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史编务
  • 戴逸
  • 9437字
  • 2020-08-29 20:20:47

问题和疑难2003年7月3日。——在北京龙泉山庄会议上关于《清史》体裁体例的讲话

各位同志:

这次是我们清史编纂委员会成立以来工作人员的第一次全体会议。6月4号在北京达园宾馆召开了一次二三十人的会议,本来要找更多的同志,但由于“非典”,没有实现。在达园宾馆会议上,我谈了框架设计,当时提出90卷,现在变成了91卷。

上次讲了前8卷的《清史》框架,它非常重要,是整个清史的主要内容。整个91卷的内容是用这条主线贯穿起来的,是全书的纲领,如果没有这条主线,那么91卷的内容就会像铜钱一样凌乱分散。我企图用这条主线将铜钱串起来,使它井然有序,能够显示出历史发展的规律。不知道能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希望同志们畅所欲言,越是尖锐,越是能启发我的思考。如果主线歪了,那整个建筑就会不正,所以希望大家提出意见。

下面我讲其他几个部分。

第二部分:编年

编年一共3卷,100万字,编年不是详细展开,而是记录大事情,展现近300年发生了哪些大事,按照朝代、年月日记录下来,要求简洁明快,一目了然。谈到这个问题,又想起我上次讲过的一个问题,是采用大通纪小编年,还是利用大编年小通纪?这个在体例讨论会议上争论不决。我现在拟的通纪比较大,8卷,编年比较小,3卷。还有很多同志主张通纪要小,写个30万字、50万字就行了,最多在100万字以内。小的通纪,大的编年,编年可以写10卷,把事情放在编年里面写。这两个方案,很多同志都提出来,也都有相当多的同志拥护,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犹豫了很长时间,考虑了很长时间,最后我还是用了大通纪小编年的方案,理由我上次已经说了。因为我感觉到,通纪太小,容量太小,不足以阐明历史规律,也不足以阐明政治事件、军事斗争等等,这次就不多谈了。由于我搞了个大通纪小编年,所以会后有同志提出来,干脆把编年取消了,既然这么小的编年,只有3卷,前面通纪8卷已经把大事情讲了,那么编年3卷似乎又重复了,这个意见也有一定道理,我也拿不定主意。现在我搞这个东西,很多地方都犹豫不决,所以请同志们帮我出主意。是啊!已经有了8卷的通纪,再搞个编年,编年里的大事通纪里都会有,这不是重复吗?所以这个也有一定道理。而且3卷100万字也不可能比较大地展开,也是非常简单的,这样是不是将来在表里面搞个清史大事年表?这也不失为一种主张。同志们考虑考虑这个方案行不行。我还没考虑清楚,希望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帮我做个决断,究竟怎么办?

第三部分:典志

典志问题就多了,现在好多同志写了很多书面意见。今天刚刚发的大表,郭松义、赫治清、杜家骥、李根蟠、来新夏等同志都搞了个体系,而且还远不止这些。如果说通纪是从纵面观察清朝历史的全过程,那么典志和传记是从两个横的断面记录近300年的社会生活和人物的活动。通纪只是一个历史的骨架脉络,有了典志、传记,才能显示出丰满的历史内涵,所以这两部分都非常重要,是反映清朝全面社会状况的重要部分。典志要写多少卷?目前我们列了39卷,占全书的1/3以上。是多了还是少了?这个问题我也考虑了很长时间。

现在我提出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有一些志是否一定要写?因为历史的社会生活内容非常多,我们当然很希望把历史写得丰富多彩,但不能面面俱到,什么都包括进去,一定要有取有舍。究竟舍哪些,取哪些?哪些可以列志,哪些不能列志?要做出选择,否则就不是3000万字的问题了。

我现在考虑有7个志要不要,就是《天文历法志》《地理志》《港澳志》《盐政漕运钱币志》《城市志》《西学志》《医药志》。对这7个志我是很犹豫的,我想有些不列进去。《天文历法志》一开始我倾向不列进去,它是自然现象,日食、月食和人的活动没有多少关系,和社会历史没有关系。古代将它列入,是因为古代讲究天人感应,这是迷信的东西,我想是不是不要了。一次一位院士专门给我打电话,谈到新修《清史》中应该有《天文历法志》。我说《天文历法志》应该怎么写呢?资料多不多呢?钦天监档案资料没有,不好写。他说地方志中资料很多,肯定能写。所以,我列在里面。同志们考虑考虑,能不能写。说实在的,《天文历法志》不好写,现在的历史学家写不了,看都看不懂。如果看《清史稿·天文志》,一般人看不懂,连名词都不清楚,不知所云。

