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四化模式”:突破与超越[1]

——基于杭州实践的发散性思考

胡洪彬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杭州在创新地方廉政文化建设模式的过程中取得了突破性成就,集中体现为个性化、内涵化、数据化和资源化的“四化模式”建构,但当前杭州廉政文化建设依然面临创新能力不足、参与度不高和缺乏有效协同等现实困境。杭州廉政文化建设问题的产生,是区域相关制度设计的滞后性、本土较为强势的商业文化浸染和区域社会组织参与不足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作为发达地区的范本,杭州的廉政文化建设模式与实践具有拓展性价值,它启示着要深入推进新时代我国地方廉政文化建设,就必须在强化理念创新、巩固引导核心、完善相关机制、夯实社会根基和推进绩效评估上做出努力,如此新时代地方廉政文化建设水平才能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新时代 地方廉政文化 “四化模式” 杭州 超越

作为廉洁施政和廉洁从政的实践在观点和文化上的客观反映,廉政文化是人们对廉政知识、廉政信仰、廉政行为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的社会评价,在根本上彰显了党的执政理念、执政目标和执政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2]在党的十九大后召开的首次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突出强调了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的极端重要性。可见,新时代各级党政机构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除了要继续推进制度规范和监督问责外,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亦不可或缺。在某种程度上,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模式的创新发展,既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确保党和国家的廉政建设实现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转变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逐步进入新时代,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各地廉政文化建设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不仅廉政文化建设的力度和规模实现了拓展,而且在廉政文化建设模式上也着力实现了突破创新。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必要对地方廉政文化建设发展过程做出省察分析,以查漏补缺、找准定位、实现进一步发展。本文以杭州实践为案例,考察了十八大以来杭州廉政文化建设的“四化模式”创新,进而分析了该模式下杭州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困境及其根源,以期为推进新时代我国地方廉政文化的进一步创新提供路径借鉴。

一 “四化模式”:十八大以来杭州廉政文化建设的发展突破

作为一座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着2200多年的历史底蕴。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杭州凭借良好的区位优势和锐意创新的勇气,不仅在区域经济发展上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且依托良好的地方经济基础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在区域廉政文化建设上也走在了全国前列。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启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为杭州廉政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提供了绝佳的外在环境。在此基础上,杭州廉政建设机构也着力推陈出新,不断推动地方廉政文化建设模式实现突破性发展,为实现“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和幸福美好之城”的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整体而言,十八大以来,杭州廉政文化建设模式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四化模式”的整体性展开上。

(一)个性化模式:推进了廉政文化建设与本地实际的紧密衔接

所谓“个性化”,简言之即在大众化的基础上增加另类、独特和拥有自身特质的元素,以达到别开生面和独具一格的发展效果。对于地方廉政文化建设而言,能否实现和贯彻个性化的发展模式,是决定其绩效水平高低的重要变量。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个性化是提升和增强廉政文化真实性、时代感和感染力的重要前提。[3]十八大以来,杭州在创新廉政文化建设模式的过程中,在彰显个性化色彩上做出了突破性尝试。具体而言,主要通过三个层面展开:一是打造廉政文化教育专线,充分发挥区域廉政景观在文化传播上的独特功能和价值。即通过将本地各具特色的人文景点进行串珠成链,形成文化教育专线,并提供个性化的廉政文化教育服务,以凸显区域廉政文化的独特性。这其中由“周新祠—阮公祠—三茅观于谦读书处”为核心的“吴山清风”路线便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组成部分。二是举办廉政文化创新奖,形成区域廉政文化创新的独特氛围。即根据地区特色,通过廉政微电影、廉政电视短剧评选等形式,推进区域廉政文化内容的创新发展。截至目前,杭州已连续举办了三届廉政文化创新奖,总共评选出相关廉政文化创新项目和作品58项,已积累了一批优秀的廉政文化教育新形式和新内容。三是建设基层廉政文化示范点,发挥本地廉政文化先进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即通过先进示范点的“榜样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良性发展格局。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和培育,目前杭州本地的廉政文化示范点已达到360余家,初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社一品”“一校一特色”和“一企一亮点”的良好布局,在传播地方廉政文化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4]

