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史传叙事体例对汉唐小说叙事结构的影响

在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长河中,史传一直居于不可撼动的正统地位。从史传中脱胎而出的小说却长期受人轻视,被主流文学拒之门外,难登大雅之堂。自史传母体孕育的小说,一方面不可避免带有史传的痕迹,另一方面为提高自身地位,小说有意往史传文学靠拢。尤其在篇章结构上,自觉借鉴、吸收史传,使小说文体的体制特征逐步完善。史传以强大的渗透力,影响、制约着小说文体的发展。

关于“史”字,《说文解字》释为:“史,记事者也。”[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16页。也就是说,“史”的意思为以文字记录国家事务的官员。金毓黻在《中国史学史》中也明确指出“史”的最初含义,是对执掌记事这一职位的称呼:“史字之义,本为记事,初以名掌书之职,继以被载笔之编,于是史官史籍生焉。”金毓黻:《中国史学史》,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4页。李炳泉、邱富生等主编的《中国史学史纲》亦据此推断,史官是“用文字记事的人,是职务名称,如同后世起草文字、掌管文件的秘书、书记之类的官吏”李炳泉、邱富生主编:《中国史学史纲》,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页。。据现存可考材料,见于记载的最早史职官员,是黄帝时的仓颉、沮诵。许慎《说文解字序》就有“黄帝之史仓颉”之说。史官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身份特殊,往往身兼多职,扮演着历史文化传承者、宗教祭祀主持者、国家政事记录者等重要角色。他们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事件的记录,则成了“记事”的开始。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大都设有史官,制作了大量的历史典籍。不仅产生了各具特色的国史,也逐渐形成了史书叙述事件的固定方式。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注解“春秋”书名之来由时,直接阐明了《春秋》的记事之法:“《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中华书局编:《四部备要·春秋经传集解序》(第二册),中华书局,1989年,第41页。《春秋》记载的发生于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的历史事件“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冬十有二月,祭伯来。公子益师卒”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2009年,第5—9页。,显然以时间为序,叙写了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春正月至冬十二月,隐公即位、隐公和邾仪父在蔑会见、费伯率领军队在郎地筑城、郑伯在鄢地攻克共叔段、周平王派遣宰咺至鲁国赠送吊丧礼品、鲁隐公与宋人议和等要事。全文才62字,一如流水账似的粗线条记录,但叙事简而有法,凝练含蓄,对事件的交代也始末完整、脉络清晰。

关于“史传”,最先出现于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第十六》:“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于后,实圣文之羽翮,记籍之冠冕也。”[南朝梁]刘勰著,周振甫注:《文心雕龙注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69页。刘勰在《史传》中,将转述《春秋》用意、阐明其“微言大义”的《春秋左氏传》看成“传”。“传”即“转”的意思。左丘明用《左氏春秋》来解释《春秋》,简称为《左传》,史与传便开始真正结合在一起。刘勰追溯源流,把产生于轩辕黄帝时代的《尚书》,不依年代编排、仅记录战国策士言行的《战国策》,以及两汉时期的《史记》和《汉书》,都置入“史传”。他高度赞扬《史记》在体例上取法学习《吕氏春秋》的“纪”,抓住记述各种历史事实的条例,开创了以“纪传体”编写史书的新方式。在刘勰看来,史传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上起虞唐、下至东晋的各体史书。后随着史传的发展、史学意识的变迁,史传的涵义也有很大变化。本书所说的史传,与刘勰的看法一致,主要指叙事性强的历史散文。如周勋初《唐诗文献综述》所言:“史传一类著作,名目繁多,大体说来,有正史(纪传)、编年、别史、伪史、杂史之别。‘正史’、‘伪史’之分,自然是从皇朝的正统名分着眼的;‘正史’、‘编年’之分,则是从著作体裁区分的;‘别史’的性质很杂,其中一部分为政典;‘杂史’的性质则近于小说。”周勋初:《周勋初文集》(4),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94页。

历史叙事是最早形成的叙事范式,小说的叙事能力就源自先秦两汉的历史著作。唐史学家刘知幾在《史通·叙事》中极为推崇从先秦史传开始的叙事之美。他说:“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唐]刘知幾著,[清]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卷六·叙事第二十二》,第152页。宋真德秀亦言“叙事起于史官”。清章学诚也认为“叙事实出史学”。唐前典籍中的《国语》《战国策》《左传》《史记》《汉书》等在叙事中所形成的结撰体例,“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唐]刘知幾著,[清]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序例第十》,第81页。,为中国叙事文类积累了丰厚的遗产,滋养着中国叙事文体的发展和创新。