《地理志》要不要?它在《清史稿》里篇幅极大,一直写到每个州县,描述虽然简单,但因为州县多,所以量很大。所写主要内容一是冲繁疲难,二是离省城有多远,三是山水有哪些。我想有张地图是不是就可以解决了?我们现在已有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当然,这个历史地图不够细,没有细到县。如果要写,非常费篇幅。不过,邹逸麟同志主张写《地理志》。

《港澳志》,我为什么列进去呢?因为我想香港、澳门被列强割走以后,没有地方专门谈它的历史发展了。香港在辛亥革命前已经发展成了很大的城市,澳门也一样,所以我列了《港澳志》。但我没有列台湾。有同志说,为什么没有台湾呢?我想新修《清史》中很多地方要说到台湾,在郑成功收复台湾时要写,康熙收复台湾时也要写,以后开发台湾也要写,台湾人口由20万增长到甲午战争时期的200万人也要写,日本占领台湾,那是甲午战争时期的大事,也会写到,所以没有单列台湾志。如果写了,也会重复。有的同志说,光有港澳不行,要有台湾,台湾好像更重要。我现在也不确定要不要,希望大家谈一谈。《港澳志》要不要?要不然全取消?

盐政、漕运、钱币,这三件是清朝的大政,也是清朝重要的制度,各种议论很多,各种主张很多,史料多得不得了。但从今天来看,并不是太重要的事。漕运今天已没有了,铜钱已经不用了。若要放在一起写,恐怕也不容易,难度很大。如果分开,盐政、漕运、钱币各一个志,这样志的篇幅太大。

《城市志》,城市太多,到清朝晚期各种各样的城市很多。一种是口岸城市,如上海是新兴口岸城市,发展很快,鸦片战争时只是一般的县,到辛亥革命时期已经是繁荣的城市了,广州也是如此;另一种是传统城市,比如扬州,原来非常繁华,后来衰落了;还有北京,是城市之首。总之,城市的种类很多,我们不可能逐个城市地写。这个问题要研究。如果我们将来成立负责编修工作的六个部,这些问题都要由各个部进行更仔细认真的研究。到底怎么写,这是很重要的问题。

《西学志》,我暂时列了这个名称。西方文化传到中国,从哪里写起?是从清初写起,还是从鸦片战争写起?内容很多,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等,整个西学内容非常广泛,怎么划分?到底写哪些相关内容?这是个难题。

《医药志》,我本来也没有列,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可冀问我新修《清史》中有没有医药,我说还没有,他说不行,新修《清史》中没有《医药志》不行,医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国宝,在清代有很大发展。所以,我也暂时把它列进去了。

第二个问题是,内容太丰富的志如何写?

这类志恐怕要先分解成若干的课题,然后再合成。比如《民族志》,是每个民族都写,还是只写汉、满、蒙、回、藏这几个有代表性的民族,还是按东北、西北、西南这样分地区写?内容很多,怎么写?

《兵志》,清朝兵制也很复杂。清初有八旗、绿营,这是主要的兵制,后来有团练、湘淮军、新军、北洋水师,这些内容都得写,每个内容如果只写五六万字,怎么写?要高度精练、浓缩,相当困难。当然有些内容有基础,可以把已有的成果合成。

《外交志》,是写总的《外交志》,还是分各方面内容来写?中俄、中英、中日、中法关系,中国与朝鲜、东南亚等国,还有与美洲国家的关系等等,所有这些中外关系,如果都放在一个志里,怎么写?我实在想不出办法。

《宗教志》,宗教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萨满教等,还有民间宗教。民间宗教算不算宗教?民间宗教与邪教如何区分?哪些是民间宗教,哪些是邪教?如何定性?每个宗教写六七万字,一共40多万字,怎么写?如果分开写,每个宗教一个志,量太多,也不可能。

以上这一类内涵丰富庞杂,如何分解,如何写?

第三个问题是,志怎么划分?

