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程琥,法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研究员。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出版《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依法执政》《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公正司法》《行政诉讼前沿实务问题研究》《行政审判实务教程》《行政诉讼证据前沿实务问题研究》等专著、编著二十余部,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九十余篇,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课题项目十余项。

王雪梅,法律硕士,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2000年以来,负责或参与了四川省人民政府等单位15个重点调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在各类期刊上发表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典型案例等二十余篇,与人合著《法律论辩》等四部著作。

侯丹华,法学硕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多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主编和参与执笔《法官素养与能力培训读本》、法官智库丛书系列《裁判文书制作》《证据规则应用》等专著,合著《房屋登记》,执笔或主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等多项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法院系统重点报批课题。曾在《行政法学研究》《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刊物上发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有关问题研究》《违反正当性程序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行为应予撤销》《新〈行政诉讼法〉中几种特殊类型诉讼的判决方式》等论文二十余篇。

史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长期从事行政审判实务及教学工作。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的两起行政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发表《关于二审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几个问题》论文若干,著有《房屋征收与补偿司法审查实务》《侵权行为法典型案例研究》等专著5部。

陈良刚,法学博士,北京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发表论文多篇并多次获奖,2016年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业务成果评比一等奖、全国法院首届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北京法院首届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一等奖等。

刘行,法学博士,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参与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工作,出版专著《行政审判依据研究》,在报刊上发表论文、随笔、时评二百余篇。

武楠,法学硕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司法》等期刊上发表案例论文多篇,参与撰写《全国预备法官培训教材》等法学著作。

李洋,法学硕士,中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在读。先后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从事行政审判工作10年,现为公司法律顾问。著有《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败诉案例判解研究》等书。

娄正涛,法学硕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审判员。

曹晟,法学硕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助理。发表《新〈行政诉讼法〉中明显不当的审查与判断》论文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