(二)内涵化模式:实现了廉政文化发展与廉政文化研究的一体化运作

所谓“内涵化”,简言之即通过对廉政文化内蕴的精神和思想的整合与创新,带来廉政文化传播的深度和影响力的提升。内涵,作为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再现,体现的是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总和,而内涵式发展,即强调要抓住事物内在的本质属性,推动其发展过程走向“质”的飞跃。在当前文化多元化的社会氛围中,能否有效提炼地方廉政文化的内涵,是决定其传播竞争力高低的关键环节。对此,杭州的实践模式是突出了理论研究的内在价值,即通过强化理论研究,深挖区域廉政文化特色,为丰富本地廉政文化内涵提供现实路径。早在2008年,杭州就发起并成立了“惩治和预防腐败联合研究中心”(CPCC)这一廉政文化研究智库,为研究和传播地方廉政文化提供智力支持。杭州惩治和预防腐败联合研究中心是国内第一家由地方政府主办的开放式研究平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多所重点高校均是其成员单位,该机构不仅在学术研究、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了较为突出的智囊作用,而且也构成了地方廉政文化内涵式发展的重要载体。[5]十八大以来,杭州地方廉政建设主体以该机构为依托,进一步加大了本地廉政文化内涵式发展的研究力度,如通过召开学术论坛和组织课题攻关等形式,积极联系国内外知名的廉政文化研究学者进行建言献策,或鼓励和支持相关专家将最新研究成果落户杭州,以推进本地廉政文化研究的深入发展。截至目前,CPCC已连续五年举办“西湖·廉政论坛”,不仅为打造“廉洁杭州”提供了理论指导,而且在传播地方廉政文化的过程中也发挥了推进作用,可以说构成了杭州提炼和丰富地方廉政文化内涵的重要平台。

(三)数据化模式:强化了廉政文化传播与大数据应用的协同配合

当今时代是大数据的时代,移动互联网、社交媒体及云计算等信息化媒介和技术在社会生活与生产领域的不断嵌入,推动着地方政府数据规模的指数性增长,为地方政府的治理和服务提供了新的载体和渠道。杭州是国内大数据概念的最早孕育地之一,不仅诞生了“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企业,而且在电子政务领域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15年,浙江网民规模已达到3596万人,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位居全国第六和第五,这其中杭州市的网民数为732.3万人,网络普及率则达到了81.2%,位居省内各市之首。[6]杭州本地相对发达的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的普及应用,也为地方廉政文化传播模式的发展创新带来了新的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杭州廉政建设主体也充分发挥了本地较为发达的大数据便利优势,通过紧密结合廉政文化传播与大数据应用,为强化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性提供了坚实保障,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随着大数据的不断普及,杭州在国内较早地形成了同廉政文化相关的各类数据库,如纪检监察数据库、党风廉政建设民意大数据库等,这些相关数据库的建立,为分析地方廉政文化传播效果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二是随着本地电子政务体系的飞速发展,地方治理主体初步完成了廉政文化传播的智慧化转型。如通过网络信息和手机APP的连接,将本地廉政新闻、廉政微视频和清风剧场等内容进行数据化处理,进行广泛传播和弘扬,以提升廉政文化传播效果,亦受到本地民众的好评。

(四)资源化模式:走向了廉政文化传承与区域廉政文化资源整合的同向发力

作为一种持久性的精神力量,廉政文化本身具有历史性,本质上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不断探索和创造出的有关廉洁执政和参政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廉政文化的发展既要着眼于当下,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也应善于从历史的角度做到“溯本追源”,高度重视和做好对历史上相关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了弘扬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在他看来,“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掌握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7]可见,要切实推进地方廉政文化建设水平的提升,则充分挖掘区域范围内廉政历史文化资源是不可或缺的。在杭州的历史上,同廉政相关的历史人物可谓不胜枚举,从北宋大文豪苏东坡到到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再到明代的廉吏于谦,都曾在杭州留下过廉洁为官、勤政为民的光辉历史,且广为后人传颂。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推动地方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杭州一方面加大了对各景区内会所问题的整治力度,推动各类会所实现转型经营;另一方面基于做好对地方廉政文化的历史传承,也更加强调了整合地方廉政文化资源的重要性,以期通过进一步强化对本地廉政文化资源的挖掘、提炼和传播,为深化地方廉政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如通过对阮公祠、于谦祠、名人纪念馆、西湖博物馆等景区的规划发展,促使其结合自身的特色和资源开展廉政宣教展览活动,以发挥其在廉政教育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目前,这些景区已逐渐成为区域廉政建设的实践教育基地,为提升地方廉政文化内涵提供了重要载体。

