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指示

中央有一位领导同志说,不要把领导同志讲的什么话都说成是“指示”,正如他对于人家叫他“首长”一样地厌恶说:“什么手掌脚掌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地,上下各级仍然是“首长”遍地走,“指示”满天飞。连芝麻官也算不上的一个村长,一个支部书记,也是首长,甚至比真资格的首长还“首长”。他们常常把村民弄去指示一番,包括罚款,关押,殴打这种动脚动手的“指示”在内。

指示古已有之,皇帝老倌的指示就叫“圣旨”,那是金口玉言,最高级的指示,具有法律效力。不听的,或听而不五体投地的,轻者要挨“廷杖”,或者被充军到蛮荒之地,重则推出午门斩首,把你那个长着爱发议论的嘴巴的脑袋砍掉。那是“朕即国家”、皇帝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封建时代必然的现象,没有什么可说的。

奇怪的是,在人民已经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到了“文化大革命”,不特指示到处有,而且有最高指示和相应而生的次高指示。实践证明,那也是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的,并且据说一句可以顶万句,谁要不听,那就用枪杆子和监狱等专政工具以及“造反派”打手这种新工具来对付你。你就是“三反分子”。你还要狡辩,那就犯了“恶攻罪”。这是红头文件上规定了的,犯了“恶攻罪”就是罪大恶极。虽然已经进步到不再推出午门堂而皇之地斩首,却可以叫你不明不白地失踪,死无葬身之地,多么高级的大官也不能幸免。像张志新那样先割喉咙然后枪毙,那是明正典刑,死得其所了。

至于那时我们这些“牛鬼蛇神”,常常受到造反派的“勒令”,那当然也是一种“指示”,是派生于最高指示和次高指示的。不言而喻,必须遵命惟谨。否则你便会有请不完的罪和流不完的辛酸泪之灾了。

如果要回到中国农民领受着“人民公社社员”光辉称号、高呼“人民公社好”的口号,被推进准共产主义的公共食堂里去,幸福地吃着大锅饭,热烈地干着“大跃进”的伟大事业,搞大兵团作战,大办钢铁,大办这个那个,日夜轮番苦战的时代,那大小干部发的各种各样的话都是指示以至勒令。而且农民,不,应该叫公社社员,是非听不可的。他要不听那基层干部的指示,不看他们的脸色行事,得罪了他们在公共食堂里掌匀的“掌勺大将军”,轻者饿肚子,得浮肿病,重者就叫你永远休息。

后来发展到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各等级的以及各种组织所发出来的“指示”、“通令”、“勒令”就更多,你必须——遵守实行。你的脑子和一切行为,都要纳入最高、次高和各种高度的指示的规范之内,于是乎普天之下,读一本书,唱一种歌,演一种戏,跳一种舞,按一种思想去思想或不思想。而这都是“以革命的名义”发出的带有权威性的指示所规定的了。

“文化大革命”的历史经验值得注意,中国的灾难就来自这些指示,中国人的可悲就在于听从这些指示。爱发指示的越多,爱听指示的人越多,中国的灾难就越大。幸喜到了最后,“四人帮”的指示没有人执行,不仅没有执行,而且把他们发指示的口也封起来了,要不然真不知道中国要走向哪里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