《学术志》怎么分?清代学术流派很多,有宋学、汉学、经世学、今文经学、古文经学,还有新学。有的同志提出划分为经学、史学、诸子学,但这几类都是考据学,是否能涵盖清代学术呢?理学、边疆史地学、宋学和新学放在哪里呢?学术流派很多,怎么划分,怎么写?如果有一种划分方法能包括清代所有学术流派就行。

《文学志》,也有很多方面,小说、诗词、散文,内容很多,各立一个志,还是合在一起?小说《红楼梦》《儒林外史》《聊斋志异》等著名作品,不定位也不行。散文的桐城派,从方苞以后一直到清末,源远流长,很有名;诗词有清初渔洋派、神韵说、翁方纲肌理说、袁枚性灵说、宋诗派、江西诗派、黄遵宪的新诗派等等,很多;清代词也相当发达。我们不能全部要,这一点是肯定的。要舍弃,但舍弃哪些呢?

《戏剧志》,本来想把京剧、昆剧分开来写,尤其是京剧,它是我们戏剧文化的代表。但仅是京剧,内容就已很丰富了。地方戏剧也很多,梆子腔、弋阳腔、乱弹、秦腔等,这些不能不写。此外,还有曲艺、大鼓、杂耍、皮影戏、相声等民间艺术,是都写还是有选择地写呢?好像这方面的研究著作目前也不多,已有的大多是描述现象,深入本质性的研究比较缺乏。

《艺文志》,这个问题更多了,《清史稿·艺文志》分经、史、子、集四卷,一共是9000多种书,不到1万种,大家说这个收得太少了。现在山东王绍曾先生补到5万余种,三大本,按照《明史》的体例,《艺文志》是一代典籍总括。而在清代,即使上述5万余种也不是全的,这么三大本都变成《艺文志》,这能行吗?这一二百万字搞个志,那怎么行,不然又怎么办?实在一筹莫展。清代的书籍那么多,即使写个目录,也要上百万字。

现在初步想了个办法,搞个清代著述总目,不放在我们新修的《清史》里边。这个清代著述的总目录,绝不止5万余种,恐怕要10万种,比王绍曾的还要多。然后,我们从这10万种里边,挑选一些重要的书目,大约几千种,放在我们这个《清史》的《艺文志》里。但挑选很关键,如何挑选,这是个大问题。不可能把10万种书都看完后再挑选,那也只能凭一种印象,向大家征求意见,只能这样来挑选,就像我们开一个什么必读书目一样。当然,这种做法也是一种创新。从前的《艺文志》都是从古到今的书,传下来有多少书全部著录。到明代,不行了,明人一看,把从古到今传下来的书都著录,再加明代的书,那不得了,所以明代就有了一个创新,它就只写明代的书,这是它的一种创新。我们这个又是创新了,我们不仅不把一代的书都收进来,而且要挑选,选少数的书。但操作的难度相当大,因为,尽管不能全看所挑选的书,但还是要挑选出比较合适的书、重要的书、产生重大影响的书。有的不用看就知道是重大的,但有些书你不看一看,就不知道它是否重要。

所以写志的难度是相当大,问题相当多,我们能不能做好志,这是新修《清史》是否成功的一个关键。我们把志写得比较有质量,那就是我们很大的功绩。

志里面还有一个分歧:志与专史是什么关系?我们这里把专史和志放在一块,是不是还分开,一种叫典章制度,一种叫专史?我的倾向是把两种都放在一起,就叫典志或者史志。

什么是志?从广泛的意义上讲,它可以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典章制度,一部分是专史。典章制度当然可以叫史,从前的礼制、兵制这些政治典章制度都是史,都放在志里。郑樵的《通志》里也都是典章制度。那么,专史能不能放在志里边呢?专史,宋代的郑兴裔曾经说过“郡之有史”,“如国之有史”。也就是说某郡立个志,相当于国家有史。可见,他把当时的地方专史看成是国家的历史,相当于国家的史,所以某一地区的专史犹如国家的历史,可以放在志里面。这样解释不知通不通。如果再分成两个的话,好像我们又与传统的史书体例不一样,在纪传体史书中二者是不分的。

还有一个意见,就是提出要加层次,不要光列三十几个志,而且三十几个志还要有规律,有的属于自然现象,比如《地理志》《天文志》《生态志》,这些属于自然类;有的属于政治现象类;有的属于法律或者文化类。我的倾向是可以不加了,加层次太复杂了。有的志,你说它是自然类吧,它也不完全是自然的。比如生态,你说它是自然的,可是对生态的破坏是人为的,很多是人的因素,因此它也是社会的。好多志都很难区分,而且划分层次多了以后,看起来乱。本来就三十几个志,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再来个层次,比如5大类,39小类,那样更显得乱。所以,我倾向于不在上面加层次,行不行?

