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编常用法律文书全书:文书释义、范本实例、写作技巧、典型案例、律师提醒、法律政策(增订4版)
- 平云旺
- 1675字
- 2020-08-26 12:26:06
十三、减刑、假释申请书
(一)基本知识
1.什么是减刑、假释申请书?
减刑、假释申请书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向监狱、劳改队申请减刑、假释(假释还必须达到法定服刑年限)的书面材料。
2.减刑、假释申请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首部
①标题:写“减刑(或假释)申请书”。
②文书致送的刑罚执行机关的领导机构。
③罪犯本人的基本情况和案由: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因何罪被处以何刑罚。
(2)正文
①罪犯本人自入监(或上次减刑)以来的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此部分要实事求是地写,言辞要恳切。
②申请理由及法律依据。
比如在写申请理由时,服刑人员可将自己的悔过之心充分地表达出来,并说明自己在监狱中积极的表现。
(3)尾部及附项
应写上“此致敬礼”“敬请审核”等礼貌用语,再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及申请日期。有附项的,附上能够证明罪犯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特殊情况的材料。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第二款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三)范本下载
减刑(或假释)申请书
监狱(劳改队):
罪犯本人的基本情况和案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罪犯本人自入监(或上次减刑)以来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理由和法律依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正式提出减刑或假释申请。
敬请审核。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实例演示
罪犯曹某,2012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自入监4年以来,在党和政府的教育下,在监狱各级领导和管教干部的帮助下,洗心革面,改过自新,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在,曹某想申请减刑。
减刑申请书
××监狱监狱长:
罪犯曹某,男,36岁,汉族,××省××市××区人,2012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自2012年入监以来,我在党和政府的教育下;在监狱各级领导和管教干部的帮助下,洗心革面,改过自新,有了较大的进步,主要表现在:
我对我所犯之罪非常的后悔,觉得非常对不起受害人,我一定设法补偿他们。我接受法律对我的惩罚。在服刑期间,我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政治、文化、技术学习,认真积极地参加劳动,努力干活,出色完成劳动任务。
自2012年入监以来,我已经服刑4年。在这4年中,我确有悔改表现,正在积极努力重新做人。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向监狱领导正式提出减刑申请。在以后的改造中,我会更加积极认真,不辜负党和政府以及监狱领导的期望。
敬请审核。
申请人:曹某
×年×月×日
(五)特别提醒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