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传播与媒介法治年度研究报告2014
- 陈绚 张文祥 李彦
- 851字
- 2020-08-30 00:43:17
六、新闻跟帖与实名制
推行网络实名制是我国政府部门持续十余年的“制度冲动”。在实名制由不同政府部门分头推进逐渐过渡到作为制度的全面铺开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波及网络新闻信息的登载。对新闻跟帖的实名制要求就是其中一例。
2010年5月2日,新华社播发的一则报道中介绍:国新办负责人在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关于中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专题讲座时表示,我国加强对互联网基础资源、关键环节以及信息内容服务的监管,其措施之一就是“积极探索网络实名制。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推行论坛版主实名制、取消新闻跟帖 ‘匿名发言’功能取得实效,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用户身份认证工作正在探索之中”。这是有关部门首次公开披露“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据四川一家媒体随后调查发现,早在一年前,国新办就已向各网站下达内部通知,“要求各新闻网站取消现行的新闻稿件匿名跟帖或发帖功能,转而实施实名注册登录制度,即网民在新闻网站注册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验证后方可登录跟帖或发帖,对新闻事件发表言论”。此后,各主要新闻网站确实有所变化,网友需要登录才能发言,但并不需要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和证明。
实行新闻跟帖实名制尚无相应的规范依据。2012年6月,已施行12年的行政法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启动修订程序。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修订草案中明确规定:新闻跟帖、论坛、博客、微博客等“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服务”,其用户必须“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该征求意见稿如付诸实施,将不仅为新闻跟帖实名制提供规范依据,同时意味着网络实名制的全面推行。
行政法规的修订草案还未生效,最高立法机关已确认了网络实名制的法律效力。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明确了一揽子的实名制:网站接入服务、电话入网、为网络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该决定为原则性、概括性规定,具体如何推行网络实名制,还有待下位法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