志的写作中可以产生很多中期的成果。主体工程一下子写不出来,要由分别写出的中期成果来合成。比如宗教,刚才讲的清代道教,好像没有专书。这类课题,我们恐怕要搞中期成果,要不然,你一下子写,可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宗教太多了,需要对清代佛教、道教等分别进行研究,然后再进一步合成。所以中期成果必须为终期工程服务,如果与终期工程没有关系,不能立中期项目。

第四部分:列传

列传一共18卷。传记里边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写多少人。传记写多少人,现在好多意见倾向于写1500人至2000人。立传一定要谨慎、不乱,不要为不应该立传的人立。将来传记组也得把这个关。谁能立传,谁不能立传,标准是什么,这些都不能乱。但是又要全面,又要不漏,不要漏掉重要人物。像《清史稿》中就漏掉了好几个重要人物,像翁方纲、朱筠都没有,还有一些重要的人物也漏了。这一点遭到了后人的批评。我们搞传的时候,要把《清史稿》的传仔细地研究一下,看看它给哪些人立传是立对了,哪些人立错了、不应该立,或者是哪些人漏了,没有立,《清史稿》漏的人也很多。

第二个问题就是可否将传分成短条、中条、长条、特长条,字数也要因条的长短而不同。每个人物,根据重要性来分类,要写他的主要东西。

第三个问题,写传时应该既要全面又要精练,不要拖泥带水。我感觉到,我们写传有个基础,从前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合搞了一个《清代人物传稿》,共20卷,这可以作为我们参考的基础。但是我们要大大地修改、大大地改善此书。我前一阵子看了此书,感觉到不太满意,书中有的叙述不确切,讲的事情讲错了,不是那么回事,具体的错误比较多。台湾出的《〈清史稿〉校注》,我们应该好好利用,它把《清史稿》整个搞了一遍,把写错的地方一个一个都挖出来了。这本书的字数比《清史稿》本身的字数还多,指出《清史稿》有七八万条错误,如果人家指出来了的错误我们还继续再错,不知道利用《〈清史稿〉校注》,还那样写,那我们就是太差劲了,至少我们要把它校出来的错误一一改正。有的错误《〈清史稿〉校注》没弄出来,有的也可能是它搞错了,不一定是《清史稿》搞错了。不管怎样,它指出来的错误,我们一定要严格查对,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错了没有,要把事实弄确切。

另外,我觉得我们原来的《清代人物传稿》字数太多了。我对照了一下:多尔衮,《清史稿》是7000字,我们的《清代人物传稿》写了14000字,超过1倍;李卫,《清史稿》写了1600字,我们的《清代人物传稿》写了10000字,超过5倍;林则徐,《清史稿》写了3000字,我们的《清代人物传稿》写了8000字;李鸿章,《清史稿》写了7000字,我们的《清代人物传稿》写了13000字。这些政治人物都超过1倍。当然,我们是用白话文写的,它是用文言文写的,它的字当然比我们少些,但是不是它还漏了很多?我也不知道原因在什么地方。可以研究为什么《清史稿》写得少。《清史稿》写得简练,这一点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当时的作者很多属桐城派,都是桐城派的文学家,文章是没的说,相比之下,我们的字数就多了。更严重的是学者的传,我们的字数更多了。顾炎武,《清史稿》有1800字,也是一个较大的传,我们的《清代人物传稿》写了10000字;黄宗羲,《清史稿》写了2000字,我们的《清代人物传稿》写了9000字;侯方域,《清史稿》写了500字,很少了,我们的《清代人物传稿》是4500字,超过8倍;惠栋,《清史稿》写了700字,我们的《清代人物传稿》写了6700字,超了9倍。《清史稿》字数都很少,它给学者写的传都很少。查慎行,《清史稿》写了400字,我们的《清代人物传稿》写了5000字;薛福成,《清史稿》写了800字,我们的《清代人物传稿》写了4500字。这些都要超过至少是5倍,多的达到12倍。学者的传我们写得特别长,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把学者的一些思想写得很多。学者的传记究竟怎么写法,是把他全部的思想都写出来呢,还是把他很主要的东西写出来就行了呢?我比较同意《清史稿》的写法,不能写那么多,要简明扼要。我不知道在《清史稿》中戴震是多少字,可能也不是很多。所以我觉得现在写传的问题比较大,如果我们这样写的话,就写不了多少人。《清史稿》的优点,是文省事增,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文章要写得典雅一点,字少一点。文章写得精练很重要,这要求同志们要提高文学的修养。

