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问法律百科:婚姻家庭必知200问(含收养、继承)
- 严威
- 594字
- 2020-08-26 13:35:39
10. 订婚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吗?
订婚,又称婚约,依照我国民间习俗,结婚前通常先有订婚之仪式: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法律对订婚既不提倡,也不禁止。男女双方只要是自愿订婚,法律就不会进行干涉。订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够结婚。法律对婚约不予保护,不强制履行。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的,也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单方就可以解除。
按我国的民间婚俗,订婚的男女往往会有一些财物往来,俗称彩礼。虽然婚约对当事人并无法律上的约束力,解除婚约也不需要诉诸法律程序,但解除婚约往往会产生向对方索还彩礼的情况,因而产生财产纠纷。由于争议的标的是与婚约有关的财产关系,而不是解除或维持婚约关系,所以人民法院对此类纠纷应予受理。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把彩礼返还纠纷称为婚约财产纠纷,也就是男女双方因婚约的解除,如何处置彩礼而引发的纠纷。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