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什么是晚婚晚育?非晚婚晚育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在法定婚龄的基础上,适当推迟实际结婚年龄,属于晚婚。法定婚龄是《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的结婚年龄的界限,并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界限。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迟于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三年及以上结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即为晚婚。现行规定是根据中国的婚姻习惯和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要求确定的。晚婚是实行计划生育和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内容之一,还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青年时期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晚婚既可以使青年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学习、工作和劳动,为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奠定牢固基础,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对人口素质的要求,又可以使青年懂得更多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有利于下一代人口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晚婚晚育仅是法律的鼓励性规定,并不是强制性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又无法律禁止结婚的其他条件的,结婚生育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