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税源监控及税收数据环境分析

“税收从源头抓起”,是贯彻“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治税思想的出发点。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了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工程,经过十多年的建设与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本节将在综述税源监控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探讨税收统计数据环境的基本形势、税源监控的指标体系,以便研究给出可用于税收收入能力测算的数据指标和数据结构。

一、税源、税源监控的概念与意义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是现代经济理论对税收与经济间关系的经典概括。从经济决定税收的本质看,经济资源总量和经济结构决定了税收收入总量和税收结构,决定了税收收入的来源,即所谓的经济税源(简称税源)。税源有广义税源和狭义税源之分。广义税源又称宏观税源,主要是指一个国家(地区)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等。狭义税源又称微观税源,可依据不同的视角加以区分,如行业与企业税源、增值税税源和所得税税源等。企业税源是宏观税源的微观基础,是税源监控的关键环节(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2005,第31~57页))。

所谓税源监控(参见《税源监控管理及其数据应用分析》编委会(2005,第1~3页),本节观点是对该文献相关内容的综述),是指政府税务部门依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通过系统规范的现代化手段和方法,对税源进行全方位监测、管理和信息跟踪,全面掌握涉税经济活动和行为中的有关信息和数据,了解税收经济活动的发展变化趋势,在规范涉税行为的基础上,为税收收入的组织管理和税收政策的制定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的一系列税收管理活动。由此可知,税源监控工作包含三个层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指标体系,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和掌握纳税人涉税经济活动和涉税行为的相关信息和关键数据。二是解读、综合分析所掌握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从中发现纳税人涉税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涉税行为的规范性及其发展变化趋势,总结评估现行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税收政策影响效应。三是依据前述两个层面的研究成果,针对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需求,提出有关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是指对纳税人缴纳税款的真实程度及税法遵从程度的检验与评估。、税收政策调整等税收管理的建设性意见。

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税收管理包括税收政策的管理、税收制度的管理、税款征缴入库的管理、税收会计核算的管理以及税务人员和设备的管理。税源监控贯穿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是税收政策调整和税制建设的信息源。因此,加强税源监控,对加强和完善税收管理的各项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税源监控是贯彻“依法治税”思想的必要措施和手段。“依法治税”一方面要求纳税人遵纪守法,诚实纳税,杜绝各种形式的偷逃骗税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正确贯彻税收政策,保证税收“应收尽收”。税源监控信息作为税收征纳过程的客观结果,既可洞察纳税人涉税行为的规范性,又可反映税务机关执行税法的准确性,可为贯彻“依法治税”思想提供强有力的监控措施和治税手段。其次,税源监控是建立税收计划和经济税源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税收计划是政府控制税收总量的一项约束性措施,对指导地方政府组织税收收入最具权威性。在既定的税收政策基础上,保证税收计划客观地反映各地区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对调控宏观经济形势、促进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将产生决定性影响。税源监控由于其数据源于经济活动第一线的特性,无疑可为税收计划的编制提供直接的信息支持。最后,税源监控长期累积的客观完整的税源信息数据是一笔宝贵的、难以衡量的信息财富。它不仅能够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的发展状况,而且通过对税源监控数据的挖掘分析,判断、识别、比较引起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经济事件和关键影响因素,可以把握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结构的变迁过程和发展趋势,进而增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和国家发展的潜力。

二、税源监控实践与税收统计数据环境分析

自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启动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工程以来,税源监控的研究与实践就开始受到理论学界和税务征管部门的普遍关注。理论学界从税源监控的基本理论、经济税源与税收的关系、税源监控管理与数据分析方法以及国外发达国家税源监控管理的经验介绍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参见张光文(1999),王乐平(2001),张培森和付广军(2003),吴洁蕙和葛敬书(2007),李录温(2007),陈欣、杨健和赵素琼(2008)等)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编写的“税收精细化管理书系”包括的《纳税评估理论与实践》《税务组织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微观税收分析指标体系及方法》和《税源监控管理及其数据应用分析》等系列专著是这方面研究的重要成果。特别地,《税源监控管理及其数据应用分析》一书给出了重点税源监控指标体系及其数据分析模型与方法的指导,对本研究有着重要启发。