春秋战国时期的史传作品,在叙事体例上,开篇即交代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故事的展开也“以时为序”,叙述者以时间为准绳叙述事件前后始末的意识非常明显。小说《穆天子传》王根林在《穆天子传》校点说明中总结、归纳了学界目前在《穆天子传》成书年代研究中存在的分歧,斟酌各家之说,将此书的成书时间定于战国时期。见上海古籍出版社编,王根林等校点:《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穆天子传》“校点说明”,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就是在先秦史传影响下产生的。《穆天子传》采用编年形式,次第展开:

□伯夭曰□封膜昼于河水之阳……丁巳,天子西南升□之所主居。……□吉日辛酉,天子升于昆仑之丘……癸亥,天子具蠲齐牲全……甲子,天子北征,舍于珠泽……季夏丁卯,天子北升于舂山之上……壬申,天子西征。……丁巳,天子西征。己未,宿于黄鼠之山。西□乃遂西征。癸亥,至于西王母之邦。佚名撰,[晋]郭璞注,王根林校点:《穆天子传》,见上海古籍出版社编,王根林等校点:《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第10—13页。

《穆天子传》以时序为贯穿全文的轴心,以行程为线索来叙述故事,与以《左传》为代表的史传按时序叙事相似。穆天子西行途中所经历之事,小说都简明扼要地概述。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也详细标注,一如史传记事之笔法。如在辛酉吉日,穆天子登上昆仑,瞻仰皇帝宫室;癸亥年,穆天子准备牺牲,祭祀山神;癸亥年,穆天子到达西王母国等事件,小说仅一句略过,语言凝练,绝不拖泥带水。事件与事件之间,也有一定的内在联系:穆天子出游是小说中诸多事件产生的主要原因。史传体制对事件发生时间和事件之间因果联系的注重,为中国古典小说的文体构架提供了范本。

随着《史记》的诞生,变“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的编年体为“某时某地某人发生了某事”的纪传体。张新科《唐前史传文学研究》归纳了纪传体史书叙述模式的特点:“史传开头一般都写传主的姓字籍贯;然后叙其生平事迹,多是选择几个典型事例,表现人物的个性特征;最后写到传主之死及子孙的情况。篇末另有一段作者的话,或补充史料,或对传主进行评论,或抒发作者感慨。”张新科:《唐前史传文学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4页。这一叙述模式,不管是唐前史传,还是唐以后的史传,基本上都承袭《史记》而少有变化。受史传叙事模式“传记化”的影响,汉唐小说文体结构也表现出与此相类的演进特征:“中国传统小说中许多作品以‘传’为名,以人物传记式的形式展开,具有人物传记式的开头和结尾,以人物生平始终为脉络,严格按时间顺序展开情节,并往往有作者的直接评论,这一切重要特征,主要是渊源于《史记》的。”章培恒、骆玉明主编:《中国文学史》(上册),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21页。“严格按时间顺序展开情节”,在《左传》《春秋》等先秦史传中早已采用(前文已有论述),并非司马迁首创。这种由《史记》肇兴,变春秋战国时期史传以事系年、因事成篇为以人物为中心的叙事模式,对中国古代小说文体与叙事的影响深远。绝大部分汉唐小说确实是以人物为中心的叙事文,与张新科所归纳的先唐史传叙事模式相类。但是,汉魏六朝、唐代李时人把产生于隋代的小说归入《全唐五代小说》。根据其编撰理念及原则,本书所指的唐代小说,亦包括隋朝、五代时期的文言小说作品。是中国古代小说发展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它们对史传叙事体例的借鉴、吸收并不完全相同,在叙事结构、体例上呈现出各自的特点,两者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

一、“史传叙事体例”对汉魏六朝小说叙事结构之影响

汉魏六朝小说在结构体制上主要受“编年体”史书影响,大部分作品遵循严格的时间顺序叙述故事。少部分初试“纪传体”笔法,开篇交代人物姓氏、里籍,文末偶见作者评议。汉魏六朝小说受时代久远、兵火战乱、后人增改等多种因素影响,汉魏六朝小说中的许多作品已难见其原貌。近人鲁迅、李剑国、王国良等学者,辑校、整理了汉魏六朝小说中的作品。本书根据学界目前在汉魏六朝小说文献整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小说自身的文体特征,斟酌各家对“小说”概念的看法及界定,对其进行具体的文本统计、分析。对史传体例的运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时序叙述故事。

