分具有一定的基础性作用,也影响着区域贸易格局的形成。欧盟就是一个集政治实体与经济实体于一身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在政治阵营内部实现经济的无边界协调发展,是当今政治驱动模式的集中体现。

4.3.3 技术与产业驱动模式

近现代世界经济理论与发展历史表明,技术与产业是推动国际贸易变革的关键因素。古典贸易理论认为比较优势是国际贸易的决定性因素,李嘉图、弗农、威尔斯、赫克歇尔、俄林等众多经济学家相继从不同角度进行过论证。资源禀赋,特别是技术与产业发展,决定了世界贸易格局的国别与产品结构。波特认为一国的竞争力取决于其产业创新与升级的能力。克鲁格曼则强调产业集聚可以促进知识、信息的传播,从而获得溢出效应,创新与管理决定了国家竞争优势与国际贸易格局。技术革命引发产业巨变,在国际贸易格局中形成国家间的中心—外围关系、经济依附关系。核心国家进而占据产业链高端,掌握和安排国际贸易方式、渠道、产品和国别分工,从而进一步巩固既有贸易利益格局。

18世纪英国的工业革命与产业巨变,致使其成为世界贸易的主导国家,成就了19世纪的不列颠时代。产业是经济中的实质力量,这一时期的英国,在棉纺业、机器制造业、造船业(轮机船)、采矿业等方面均已占据世界产业主导地位。产业发展成为英国海外市场扩大的核心驱动力,以英国棉纺织业为例。在纺织技术领先的基础上,英国棉纺织产业发展要求大量的原料供给与产品输出,促使英国棉纺织贸易全球扩张。机器时代的到来和工厂化制度的确立,致使国际贸易商品日益丰富,轮船、火车等新的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国际金融工具和贸易公司大量涌现,贸易渠道不断拓展和深化。18世纪产业巨变后欧洲确立了优势产业地位,欧洲与世界其他国家之间形成了以制成品与初级产品为特点的贸易流向,以欧洲为强势、殖民地为弱势的极不公平的贸易局面和以西方强势为核心的新贸易秩序。注74

技术差距理论认为伴随国际贸易的不断拓展,技术示范效应持续强化,技术终将为发明创新国以外其他国家掌握,致使国际技术差距收敛,其中技术赶超模型甚至认为技术落后区域可以通过技术引进与扩散,以“低成本”方式实现技术赶超。战后日本就是引进技术、学习创新、实现赶超的一个成功代表。自20世纪40年代末,日本开始不断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在政府的支持指导下吸收学习,并实现技术的产业化与高效利用,促进了日本制造业的崛起与海外扩张。以日本汽车工业为例,20世纪50年代日本引进欧美先进技术学习转化,60年代实现自主设计与创新,70年代走向国际市场,80年代则占据国际汽车贸易重要地位。日本技术、产业的崛起,奠定了其区域贸易的核心地位,促进了亚洲经济圈的形成。

此外,美国信息技术革命也是该贸易格局驱动模式的一大佐证。作为美国科技政策战略重点,发展信息技术产业极大地提升了美国技术竞争力,英特尔、微软等大公司超常规发展,国际互联网络迅速普及,促使其经济技术水平遥遥领先,新科技革命致使美国从1991年4月起实现经济连续增长近九年,不仅巩固了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核心地位,而且使技术贸易地位愈加重要。

4.3.4 出口导向型经济驱动模式

国家经济发展模式对于国际贸易格局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特别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崛起中。发展中国家具有收入低、储蓄率低的特点。储蓄率低,用来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就很少;投资很少,产出增长幅度就很小,进而收入也难以增加。如果没有外援,没有新增投资,发展中国家就会身陷“贫困恶性循环”中,应验“马太效应”的诅咒。因此,利用外资、负债、出口导向型经济模式是发展中国家脱贫致富、提高产出水平、立足于国际贸易格局之中的一条捷径。