实践中,通过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的成功实施,以及政府各级税务部门的年度税源调查分析与重点税源调查分析系统(TRAS)的运行,政府各级税务部门积累了大量的有关税源监控的数据资源,重点税源数据库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数据资源库。2007年以来,随着“金税”三期工程的启动建设和主要税收征管应用系统的采用,逐步形成了具有统一数据集成平台、会计核算、数据查询、分析、监控等核算和分析功能的决策支持系统,这给地区税收收入能力测算提供了良好的数据环境。根据《全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月报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月1日实施),纳入国家税务总局管理的重点税源企业是以各地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收入规模为标准确定的,即以上年度增值税和消费税年入库税款1000万元以上,营业税年入库税款300万元以上的企业作为重点税源企业。依据这一标准,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实际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有28404家,监控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44.4%(参见《税源监控管理及其数据应用分析》编委会(2005,第26页))。

随着税收征管系统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税源管理不断加强,目前全国重点税源监控标准为:年缴纳增值税500万元以上及年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年缴纳消费税100万元以上及年缴纳营业税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还包括年经营收入1亿元以上的以及各地扩大范围的部分企业,并将因出口退税、享受税收减免等因素造成的纳税额度未达到监控标准但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这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实际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有88867家,监控税收收入45237.63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50.42%。

考察第二章第一节关于对税收收入能力概念的理解的内容可知,从经济到税收形成的价值链条决定了税源监控的指标体系构成。如图3-7所示,税源监控与分析的指标体系应该包括宏观经济指标、重点税源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和税收收入指标三类指标体系。

图3-7 税源监控与分析指标体系示意图

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报表一套两张,分别为“重点企业税源状况月报表:企业表”和“重点企业税源状况月报表:产品(项目)表”。报表数据来源于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纳税申报附列表。其中“重点企业税源状况月报表:企业表”由100项指标组成,包括企业财务指标、纳税申报指标和反映企业发展状况的其他统计指标三类指标族。“重点企业税源状况月报表:产品(项目)表”由23项指标组成,包括企业纳税申报表指标和反映企业产品产销量的其他统计指标。上述指标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计税所得额、计征增值税销售额、计征营业税收入、期末资产总额等。理论上,这些指标之间具有平衡钩稽关系,构成了税源分析的微观指标体系。其中含有较为详细的企业涉税税种的税基数据,是测算企业税收收入能力的数据基础。但值得指出的是,重点税源数据库属于国家机密级数据资源,一般情况下是难以得到的。

税收收入指标是按社会经济统计的需要及税收收入形成的来源设置的统计指标体系。依据中国现行税制的规定,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和农业税类;按其征税对象大致可分为货物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和其他税收类;按分税制财政体制划分,税收收入可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按照地区、行业或所有制的不同,可以进一步地进行税收收入的地区分布结构、行业分布结构和所有制分布结构等更为细致的分析研究。

税源分析涉及的宏观经济指标,一般包括国民经济核算指标和国民经济统计指标两类。常用的有国内生产总值(GDP),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分行业增加值,政府支出,居民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货币供应量,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等。

税收收入指标和宏观经济指标数据具有良好的数据统计来源,可以从相关年鉴以及国家或地区的统计信息网,经济、税收信息网络上直接查询获取,如各年度的《中国统计年鉴》、各地区的统计年鉴和各年度的《中国财政年鉴》《中国税收年鉴》。典型的网络信息来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经济信息网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税收统计数据环境将有很大的改善。从理论上讲,所有的税收收入指标都应该能够找到与之相对应的经济税源指标和数据。但由于已有的涉税指标体系及其统计数据的限制,目前的税收统计数据环境与税收收入能力测算对数据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因此,在后续的具体测算研究中,本研究将采用的数据替代策略将尽可能地选择接近于税基要求的指标。具体内容将在相应章节予以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