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有为往来书信集(中华史料丛刊)
- 张荣华
- 7字
- 2020-08-30 01:19:11
康有为与何绍彭
何绍彭致康有为(1903年12月13日)
南海先生阁下:
远隔重洋,未由通候,歉甚歉甚。先生以救国辛劳,数年奔走,血诚所感,千里一堂。弟虽不才,忝附会末,愧无一能之建白,惟尽国民之一分义务而已。顷以倡办商务,诚救国之大计,善莫于斯。兹闻集股过千万,欣喜奚如。英人以十二万磅金公司亡印度,吾人以千万元公司复祖国,默念前途,可为庆幸。览阅商务节略,有若设银行、开庄号、建电车、创制磁局等,诸端同体,不免杂繁,万一蹉跌一业,牵累全局冰消,如是不特先生之声名扫地殆尽,此后办事恐无一可成也。且今日之人才,优于商务者恐难多得,然以一行之人才尚在踌躇万分,而况数行者乎?此不可不审慎而行也。以先生之识见宏远,谅既擘画咸宜,固无容弟之鳃鳃过虑也。弟自顾年轻识寡,于商务情形未经稔练,比承任公先生信爱,不以弟为谫劣,推为商务代理收款员,坐是之故,于商务之兴败,微有攸关。是用不揣愚昧,仅就鄙见所及,妄议数策,为我先生陈之,希为垂择焉。
一、现集之资本,专以办银行为独一无二之商业。盖银行为商务之枢纽,各国通商首以此业为基础,挽回本国利权。我中国自互市以来,独为阙然,以致利权均皆外溢,殊为痛惜,此实为当今之急务也。
一、香港总银行开办已定,逐渐扩充海外各埠,因其商务之旺弱,科以资本之多少。中国内地则待维新之后,方可创设,缘今压力尚大,且非其时也。
一、银行不宜与开庄商务同体。盖银行之生意,汇驳者则以现银交易,生揭者则有实业按当,或殷实字号担保,步步维营,无虞倾败。况揭项有银期管限,限期将到之先,派单推收,到期未清,或以人情展限十天或十五天有之,乃相其字号之可靠与否始肯展期耳。倘至期又未清者,不得徇情再限,一定请官查封。如是纵不得全还本利,以其货物沽偿,或可以得成数,或惟担保人是问。如此无滥信、无徇情,实为第一坚稳之商业也。至于开庄商务,微有不同,货到市场要逢机会,万一不遇佳景,亏缺过巨,势要倒盘,诚恐牵累银行全局,因其同气使然,为势所逼,宁可俟银行办有成效,再倡公司,以办开庄商务,万不可彼此同体,是为第一紧要。
一、宜开内地各种制造厂为先,海外庄号为次。方今商战世界,中国所出物件,无一以胜外国,断难与人争衡。今若设庄于外埠,以办彼国出产货者,仍是利权外溢耳。今为专办银行一件,俟基础大定再招资本,专办内地制造厂,务求新式,所出各物稍优于外来者,不特可以抵制洋货于内,而能与人争竞于外也。此时或分本开庄于外埠,专办内地出口货为本,外国出口货为末耳。
一、银行内之章程,宜择要者严立,以令各员遵守。仿泰西格式,一人当一人之职守,务使内无虚员,外无糜费。如各股东之子弟初寻门路,一技未能,欲在银行学习生意者,一概不准。缘中国人之性质,大都做分生意,以为子弟出身地步。盖银行非寻常商号可比,又非三五股东可比,万一循情将就于甲,而不将就于乙,不特怨言肆起,冲突其间,而亦非合泰西文明之商例也。又伙爨一件,不宜开设,各员薪水或拟包理,或另每月补回若干元,令各食自外间,轮班去食,限其钟数,如此可绝外来食客,省节许多糜费也。
一、电车不宜今日开设。缘官绅顽固,压力甚大,非合时宜,恐中途被顽者谋陷,己力微弱不及争衡,前功固属尽废,已去之资而亦无由挽救。一俟维新之后,免其压力,另起公司方可创设也。
以上各条,不过略举大概而言,余外详细如何,尤望高明斟酌,但落脉贵乎审慎,要员亦贵得人。商务之弊,莫弊乎开错盘口;用人之弊,莫弊乎信用私人。一旦意外之来,不可收拾,虽欲改良,恐无及矣。所谓一子错,满盘皆落索,书局一业可以鉴矣。若总银行者,乃支店奉为模范也。所有大纲章程,不可不先订严立,间有不能美备,而大纲已定,无妨大局之忧,所欠者不过小节耳,随时改良,尤觉容易也。是否有当,乞谅之。手此,敬候义安。弟何绍彭顿首。癸(卯)拾月念五日。
(手稿,藏上海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