20世纪六七十年代,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中国香港金融经济开始起飞,人均收入年增长率接近20%,创下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东亚奇迹”,被世界冠之以“亚洲四小龙”的美誉。“亚洲四小龙”的成功相当程度上归功于其外向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利用外资,以满足国际市场的产品、技术需求为目标规划产业,合理配置境内外资源,在不同的经济阶段运用国际收支逆差或顺差的不平衡发展策略,先后三次承接以美国、日本为主的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成功使其自身产业结构递次向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从而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率和国际竞争力,取得了经济的跨越式进步,最终晋升到高收入国家行列。以韩国为例,其之所以创造出举世瞩目的“汉江奇迹”,根本原因有三:第一,韩国通过大规模举借外债,按照产业规划的需要,着重购买国外技术先进的成套技术设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第二,紧跟国际产业升级步伐,优先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产业”。20世纪70年代韩国将产业结构从轻纺工业调整到汽车、钢铁等重工业,20世纪80年代韩国重点发展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进入21世纪韩国又全力发展信息技术产业。第三,实施品牌战略,集中优势资源,提高资本集中度,扶持三星、现代、大宇等大型企业集团,打造世界著名品牌,提升国际竞争力,收获巨额的品牌价值,提高韩国经济的软实力。

4.3.5 新兴市场驱动模式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积极对外开放,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以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开端,广泛开展国际贸易,并随后尝试向产业链高端迈进。伴随着管制放松以及网络技术的大发展,贸易比较优势逐渐变化,新兴市场国家崛起,国际贸易格局更加多元化,主导力量开始由北向南转移。新兴经济体的经济、贸易份额不断扩大。至2011年,新兴经济体贸易份额全球占比达28%,较2001年增长了56%。注752008年金融危机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贸易经济陷入低迷,而金砖国家(中国、俄罗斯、印度、巴西和南非)则成为了世界经济贸易增长的主要拉动力。截至2009年,金砖国家经济产出已达全球总量的24.7%,较2001年增长了40%以上。注76次贷危机后,各国贸易的核心度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美国、加拿大与墨西哥的核心度在次贷危机后均呈下降的趋势,其中美国的核心度在最近10年中一直下降,次贷危机后下降更明显;作为新兴经济体的中国,其核心度在这10年中一直上升,且上升幅度较大,印度、俄罗斯与巴西在次贷危机后增幅也很显著,2009年的核心度接近2007年的2倍。注77由此可见,尽管新兴市场国家仍存在一定的经济、社会问题,但已经成为世界贸易中的重要“一极”,并蕴藏无限的发展空间与动力。

当然,不容忽视的是贸易制度规则在国际贸易格局形成中的重要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关贸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成为构筑战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三大支柱。而在此三大机构中,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拥有较大的话语权。通过制定有利于发达国家的贸易规则,为其廉价获得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增强贸易竞争力、实现经济扩张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专栏4-3 新兴市场国家需要“对等贸易”新理念

由于实体经济的衰减与劳动欲求的消退,作为世界经济基础性支撑的西方市场日渐萎缩,西方国家作为世界经济火车头的色彩正在消退。相反,新兴市场国家具有强劲的发展势头。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促使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格局进入了一个转型期。

纵观历史,一种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往往是在巨大的破坏(譬如战争)之后诞生的。不打破旧的利益机制和旧的分配格局,仅仅借助新兴市场国家的彼此合作来形成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其能量十分有限,由此产生的利益冲突也难以勾合。一方面,新兴市场国家未能摆脱对西方国家的经济依赖与观念信奉,彼此缺乏互信而且还有一定的戒心;另一方面,新兴市场国家也未能构筑起符合新兴经济体发展需求和利益的新秩序。为了推动国际贸易长久的稳定发展,维护新兴市场国家正当的利益,夯实互信基础,新兴市场国家必须提出国际贸易新主张,改变旧有的秩序观念,推行新的国际贸易理念。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市场经济成为西方经济学的主流,该理论在国际贸易领域的运用便是“自由贸易”。事实上,即便是那些号称最“开放”、最“自由”的西方国家,也没有真正实践过“自由贸易”——因其与经济学更本质的主体出发点“利益最大化”相冲突。换言之,西方国家所谓的“自由贸易”,不过是其实现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意识形态和口号。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中国、俄罗斯等计划经济国家转变经济体制与形态,冷战局面被打破,形成了巨大的新兴经济体与市场跃进空间,短期内的世界经济容量催生了“亚洲四小龙”等依附诸如中国等后发国家带来的市场机遇。当中国等转型国家融入世界经济潮流并参与其中后,市场及资源分配开始逐渐紧张,保护主义悄然生起,其中不乏大量针对新兴国家的产业保护及出口鼓励措施,明显违背了西方国家一向倡导的“自由贸易”准则。为了给自己寻找一个体面的台阶,同时也为了保护自身经济利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诱导国际贸易观念,提出了新的“公平贸易”概念,为其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措施提供理论依据。显而易见的是,“公平”是一个“道德词汇”,属于价值判断的范畴,有鲜明的主体性和主观性,其中隐藏的便是“我”的利益最大化。谁在贸易中侵犯了“我”的利益,谁便是“不公平贸易”。正是这种衡量标准,导致西方国家保护主义泛滥,主体国家结成关税同盟。