二 “四化模式”下杭州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困境及其根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高度重视下,杭州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努力做到与时俱进和推陈出新,应该说成效是巨大的,其在地方廉政文化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个性化、内涵化、数据化和资源化的“四化模式”,无论是在提升主流价值观传播的影响力上,还是对强化地方廉政治理的实效性均发挥了不可忽视的推进作用。相关调查显示,2016年,杭州民众对地方政府正风反腐的满意度达到了97.8%,[8]这一成绩的取得绝不仅仅是相关法制的刚性约束使然,同地方廉政文化的勃兴和熏陶也是分不开的。但正如廉政建设本身是一个长期和复杂的过程一样,廉政文化建设模式的发展完善同样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对于现代商业文化相对发达的杭州而言,当前其“四化模式”下地方廉政文化建设亦面临着不可忽视的现实困境。

第一,从主体角度看,文化创新能力依旧不强,廉政文化的内涵有待进一步拓展。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更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文化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首先就必须在载体和模式上做出发展创新,如此才能在契合市场需求的过程中,创造出应有的社会价值。在某种程度上,文化发展的实质就在于文化创新。十八大以来,杭州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众多突破,但“四化模式”下廉政文化主体创新不足的问题依旧较为突出,集中体现在载体的过度“历史化”和模式的“泛娱乐化”两个层面。所谓载体的过度“历史化”,即对廉政文化的建构过度依赖历史资源,缺乏对当代资源的挖掘和提炼。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传承,这既为其开展地方廉政文化教育提供了绝佳的客观条件,但若过度沉溺其中而缺乏创新,则也极易步入不可忽视的路径依赖。从“周新祠”到“阮公祠”再到“三茅观少年于谦读书处”等,近年来杭州廉政文化教育实践基地很大程度上还是被建构在古代历史资源基础上,对当代资源和载体的挖掘则相对缺失,长此以往,廉政文化极易被定义为古代廉政文化,廉政文化的内涵拓展就必然受到制约。而所谓模式的“泛娱乐化”,则是对廉政文化的认识欠缺全面性,廉政文化很大程度上被通过“廉政文艺”的途径而加以展现和运作。如近年来杭州基层廉政文化示范点借助戏曲、花灯、剪纸、绘画等民间艺术形式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这种模式虽活力十足但深度不够,尤其对于廉政建设诉求而言显然力道不足,对理解和把握廉政文化的精髓和内涵实质亦是不够的。

第二,从对象角度看,民众参与热情依旧不高,廉政文化建设的普遍参与结构尚未形成。人民群众是推进党和国家廉政建设的根本性主体,也是廉政文化发展和传播的根本力量和根本对象。地方廉政文化建设要提升穿透力和普及度,就必须唤起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一个普遍参与的社会结构,唯此才能促其实现精准定位,并发挥出应有的社会价值。正如普特南(Robert Putnam)等西方社会学者指出的,普遍参与网络的形成,有助于实现参与各方有关个人素养与品行等信息的流通,因而能够为促进更为广泛的合作提供路径。[9]然而,在当下杭州廉政文化建设中,参与社会资本的开发还存在不足的困境,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的结构依旧有待完善。作为创新实践的“四化模式”对此亦关注不多。杭州既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是一座现代化都市,无论在商业化、市场化和信息化程度上都不亚于国内一线城市,起步较早的民营经济和相对发达的市场化环境,在给杭州带来经济腾飞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加速了区域范围内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分野。正如英国学者戴维·米勒(David Miller)指出的:“在市场指导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可能实现本质的平等。”[10]在高度烈性化的市场竞争下,区域社群建构也难以逃脱利益枷锁的藩篱,导致个人同他人和组织间的关系步入利益化的窠臼,而欠缺真正的理解与认同。对此,学者陈立旭透过对全国各地存在的“浙江村”的分析,将其概括为由市场网络混合而成“群体抱团”,指出其只在群体内部存在从属感和信任感,对外则无真正的理解和认同。[11]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纯公益性和外部性的廉政文化建设而言,则必定是缺乏足够关注动力的,这很大程度上也构成了发达地区廉政文化大众化的现实制约。

