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李斯特经济学在中国
- 贾根良等
- 1741字
- 2020-08-30 00:05:56
第一节 作为一种经济民族主义的李斯特经济学
一、国外学者关于经济民族主义的认识
经济民族主义一词的广泛使用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但其思想则可追溯到16~18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在其随后的发展过程中,比较著名的经济民族主义者当属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李斯特和美国学派的亨利·凯里。但直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者对经济民族主义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例如肖夏娜·坦赛(Shoshana B.Tancer)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是指一个国家的这样一种愿望:在世界经济体制范围内掌握本国的经济命运,以及在本国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决定谁可以开发自然资源,谁可以参与各经济部门的活动。”坦赛显然是从国家权力的角度来理解经济民族主义的,而这与当时拉丁美洲的经济状况是密切相关的。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1987)的观点也与之类似,其重点强调国家利益,认为经济民族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经济活动应当从属于国家建设的目标,为国家的利益服务。但乔治·科瑞恩(George Crane,1998)等人则批评了吉尔平的概念,认为他的概念缺少对民族主义的强调,实际上只是一种国家主义。还有人直接把经济民族主义等同于保护主义的经济政策,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是现代形式的保护主义,它反对商品、服务、资本或人的自由流动。这种观点显然有失偏颇,太过于片面。
二、经济民族主义的基本要点
综合上述学者的一些观点,再结合传统的经济民族主义理论,笔者认为,经济民族主义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要体现整个国家的利益,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地区局部利益和国际利益之上。就像17~18世纪工业革命前夕的英国那样,“英格兰孕育发展了经济民族主义……早期英格兰的经济民族主义专注于民族的共同利益,而英格兰个体民族成员的利益则被认为是从属性的”。这一点主要是针对主流经济学虚伪的世界主义的,李斯特在其经典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对后者有过深刻的批判。此外,格林菲尔德(Liah Green-field)对此也有着类似的看法。例如,对于被主流经济学奉为鼻祖的亚当·斯密及其《国富论》,他曾这样评价道:“斯密的思想充满着对民族理念的欣赏,民族主义赋予他灵感,以《国富论》一书开始,如果离开了英格兰民族意识的框架,就无法正确地理解他的任何论述……换句话说,斯密的世界主义是个花招,是英国民族主义的工具。”因此,主流经济学所谓的世界主义实质上也是一种经济民族主义,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站在领先国家立场上的经济民族主义。
其次,经济民族主义的核心目标在于提高民族国家自身的生产力,用李斯特的话说就是“创造财富的能力”,而且这种力量不是眼前的、暂时的,而是长期的、永久的。因此,民族国家的所有政策制定,都应该以这一目标为中心。对于这一点,我们尤其应该注意的是,要区分经济民族主义中的目的与手段,内容与形式,避免把经济民族主义归结为一种民族情感,更重要的是要避免把它等同于人们习以为常的民族国家为增进民族财富的手段,例如自给自足、重商主义、保护主义、国家干预、战略贸易等。虽然这些形式都被经济民族主义所利用,但不过是为达到一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目标所为。显然,艾萨克等对经济民族主义的认识就犯了这方面的错误,没有把经济民族主义的目的与手段分开,仅仅把它等同于保护主义。事实上,在李斯特看来,随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工业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其最终必须走向自由贸易,这样才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换句话说,对于像英国这样的领先国家,如果站在英国的立场上,那么李斯特是完全支持它实行自由贸易的。因此,经济民族主义的政策建议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会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只不过我们在探讨欠发达经济问题时,总是会站在落后国家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因此经济民族主义才会被贴上“李斯特”的标签。不过,这对于我们研究欠发达问题不会有什么影响。
最后,经济民族主义是一个经济学问题,它仅用经济学术语就能予以充分解释,而无须考虑意识形态和种族等因素。往往我们在谈到民族主义时,总是会把它与这些因素联系在一起,这样,狭隘的民族主义,尤其是民粹主义总会导致一些非理性决策的出现。但经济民族主义只是从经济视角出发考虑发展问题,它需要民族精神作为经济发展背后的一种支撑力量,但除此之外它与一般意义上的民族主义没有太多关系。因此,把经济民族主义称为经济国家主义或者国家主义经济学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