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刑罚执行制度

●真题提示及答案解析

[真题提示]

单项选择题

(2012年真题)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假释规定的是(  )。

A.对累犯不得假释

B.犯罪分子被减刑以后不得再假释

C.对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D.对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爆炸罪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答案解析]

单项选择题

A

【解析】修正《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据此,选A项。犯罪分子被减刑后,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仍然可以假释,故不选B项。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符合假释条件的,也可以适用假释,故不选C项。对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爆炸罪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可以假释,故不选D项。

配套练习及答案解析

配套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但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应当为(  )。

A.10年   B.12年   C.13年   D.8年

2.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于犯有爆炸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

A.不得假释

B.缓期执行期满后不得减刑

C.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减为无期徒刑

D.缓期执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应当执行死刑

3.下列关于减刑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期徒刑不存在减刑适用的问题

B.减刑是对原判错误的纠正

C.减刑就是对罪犯减轻处罚

D.减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决确定以后的已决犯

4.下列关于假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假释不存在执行剩余刑期的问题

B.假释只能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假释是在判决宣告的同时予以宣告

D.假释可以宣告二次

5.下列关于假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对累犯和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B.对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

C.无期徒刑的假释的考验期限是13年

D.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6.关于假释考验期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期徒刑假释的考验期为15年

B.有期徒刑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执行期间

C.假释的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D.被判处死缓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可以假释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人员中,不适用假释的是(  )。

A.累犯

B.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D.因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死缓犯减刑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因犯有绑架罪被判处死缓,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有期徒刑,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予以减刑,则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0年

B.乙因犯有贪污罪、受贿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死缓,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则对乙应当限制其减刑

C.丙因两次犯有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判处死缓,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犯罪情节限制其减刑

D.丁因犯有抢劫罪被判处死缓,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予以减刑,则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0年

3.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假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假释,执行原判刑期需在1/2以上

C.适用假释的刑度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D.对累犯不适用假释

三、简答题

1.简述假释和减刑的区别。

2.简述假释和缓刑的区别。

3.简述减刑的条件。

四、论述题

试论假释的适用条件。

五、案例分析题

甲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10年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4年,甲诈骗5 000元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甲因犯有强奸罪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内诈骗的行为。甲被人民法院再次判刑后一段时间,确有悔改表现,再次申请假释。

阅读以上材料后,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分析:

(1)对甲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

(2)对甲假释考验期满后的诈骗罪应如何处理?

(3)对甲再次申请假释的行为能否许可?

[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修正《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据此,选C项。

2.A

【解析】修正《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据此,对于犯有爆炸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即便2年期满后因重大立功表现减为有期徒刑的,其刑期为25年有期徒刑,也远远高于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释的期限规定,因此,A项表述正确。修正《刑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据此,对于犯有爆炸罪的死缓犯,缓期执行期满后是可以减刑的,只不过限制较严。故B项表述错误。死缓执行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或25年有期徒刑。故C项表述错误。D项表述明显错误。

3.D

【解析】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可见,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故A项表述错误。改判是对原判错误的纠正,而减刑是在肯定原判基础上将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可见,B项表述错误。减刑不同于减轻处罚,减轻处罚的适用对象是判决确定前的未决犯,而减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决确定以后的已决犯。可见,C项表述错误,D项表述正确。

4.B

【解析】假释不同于刑满释放,假释保留有执行原判刑罚剩余刑期的可能性,而刑满释放不存在执行剩余刑期的问题。可见,A项表述错误。假释只能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可见,B项表述正确。假释不同于缓刑,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期后,根据其在执行期间的悔改表现裁定的,不能在判决的同时宣告假释,而缓刑则是在判决的同时予以宣告的。可见,C项表述错误。假释只能宣告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可见,D项表述错误。

5.D

【解析】修正《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据此,A项表述错误。修正《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据此,可以适用假释的根本条件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不是不致再危害社会。故B项表述错误。《刑法》第83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据此,C项表述错误。修正《刑法》第81条第3款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据此,D项表述正确。

6.C

【解析】《刑法》第83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据此,C项表述正确,A、B项表述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据此,D项表述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AB

【解析】修正《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据此,选A、B项。

2.AC

【解析】修正《刑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据此规定,B项表述不正确,因为对于死缓犯减刑涉及的罪名,不包括贪污、受贿等罪。修正《刑法》第78条第2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3)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据此,A、C项表述正确,其中,C项表述构成特别累犯。D项表述错误:D项表述中的“20年”改为“25年”,则表述才是正确的。

3.ABD

【解析】修正《刑法》第85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据此,A项表述正确。修正《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据此,B项表述正确。适用假释的刑度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故C项表述错误。修正《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据此,D项表述正确。

三、简答题

1.(1)适用范围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次数不同。假释只能宣告一次;而减刑不受次数的限制,可以减刑一次,也可减刑数次。

(3)法律后果不同。假释附有考验期,如果发生法定情形,就撤销假释;减刑没有考验期,即使犯罪分子再犯新罪,已减的刑期也不恢复。

(4)适用方法不同。对被假释人当即解除监禁,予以附条件释放;对被减刑人则要视其减刑后是否有余刑,才能决定是否释放,有未执行完的刑期的,仍需在监继续执行。

2.(1)适用范围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时间不同。假释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以裁定的方式作出的;缓刑则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的。

(3)适用根据不同。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中的表现以及假释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的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和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不执行的刑期不同。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对尚未执行完的刑期,附条件不执行;缓刑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地不执行。

3.(1)对象条件。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3)限度条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缓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四、论述题

假释是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适用假释须具备如下条件:

(1)对象条件。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是对犯罪分子附条件地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继续执行未执行的部分刑罚的可能性。正是基于假释的这一基本特点,决定了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限制条件。犯罪分子必须执行了一定的刑罚,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同时,为了使假释的适用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刑法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此外,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还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3)实质条件。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犯罪分子只有在符合前述对象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基础上,同时符合实质条件,才可以被适用假释。所谓“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①认罪悔罪;②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③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④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所谓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指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贯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违法、重新犯罪,或是年老、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并丧失犯罪能力。认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五、案例分析题

(1)对甲应当撤销假释。因为甲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即使在假释考验期满后被发现的,也应当撤销假释。

(2)对甲的诈骗行为,应当先对诈骗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诈骗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甲被逮捕后交代了犯有诈骗罪的事实,属于自首,在对甲量刑时应当考虑这一情节。

(3)对甲不能再次假释。因为甲在假释考验期满后第4年犯有强奸罪,构成累犯,对于累犯,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