汉魏六朝时期,以“传”“记”命名的小说集,如《搜神后记》《汉武帝内传》《搜神记》;小说意味浓郁的作品,如《西京杂记》“萧何营卫央宫”“吉光裘”“缢杀如意”“旌旗飞天堕井”“弘成子文石”“画工弃市”“方朔设计救乳母”“戚夫人歌舞”“相如死渴”等约70条,《拾遗记》“贯月槎”“夷光脩明”“沐胥国尸罗”“骞霄国画工”“李夫人”“薛灵芸”等约100条,作者以时间为序叙事的观念显著。尤其是文字绮丽、辞彩可观的《拾遗记》,萧绮在所撰前言中即阐明此书以古往今来帝皇年号为序的编撰体例:“文起羲、炎已来,事讫西晋之末,五运因循,十有四代。”[晋]王嘉撰,[梁]萧绮录,齐治平校注:《拾遗记校注》萧绮序,中华书局,1981年,第1页。

汉魏六朝小说中的大部分作品,基本采用了编年体史书按事件发生时间展开叙述的方式。采用此方法叙述,对“重实际,黜玄想”、空间思维能力有限的古人而言,不失为一种从纷纭复杂的现象中抽绎出所需事件,将之妥帖安置在故事情节链中的技巧。如《燕丹子》对太子丹礼贤下士,赢得田光、荆轲、武阳等誓死效力的来龙去脉,以及“易水送别”的场景,极力铺陈、渲染。而荆轲刺秦王的壮举,虽描摹得栩栩如生,却很简短。作品通过对事件的取舍、剪裁,揭示其主题,表达作者的思想倾向。

第二,运用倒叙、插叙、补叙、预叙等叙事手法。

单一以时间为序,故事大多平淡无奇,情节缺少波澜,不能满足大众崇尚奇异、追求奇趣的审美文化心理。倒叙、插叙、补叙、预叙等表现手法的使用,打乱正常的时间顺序,制造悬念,使接受者产生一种审美期待,弥补了“以时为序”叙述方式的不足。

预叙即在情节发展中,预先说出将要发生之事或揭示其结局的一种叙述方法。古人相信,人所经历之事虽早已注定,但通过某种仪式或法术,可与天产生感应,预知吉凶祸福,并消灾弥难。这种思想在昭示灾异祯祥、占卜解梦的汉魏六朝小说中得以体现。《搜神记》《幽明录》《异苑》等小说集中有大量自然天象异常,预示人间治乱兴衰的作品。如《幽明录》“客星”条:

汉武帝常微行过人家,家有婢国色,帝悦之,因留宿,夜与婢□。有书生亦家宿,善天文,忽见客星移掩帝座甚逼。书生大惊,跃,连呼“咄咄”,不觉声高。乃见一男子,操刀,将欲入户,闻书生声急,谓为己故,遂蹙缩走,客星应时即退。[南朝宋]刘义庆撰,郑晚晴辑注:《幽明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31页。

书生善知天象,由客星侵犯帝座,预测汉武帝即将陷于危难之中。于是,以呵斥声吓退刺客。果然,一欲行刺汉武帝的持刀男子立即逃走,客星也随即隐没。

又如《异苑》“洛钟鸣”条:

魏时殿前大钟,无故大鸣,人皆异之。以问张华,华曰:“此蜀郡铜山崩,故钟鸣应之耳。”寻蜀郡上其事,果如华言。[南朝宋]刘敬叔撰,范宁校点:《异苑》卷二,中华书局,1996年,第7页。

铜山将崩,大地震动,促使钟鸣。正常不过的自然现象,经张华解释后,变成了“钟”与“山”的一种互相感应,神化了张华异于常人的“预知”力,小说也因此而具有神异色彩。

以“死而复生”为主题的小说作品,如《列异传》“蔡支”“蒋济亡儿”,《外国图》“蒙双氏”,《搜神记》“师门”“琴高”“桓氏复生”“王道平”“河间郡男女”“李娥”(附刘伯文、费长房)、“史姁”“贺瑀”“戴洋复生”“汉宫人冢”等约20条,《搜神后记》“徐玄方女”“干宝父妾”“陈良”等3条,以第三人称全知叙事手法,由死里逃生之人回忆自己在冥间所经历的事。冥间阴森恐怖的环境,冥官贪婪索财的丑陋,亡魂为返回人世听任冥吏摆布的无奈,由事件亲历者娓娓道来,故事更为真实可感,人物思想情感活动的描写也更形象、贴切。