第三,从过程角度看,廉政文化建设缺乏有效协同,路径依旧较为狭窄。地方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其中涉及尚廉耻贪价值观的形塑、廉洁从政文化氛围的营造、廉洁先进典型的宣传和廉政教育场所的建构等多个层面的内容。对此,学者任建明认为,廉政文化建设从来都不是个别人或少数人的事情,只有部分人或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是没有意义的。[12]可见,要切实提升传播效果,不仅要立足于历史和现实等多重眼光,对各类资源进行深挖和提炼,以最大限度地彰显出自身的独特个性,同时也内在地呼唤各相关机构的互相配合,以形成一个各机构取长补短、协同运作的良性格局。在某种程度上,这是构成地方廉政文化传播发展壮大的关键环节。近年来,作为发达地区的杭州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着力做到涤故更新、扩大影响,但各机构之间的关联性建构则依旧较为滞后。从CPCC举办“西湖·廉政论坛”对“廉洁杭州”建设的理论支撑到各景区对廉政文化教育专线的实践开辟,再到各区县廉政文化示范点的不断推出和设立,这些活动的劲头不可谓不大,但相互间的组织协调依旧略显不足,即各主体的廉政文化建设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各自为政的发展境地,廉政文化传播存在不可忽视的“孤岛”现象,无论在目标定位还是在任务分配上均缺乏有效的衔接,廉政文化建设齐抓共管与优势互补的整体性布局有待进一步形成。

通过对杭州廉政文化建设主体、对象和过程的三维分析,可见“四化模式”下地方廉政文化建设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地方党政机构管理体制层面的内在原因,也有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外在根源,很大程度上是由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其一,从管理层面看,相关制度建构的滞后性是地方廉政文化建设创新性和协同性不足的内在根源。制度作为社会行为的准则,是“稳定的、受尊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组织和程序同其制度化水平成正比例”。[13]推进廉政治理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需要建构和形成完善的制度约束网络,为堵塞腐败漏洞提供切实保障。事实上,作为党和国家廉政治理在精神层面的实践举措,廉政文化建设同样也需要建构相应的制度规范体系,由此才能促使其在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形成协同发展效应。加之与社会系统中的其他文化类型相比,廉政文化本身就兼具政治性、组织性和社会性等多重特性。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文化理应成为多元文化的重要引导核心,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确立相应的制度以保驾护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杭州市党政机构按照中央部署和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域相关制度的具体性建构工作,已相继颁发了《杭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杭州市《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廉洁杭州”2014~2017年实施办法》等多个具体条例,但这些相关制度主要还是从地方廉政建设的整体性角度展开的,其中虽涉及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内容,但整体而言还不是很全面。具体性和针对性制度体系的缺乏,不仅限制了地方廉政文化创新动力的勃发,而且也使得多元机构的协同配合面临无章可循的不良境况,因而构成了地方廉政文化发展的内在制约。

其二,从社会层面看,社会组织的不在场是地方廉政文化传播普遍参与结构缺失的外在根源。作为一项面向社会的实践活动,廉政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具有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特征。廉政文化的这一特性决定了其普遍参与结构的形成,既需要地方党政机构的主导,也内在地渴求各类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社会组织作为中介环节,不仅能在地方党政机构和各文化单位之间实现有效沟通,而且凭借其自身公益性、民间性和灵活性等特性,也能够在强化廉政文化的普及性和公信力上发挥独特优势,因而构成了提升地方廉政文化传播绩效的重要力量。当前,地方廉政文化建设中民众参与力度的不足,除了廉政文化本身缺乏足够新意的原因外,很大程度上还是由社会组织参与的缺失所致。截至2016年初,杭州本地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共计5681个,其中社会团体271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957个,基金会9个。[14]社会组织的绝对数量不在少数,但客观而言,目前这些社会组织的资源拥有量和动员能力还有待提升。据浙江省民政厅课题组的相关调查,目前包括杭州市在内的省内各类社会组织的专职人员大多不超过5人,一些区县级社会组织甚至没有专职工作人员。[15]显然这一客观情况对其参与廉政文化的传播而言是极不利的。对于地方党政机构而言,正是区域社会组织的缺位,导致其在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只能面对原子化的社会个体,这也无疑增加了文化服务成本,并阻碍廉政文化建设实效性的切实提升。

