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司法审判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职责和神圣使命。如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人民司法的公平正义,如何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具有稳定的社会预期,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的司法审判机关,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落脚在一篇篇的裁判文书,呈现出一个个的司法案例。对于个案裁判是否公正的认知与评判,是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工作的直观感受。因此,同案不同判现象直接构成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公信力的质疑,影响司法审判的权威。加强典型案例指导,统一司法尺度,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典型案件裁判在统一法律适用、填补法律漏洞、促进法律发展、引领法律精神方面的重要作用。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定,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审结或正在审理的类案和关联案件进行全面检索,制作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多年来注重案例指引及类案研究工作,这对于统一裁判尺度、指导审判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巡回法庭的设立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前沿阵地和试验田,同时,巡回法庭审理的大量案件也为指导案例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与参考。基于此,第三巡回法庭结合所辖地区案件类型与特征,精心挑选一批在法律适用上具有代表意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编撰成书,既是对辖区法院进行统一裁判指导,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案例指导研究,推动案例指导制度更好发展。

本书选取的案例均为第三巡回法庭成立两年以来审结的民商事案件,总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普遍关注。第三巡回法庭所辖华东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尤其是作为民间借贷及金融票据纠纷高发地区,众多案件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适用问题突出。本书选取多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该类案件作为案例,既有助于提升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感和公信力,也有利于实现司法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二是具有典型的法律适用意义。从诉讼程序中的管辖审查、重复诉讼、诉讼时效等,到法律实体中的表见代理认定、违约责任认定、股权代持以及票据行为效力认定等问题,均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意义,对于法律适用统一和规范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三是案件新颖或疑难复杂。正是由于第三巡回法庭所辖地区经济发达,新类型和疑难复杂案件频发,如期货纠纷、保理纠纷、金融票据纠纷等,该类案件在法律适用及如何妥善处理上均存在一定的难度。将这些新颖和疑难复杂案件整理出来,为有效解决实践中的新类型和疑难案件提供参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四是案件大多经过主审法官会议讨论。主审法官会议制度是巡回法庭的一项重要制度,由全体主审法官集体研究讨论案件并作出指导性意见。因此,本书选取的案例大多是第三巡回法庭全体主审法官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于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律适用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裁判文书是案件事实和法官智慧的全面展示,也是法官司法经验和司法能力的集中体现,可以说每一篇好的裁判文书都是法官精心打造的作品。当然,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件的事实不尽相同,在进行案例指导时应当将整个案件事实呈现,才能更好地予以指导适用。因此,本书将完整的裁判文书引用,更全面地展现案件事实及法官推理论证过程,从而有利于案件充分比照适用,有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官裁判思维,更为有效地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同时,针对案例的核心焦点及典型意义,从裁判者的视角归纳出案例的裁判观点,明确法律适用问题,既是为了有效引导阅读提高效力,也可以突出重点便于指导。

诚然,基于司法认知、地域特征以及社会价值考量等因素的差异,对法律问题的认识难免有所不同,尤其是对于某些新类型和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更是见仁见智,正如本书中部分案例在主审法官会议讨论时也存在不同的观点。也基于此,案例的指导意义在于对类案的参照适用,而不能作为裁判文书的法律依据来援引。但本书中所选取案例作为主审法官精心挑选并集体讨论确定的典型案件,不仅代表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水准,更是对于解决社会关注的法律适用及疑难复杂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最真诚希望看到的是,通过此书将第三巡回法庭成立两年来典型民商事案件的裁判精髓展现给社会,在推动裁判尺度统一、指导司法工作的同时,展示巡回法庭改革所带来的成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作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