汉魏六朝小说中为数不多的长篇幅作品,在叙述中心事件的过程中,暂时中断叙述线索,插入一段与主要情节相关的情节或事件,帮助开展情节和刻画人物。如《搜神记·于吉》,插叙孙策渡江袭许时灾难丛生、民不聊生的惨象,“时大旱,所在熇厉”[晋]干宝撰,汪绍楹校注:《搜神记》卷一,中华书局,1979年,第10页。,补充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又如《搜神记·驴鼠》,亦插入了一段对郭璞为宣州参军时异象的描述,“时有一物,大如水牛,灰色,卑脚,脚类象,胸前尾上皆白,大力而迟钝,来到城下”[晋]干宝撰,汪绍楹校注:《搜神记》卷四,第51页。,突出物怪的出现昭示着人事纷争、政局变更的主题。

在故事行将结束之际,叙述者在文末接续与情节相关事件,补充叙述的内容。如《搜神后记》“李子豫”围绕李子豫医术高明展开,叙述至李子豫用神药杀死藏匿于人腹中的鬼魅,豫州刺史舍弟病愈。故事本已首尾完整,作品在文末续有“今八毒丸方是也”[晋]陶潜撰,汪绍楹校注:《搜神后记》,中华书局,1981年,第43页。的文字,彰显李子豫医术的泽被后世。又如《汉武故事》中“太子断廷尉案”故事。汉武帝诏问太子裁断廷尉杀继母案,太子聪颖机智,审判公允,得朝廷上下大臣的一致赞赏。文末补充太子断此案时的年龄,“时太子年十四,帝益奇之”佚名撰,王根林校点:《汉武故事》,见上海古籍出版社编,王根林等校点:《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第166页。,对太子幼龄即有过人之才的形象,无疑又增色不少。

运用预叙、插叙、补叙、倒叙等叙述手法,补充了与故事相关的背景,丰富了小说的材料。对大多为“残章短制”的汉魏六朝小说而言,不失为增衍篇幅,使情节跌宕生姿的有效手段。此后,随着小说发展,其篇幅有逐渐变长之势,与打破常规时序、灵活借用多种叙述手法无不关系。

第三,以简介人物开篇。

相较于以时序叙述故事,汉魏六朝小说采用开篇介绍人物,然后述人物所经历之事的篇目不是很多。《神异经》“东王公”“善人”“尺郭”“邪木”“朴父”“格子”“先通”“山臊”“西王母”“绸”“磎鼠”等约20条,《西京杂记》“常满灯被中香炉”“闻《诗》解颐”“惠生叹息”“买臣假归”“俭葬反奢”“辨《尔雅》”“袁广汉园之侈”“古生杂术”“两秋胡曾参毛遂”“母嗜雕胡”等约10条,《搜神记》中的“赤松子”“寗封子”“赤将子與”“偓佺”“彭祖”“葛由”“王子乔”“崔文子”“冠先”“祝鸡翁”“河伯”“鲁少千”“钩弋夫人”“阴生”“叶令王乔”“蓟子训”“徐登赵炳”等约70条,《搜神后记》“韶舞”“吴猛”“麻衣道士”“李子豫”“沙门昙猷”“雷公”“阿香”“虹丈夫”“何参军女”“吴望子”“掘头舡渔父”“文晃”等约40条,都在篇首简要介绍人物。

汉魏六朝小说依照姓名→籍贯→官职→经历→事件的程式,开篇即简介与故事人物相关的基本情况。故事人物的性情、音容笑貌,先于情节作用于接受者脑海,给接受者留下印象,有助于对故事人物的快速了解。简单化、程序化的叙述方式,符合小说源自街谈巷语、道听途说,面向普通大众,力求浅显、明白晓畅的文体特性。