三 超越“四化模式”:新时代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路径完善

杭州廉政文化建设模式的客观情况,不仅对杭州廉政文化的深入发展提出了现实要求,同时也为新时代推进我国地方廉政文化的科学发展提供了路径指向。杭州的实践虽是个案,但不乏启示价值。习近平同志在主政浙江期间曾指出:“浙江作为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省份和市场经济的先发地区,在许多问题上程度不同地比全国先期遇到”,这使其“有责任、有条件走在全国前列”。[16]而杭州作为浙江省会,显然在此过程中要更富前瞻性。通过对杭州“四化模式”的总结分析可见,新时代我国地方廉政文化建设要实现进一步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以下几方面的完善工作。

(一)强化理念创新,形成新时代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前瞻意识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也是实践的指引。推进新时代地方廉政文化建设模式的创新发展,廉政文化建设主体首先就要创新思维理念,以前瞻性的意识建构为廉政文化的实践发展提供思路。党的十九大在阐释新时代伟大梦想的过程中,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为精神力量的巨大作用,并将其写入了党章,可见先进文化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性。地方廉政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过程中应发挥关键作用,为新时代廉政建设提供精神支撑。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地方廉政文化建设主体重点形成两种意识:一是在发展定位上,要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主阵地意识。必须明确廉政文化建设既是廉政建设的精神支柱,也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当前,按照十九大精神指引的路线,各地都应坚定廉政文化建设的自信和自觉,以增添廉政正能量为着力点,不断加大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力度和宣传力度,为巩固廉政治理的精神防线,推进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奠定坚实的理念根基。二是在发展过程上,要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全方位意识。地方廉政文化建设既是对党和国家廉政举措的理念化传播,也是对区域廉政资源的系统性挖掘和再现,富有历史性、现实性、整体性和特殊性等多重特性,这需要地方廉政文化建设主体必须树立全方位发展的理念,不仅要立足于国家整体高度,也要善于挖掘区位优势,不仅要具有历史眼光,更要立足于现实,由此才能在进行全方位的聚焦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实现创新和突破。

(二)巩固引导核心,建构新时代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中枢神经”

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模式建构涉及地方廉政文化方针和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地方廉政文化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地方廉政文化设施的规划与投入以及对各类地方廉政文化服务机构的治理等过程和环节,其本身是一个内含多重要素和程序的公共服务和公共治理体系。显然,要确保这一体系运作的有序性,其重要前提就是要形成内在强有力的引导核心,以构成地方廉政文化各机构各要素协同迈进的动力源泉。廉政文化作为政治文化的组成部分,本质上是“现代社会中阶级及其政党全部政治活动的观念形态”,廉政文化的这种政治性决定了其天然地具备了“官方性”的色彩,并彰显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及其执政党的党性要求”。[17]这意味着各级党政机构应构成廉政文化服务体系的“中枢神经”。推进新时代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模式创新,地方各级党政机构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形成强有力的平台引领和推动各类廉政文化服务机构的有序参与,才能形成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统一领导和有序铺开的“差序格局”。基于对杭州实践的拓展性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地方党政机构可利用信息化和大数据的便利优势,通过建构和形成统一的管理平台加以推进,不仅对地方党政机构内部不同职能部门的廉政文化建设进行统筹,也将各类社会公益性和经营性的文化服务机构纳入其中,以在协同和引领各机构有序运作的过程中,推动地方廉政文化建设形成规模效应。

(三)完善相关机制,建构新时代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制度保障体系

制度和机制是带有根本性的因素,邓小平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讲道:“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8]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也突出了推进机制健全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新时代推进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促进地方各级党政机构主导性的发挥,也必须把相关机制和制度完善摆在突出位置上。具体而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形成目标引导机制。地方廉政文化建设不应仅是一种精神“消遣”,其作为地方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明确自身建设目标,这是新时代地方廉政文化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对此地方党政机构首先就应通过制度设计确立具体的目标体系,以明确各主体、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和使命,由此才能为提升和推进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规范化提供外在保障。二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人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目标的切实实现,必须做好相应的责任分工,以实现责任到人和落实到位,这就需要做好责任落实机制的完善工作,以引导各参与主体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运作体系,并最终达到“人尽其能、物尽其用”的发展目标。三是建立机构协调机制。确保廉政文化的多元参与机构提升联动效应,还必须通过机制建设做好互联互通工作,其中既要整合体制内外的上下级力量,以形成政社联动,也要整合党政机构内部横向层面不同部门间的参与力量,以形成左右联动,由此在强化联系的过程中实现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推进地方廉政文化实现发展壮大。

