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灵娇嗔道:“瞳公子真爱说笑。”
那刺猬憨厚可爱,滑稽胆小,一擢它就卷成一个刺球,逗得上官灵咯咯地笑。
瞳桂找来了一些果子,给刺猬喂食,刺猬一闻到果子的味道,大快朵颐起来。
“瞳公子,这刺猬好可爱,你哪里捉来的?”上官灵问道。
“捡的,待会就放回树林里。”瞳桂道。
“为什么放了?”上官灵依依不舍,她很喜欢这只刺猬。
“在我们那里,刺猬是濒危物种,受到国家保护,刺猬是一种性格非常孤僻的动物,喜安静,怕光、怕热、怕惊,很难养活的,而且它大概也不想被困在金丝笼里。”
上官灵一听就释然了,还高兴地找来一堆果子扎在刺猬的背上,让它带回去吃。
凌逸然冷不防道:“瞳桂,哪个国家的刺猬是受保护?”
瞳桂知道说漏嘴了,但是她还是不紧不慢地说着:“是个不知名的小国,至于叫什么我忘了。”
凌逸然脸上显然是写着不相信,“是么?”
“不然呢?”瞳桂反问,即使是世界顶级的测谎器也测不出她是否在说谎,更何况那双兔子眼。
这时,传来阵阵的烤肉香,她最近为了养伤,吃的都很清淡,索然无味,此时,瞳桂的食欲完全被勾起了,今晚她要‘大开吃界’。
关山在那边充当厨师,轻车熟驾地烤肉,什么野猪、山鸡的都有,那味道让人垂涎三尺。
“关山,那山鸡好了没有?”瞳桂的眼睛安静又直勾勾地盯着关山问到。
“林兄等会儿,就快好了,如果林兄饿了,那里有只烤好的兔子,林兄先充饥吧。”关山指了指盘子里的兔子。
“兔子?我最喜欢吃兔子了。”瞳桂这句话是对着凌逸然说的。
凌逸然一听,狠狠地瞪着瞳桂。
瞳桂优雅地撕下了一只兔子腿,吃得津津有味,似乎在品尝什么人间极品。
“逸然,这兔子真是让人回味无穷,你也尝尝。”瞳桂那油腻腻的手递给凌逸然一个兔子腿。
“不吃!”凌逸然生了一肚子的闷气,这世上怎么会有瞳桂那样的无赖、无耻到极点的人?!那厮似乎生来就是和他做对的,他从没遇到过瞳桂那样棘手的人,他的骄傲一次次被践踏,但又无可奈何。
“不吃就算。”瞳桂狠狠地咬了一口兔子肉,用力地嚼。
上官灵疑道:“瞳公子,那兔子真的有那么好吃么?我倒觉得很一般。”
瞳桂怪异一笑,说道:“当然好吃,首先兔子不仅长得英俊不凡,特别是那对长长的白耳朵,可爱极了,真是让人垂涎三尺啊。”
说到这,瞳桂还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又继续道:“其次是兔子因为经常运动,所以身材很棒,吃起来口感一流,再其次,所谓狡兔三窟,兔子是非常狡诈,所以多吃兔子也会变聪明。”
众人闻言不由得捧腹大笑,即使连平时笑不露齿的上官灵也笑得花枝招展,还有上官炎那张千年不变的俊颜也隐隐有笑意。
当然,还有一人例外,他非但没有笑,周身还不停地散发寒气,一双恶狠狠的眼睛怒瞪着瞳桂,恨不得瞪出个窟窿来。
殊不知,自此以后凌逸然对兔子退避三尺,若是被凌逸然见到谁吃兔子,谁就准备遭殃吧。
关山朗声笑道:“还不知道林兄现在家住哪里呢?若是得空我就来找易兄你。”
瞳桂道:“暂时住在云来客栈。”
上官灵疑道:“瞳公子怎么会住客栈?瞳公子的家不是在宁城么?”
瞳桂还没说话,关山就道:“不是,瞳兄的家在桐城。”
凌逸然笑得像狐狸一样问道:“瞳桂你不是说你四海为家么?”
瞳桂眼中多了几分讶然,果然,一个谎言是会引发很多个的谎言,“其实是这样的,我四处漂泊,谈不上家在哪里,因为前段时间的落脚点是桐城,待过很久,所以我就同关山你说我家在桐城。”
关山和上官灵了然道:“原来如此。”
凌逸然看着瞳桂,似笑非笑道:“是么?”
瞳桂毫无心虚地对上凌逸然的眼睛,反问:“不然你以为呢?”
一直没有说话的上官炎道:“瞳公子住在桐城哪里?我之前也在桐城待过一段很长的时间。”
试探她,瞳桂笑了笑,道:“是么?”
她知道这样的话骗不了凌逸然和上官炎,但是即使对方明知道是谎言,只要她不承认就没有那回事,因为他们根本无从考究。
凌逸然似是回忆道:“记得桐城有一名湖镜湖,不知瞳桂觉得镜湖较之宁城的湖如何呢?”
