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法律适用全书(第六版)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327字
- 2020-08-27 17:01:18
一、综 合
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有赖于良好的金融秩序和高效的金融市场、金融服务。金融法是调整在货币资金融通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关系包括金融监管关系与金融交易关系。金融监管关系,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及金融交易的监督管理关系。金融交易关系,是指在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各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大众之间,大众之间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关系。
我国没有以 “金融法”命名的单独的某个法律。金融法总称下面,涉及金融类的具体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业的名称来命名,可分为银行法、证券法、期货法、票据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法等。本类主要收录金融领域的基本民商事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