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此刻,我人在加来港,打算二十三年来头一回重访多佛港。明天我会赶早班轮渡出发,开始一场旨在系统勘察大不列颠的重大旅程,好比将该国之公众面目与隐私部位细细翻检、一一看来。不过,今天我尚且还能无忧无虑、自由散漫。眼下我没什么事可干,怎么开心怎么来。

加来港是个好玩的地方,此地之所以存在,纯粹是为了让英国人穿上田径运动装以后,能有个去处。此地因为在战争期间被炸弹重创,后来便落到了战后城市规划人士的手中,结果,它看上去就像是1957年水泥博览会之后留下的什么玩意儿。一批数量惊人的建筑,特别是在郁郁寡欢的中央广场“阅兵场”[34]一带的那些建筑,看上去活像是按着超市包装袋(特别是“雅各奶油饼干”的包装袋)的样子做出来的。有几幢房子居然造到了街面上——这向来是20世纪50年代的规划者们的显著手笔,他们的脑瓜都让那些关于混凝土的奇思妙想给砸坏了。市中心的主建筑群里有一栋——简直毋庸置疑——你可以说它是假日酒店,也可以讲它是玉米片盒子的东西。

不过我也无所谓。阳光温煦可人,天气宛似小阳春,此地在法国境内,而我正值长途旅行伊始,又晕陶陶地瞻望着接下来好几个礼拜明明无所事事,却还能称其为工作的时间——快意每每由此而生,此番我照例深陷其中。

我发现在加来港街头,没什么人长得像伊夫·蒙当或者让娜·莫罗乃至那位讨人喜欢的菲利普·努瓦雷,不禁大失所望。这是因为在那里的人统统都是穿着运动装的英国佬。瞧他们那模样,似乎个个都应该在脖子上挂只哨子、手里抱只足球才对。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都拎着沉甸甸的手提袋,里面装着叮当作响的瓶子、叫人作呕的奶酪。他们自己也不太明白为什么要买这些奶酪,更不晓得在搭上四点钟的轮渡回家之前该如何打发时间。他们打你身边经过时,你能听见他们闷闷不乐地絮絮低语:“花60法郎就买这么一袋该死的山羊奶酪?哦,她可不会为了这玩意儿感激你。”瞧他们那样子,个个都恨不能立马喝一杯茶,吃点真正算得上食品的东西。我不禁突发奇想,若是在此处摆个卖汉堡包的小摊,保准能发笔小财。你可以管它叫“加来堡”。

有一点是非说不可的:除了买买东西、悄没声儿地嚼嚼舌头,在加来港真的是没多少事情可以做。城市酒店外面好歹有尊著名的罗丹像,城里有家唯一的博物馆名叫Musee des Beaux-Arts et de la Dentelle(如果我没把那点法语给扔光的话,那么这个词儿的意思就是“美丽的艺术加牙齿博物馆”[35])。可是眼下这家博物馆关着门,而到城市酒店又得长途跋涉——反正罗丹雕像哪张明信片上都有。到头来,我就跟别人一样,在纪念品商店里四处窥探。在加来港,这类商店要多少有多少。

我从来都没弄明白,为什么法国人一炮制起俗气的宗教纪念品来就特别有天分。在“阅兵场”转角的某个阴郁的店子里,我就找到了一件让我中意的:一尊圣母玛利亚的塑料模型。双臂款款动人的圣母玛利亚,立在一个用海贝壳、小海星、干海藻做的蕾丝状枝条以及一只擦得锃亮的龙虾爪子搭成的洞穴里。粘在圣母的后脑勺上的光环,是用一只塑料窗帘环做的。此外,在那只龙虾爪子上,这玩意儿的天才设计师还用优雅的字体写上了“加来港”的字样。说来奇妙,这字儿看上去真是分外喜庆。我颇为踌躇,因为它价格不菲,可那商店里的小姐演示给我看,这玩意儿若是插上电源,就会像黑池游乐场里的游园车那样闪闪发光。这样一来,我心里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买一个到底够不够?“很漂亮吧?”[36]她发觉我居然打算拿出现金把这东西给买回去,就惊讶地轻声嘀咕了一句,然后急急忙忙地把东西包好,让我付了账。直到此时我方才恢复理智,心中大喝一声:“哎,我这是在哪里啊?劳驾,我面前这个俗气的法国狗屁玩意儿到底是什么啊?”

