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西部大开发发展报告(2015)
- 董雪兵 周谷平
- 5175字
- 2020-08-30 02:01:52
四、西部地区加强区域协同发展的建议
(一)增强西部自身的实力
1.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实施战略
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蓝图,明晰沿线各地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资源整合等重大事项,加快形成区域产业协同融合、资源互补共享的良好发展格局。在功能定位中,新疆是对西亚开放的通道,广西是大西南的出海通道,重庆是现代化的开放口岸,西部12省(区、市)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自己的定位。省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对接,细化操作办法,加强政策配套,抓好政策落实,切实把各方面政策用好用足用到位。西部各地区要找准中央决策部署和本地发展实际的结合点,充分发掘政策潜力,推进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叠加改革红利,激发创新活力,挖掘政策潜力。
2.加强设施联通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既包括传统的公路、铁路、航运等的联通,又包括电力、电信、邮政等新领域的联通。我国各地区在某些方面已有不错的基础,如中国和俄罗斯、中亚国家以及缅甸的油气管道,始发自重庆、连云港、郑州等地的欧亚铁路、货运班列、中国西部—欧洲西部公路,澜沧江—湄公河航运等。还要紧紧抓住信息、高铁、新能源等领域新技术的机遇,在利用和完善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提升或扩大“一带一路”通道的运载能力和内容、运行速度和效率,提升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水平。具体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促进区域内外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以建立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能源保障体系、信息网络体系等为重点,推动航空、港口、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电力输送、煤炭天然气油品供应、通信网络、信息交换平台等各类设施的优化布局和衔接配套;充分发挥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效益和协同效应,防止重复建设,避免造成资源浪费与自然封锁。要积极推进电子化商务的发展,有条件的信息企业可面向沿线国家研发多语种、高效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络系统。
3.推动西部区域协同创新
在国内外创新的实践中,最重要的经验就是打破行业、地域和部门的界限,切实整合、提高各种资源的配置能力及科技活动中的创新能力,通过不同创新主体的有效聚合,构建完整的协同创新理论模式、创新平台等,进而实现区域协同创新。
建立协同创新主体机制。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充分整合政府、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和非政府组织等各种力量,实行高校主导、政府推进和企业联合共建的发展新模式,为协同创新的建设扮演重要的连接点角色。政府要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对区域经济运行进行合理、适度的调节,以促进资源要素向协同主体集中。加强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政策引导,重视对协同创新组织及系统的资金支持,建立一批有鲜明特色、机制灵活并能解决国家及地区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系统,还应发挥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使之以更大的热情投身于协同创新。另外,政府可以通过强制力制定与推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并在区域内统一区域经济政策。创新系统的协同效应不会自动产生,而是要通过制度保障将主体间的关系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国家、区域创新系统的整体协同,必须建立超越创新主体的统一组织机制。组织机制是独立于政府及市场之外的企业或中介组织,为区域市场的有效运行与政府规制和管理搭建桥梁,政府要积极推动组织机制的有效参与,发挥其桥梁功能。
(二)加强与其他板块的协同发展——以泛珠三角为例
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大环渤海地区是新型的区域合作模式,可以有效地缩小地区间的差距,实现东中西联动发展。泛珠三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处在不同体制框架下的区域组合,是一种异质性的跨地域合作,整个区域内部的资源可互补,产业基础可协作,经济发展水平呈典型的梯度级差状态,有巨大的合作空间。
1.基本合作方式
泛珠三角区域内东中西部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极易形成垂直分工的合作方式。但是,单纯的垂直分工容易导致利益从中西部向东部不合理流动,从而最终危及合作的有效进行。因此,泛珠三角的协同发展必须采取多层面的合作框架与组织形式。垂直方式易于实施,可作为泛珠三角初期协同发展的突破口。泛珠三角包括的省(区、市)比较多,在进行垂直分工时,应避免东部争抢中西部资源、中西部争抢东部资金和转移产业的混乱状况,各地区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情况,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合作,避免一哄而上、恶性竞争的非理性选择。泛珠三角的区域合作应在垂直分工建立了一定基础的前提下,加大水平分工的力度和广度,在整个区域内培育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向规模经济方向发展。泛珠三角区域内任何一个地区都与外部经济有着广泛、密切和复杂的联系,因而分工形式在实际中多表现为混合式。从比较优势的角度看,某种产业,东部具有优势,合作应该是垂直型分工,但这一产业涉及的领域或经营环节很多,其中的有些环节或项目应属于水平分工的范畴,从而应使用混合式分工。它是一种最符合实际的分工形式,是由经济发展与合作本身的差异性与复杂性所决定的,这种交织成网的分工形式更有利于彼此间经济的融合,从而促进整个区域的协调发展。
