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及经费保障】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条文注释

我国对社会保险工作机构实行政事分开的原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社会保险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规、政策,承办具体业务管理服务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的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具体收缴和调剂使用社会保险资金以及具体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由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决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各地区一般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名目出现,例如在北京市一级有“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区县一级设立“某某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立,由统筹地区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但是根据工作需要,特别是为更好地服务社会,方便用人单位或者灵活就业的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方便公民个人领取养老金、报销医药费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在社区、街道、乡镇设立工作站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能是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人员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服务等工作。此外,在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承担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

第七十三条 【管理制度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职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条文注释

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体现就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社会保险对象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失业保险待遇支出、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和生育保险待遇支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包括按规定分别形成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和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失业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和其他费用。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等九项费用。生育保险待遇支出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案例3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支付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吗?

2012年4月3日,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刘某驾驶的出租车在某路口发生燃烧,刘某不幸当场死亡。同年4月28日,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同年7月6日,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刘某在工作中因出租车燃烧死亡,属于工伤。2012年7月30日,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提交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及相关材料,申请某的工伤保险待遇。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经审核后,于2012年9月18日将刘某工伤保险待遇456222元支付给了申请人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年底刘某家属多次到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窗口询问刘某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情况,得知该笔保险待遇款项已支付给刘某所在单位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4月15日,刘某家属王某敏以邮寄方式向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依法支付刘某的工伤保险待遇。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仍未支付。刘某家属不服,故起诉法院要求确认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不履行支付的法定职责行为违法。

法院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作为本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是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的法定职责。但是《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情况特殊的,工伤职工可直接申请)。本案中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向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申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是符合规定的。虽然特殊情况下,工伤职工方也可直接申请。但本案中用人单位已向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进行了申请,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也向单位足额支付了工伤保险待遇,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已经履行了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职责。刘某家属王某等三人在明知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已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给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仍向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申请要求支付,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刘某家属认为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不支付行为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24]

第七十四条 【获取社会保险数据、建档、权益记录等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社会保险数据、为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建立档案和权益记录等服务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参保对象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作本条规定。

社会保险工作数据包括社会保险登记情况、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参保人员享受待遇记录、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等。是经办社会保险业务必需的基础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等手段,获取这些数据。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具有配合义务,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第七十五条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条文注释

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是完成城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社会保险全国联网。具体是:(1)城市网建设。地级市建成统一的社会保险数据中心,建立标准统一的覆盖全部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的集中式资源数据库,网络终端延伸到各个经办窗口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相关服务机构,实现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的全程信息化。(2)省级社会保险数据中心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养老保险资源数据库、各类社会保险统计监测数据库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数据库,对跨统筹地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要建立社会保险省内异地交换数据库。省级数据中心要下联各城市数据中心,实现养老保险业务数据、各类社会保险统计监测数据的网上传输,支持社会保险异地信息交换,对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控。(3)全国社会保险数据中心建设。建立覆盖全国的统计监测数据库、社会保险跨省异地交换数据库,网络下联各省级数据中心,对各地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控,为宏观决策和异地信息交换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