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致李景林(1925年12月16日)

天津李督办:

冯贼为俄石敬瑭、刘豫以灭华,公声罪讨贼,保障中国,人心咸归。已电玉帅助公,转诸将勿攻直鲁。望公即奏肤功。康有为。铣日。

(抄件,藏上海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