另外一个问题是如何排序。是按照笔画还是按照生卒年?是按照生年还是按照卒年?这又是一个问题。按照生卒年不太可行,有的很早就死了,有的活得很老。如果按照生年的话,把老的跟小的都排到一块去了。按照卒年,也不行。像陈玉成与曾国藩,若按照卒年,他们两个排得很远,曾国藩是1872年死的,陈玉成是1862年死的。所以,按照生卒年可能不太合适。那么按照数字笔画,恐怕更不行了,很容易乱套。

我感觉,《清史稿》的排法也还有一定的可取之处,请大家研究。《清史稿》它是这样,一开头就立传,传表面上是不分类的,实际上是分类的,不分类又分类。它是把部院大臣搁在一块,军机大臣搁在一块,下边是武将搁在一块,文官搁在一块。同时按照朝代,一个朝代一个朝代的,以时间顺序排下来。后边是几个类传,文苑、儒林、循吏、忠义这几个传。凡是类传字数都很少,所以你看儒林传上百人,只有两卷,字数很少。

我们能不能也借鉴《清史稿》的做法:前面不分类,但实际上有分类。当然,分类很难,实际上也分不清楚,这都是两难的。现在已经碰到的问题,都是两难的问题。譬如说忠义,凡是跟帝国主义打仗牺牲的都放在这里。邓世昌、丁汝昌可以立专传,而威望、位置比较低的人物立不上专传,这类人有好多,像陈金揆、林永升,虽然他们与邓世昌、丁汝昌同是北洋海军的将领。如果每个都立传,那就多了。如果放到一块,叙述就节省多了。因为他们都是在这次黄海大战中牺牲的,所以就不需要重新再翻来覆去地讲黄海大战。类传就有这个好处,把类似的人放在一类里面。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跨时代的人物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也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明清之际史可法、黄道周写不写?史可法在顺治二年(1645)就牺牲了,在清朝没有活几年。搁到《明史》就行,《明史》里面都有传。黄道周死得比较晚,《清史稿》里也没有他的传,搁到《明史》里面写也行。郑成功、张煌言、李定国这些人活的时间比较长,而且他们在明朝没有什么事情,到了清朝,才有事情可写,这些人是否应该搁到新修《清史》里来写呢?究竟明清之际的人,以什么标准来取舍呢?没一个很确切的标准。你说他在清朝活几年就可以放在新修《清史》里呢,是10年还是8年呢?这个不好判断。

人物的下限也是问题。革命党人怎么办?有些人没有活到民国,秋瑾、徐锡麟、陈天华、邹容都没有活到中华民国,不能在民国史立传,他们都不是民国的人。黄兴、宋教仁、蔡锷开创中华民国以后不久,两三年、四五年后就去世了,这些人怎么办?如果直接纳入新修《清史》,也是麻烦。按照道理,新修《清史》应该给孙中山立传,因为他在清朝的事情很多,干革命,十几次起义,应该立传。如果这样,民国史怎么处理?传统史书没有这种体例。比如,《隋书》不为李渊、李世民立传,《元史》不为朱元璋立传。还有反面的人物,袁世凯、徐世昌、冯国璋怎么办?他们当过中华民国大总统、副总统,但他们在清朝的事情很多,做了很多事,是非常重要的人物。《清史稿》里面没有他们的传。但康有为有传,按“生不立传”的惯例,这就自乱体例了。所以像袁世凯、徐世昌、岑春煊这一大批人物,怎么处理?我们不能说他当过民国的官就不能够进入新修《清史》,我们也不能说他没当民国的官就可以进新修《清史》,这都是问题。跨朝代的人物搁在哪里来写?清末一大批高官显爵在《清史稿》中均无传,我们似应补,如载沣、奕劻、善耆、赵尔巽、张人骏、陈宝琛等,恐怕写传记的对此还得好好研究。