第四,文末附以“某某曰”评议。

史传中随处可见的文末评议,在汉魏六朝小说中并不常见。即使偶有采用,也主要集中在《拾遗记》《搜神记》这两本小说集中。从《拾遗记》以“拾遗”命名,及作者编撰之由,就可看出作者“拾遗补阙”的历史意识。萧绮在序言中曰:“绮更删其繁紊,纪其实美,搜刊幽秘,捃采残落,言匪浮诡,事弗空诬,推详往迹,则影彻经史,考验真怪,则叶附图籍。若其道业远者,则辞省朴素;世德近者,则文存靡丽;编言贯物,使宛然成章。数运则与世推移,风政则因时回改。”[晋]王嘉撰,[梁]萧绮录,齐治平校注:《拾遗记校注》萧绮序,第1页。这种自觉的史家意识,使王嘉很自然地把史家笔法移用于小说创作,尤其是能体现创作者个人识见的文末议论。如“炎帝神农”“虞舜”“夏禹”“殷汤”“周”“周穆王”“鲁僖公”“周灵王”“燕昭王”“秦始皇”“前汉上”“前汉下”等历朝、历代君王故事,文末都有以“录”标示的长篇议论性文字,与正史人物传记后的论赞如出一辙。李剑国如此评论萧绮的录:“萧绮的录或在各条后,或在各篇末,凡三十七则。周中孚云:‘录即论赞之别名也。’内容大抵是就该条或该篇所记事进行发挥或补证。”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修订本),第349页。侯忠义先生也说:“萧绮之‘录’,相当于论、赞,是对书的内容的分析和评价。”侯忠义:《汉魏六朝小说史》,第104页。《搜神记》“彭祖”“左慈”“江淮败撪”“人侨妻”“贲羊”“犀犬”“彭侯”“池阳小人”“阿紫”“蒙双氏”“熊渠”“蚕马”等篇,也有以“某某曰”结尾的文末议论。

第五,故事真实可信。

汉魏六朝时期,巫术、迷信思想盛行。大凡生活中所出现的神奇怪诞之事,人们也往往当成实有其事来看待。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揭示了导致时人产生这种思想的根源:“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43页。汉魏六朝小说中的一部分作品,特意标示故事来源有本可依,真实可信。

在篇首、文中或文末,指出故事源自史书。如《搜神记》“东海孝妇”,开篇即指出故事源自《汉书》,“荼与郁垒”出自《黄帝书》;故事发生之事,有今人可证,如《陆氏异林》“钟繇”,《宣验记》“梁清”,《冥祥记》“赵泰”;故事人物的壮举福泽后世或今人可证其说不诬,如《博物志》“猴玃”“秦青韩娥”,《搜神记》“丁姑”,《志怪》“卢充”“夏侯弘”,《录异传》“如愿”等;故事发生之地,于今尚存,可资稽考,如《搜神记》“杜兰香传”“韩凭夫妇”“五力士”“三王墓”,《徐偃王志异》,《列异传》“望夫石”等。

从整个汉魏六朝小说的发展趋势来看,自产生伊始,虽自觉借用了史传的笔法和体例,但是对单篇小说而言,它们对史传笔法的借鉴和吸收,不仅局限于一种或几种叙事体例,而且以《左传》为首的编年体史书对它们的影响,比以《史记》为代表的纪传体史书更明显。尤其是《史记》在文末用“某某曰”来惩恶扬善的“叙述干预”,在汉魏六朝时期小说中并不多见。真正全方位融合、吸收史传笔法的是唐代小说。

二、“史传叙事体例”对唐代小说叙事结构之影响

关于史传叙事体例对唐代小说结构的影响,学界多有论述。20世纪90年代以前,研究者多从唐代小说的渊源,探讨史传笔法对唐代小说家创作意识,唐代小说题材、人物形象塑造、主题等的意义。20世纪90年代以后,叙事学呈兴盛之势。研究者开始把视野转向叙事学,从新的视角进一步审视唐代小说与史传文学。近年来,跨学科研究成为学术领域的热点。部分研究者将叙事学、文体学相结合,重新阐释史传文学对唐代小说文体体制形成的意义。但是,他们较少关注唐代小说在发展过程中模仿史传叙事体例在结构上所体现出来的阶段性演进特征。

初、盛唐时期的小说,对史传体例的运用主要表现为或简介故事人物,或在文末指出故事来源真实可信,或故事源自某一史书。

《魏洛京永宁寺天竺僧勒那漫提传》《魏太山丹领释僧传》《唐京师普光寺释明琛传》等,小说在开篇即简介故事人物。《唐京师普光寺释明解传》,叙述者于篇首介绍明解的住所、身世,特别突出地描写了他的性情。因为其骄矜的个性,使他的人生发生重大变故。这种由人物身世、性情引出故事的结构方式,意在帮助接受者了解故事人物,为故事的进一步发展埋下伏笔。《魏东齐沙门释明琛传》《陈严恭》《崔彦武》《大业客僧》《韦仲珪》《孙宝》等,在文末均指明故事来源具有真实性。如唐临《冥报记·孙宝》的结尾,作者交代故事是听朋友所述:“临以贞观七年奉使江东,扬州针医飘陁为临说此云尔。宝见在也。”李时人编校,何满子审定,詹绪左复校:《全唐五代小说》卷二(第一册),第53页。以故事人物健在,印证故事内容不虚。有些小说在篇末明确指出故事源于史书,如《段孝真冤报》交代故事出自《博物传》,《梁远皓段子京》出自《妖言传》,《赵子元雇女鬼》出自《晋传》,《崔浩》见于《后魏书》和《十六国春秋》等。

