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纳税全程指引及风险防范
- 崔荣喜
- 343字
- 2020-08-26 13:41:09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点1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房产,如何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解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140号)的规定,“一、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关于对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多层建筑用地的征税问题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
【结论】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和房产,按照使用分摊面积,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按照使用面积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