还有附传,要不要附传?要不要在主传之后附几个人?比如,郑成功的传要不要附郑经、郑克塽这两个人?单独给郑经、郑克塽立传,没有多少分量,写不出多少东西。郑经可能多一些,郑克塽更少了。又比如,傅恒的儿子福康安、福长安、福隆安、福灵安都是重要人物,都应该有传,但只有福康安可以单独立传,另外3个适合附传。再比如,贪污官员王亶望是个大贪官,与他同案的人,像勒尔谨、陈辉祖这几个人也可以附在王亶望的传里,因为他们都与同一个案件有关,他们之所以出名就在于贪污。这几个人名头大,如果讲了王亶望的事情,其他两个人的事情就不一定详细讲了,可以节省笔墨。再譬如,武将鲍超的部将唐仁廉、宋国永、娄云庆等人,如果列在鲍超的附传里面,很简单。再比如常熟翁家,翁心存有三个儿子,翁同龢可以单独立传,但翁同爵、翁同书两个人是不是可以附在翁心存的传里?附传这种写法的好处,就是你不用再交代他的其他事情,写过的都一样,不用再说了。比如部将,打仗一起打的,每场战争,不用每写一个人就再提这场战争,写鲍超写了这场战争,后边就不用详细写了。我觉得附传这种办法是可行的,这样省篇幅。

第五部分:史表

我现在列了7个表。外戚表我就不要了,清朝的外戚不太重要,没什么太重要的外戚,是不是可以省了?大学士表、军机大臣表、总理各衙门表,还有议政王大臣表,《清史稿》有这几个表,我们要不要?能不能做出来?有无档案可查?另外,部院大臣、总督巡抚,还有提督、藩司、臬司这一级,要不要列表?如果都要的话,那又庞大了。

皇子皇女表,我把它合在一块了。皇子表本来在《清史稿》里多得不得了,因为皇子的儿子、孙子、重孙、玄孙都有。我给它简单化了,皇子的儿子一概不立,皇女的儿子不立,《清史稿》的公主表中皇女的儿子是不立的,皇女也只立她的名字、生年、嫁给谁、她的夫婿是什么官。所以,公主表比较简明。我看《清史稿》里面的皇子表,看不明白,太烦琐,里面人名太多。另外,我觉得黄兴涛同志提的一个意见可以采纳。还有一个书院学堂表,这倒也是可以考虑的,这些有现成的材料。另外,像人口表,讲人口志时会附在那里,如果这里再搞个表,就重复了。土地表,如果能够搞清楚的话,可以放在农业志里。贸易、税收都在相关的志里可以讲,而且如果要搞清楚,一定要用这个表。所以,如果单独搞这些表,会重复。

第六部分:图录

图可以分为舆地、生产、民事、军事、建筑等类。我对图录是外行,也不知道该怎么分。说实话,我也根本没见过那么多图录。现在图多得不得了,有各种各样的图,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国家图书馆等各地方都有,特别是地图很多,很精彩。还有外国的图和很多照片。刘潞从外国回来,带来一部分照片,搞了一部分放映出来。我看了一部分,觉得很好,很多照片都没见过。但是,我没有研究,所以我也不知道怎么个编法。故宫博物院朱诚如副院长刚才说,他有一个设想,有两种办法:一种办法是分类,另一种办法是按照时代,时代下面再分类。这也是可以考虑的。按照顺康、乾嘉这样分,下边再分小类,我觉得这部分可以编得很好,因为从前没有,这完全是创新的,而且我们的图这么丰富,这么多,挑选的余地大得很。我现在的担心是,如何印这么大的图?现存的很多清代地图都是这么一个房间一张地图,现在怎么印?我不知道技术上能不能解决。

以上我很简单地就这后面80多卷讲了我的想法、我的考虑,考虑中间一些解决不了的问题,一些苦恼。觉得这么弄不行,那么弄也不行,今天提出来,跟同志们一起来商量。


注释

[1]200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