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一心为公
从汉字的构造看,“官”是个会意字,上面是个屋子,屋内挂一“弓”,表示权威之所在。《辞源》的解释是:“官,职也,谓各守其职为国治事者也。”
在现代汉语中,“官”既可做名词解,也可做形容词解。做名词时,主要是指“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做形容词时,一层意思为旧时对属于政府或公家的东西的称呼,另一层意思指公共的、公用的物品。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为国治事者”“公职人员”,还是由此引申出的“公家”“公共”“公用”之意,“公”都是“官”最根本的内涵,是为官者所要明确的第一要义。
宋人余靖在其《武溪集·从政六箴》中曾说:“抱公绝私,是为率职。”意为:一心为公,不徇私情,就是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从政为官者,其基本的职责就是“为公”。
公是相对于私而言的。任何官员,在他没有成为公职人员、没有做官之前,他是个体的公民,可以以个体的“私”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可以有私心、私利、私情等等。但是,一旦他成了官员,做官员职权中的事,他就实现了从私到公的跨越,不再是一个一般的“私”的个体,而应该超越私我,以“公”为本,出以公心、施行公举、谋求公利、倡行公义等等。对官员而言,在公与私之间,有一条严格的界线,是应当明确分清的。
西方社会讲个人自由,保护隐私,但如果为官,就不自由,你的一切都要放在阳光下,如家产、历史等,因为你是公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