这话问得太有质量了,想试她?她一脸惊讶地说道:“桐城有这么一个湖么?我怎么不知道?可惜我之前脸上受伤了,一直足不出户,唉,错过了,以后经过桐城,我一定要好好看一看这‘镜湖’。”
她是法医,虽然不是能言善辩,但是逻辑思维反思维逻辑这些简直就如同天生的能力,她这话言外之意是若桐城没有这么一个镜湖,那么凌逸然就等于自打嘴巴。
关山点了点头,道:“是啊,说起来惭愧啊,那时候我还被林兄的脸吓了一跳。”
上官灵道:“瞳公子的脸受过伤?还真看不出来呢。”
瞳桂讪笑两声:“小伤,小伤而已。”
上官炎冷不防道:“不知瞳公子是怎么受伤的?”
这两只狐狸老抓住她不放,她叹息一声,道:“往事不堪回首啊,不提也罢。”
关山取来了一坛酒,一开封,香醇的酒香扑鼻而来,馥郁芳香,诱人至极。
瞳桂的鼻子特灵,一闻就闻出来了:“是女儿红。”
关山疑道:“什么女儿红?”
原来不叫女儿红?瞳桂道:“这酒叫花雕酒,又名女儿红。”
上官灵笑道:“我们只管叫花雕,还没听说过叫女儿红呢,不过瞳公子为什么称它为女儿红?”
瞳桂娓娓道来:“在我们家乡有个典故,很久以前有个裁缝师傅,一直想要个儿子,一天他妻子怀孕了,他高兴极了,于是便酿了几坛酒,准备得子时款待亲朋好友。
不料,他妻子生了个女儿。当时,社会上的人都重男轻女,裁缝师傅也不例外,他气恼万分,就将几坛酒埋在后院桂花树底下了。
光阴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伶俐,把裁缝的手艺都学得非常精通,还习得一手好绣花,裁缝店的生意也因此越来越旺。裁缝一看,生个女儿还不真不错嘛!于是决定把她嫁给了自己最得意的徒弟,高高兴兴地给女儿办婚事。
成亲之日摆酒请客,裁缝师傅喝酒喝得很高兴,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请客,结果,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于是,大家就把这种酒叫为‘女儿红’。
此后,隔壁邻居,远远近近的人家生了女儿时,就酿酒埋藏,嫁女时就掘酒请客,形成了风俗。后来,连生男孩子时,也依照着酿酒、埋酒,盼儿子中状元时庆贺饮用,所以,这酒又叫‘状元红’。”
众人听得津津有味,瞳桂讲完了,众人还在回味中。
上官灵听了后,心中有对瞳桂的佩服多了几分。
上官灵激动道:“瞳公子,这典故让人回味无穷,回去我要好好记载下来。”
瞳桂猜得出上官灵的心思,同为女人,她自然会对上官灵更上心,“这什么典故的我还有很多,若上官小姐喜欢,有空我再给你说。”
上官灵一听,自然高兴地应下了。
可瞳桂这话在凌逸然和上官炎耳中不单单是说典故这么简单,俨然是花花公子借机接近女子的手段,二人刚才对瞳桂那一点点的好感,就此又被打破了。
瞳桂可不知道这二人的心思,她只顾碗中的酒,虽然这酒不及她别墅里的酒,但也不失为美酒,还别有一番陈旧、古时、原始的风味,浅尝一口,馥郁芳香,醇厚甘鲜,回味无穷,而且光看就使人赏心悦目,酒呈琥珀色,透明纯净,澄澈,晶莹。
酒过三巡,夜色朦胧,月色了然,加上这个时代的人有早睡的习惯,于是便散了。
上官灵难得哥哥肯带她出来,加上遇到了瞳桂,暂时舍去大家闺秀的身份,和众人围着火堆吃肉喝酒,自然高兴至极了,喝得微微熏醉,耍了小小酒疯,嚷着继续喝酒。
上官炎要照顾妹妹,把上官灵塞进马车,二人就先离去了。
初春的天气有点凉,加上在林子里,一入夜气温就降下来。
酒力一过,瞳桂觉得有点凉,于是便打道回府,凌逸然说顺路,也就跟上了。
瞳桂问道:“顺路?你家在哪里?”
凌逸然想了想才道:“我的府邸在落樱街。”
落樱街?瞳桂想起容止说过有一座府邸在落樱街,想必落樱街都是上层阶级人士居住的地方。
“那里有樱花么?”瞳桂问道。
“就是因为街道两旁栽有樱花才叫落樱街。”凌逸然看了瞳桂一眼,真不知还是假不知?
“开花没有?”瞳桂又问,这时候应该到了樱花盛开的时候。
“还没,大概过半个月才开花。”凌逸然道。
“三月樱花,很美么?”她记得那时候在日本也见过很多樱花。
“我不喜欢。”凌逸然没有正面回答美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