2.建设重点
(1)产业合作。东中西部有各自的产业优势,产业的互补性很强,有着广阔的产业合作空间;而且东部在资金、技术、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和中西部在劳动力、土地等方面的优势,易于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上进行分工合作。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制定统一规划,明确区域产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优先领域、优先项目等,以一个总体规划从战略上引导区域产业的发展;制定详细、务实的计划,使其能够循序渐进地顺利推进;在遵守市场规则的基础上发挥各地区的产业优势,开展产业协作,形成相互配套、相互支撑的产业链;通过联合开发和经营、组建区域企业集团等方式进行具体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彼此的优势,增强产业间的渗透力,发挥地区产业发展的联动作用;特别注重培育区域产业群,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保证技术创新上的对接。
(2)科技合作。科技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因此应加强科技合作,共同开展对重大项目的攻关,举办经常性的科技成果交易会,推动区域科技领域的合作与成果的转化,在这个过程中,应特别注重科研院所间的交流与合作。另外,东部应加强对中西部的技术支持,以缩小彼此间的能力差距,使合作更好地开展。
3.建立合作机制
政府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区域内在培育市场经济主体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东部由于外贸经济、民营经济兴盛,造就了一大批市场经济主体;而中西部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计划体制根深蒂固,市场机制还处于萌芽状态。因此,在区域合作中由于市场发育区域不平衡而造成的障碍十分突出。当东部的企业实现跨地区投资时,其运作方式、规则就无法与当地经济对接,从而影响了其跨地区发展的积极性和成效。这时,就要强调政府的引导作用,应为企业加强经济联系和合作创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在投融资、产权交易、人才流动等方面提供条件。
建立区域统一大市场。泛珠三角要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废除阻碍公平竞争、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尤其对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中西部省(区、市)更是如此。同时,要加快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实现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另外,完善区域统一市场的支撑条件和运行平台,东中西部应协调共建基础设施网络和信息化网络,完善支撑市场一体化的物流平台和电子网络平台,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
建立系统有效的区域合作组织体系。泛珠三角现已经初步确立了在各省(区、市)轮流召开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的制度。但从长远来看,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因为它既没有权利,也没有资源,仅是一个基于道义或友情的协商会,这就造成协商结果的执行既没有约束力,也没有管理职能。因此,必须建立一个相对完整有效的区域合作组织体系,有一种设想就比较有启发性: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地区行政长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部门首长会议;成立主要负责处理合作的日常事务的常设代表委员会;设立负责具体领域的工作的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组;设立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具体合作事项运行状况的调查、监督和执行。在该联席会议机制中,先由常设代表委员会制定合作项目计划,然后由部门首长会议讨论并从中挑选后报地区行政长官会议确定,最后报各省(区、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然后进入实施阶段。
建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首先,要帮助落后地区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中西部在经济发展水平、发展环境与发展目标上都与东部存在很大的差距。应借鉴欧盟的经验,建立专项基金,帮助落后地区克服所面临的困难;还应注重在科技、理念等方面对落后地区的辐射和渗透。其次,完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体制基础,要把完善区域市场经济体制放在首位。要加快各省(区、市),特别是中西部法律、法规的清理、规范和完善,增强法规、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尽快在规范市场环境方面与粤港澳等实现对接,为区域内经济整合与协同发展创造条件。最后,建立面向经济全球化、着眼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的涉外区域经济管理体制,强化服务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贸易和投资的自由便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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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执笔人:班茂盛,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
吴苳荃,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