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复刘海粟(1923年)

惠书悉,吾为任同德医院董事经年,筹款尚无着落。吾任筹基本金委员长,乃专责也。正在筹议,彷徨无术,未敢分任它事。俟同德事可,乃能相助,此乃先后之序,无可如何,望谅之。

又启,画收到,谢。各启及捐册应先缴。

(录自《康有为先生墨迹》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