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传统节日在社会发展中的传承与变迁

作为民俗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传统节日具有强烈的流传惯性。正是这种惯性才使得传统节日的风俗能够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流传下去。节日的惯性由许多因素决定,比如,节日的精神补偿是节日得以传承的一个重要因素。“哪个节日有着更多的蕴含,能够给人们精神上以更多的慰藉和补偿,哪个节日便会更受欢迎,更受重视,也会传承得更为久远。”[1]尽管节日依靠传统和惯性得以传承,但是在传承的过程中,传统节日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

钟敬文先生曾说:“每一社会中所流行之风俗、习惯,乃至其大部分制度、文物,大抵由该社会之民众,迫于共同之需要,凭借现实所能提供之条件(物质的、精神的)所创成。在流行过程中又不断受到广大群众之补充或修订,一世代又一世代,一地域又一地域,流传与扩布,直到原来之需要及所凭借之各种条件已经变迁、消失,此种社会文化产物亦逐渐或迅速成为一种‘残余物’,或终沦于消亡。”[2]时移世易,对传统节日来讲,变迁是一种历史必然。虽然节日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独立性,但是,“民俗在传承的过程中,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不存在人们想象中的所谓原生态的、活化石的民俗,民俗在传承的过程中,民俗的核心价值,比如信仰,会为人们所坚守,但外在的形式可能会发生变异”[3]。作为民俗的一个组成部分,传统节日的传承是一个动态的、发展变化的过程。这是因为,传统节日在发展中要受到经济、政治、宗教、地理等许多因素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方式的变更,传统节日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比如,在人类的早期,在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传统节日民俗最初侧重的是人类信仰,诸如祭祀、驱邪、禁忌等。节日活动大都属于宗教祭祀活动,具有神圣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传统节日从最初的对自然性与宗教性的时间表达,逐渐演变为对社会性与政治性的时间表达,节日的娱乐性、社会性、世俗性等方面越来越突出。在节日的演变进程中,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的主体性地位不断上升。正如有人所说,历史上的节日演变是沿着这样一条线索进行的:从神的节日到人的节日。而这种演变不仅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同时也要受到社会历史语境的影响。比如一些节日在发展过程中,风俗发生变异,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统治阶级的干预。统治者的倡导或禁止会导致风俗的改变。因此,传统节日不是一个静态的时间节点。它是动态的,它的变化既有自身的发展规律,也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

纵观当今世界各种传统节日,都在各自历史发展的变迁中,适应了社会变化的需要,并融合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特点,流传至今。也就是说,传统节日本身是不断变化的,它的发展和传承是动态的,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而不是原封不动地世代传承。比如,圣诞节原本是一个宗教的节日,但在今天,无论是信教的还是不信教的,人们都要过圣诞节。在人们的心目中,圣诞节已获得一种感情的、超越宗教的意义。再比如,英国的传统节日五朔节,它有着几千年的历史。但在18和19世纪初,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这个传统节日渐渐衰落。到了20世纪初,这个节日几乎渐进终结。1988年,在一些艺术家和文化学者的倡导下,五朔节的庆祝才又重新开始。从五朔节发展的历史看,节日的发展不是连续的、线性的,中间会遇到来自内部或外部的危机。中国的传统节日也是如此,在发展过程中,“一些传统节日消亡了,一些节日与其他节日融合了,一些节日衰弱了,也有一些节日的主题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而调整”[4]。从民俗学的角度看,虽然民俗模式可以得到认知,但民俗生活是需要建构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空间、不同的个体,对于传统节日而言,庆祝方式会产生不同的变化。发展,更新,这既是传统节日,也是民俗生活应该呈现的一种常态。这种变化性可以从节日风俗的发展这一角度来诠释。节日风俗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潜移默化、历史的积淀过程。每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都会出现特有的社会风尚,而这个新的风尚可能就是未来社会的传统。因此,节日风俗内容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节日传统也会随之变化。实际上,任何一个传统能流传至今,其在传承的过程中,一定是增添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元素。从这一点讲,传统是“流动的传统”。比如韩国的江陵端午祭,因为保持了完整的节日习俗原生形态,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但随着时代的前进,这种民俗文化也发生了不断的变化。每年的端午祭在保留传统节日风俗的基础上,都有增加新的内容。中国的节日也是如此,比如,春节时的爆竹曾经是古人用来驱鬼辟邪的手段,但在当代,爆竹声声象征着欢乐与热闹。元宵节的灯火以前原本是祭神之用,现在变成了人们游观的花灯。千百年来,随着时代和历史的变迁,节日习俗也在逐渐改变。所谓时移世易,变迁是一种历史必然,也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作为传承主体的民众在社会发展中选择变化,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传统节日就是在传承和变化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变化是传统节日发展的动力,它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的是利用传承形式赋予新的意义及内容,有些是保留合理内核,改变旧有形式,有的风俗活动则被全部淘汰,有的是被部分淘汰或扬弃。总之,节日风俗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可变性是绝对的。”[5]在节日的发展中,一些传统节日已经淡化,并退出了历史舞台。一些节日民俗也会优胜劣汰,逐渐消失,这些都是民众和社会选择的结果。能够经历千年的社会历史涤荡,流传至今的,一般都是符合民众的心理和愿望。传统节日中的民俗活动对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之间的关系起到重要的作用。而这些民俗活动不是社会强加的,而是出于习惯和自愿,正是这些没有强力约束的民俗才“恰恰给人一种社会安定感和相互亲近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秩序和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传统的依恋。这就是民俗的力量,是社会底层的力量”[6]。从这个角度讲,传统节日的演进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但由于传统具有强大的惯性,所以民俗的变化并不是突变的,而是一个自然发展、渐进缓慢的过程。正如有学者所说:“节日习俗的变化是有前提的,它不同于物质生活方式那样,容易被简单替代或改变,它依托的是隐性的民族文化心理,而民族文化心理的嬗变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7]