如何破除“公平贸易”旗号下的贸易保护主义呢?一个有效的策略或许就是“对等贸易”。对等贸易并非一个史无前例的新概念或新实践,而是一个“旧瓶装新酒”的复生理念。早在20世纪50年代,对等贸易就通过易货贸易得到体现。当时诸如中国、苏联等经互会国家因为外汇匮乏,借助易货贸易,突破支付货币短缺的约束,扩大双边贸易规模,促进双边经济发展。在以货易货贸易方式下,贸易双方谈定一个总体额度,形成价值对等的贸易往来关系。由此可见,对等贸易在最初的易货贸易阶段,就实现了不使用第三方货币(即通行的国际货币)计价和贸易平衡两大目标。然而,易货贸易具有一些明显的缺陷,突出表现为贸易双方的供求不易匹配、易货贸易额及范围有限,而且一方可以利用货币币值高估占对方的便宜,效率比较低下等,随着经互会的瓦解以及发展中国家经济、一般贸易的增长,特别是资本大规模流入,这些国家的外汇支付约束逐渐消失,易货贸易的动机大大减弱,到20世纪末易货贸易悄然退出了历史舞台。但这不意味着对等贸易理念相伴而生。相反,在当今国际贸易格局变化的新形势下,将对等贸易升级换代,灌输以新的理念、实践以新的形态,恰恰是在旧有秩序中居从属地位的新兴市场国家应该提倡和复兴的理念与行为。升级换代的新的对等贸易从理念上扬弃了“公平贸易”内含的主体道德性,追求的是超越“公平贸易”的贸易平衡——这才是构筑在均衡概念基础上的经济学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最高体现。众所周知,围绕国际贸易利益分配最尖锐的纷争点便是贸易失衡,无论对顺差国还是逆差国,贸易失衡的经济学后果都是“不经济”或不健康的。严重的国际贸易失衡是导致本轮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的一大主要原因。强调贸易平衡的对等贸易有利于纠正贸易失衡,维护国际经济、贸易健康发展,无疑代表了国际贸易未来的发展方向。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电子化、网络化交易方式的发展,与初级阶段的易货贸易不同,新的对等贸易理念还需要一系列政策措施与之匹配,体现为一种新的贸易实践:开展对等贸易的国家,首先要签署协议,确定适宜的贸易额度与贸易商品范畴;然后要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除了一般性的关税减免等互惠措施外,最重要的是向彼此内部市场延伸的渠道安排,以使双边对等贸易商品直抵市场终端,不经任何其他中介贸易环节而与消费者直接面对面。值得一提的是,新的对等贸易并不排斥“市场机制”,也不影响自由贸易,而是通过一些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使得贸易双方能够在市场机制和自由贸易的基础上更有效地实现贸易平衡,避免对等贸易的“政策性”导致经济学上的“不经济”。

对等贸易可以为贸易双方带来诸多利益:(1)在对等条件下开展贸易,对等贸易的企业及商品范畴由双方敲定,符合彼此的经济利益。(2)在协定额度内实现双方的贸易平衡,有利于化解双方贸易失衡引发的利益纷争。(3)以本币完成计价结算,避免美元等第三方货币波动带来的生产成本、产量波动风险,有利于贸易稳定发展,而且还能够提升贸易双方的货币地位。(4)对等贸易商品直抵终端市场,减少了中间环节和中间成本,有利于实现消费者利益最大化。(5)对等贸易商品在特定的政策空间下往来,置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有效控制了参与对等贸易企业及商品的信誉度与品质,有利于双方贸易的长期发展。

在国际贸易格局发生变化、主要国际货币贬值影响到贸易竞争力、利益纷争日趋复杂激烈的当下,在新兴市场国家倡导对等贸易理念,直接推进贸易平衡,对于改善新兴市场国家的整体贸易形象,提升其参与世界经济秩序重构的主动权以及在国际贸易计价的话语权,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