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气候变化要求世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化石能源发电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为461~1001gCO2/kWh,而清洁能源技术发电排放的温室气体仅为4~46gCO2/kWh[5]。为了实现《巴黎协定》把全球平均温度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2℃之内的目标,一方面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另一方面需要全球能源消费结构做出显著调整,要减少3/4的化石燃料使用。从能源结构上来说,虽然天然气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优于煤炭,但仍不足以将温度升幅控制在2~3℃。短期内可依靠天然气来衔接石油、煤炭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变,但从长期来看能源消费必须转向可再生能源。但必须指出的是,石油与煤炭的清洁利用技术进展与商业化程度,在决定过渡能源“过渡期”长短的同时,也会影响各种过渡能源的相对地位[6]。若碳捕捉与碳储存技术可以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石油、煤炭以及天然气这三大化石燃料均可“无碳化”,这势必会对全球能源结构产生影响。

自1995年以来,国际气候谈判的影响与日俱增。伴随参与国及参与组织的日益增多,气候变化问题正成为影响世界能源格局的重大变数。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对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在全球能源治理权力结构中占据有力地位都有重大影响。全球能源治理也由针对传统能源安全拓展为针对气候变化、低碳政策等的联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