中晚唐、五代小说也运用了初、盛唐小说中常见的史传叙事体例。与初、盛唐小说进行比较,其运用史传体例最大的特点,是出现很多模仿“太史公曰”,用“某某曰”形式发表“论赞”的作品。《殷保晦妻封氏骂贼死》篇末,有三水人对封氏不臣二主抗节就义的赞语:“噫!二主二天,实士女之丑行。至于临危抗节,乃丈夫难事,岂谓今见于女德哉!”李时人编校,何满子审定,詹绪左复校:《全唐五代小说》卷七〇(第五册),第2394页。作者在文末对封氏妻誓死捍卫贞节予以赞扬,以此警戒那些侍奉二夫之人,宣扬了迂腐的封建伦理。在此时期的单篇小说中,史传叙事体例在很多作品中有较完整地体现。《李娃传》《柳毅传》《李章武传》《南柯太守传》等,小说以“传”名篇,开篇便对故事人物的身世、性情、经历进行简短的介绍;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都按故事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在文末,都采用了史传惯用的“某某曰”方式;作者在文中也特意标榜小说有补历史之阙的史料价值。

唐代小说在结构上对史传的吸收,是其文体生成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在唐代小说发展的不同时期,小说结构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中晚唐、五代小说的结构,更接近史传的叙事体例。

三、汉、唐小说叙事结构之差异

据《太平广记》、李时人编校的《全唐五代小说》、王汝涛《全唐小说》、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宁稼雨《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等收录、辑校的唐代小说作品,共2000多篇。这些小说作品对史传叙事体例的运用与汉魏六朝小说相较,都采用了按时序叙述故事,在开篇、文中或文末交代人物身份、籍贯、性格;不改变故事整个时间流程的情况下,用倒叙、插叙、预叙或补叙手法交代与故事相关的环境或背景;文末交代故事来源,以表故事真实可信等叙事结构方式。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唐代小说运用史传笔法的频率高于汉魏六朝小说。

以时序叙述故事。唐代小说中的绝大部分作品,如《冀州小儿》《李校尉外婆》《王志女》《刘公信妻》《陈氏母》《梁四公记》《龙镜记》等,几乎都是按照故事发生的先后时间叙述的。

交代故事人物基本情况。唐代小说在开篇、文中或文末简介人物身份、籍贯、性格的小说有700多篇。如《古镜记》《魏洛京永宁寺天竺僧勒那漫提传》《魏太山丹领释僧传》《唐京师普光寺释明琛传》《补江总白猿传》《东魏邺下人》《北齐冀州人》《李山龙》《张法义》等。

力证故事来源真实可信。唐代小说在文末有明确标志,或道听途说,或亲眼所见,或朋友转述等,说明故事来源确凿有据的小说有100多篇,且大多集中在初唐时期,如《魏东齐沙门释明琛传》《陈严恭》《崔彦武》《大业客僧》《韦仲珪》《孙宝》《眭仁蒨》《孙迴璞》《梁远皓段子京》《段孝真冤报》《赵子元雇女鬼》《崔浩》等。