“很漂亮吧!”她不停地用这话安抚我,仿佛怕把我那欲梦还醒的状态给惊扰了似的。我想她自打上回卖掉一盏“圣母玛利亚贝壳备用灯”后,到现在应该有好一阵子了。反正,后来那店门刚刚在我身后关上,我就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一声欢呼。

事后,为了庆祝庆祝,我跑到一条充斥着“加斯东·帕潘”之类不知其名的名人的街道上,走进一家大众咖啡馆,叫了一杯咖啡。一进室内,我便觉得加来港似乎平添了许多叫人赏心悦目的高卢风味。人们互致问候时两边脸颊都要亲一亲,身边缭绕着高卢人和吉卜赛人吐出的蓝色烟雾。房间那一头有一位举止优雅的黑衣女子,看上去让人匪夷所思地作如是联想:好比让娜·莫罗要在一部名叫“寂寥生活”[37]的电影里拍一场葬礼戏,开拍之前她先飞快地抽支烟,再来点佩诺茴香酒。我给家里写了张明信片,品完我的咖啡,此后直至黄昏的那几个小时里,我一直在友好而徒劳地朝那位忙得四脚朝天的侍者招手,巴望着能把他哄回我桌边,把我那点为数不多的账给结掉。

我在马路对面的一家小馆子里用餐,没花几个钱,感觉却好得叫人咋舌。我可得替法国人说句公道话——他们也能做炸薯条!然后我到一家酒吧里喝了两瓶时代啤酒,在那里接待我的是一位系着屠夫围裙、长得活像菲利普·努瓦雷的伙计。末了,我早早回到我那简朴的饭店房间,把我那盏圣母贝壳灯赏玩了一会儿,就爬上床。那一整晚,耳边尽是楼下那条街上的汽车横冲直撞的声音。

翌晨,我早早地吃完早饭,跟杰拉尔·德帕迪约[38]——哦,好歹有个惊喜——结完账,然后迈步走向又一个充满希望的日子。我手里攥着买轮渡票时附送的一张又小又潦草的地图,动身寻找轮渡站。从地图上看,轮渡站离得很近,就在市中心,可是,实际上它却在两英里之外,在一片让人迷惘的荒地的最远端。那荒地上有炼油厂、废旧工厂,还有好几英亩的开阔地,这里戳几根旧梁子,那边码几堆参差不齐的水泥块。我发觉自己只能从铁丝网上那一只只破洞里钻过去,在那些锈迹斑斑、窗玻璃破碎的火车车厢之间小心翼翼地行走。在加来,我不晓得别人是怎么去轮渡站的,反正有一点我能认定:以前可从来没有人沿着这条路去过轮渡站。一路上,我一边走,一边躁动不安地意识到——说得准确点,那感觉真是既哀怨又惊恐——眼看着开船的时间愈来愈近,可那轮渡站虽说总好像近在眼前,实际上却一直远在天边。

最后,我左躲右闪地穿过一条忙忙碌碌的分车道高速公路,爬上一座河堤,终于气喘吁吁地抵达站头。我终究还是迟到了,而且模样看上去活像刚从一场矿难中劫后余生。有位看起来喜欢发号施令且痛经症状泛滥的女人把我赶上一辆穿梭巴士。一路上,我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财物,发觉我那钟爱的昂贵的圣母玛利亚已然脱落了她那道光环,贝壳也在陆续往下掉,不由暗自沮丧。

上得船来,我挥汗如雨,多少有点儿惴惴不安。我得坦白,我可不是一个好水手。我一踏上明轮船就要犯晕。我坐的这艘是Ro-Ro式轮渡(想来是“翻来滚去”的缩写)[39],而且我把自己的性命托付给了这么一家公司——在记得关闭船首舱门这件事上,他们的记录远远称不上无懈可击。而忘记关船首舱门,就类似于你穿着鞋子就钻进了浴缸。反正这些事儿都让我愈发难以释怀。

船里塞满了人,统统都是英国人。在头一刻钟里,我到处闲逛,寻思他们为什么不用弄得身上邋里邋遢也到得了这里,然后我飞快地挤进乱作一团、满目皆是运动装的免税商店,再忙不迭地杀出来,随即在餐厅附近遛了一圈,手里托个盘子,眼巴巴地望望那贵得离谱的价钱,再把托盘放回去(拿盘子都得排队呢)。接着,我想在成群结队、沸反盈天的小孩里觅一个座位,结果就给一路逼到微风拂面的甲板上。那里有两百七十四个嘴唇冷得发紫、头发迎风起舞的人正拼命想让自己相信,此处阳光灿烂,因而他们不可能挨冻受凉。风鼓起我们穿在身上的连帽大衣,声声呼啸有如枪响,吹得那甲板上的小孩子连奔带跑,除此之外,还掀翻了一塑料杯茶水,恰巧泼在一位丰满的女士的大腿上。人人看在眼里,无不涌起一丝窃喜。

