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行政诉讼法》条文精释及适用指引
- 莫于川等
- 2071字
- 2022-09-02 02:50:05
作者简介和撰稿分工
(按撰写章节顺序)
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法治政府建设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要从事行政法学与宪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研究方向是中国行政法治理论与实践问题,涉及行政法学、宪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学科。相关代表性成果:先后主持起草多个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专家建议稿(中国人民大学版本)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编出版《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司法更给力——行政诉讼法修改问题研究及专家建议稿》、《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柔性行政方式法治化研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度解析与案例指导》、《从阳光政府走向法治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指南》等著作多部。合作撰写本书导论,整理和撰写附录,撰写后记,并负责全书统稿。
雷振,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行政法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相关代表性成果:(1)《城市管理改革中的政府职能调整——以南京市大城管改革及配套立法为例》,载《城市管理与科技》2013年第4期;(2)《我国地方行政程序立法的新发展》,载《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等。合作撰写本书导论。
禹竹蕊,四川警察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相关代表性成果:(1)《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律保留原则的理论选择》,载《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2)《也论行政问责制的完善》,载《河北法学》2011年第9期;(3)《论应急预案的动态综合评估》,载《人民论坛》2011年第14期;(4)《信息社会网络舆论监督对警察执法的影响》,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年第5期等。撰写本书第一章。
曹海青,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相关代表性成果:(1)《我国城市管理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借鉴》,载《城市管理与科技》2013年第5期;(2)《构建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机制的若干问题》,载《南都学坛》2013年第2期;(3)《我国行政民主的发展趋向及推进路径探析》,载《理论界》2012年第5期;(4)《柔性行政方式法治化研究》(合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撰写本书第二章,协助统稿。
陆伟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相关代表性成果:(1)《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中的规范运用》(合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版;(2)《区域法治建构论》(合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3)《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研究》(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4)《法治政府建构论——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撰写本书第三章。
龙非,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法学博士。曾发表若干论著。撰写本书第四章。
高文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警察法学。曾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杂志》、《行政法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约五十篇;出版《警察行政法探究》、《我国社会转型期的警察权配置问题研究》等学术著作和教材十余部。撰写本书第五章第一、二、三节。
郑宁,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博士。相关代表性成果:(1)《行政指导的激励机制现状、问题及完善》,载《四川理工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2)《我国行政立法评估制度的背景与价值探析》,载《行政法学研究》2010年第4期;(3)《行政诉讼和解的容许性要件研究》,载《法治研究》2007年第10期;(4)《行政指导:推动政府由“刚”至“柔”》,载《检察日报》2007年8月31日。撰写本书第五章第四、五节。
王晨,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先后在国家级和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编教材4部,出版专著2部,主持多项科研项目。曾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法学工作者”。撰写本书第六章。
田文利,河北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相关代表性成果:(1)《信访制度的性质、功能、结构及原则的承接性研究》,载《行政法学研究》2011年第1期;(2)《论社会救助立法的伦理基础》,载《河北法学》2010年第7期;(3)《行政行为论》,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0年第4期;(4)《现代公法制度的统一性》(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撰写本书第七章第一、二节。
康良辉,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相关代表性成果:(1)《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与法治政府建设》,载《团结》2010年第5期;(2)《我国行政法中的“免职研究”》,载《行政论坛》2011年第2期;(3)《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6(2008):中国城管执法制度发展报告》(合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撰写本书第七章第三、四、五节。
康枫翔,甘肃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相关代表性成果:(1)《基于利益表达法制化的群体性事件防范》,载《兰州学刊》2012年第7期;(2)《荷兰行政调解制度——兼论对我国行政调解制度的启示》,载《理论界》2012年第2期;(3)《问责制的法治化研究》,载《重庆行政(公共论坛)》2012年第2期;(4)《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公民参与的角度探讨》,载《宪法与行政法论坛》第4辑(文正邦主编,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撰写本书第八、九、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