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史编务
  • 戴逸
  • 4663字
  • 2020-08-29 20:20:47

关于《清史》目录的几点说明2003年冬。

《清史》目录在我心中酝酿已久,自今春开始广泛深入研讨《清史》体裁体例以来,专家学者及各界人士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使我深受教益。经过认真研究,在充分吸收各种意见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最早的86卷《清史》目录,并发给编委会一些同志请他们提出意见,这是今年4月上旬上海会议前后的事。5月在认真阅读专家们咨询报告的同时,又将86卷方案修改为90卷方案,交给了体裁体例小组作为内部研讨之用。这以后,我不断收到热心者关于体裁问题的建议,为了听到更多的批评意见,6月初我在达园宾馆向编委会部分工作人员重点讲通纪部分,以阐述我对贯穿清代历史的一条主线的看法。6月下旬主任办公会议决定7月初召开一次以编委会工作人员为主的更大规模的体裁体例研讨会,以进一步比较权衡已有的主要方案的利弊,方案之一就是经过我进一步修改的91卷《清史》目录。7月3日和4日与会同志进行了热烈讨论,回来后我反复琢磨,觉得大家说的不少意见都有道理,于是立刻着手对91卷目录做较大的改动。这次修改与以往稍有不同,在列出《清史》目录的同时,也说说我的一些想法,以便与各位专家学者更好地交流。

一、整体框架中6大部分的设置

6大部分考虑了传统史书的体裁,也结合了20世纪以来新的体裁,是吸收了它们的长处而设置的。传统纪传表志体裁的优点,在于有比较大的包容量。中国传统史书都是用这种体裁写的,直到20世纪,经梁启超、章太炎大力倡导,之后的100年都用章节体,传统体裁几乎没有了,只有罗尔纲修的《太平天国史》用了传统体裁。我们觉得这两种体裁都有它的优点,也都有它的缺陷。传统史书的优点是包容量比较大,从各方面反映清代历史内容,体现了历史的丰富性、多样性。同时我们又考虑吸收20世纪以来章节体的长处,章节体的优点就在于它能够表现历史的大的趋势,揭示历史的规律,对历史进行连续性的、立体式的、有重点的编写。所以我们的6个部分中,2个部分用章节体,4个部分用传统的体裁。第一部分通纪用章节体,另外典志部分将来恐怕也得用章节体。

二、我对通纪的想法

通纪部分需要比较大的规模,所以拟分9卷,它要从纵向把清代整个268年的历史加以扼要地叙述,前后贯通,揭示它的连续性,同时多方面地反映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但它的缺点是容量比较小,写通史很少写到人物的活动,所以要有传记。同时很多方面,如文学、戏剧、医药、天文等,通史中也没法多写,所以又要有典志部分。典志就是把社会生活各个横断面都包罗进来,最大程度地透视历史横断面。但是,为了反映历史大势,揭示历史规律,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我们必须要有通史性的通纪部分,各次研讨会上多数人也认为要有这个部分。

9卷近300万字的通纪,约占全书的1/10,是全书的核心,是纲领,表现宏观的趋势,表现历史观,表现历史发展的大的形势,阐明清代从崛起到鼎盛,直至衰落、灭亡的全过程。当然其中包含了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包括了阶级斗争、民族斗争,也包括了意识形态、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但是这些方面会写得比较简略。这9卷是宏观地叙述,一方面不能够太简略,太简略了很多问题说不清楚;另一方面又不能太详细,太详细了历史内容太多,通纪部分承担不了,很多问题要由传、表、志分别承担,要有分工。