(四)夯实社会根基,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能力

现代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利益关系多样化和文化多元化的社会,廉政文化要赢得公信力,也必须夯实其社会根基。这其中居于地方党政机构和社会公众之间的社会组织能够发挥关键作用,成熟的社会组织不仅能够承接地方党政机构的部分廉政文化传播职能,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多元化,而且也能在沟通政社关系上发挥积极作用,为强化信息反馈和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效果提供辅助。基于我国地方性社会组织普遍存在的“广而无力”的客观境况,当下要促使其在推进地方廉政文化建设上发挥积极作用,就必须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对社会组织参与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宏观引导。即根据各地廉政文化发展的客观实际和内在要求,推进社会组织有意识和有规划地展开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既提升其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着力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在此基础上促使其在功能、结构和布局上满足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二是推进社会组织之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社会组织要有效参与地方廉政文化建设,也必须把着力提升自身能力摆在首位。对此,强化社会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是明智之举,唯有实现连点成片才能提升廉政文化传播的整体效应。对此,地方党政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促使社会组织进行沟通和借鉴,并积极通过合同外包等方式将一些技术性问题交予其解决,以在充分发挥其民间性、灵活性和公益性等优势的基础上,为推进地方廉政文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五)推进绩效评估,建构新时代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评估体系

所谓绩效评估,即评估主体运用科学方法、标准和程序,对评估对象发展状况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做出准确评价和反馈的动态过程。绩效评估的概念最早是在企业管理层面被应用。近年来,随着我国行政管理实践朝着公共管理模式的发展转型,地方政府层面的绩效评估亦开始出现并逐步普及化。在推进新时代地方廉政文化建设模式发展创新的过程中,同样可引入绩效评估模型,对廉政文化的载体、资源和模式等的发展状况作出分析评估,以促进其发展过程走向标准化与科学化。在具体的实践中,这一评估体系应重点体现以下三大标准:一是在绩效评估的标准确立上,应以接受对象的满意度为核心指标,建立地方廉政文化供给和服务状况的动态评价机制,推进地方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效率,并以此作为模式转换和创新发展的重要依据;二是在绩效评估的方法确立上,应基于各地社会发展实际和廉政文化发展整体状况,从地方廉政文化的载体、资源、投入及其产生影响等方面着手展开评估,以在整体上对地方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做出衡量;三是在绩效评估的手段确立上,应有开放的眼光和姿态,推进形成多元主体参与评估的发展格局,既可以是地方党政机构作为廉政文化建设根本主体的内部性评估,也可以要求相关的智库和专家进行独立的第三方评估,通过全面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并得出结论,带来新时代地方廉政文化建设水平的切实提升。

原载《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


[1] 本文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Z18JC055)的成果。
作者简介:胡洪彬,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从事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研究。

[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

[3] 于卫国:《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媒体使命》,《新闻战线》2011年第6期。

[4] 郑超:《杭州市创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杭州日报》2013年8月4日。

[5] 胡洪彬:《地方廉政文化资源的系统模式与优化机制——“廉洁杭州”建设的经验启示》,《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6] 黄兆轶:《浙江网民规模居全国第六,半数网民每天上网3小时以上》[EB/OL].(2016-05-24).[2017-10-28].http://zjnews.zjol.com.cn/system/2016/05/24/021162679.shtml。

[7] 习近平:《牢记历史经验历史教训历史警示,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4日。

[8] 郑莉娜:《民调满意度97.8%,较上年提高6.8个百分点》,《杭州日报》2017年1月23日。

[9] 罗伯特·普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王列、赖海榕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第195页。

[10] Miller D.,Market,State and Community:Theoretical Foundations of Market Socialism[M].Oxford:Clarendon Press,1989:200.

[11] 陈立旭:《信任文化传统与当代经济行为》[EB/OL].(2016-11-03).[2017-10-28].http://culture.zjol.com.cn/05culture/system/2006/11/03/007968518.shtml。

[12] 任建明:《廉政文化具有三方面本质》,《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年4月25日。

[13] 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译,三联书店,1989,第12页。

[14] 王兰、王丽英:《杭州构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研究》,《消费导刊》2015年第12期。

[15] 胡洪彬:《经济发达地区的社会资本与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以浙江省为例》,《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16] 习近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第40页。

[17] 李梦云:《政治文化架构下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3期。

[18]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3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