以传、记名篇或以传、记、志命名小说集。唐代小说集大概有100多部,其中,以传、记、志命名的有《广异记》《冥报记》《志怪录》《定命论》《续仙传》《洽闻记》《玄怪录》《续玄怪录》《集异记》《定命录》《博异志》《前定录》《幽怪录》《原化记》《纂异记》《集异志》《神仙感遇传》等约70部。以传、记命名的单篇小说有《中元传》《古镜记》《田布尚书传》《仙游记》《李牟吹笛记》《李赤传》《李章武传》《长恨歌传》《迷楼记》《封陟传》《南柯太守传》《昭义军别录》《侯真人降生台记》《宣州昭亭山梓华君神祠记》《洞庭灵姻传》《神异记》《秦梦记》《华岳灵姻传》《高力士外传》《唐京师普光寺释明琛传》《唐京师法海寺释法通传》《唐晅手记》《陈彦传》《达奚盈盈传》《异梦录》《崔少玄传》《梁大同古铭记》《梁九江东林寺释道融传》《张建章传》《隋炀帝海山记》《隋蜀部灌口山竹林寺释道仙传》《隋郑州会善寺释明恭传》《隋泸州等行寺释童进传》《魂游上清记》《杨娼传》《稚川记》《绿衣使者传》《刘幽求传》《燕女坟记》《薛昭传》《双女坟记》《镜龙记》《庐江冯媪传》《兰亭记》《李娃传》《莺莺传》等50多篇。而在汉魏六朝小说中,以“传”“录”“记”命名的小说集有《穆天子传》《汉武帝内传》《列异传》《古异传》《戴祚甄异传》《谢氏鬼神列传》《述异记》《海内十洲记》《西京杂记》《搜神后记》《拾遗记》《汉武帝洞冥记》《齐谐记》《续齐谐记》《荆楚岁时记》《集灵记》《妒记》《异闻记》《玄中记》《郭季产集异记》《续异记》《旌异记》《冥祥记》《宣验记》《祥异记》《博物志》《荀氏灵鬼志》《祖台之志怪》《孔氏志怪》《幽明录》《神怪录》《刘之遴神录》等接近40部,而以此方式命名的单篇小说则寥寥。从小说命名的特点,可看出唐代小说对史书的模写更明显。

第二,单篇唐代小说往往兼用了多种史传叙事体例。

汉魏六朝小说处于小说发展的雏形阶段,篇幅简短是其文体的显著特征。经统计,虽有一些超过400字的篇目,如:

《蜀王本纪》“望帝”(约400字)。

《五丁力士》(约640字)。

《洞冥记》“东方朔”(约570字)。

《十洲记》“凤麟洲”(约400字)。

《列异传》“鲍子都”(约400字)、“谈生”(约400字)、“蒋济亡儿”(约450字)。

《神仙传》“皇初平”(约410字)、“王远”(约2100字)、“壶公”(约1400字)。

《灵鬼志》“外国道人”(约570字)。

《搜神记》“左慈”(约610字)、“杜兰香传”(约760字)、“成公智琼”(约1600字)、“夏侯弘”(约480字)、“费孝先”(约400字)、“胡母班”(约730字)、“河伯婿”(约490字)、“丁妇”(约460字)、“王佑”(约710字)、“山徒”(约510字)、“赤厄三七”(约420字)、“三王墓”(约570字)、“范巨卿张元伯”(约500字)、“地中犬声”(约490字)、“盘瓠”(约610字)、“女化蚕”(约560字)、“王道平”(约510字)、“李娥”(约830字)、“颜畿”(约400字)、“蒋济亡儿”(约610字)、“文颖”(约400字)、“苏娥”(约550字)、“紫玉”(约660字)、“驸马都尉”(约650字)、“崔少府墓”(约1060字)、“度朔君”(约570字)、“张茂先”(约750字)、“安阳亭书生”(约410字)、“李寄”(约500字)、“叶令王乔”(约600字)、“管辂筮怪”(约500字)、“北斗南斗”(约400字)、“郭璞活马”(约400字)、“赵公明参佐”(约700字)、“张璞”(约400字)、“白水素女”(约500字)、“阳雍伯”(约400字)、“赤厄三七”(约400字)、“庐陵亭”(约400字)、“犀犬”(约400字)、“斑狐书生”(约600字)、“蝉儿”(约400字)、“贾偶”(约400字)、“鹄奔亭”(约600字)、“文颖”(约400字)等。

《搜神后记》“徐玄方女”(约500字)、“白水素女”(约500字)、“放伯裘”(约620字)、“元相根硕”(约400字)、“麻衣道士”(约760字)、“虹丈夫”(约400字)、“卢充”(约1200字)、“舒礼”(约450字)。

《拾遗记》“薛灵芸”(约670字)、“赵夫人”(约450字)、“糜竺”(约630字)、“武帝为抚军”(约550字)、“魏帝为陈留王”(约500字)、“翔风”(约600字)、“石虎于太极殿前起楼”(约430字)、“昆仑山”(约470字)、“蓬莱山”(约400字)、“方丈山”(约490字)、“员峤山”(约480字)、“岱舆山”(约620字)、“昆吾山”(约540字)、“洞庭山”(约460字)。