讨论中关于这个问题的意见很多,究竟是大通纪小编年,还是大编年小通纪?就是第一部分9卷大一些、第二部分编年小一些呢,还是反过来,第一部分小一些,比如写2卷,第二部分大一些,写10卷、8卷?这两种都不失为一种合理的方案。我原来倾向于通纪部分相对较大,编年部分相对较小。现在还是坚持通纪部分不能小。当然还可以讨论,我讲的都不是定论。在后面讲到编年的时候,我还要谈到这一点。有的同志提出通纪小一些,编年写成纪事本末性质的大事记,详细展开。我考虑再三,觉得这样写困难比较大。第一个理由,要讲清楚近300年的发展大势,2卷是不够的,100万字以内不行,3卷也不够,9卷已经是比较少的了。近300年的时间跨度很长、内容太多、前后变化太大,比较短的篇幅说不清这个大势,很多问题说不明白。第二个理由,通纪部分涉及的阶级斗争、民族斗争、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都要全面照顾到,不能太简略。它重点讲政治、军事、外交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在后边没地方再讲了。比方军事,清朝的打仗可不得了,17世纪打了一个世纪,18世纪是一个太平的世纪,当然也有“十全武功”,但是战争比较少,19世纪又打了一个世纪,从白莲教到鸦片战争、太平天国、中法战争、甲午战争、义和团、八国联军,整整打了一个世纪。哪个志能写战争呢?《兵志》是不能写战争的,因为《兵志》是讲军队的编制,讲八旗、绿营的编制,不是讲打仗的,不能指望《兵志》来解决战争问题。人物传里能写吗?一个个人物,可能他是个统帅,但一次战争里统帅也常常换,不可能贯穿地写一场战争。“表”就更不行了。那么,在哪里来反映这么多的、这么重要的、这么激烈的战争呢?还得上第一部分通纪里面去,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都要求把它写到第一部分去。鸦片战争的过程不一定写得很多、很详细,但必须有,这都是重要事件。政治斗争也是,有许多重大的政治斗争,比如像雍正夺嫡,雍正是否夺嫡,有各种不同意见,有的主张雍正是合法继承,有的主张雍正是非法继承,这些可以讨论,但雍正继位这件事情得写,放到哪里去写呢?也得在第一部分里写。不能在雍正传里写,雍正传里写他有个对立面,涉及的人很多。再比方说辛酉北京政变,慈禧上台,当然可以在慈禧传里写,但主要还是在第一部分通纪中写。所以,没有大的通纪,就没法处理这些政治上、军事上的重大事件。另外,原来想设立载纪,这是我先前提出来的,后来反对的意见比较多,因此就撤掉了。但载纪里的内容放到哪里去呢?太平天国到哪里写?太平天国不仅是打仗,不仅是军事,还有一些制度,“天朝田亩制度”“守土乡官制”“天历”等都在哪里写?我觉得这些都可以放到通纪里写,当然可以简单地写。再比如准噶尔的丘尔干会议,对他们来讲是很重要的制度,如果不在通纪里写,跟准噶尔打仗时写不到,在官制里也不能写,因为这不是清朝的官制。如果把载纪里的东西都挪到通纪中来,这9卷是很拥挤的。以上解释第一部分为什么设立9卷,而不是2卷、3卷。

三、我集中谈一点编年的问题

原来,我是主张编年小一些的,以为100万字即可。理由很简单,这样安排可以避免通纪与编年内容的重复。在这次的龙泉山庄会议上,有的同志认为100万字的编年大不大、小不小,清代近300年,每年只写三五千字,恐怕不能称其为编年,不如索性砍掉编年,改为在“表”的部分加个“大事年表”。会后经过与同志们交换意见,我觉得这一想法仍不可取。理由一是编年的传统源远流长,它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叙史体裁之一,体现了传统史学精华之所在,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我们在新编《清史》的框架设计中,应博采众长,不能对编年体没有适当的继承。二是编年以其存史的功能见长,寄托着历史学以外诸多学科加以利用的厚望,若代之以“大事年表”的处理,实不足以承当编年所应担负的重要使命。三是编年与通纪不仅在功能上互补,写法也有不同,处理得当,可收相得益彰之效,即使有某些重复,叙史的角度到底不同,也可作技术处理。

那么,编年究竟多大规模、多少字数合适呢?我觉得,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要说明在整个框架中通纪与编年的关系问题。在我看来,通纪与编年的关系,应是在纵向叙史格局上形成优势互补,体现出章节体和传统编年体各自的长处,前者重在从宏观上揭示历史发展的大势,标题设目,字里行间都不可避免较多地反映编者的“史识”,尽管我们力主客观,标之以“纪”。后者则主要通过严格明确的“年月日”时间框架,表现历史事件的局部,彰显在较短时间内历史事件之间的彼此相关性,并考订史实,凸显“存史”功能,以之传世。在龙泉宾馆的讨论会上,不少同志强调“存史”的意义,这对思考编年部分的规模和写法具有启发作用,我想是否应修正我原来100万字小编年的设想呢?

