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提出

2011年1月4日,国务院以国函(2011)1号批复《蓝区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全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的国家战略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建设和发展对山东省、对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在全球各国家都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都越来越依靠海洋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做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对山东省、山东半岛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支持,也是中国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举措。

一、提出的背景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各个国家在面临陆地资源日益贫乏、竞争越来越激烈等问题的背景下,都将目光瞄向了海洋。中国是海洋大国,是世界上海岸线最长、近海海域最广阔的国家之一。在2007年中共中央十七大报告中就将海洋产业作为现代产业体系的一部分,并且作为需要大力发展的新兴战略产业。这已经充分表明,党中央对海洋产业、海洋战略的高度关注。

2009年4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视察山东时指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同年10月,胡锦涛同志再次视察山东时强调要建设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指示引起了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很快就在山东省掀起了规划、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热潮。2009年4月28日,即在胡锦涛同志做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指示后的一周,中共山东省委九届七次全委会议就提出了“加快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崛起”这一目标。同年6月30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成为山东省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第一个重要文件。接着,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又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并在2009年8月份先后举行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会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并在8月17日成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同年9月、10月、11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编制专家座谈会、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咨询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先后举行,多方位群策群力编制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这充分体现了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对胡锦涛“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指示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决心。

2010年4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纲要》经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送国家发改委。同时,国务院批准同意把山东作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之一。2010年8月27日,《蓝区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报送国家发改委。12月16日,《蓝区规划》上报国务院。

在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对发展海洋经济做了专门论述,提出要发展海洋经济,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发展海洋油气、运输、渔业等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渔港建设,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首次系统表述发展海洋经济的思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目标、思路等与此高度一致。

2011年1月4日,国务院以国函[2011]1号批复《蓝区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2011年1月,国家发改委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做出批复,允许山东半岛在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推进海陆统筹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有利于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视,也是对山东省海洋建设、海洋发展成就的肯定,同时又是对未来山东省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海洋经济给予的政策支持。

从胡锦涛总书记2009年4月做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示到2011年1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成为国家战略,历时1年零8个月。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意义、目标、思路等逐渐成熟、细化。

二、提出的意义

根据《蓝区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事关国家战略利益,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提出的意义主要参考《蓝区规划》第一章第四节的内容。

第一,有利于拓展国民经济发展空间,维护国家战略安全。中国是世界上海岸线最长、海域面积最广的国家之一:有3.2万多公里长的海岸线,拥有主权和管辖权的海洋面积达300多万平方公里,约合陆地面积的1/3,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有6500多个。然而,有近1/2的海域存在着岛屿被侵占、海域被瓜分、资源被掠夺等严重问题,并且有一些岛屿和海域已经被其他国家划入版图并被主张主权,中国的海洋权益受到严重侵犯。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就是要发展海洋经济,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特别是提高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能力和水平,让海洋资源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服务,通过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来实际占领、占有海洋,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第二,有利于加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完善我国沿海整体经济布局。从十七大开始,中共中央就提出了“转方式、调结构”的目标,一是通过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产业、培育新兴战略产业,可以加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以海洋生物、装备制造、能源矿产、工程建筑、现代海洋化工、海洋水产品精加工和深加工等产业为重点发展海洋第二产业,能够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目标的实现。二是强调海陆统筹发展,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普遍发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以海洋经济为主导,但是不限于海洋经济的发展,而是兼顾整个山东省经济的发展,是海陆统筹的发展战略,能够形成以海洋经济为纽带的沿海整体经济布局。

第三,有利于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将探索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新模式、新形式和新技术,保护海洋、利用海洋,并且特别注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对于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的效率,提高海洋总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比如,对于无人海岛或未开发海岛、海域的开发和利用,包括对无人居住海岛的承包租赁经营等,都将要求我们进一步探讨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新思路,为更好地、更加合理地利用海洋进行试验。这必将促进中国海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第四,有利于提高海洋经济国际合作水平,深化我国沿海开放战略。打造和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可以在国际合作形式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海洋进行合作。比如,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提出的“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就是对国际合作方式的探索和尝试,从哪些领域开始合作、如何合作、合作中能够为各方带来哪些收益等。因此,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将为我国沿海开放战略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奠定基础。

三、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目标

《蓝区规划》的根本目标就是“做大做强海洋经济”,一方面依靠海洋促进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根据《蓝区规划》的要求,在未来十年(2011—2020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目标分两个阶段实行:到2015年,即“十二五”规划结束时,实现第一个阶段的目标;到2020年,实现长期目标。具体的目标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目标的内容来自《蓝区规划》第二章第四节的内容。

到2015年,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迈出实质性步伐,海洋经济综合效益显著提高;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海陆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作为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和国际物流中心的地位显著提升,海洋经济对外开放格局不断完善;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率先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区内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5%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8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65%左右。

到2020年,建成海洋经济发达、产业结构优化、人与自然和谐的蓝色经济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建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海洋科技教育人才中心,经济开放程度大幅提升,成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点地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严格控制,区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富裕。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万元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