《异苑》“梁清家诸异”(约520字)、“乐安章沉”(约400字)。

《幽明录》“巫师舒礼”(约550字)、“刘晨阮肇”(约600字)、“余杭广”(约620字)、“彭虎子斗鬼”(约400字)、“甄叔让”(约800字)、“陈郡殷氏”(约400字)、“安世高”(约490字)、“晋元帝甲者”(约500字)、“卢真”(约400字)、“新死鬼”(约500字)、“卖胡粉女子”(约480字)、“赵泰”(约1600字)、“东方朔”(约970字)、“燃石”(约720字)。

《冥祥记》“赵泰”(约1100字)、“支法衡”(约400字)、“耆域”(约450字)、“史世光”(约450字)、“张应”(约450字)、“董吉”(约500字)、“孙稚”(约440字)、“李清”(约500字)、“唐遵”(约500字)、“程道惠”(约660字)、“慧达”(约1200字)、“赵石长和”(约500字)、“僧规”(约1100字)、“司马文宣”(约420字)、“王胡”(约460字)、“智达”(约700字)、“董青建”(约770字)、“刘萨荷”(约1550字)。

《杂鬼神志怪》“张禹”(约500字)、“夏侯弘”(约520字)。

《录异传》“小玉”(约590字)、“欧明”(约400字)、“如愿”(约400字)。

《述异记》“张氏少女”(约400字)、“黄苗”(约400字)。

《续齐谐记》“阳羡书生”(约600字)、“赵文韶”(约480字)、“王敬伯”(约2100字)。

《志怪》“张禹”(约420字)、“夏侯弘”(约620字)。

但是它们对史传体例的运用局限于一种或某几种笔法。以篇幅较长的《王敬伯》为例,小说开篇即对故事人物王敬伯的字号、籍贯、性情等简短介绍,然后按赴役途中主人公行经吴通波亭艳遇绝色女子展开情节。但是,文末并没有史传常见的以“某某曰”来传达作者情感态度评价的议论性文字。而唐代的单篇小说,不少篇目都借用了完整的史传体例,如《李娃传》《柳毅传》《南柯太守传》《裴谌》《吴全素》《尹纵之》《李沈》《崔无隐》《独孤遐叔》《李岳州》《张宠奴》等。尤其是文末以“某某曰”结束,成为唐代小说区别汉魏六朝小说文体的重要特征。文末议论,直接体现了作者对故事人物、事件的看法,也是唐人“有意为小说”的重要体现。

第三,唐代小说中的不少作品运用了汉魏六朝小说不常见的“互见法”。

“互见法”本是司马迁的首创,主要应用于《史记》的人物传记。这种方法是“将一个人的生平事迹,一件历史事件的始末经过,分散在数篇之中,参错互见,彼此相补”张大可:《史记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90页。。唐代小说中的一部分作品,也用类似于此的方法,作者特意在文中或文末指出小说中的人物、事件与史书形成一种互补或对应的关系,以此来塑造人物、叙述事件。

在唐代小说中,明确指出已有史书为其立传,记载了人物的主要事件,此文则是选择本传未记载的零星事件的篇目有:《蔡少霞》《叶静能话》《邺侯外传》《周广传》《崔无隐》《凉国武公》《李愬》《颜真卿》《二十七仙》《文箫》《独孤穆》《马周》《僧伽大师》等。还有一部分作品在篇末交代故事的内容与史籍可以相互应证,相互补充。如在《梦钟馗》篇末,作者交代小说转述的是《逸史》所没有的内容,是为了补《逸史》之阙。这体现了在史学盛行、修史至上的唐代,小说作者以小说“补史之阙”的创作意识。

要之,汉唐小说作者模仿史传叙事体例讲述故事,形成了小说的叙事结构。但是,在汉唐小说发展的不同时期,小说的叙事结构又有一些变化。汉魏六朝小说主要受以《左传》为代表的编年体史书影响,时间成为作者组织情节的重要方式。而唐代小说既受编年体史书的影响,又受《史记》纪传体史书的影响。史传以“传”为名,采用人物传记式的开头和结尾,以人物生平始终为脉络,严格按时间顺序展开情节,叙事中间有作者评论,文末常以“某某曰”发表论赞。这种叙事体例,在唐代小说的许多作品中都有体现,并且多表现为一篇兼备史传的多种笔法。

在叙事结构上,唐代小说更接近史传的叙事体例:“历史叙事的形式原则,给唐代小说提供了一个形式外壳;历史叙事的叙事本质,则给小说提供了一个区别于历史而相对独立的参照系统,我们正是在明确了何为历史之后,才能明确地指出文学小说文体的正式发生。”刘明华主编:《古代文学论丛》,中华书局,2007年,第2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