在综合考虑大家的意见之后,我感到在维持通纪较大规模的前提下,编年的部分适当扩大也不失为一种构建《清史》框架的思路。可能“大通纪小编年”或“小通纪大编年”的构架都不太合适,是不是“通纪与编年恰当合理配置”这种思路比较好。在字数上,“编年”不妨比我过去主张的大些,可以增加到大约300万字的规模。

这样一来,可能会带来两个问题:一个是全书字数要超过3000万字,另一个是可能出现综合体史书通常存在的内容交叉重叠的毛病。在龙泉会议上有的同志不赞成通纪与编年“平分秋色”,大概就是出于这种考虑。我也有些担心,两个方案融通以后,各自的缺陷似乎都克服了,但彼此的优点是不是也失去了呢?这些我还考虑不好,希望大家想办法解决。

四、关于典志

在龙泉会议上专家学者们对这个部分的议论较多,有的认为志目之间内在逻辑不太清晰,有的认为典与志不在一个量级上,辈分不同,好像祖孙三代同堂(与此相联系,认为每卷一律35万字也不太合适),还有的认为《天文志》绝不能删,《礼乐志》《舆服志》作为当时国之大制也应加上去。大家的意见对我很有启发,下面谈谈我的想法。

我原拟40个志目,前后顺序大概有这样一种考虑:地理环境放在第一板块,接下去是人、政治、法律、军事、外交、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思想、学术、文化这些板块。总的思路大概是地理环境、经济、社会、文化占典志志目最大分量,政治、法律、军事、外交在通纪、编年里讲得多一点,所以志目偏少。这样安排主要是把通纪、编年和典志三大部分结合起来,从不同角度多维地反映清代中国的整体历史,突出新编《清史》的存史功能,当然尽量避免内容的重复也在考虑之中。为醒目起见,我在修改志目时,采取空行的办法,把各大板块分开了,不知这样做行不行?另外,人口和民族单列一个板块好不好?有的同志建议人口、民族放在社会板块之首,也有一定道理,请大家帮我一并裁夺。

关于“祖孙三代同堂”问题,以前的研讨会上有的专家主张搞典与志两个层次,典是大范畴,志是典之下的小范畴,让人看起来一目了然。我的想法是,典与志的内容实际上交叉较多,边界并不明显,采用所谓“十典百志”的方法,分两个层次设置志目是否容易出现削足适履的问题?我现在考虑大体按照今天学科分类二级学科这一层次设目,这样比较能反映志目的特色,也避免了“祖孙三代”之嫌。至于一级学科、大范畴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思想、学术、文学、艺术等等,对其在清代近300年的宏观走势的描述应该在通纪部分完成,而典志则强调其创新,强调其学术含量,以其精深取胜。与此相关的还有,这样一来志目的数目可能有较大的增加,相应字数也会大大膨胀。怎么解决呢?一是各个志的字数“因志制宜”,不必也不应一刀切;二是志要写得精粹一些,平均每个志25万字。再有,关于志目的取舍标准,是不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具有清代特色的要设,不能删?如《港澳志》《租界志》《华侨志》等。在清代当时确为国之大制的也要设。从这点出发,不仅《天文志》不删,而且增加了《礼乐志》(含《舆服志》)。与此相关,我还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志目的设置不要面面俱到,求全责备,比如文学下面的门类很多,但清代最突出的是小说和诗文,所以,只设《小说志》和《诗文志》,以概括清代文学全貌;《艺术志》下面门类也很多,但清代最有特色的是戏剧(特别是昆曲与京剧)和书画,所以不设《艺术志》,只设《戏剧志》与《书画志》,以概括清代艺术全貌。总的来看这次修改,典志部分的修改最大,砍掉了一些大而不当的志,增加了更多的志目,一减一加从原来的40个志增加到50个志。这部分改动,我把握不准,请大家讨论。


注释

[1]2003年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