既然传统节日的社会变迁是一种必然,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这就涉及两个问题。其一,传统节日是否需要保护。其二,该如何保护。根据日本民俗学者柳田国男的观点,“民俗文化,包括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都是应该在历史发展中,依靠生活者的自主选择而变化的。所谓民俗文化的保护,根本就是自相矛盾”[8]。虽然作为一种流动的民俗,节日是不断变化的,但节日的变迁与其所依附的社会历史条件紧密相关,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旦节日自身的发展规律被外界的因素所打破,传统节日就会偏离它正常的发展方向。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会产生保护的问题。实际上,传统节日的保护这一问题的提出是与当下时代的背景紧密相连的。在全球化的今天,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改变了世界的面貌,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空间。可以说,当前时代发生的这些变化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而这种急剧变化的现实对节日的冲击和破坏也超出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这种影响和变化不仅是物质方面的,更是观念上的。也正是在这个层面上,对传统节日的保护显得尤为迫切。而保护是个动态的概念,它指的是使传统节日自发的演进过程不受外部非正常因素的干扰,能够按照自然的规律正常发展。也就是在历史发展的非连续性当中,保护节日的连续性。进一步讲,保护意味着维系节日遗产与生活文化的联系,确立它在民族文化认同中的作用,并允许它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种种微妙变化,自然传承。因此,传统节日保护的问题在当下不仅必要,而且十分重要。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统节日的保护可以简化为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保持本真性。本真性概念在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中首次出现。其中,“本真性”是指遗产“最初的状态,所有时代留下的文化精华”。并且提出,“将文化遗产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责任”[9]。本真性是遗产主体确认自身的依据所在,是作为一个事物自身具有的专有属性。“本真性是一个更侧重历时性的范畴,因为本真性是一个关心事物自身在演进中的同一性的范畴。有时间维度才有先后时间里是否保持自身同一的问题。”但保持本真性并不意味着对文化进行原封不动地静态保护,而是允许文化的变化与创新,是在“承认社群自身有进行文化调适、文化创新的正当性的情况下,保证文化事象基本的一致性”[10]。第二个方面是保持完整性。“完整性”指的是对遗产的物质形态、非物质形态以及体现遗产显著特征的种种关系和动态机能进行完好地保存。对于传统节日而言,完整性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节日遗产本身,其中不仅包括与节日有关的物质形态,而且还包括节日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等方面的内涵和价值。另一个是与节日遗产相关的生存环境,这包括建筑、城市、街区等,保护这些环境的和谐与完整。本真性和完整性是遗产保护中两个重要的原则,这两个原则也同样适合于对传统节日的保护。“坚持本真性原则与完整性原则的目的是促进遗产真实、完整地传承下去,强化遗产与其文化主体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构建遗产与其文化主体、生态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11]第三个方面是保持节日的可持续发展。传统节日是一种活态的文化遗产,因此对它的保护并不是静态的保护。2003年的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解释:“‘保护’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12]这就意味着“保护”不是照搬原样的保护,而是保护节日的生命力。而节日的生命力就在于它的发展演进中,这就是节日的可持续发展。

传统节日是动态的,始终处在一个不断充实、发展的过程中。传统节日的形成过程也是传统历史文化的凝聚过程。人类要前行,传统节日也要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脚步前进。在全球化和现代化成为普遍话语的今天,传统节日如何延续它的传统?如何确立它在当代的意义与价值?如何寻找它的当代表达?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


注释

[1]高占祥:《论节日文化》,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第52页。

[2]钟敬文:《钟敬文民俗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第121页。

[3]高丙中:《中国人的生活世界———民俗学的路径》,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第245页。

[4]黄涛:《端午节在当代社会的传承危机与重建构想》,载许晴主编《寻觅中国端午文化魂脉》,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第35页。

[5]韩养民、郭兴文:《节俗史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第29页。

[6]万建中:《论民俗规范功能的历史与现实》,《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7]萧放:《传统节日与当代社会》,《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3期。

[8]王京:《关于日本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几个问题》,《文化遗产》2012年第1期。

[9]国家文物局法制处编《国际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文件选编》,紫禁城出版社,1993,第162~165页。

[10]刘魁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质本真性问题简论》,载许晴主编《寻觅中国端午文化魂脉》,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第3页。

[11]彭兆荣:《文化遗产学十讲》,云南教育出版社,2012,第230页。

[12]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UNESCO,Paris,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