没过多久,多佛港的白色山崖就从海里升起,开始向我们悄然靠近。接着,似乎就那么一眨眼工夫,我们就驶入了多佛港,船头笨笨地拱进码头。一个空洞的声音指挥步行的旅客集中到“阳光休息室”旁边的ZX-2号甲板的右舷出口点——好像这话对大伙儿能起什么作用似的——于是我们统统开始迷迷糊糊地长途跋涉,压根儿就是各行其是地在船上探险。我们沿着楼梯上上下下,穿过自助餐厅和贵宾休息室,在储藏室进进出出,穿过一间厨房,那里面挤满了埋头苦干的东印度水手,再从另一个角度穿过自助餐厅走回来。末了,也不晓得是怎么回事,终于走下船来,全身都笼罩在英格兰那充满善意、水雾迷蒙的阳光中。

此刻,时隔多年之后,我心心念念地想再见到多佛。我沿着海滨大道向市中心挺进,路上经过一番侦察,居然找到了多年前我睡过的那个凉棚,不由喜上心头,轻轻喊了一嗓子。如今那凉棚顶上又刷了约莫十一道绿油漆,不过除此之外,与昔日毫无二致。无独有偶,那面朝大海望到的风景也同昔日毫无二致,只是海水要比我上次看到的更蓝,更晶莹透亮。然而,再要说到别的物事,看起来可就大不相同了。我记得那里本来有一排优雅的乔治王时代的房子,如今却成了一个庞大而突兀的砖房公寓区。往西的主干道唐沃尔街要比我记忆里更宽,那车水马龙的架势也显得更咄咄逼人。另外,如今有一条人行地道通往中心商业区,而后者本身,我也已经认不出来了。

那条最繁华的购物大道如今已经成了步行街,市集广场则变成了某种露天市场,铺满花色面砖,老一套的铸铁饰品亦随处可见。整个市中心挤满了忙碌、宽阔、旨在疏导交通的道路——我记得以前可没有这些路,这看上去很不舒服。如今还有一座大楼是专为旅客服务的,名叫“白崖体验”。我按着这名字揣摩,估计在这楼里,你能发现当一块八亿岁的石灰石会是什么感觉。反正我现在什么都认不出来啦!英国的城镇有一点比较麻烦的是,它们个个都长得无从分辨。它们都有布兹药房,都有W.H.史密斯书店,也都有玛莎百货。说实在的,你跑到哪里都差不多。

我步履蹒跚、心不在焉地在大街小巷里穿行,想到这个在我记忆里如此难以磨灭的地方竟然显得这样陌生,不禁郁郁寡欢起来。后来,当我第三次嘟嘟囔囔地穿过中心城区,在一条我发誓以前根本就没走过的巷子里,我突然撞上了那家电影院。虽说电影院已被刷了厚厚一层花里胡哨的漆,可终究我还是认得出,这就是当年放《城郊换妻》的场子。顷刻间,一切都变得明明白白。既然有了一个固定的参照点,我就能确凿知晓自己到底身处何方。我胸有成竹、大步流星地往北走了五百码[40],接着往西——现在即便把我的眼睛蒙上我也不怕啦——然后就发觉自己正好来到了古宾斯太太的门前。如今那仍然是一家旅馆,看上去没怎么变,就我记忆所及,也就是门前的花园里多砌了几个停车位,多竖了块塑料招牌,宣告屋内既有彩色电视,又有成套的卫浴设备。我有心敲门,可似乎也没什么意思。那位凶神恶煞的古宾斯太太想必早就不在了——或是退休,或是作古,也没准她在南部海岸上随处可见的养老院里挑了一家,到那里颐养天年。英国的家庭旅社如今跨进了新时代,旅社里有配套齐全的浴室和咖啡烹煮设备,客人还能把比萨饼叫到房间里吃,她能受得了才怪。

但凡她住进哪家养老院——这当然是我的第一选择——我真是希望那里的服务生既富于同情心,也不乏洞察力,若是她滴滴答答地弄湿了马桶坐垫,或者吃不完早饭,或者动不动就茫然无助、百无聊赖,就能时不时地骂她一顿。这样一来,她就好比回到了自己的家,实在是很有好处呢。

一念及此,喜从中来,我顿时就把多佛港抛到了脑后,漫步走上福克斯通路,向火车站迈进。在那里,我买了张票,搭下一班车到伦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