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还居不追直
- 忍经(国学大书院)
- (元)吴亮 (元)许名奎
- 694字
- 2019-11-15 15:43:17
※原文
赵清献公家三衢,所居甚隘,弟侄欲悦公意者,厚以直易邻翁之居,以广公第。公闻不乐,曰:“吾与此翁三世为邻矣,忍弃之乎?”命亟还公居而不追其直。此皆人情之所难也。
※译文
赵抃住在三条大路的交界处,所住的房屋很拥挤,他的侄子为了取悦他,用很高的价钱买下了邻屋一位老人的房子,用来扩建赵抃的住宅。赵抃听说后很不高兴,说:“我和这位老人三代都是邻居,怎么忍心将他抛弃呢?”于是命令侄子立即把房子还给老人,却不追要买房子的钱。这些都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
※评析
“谋人事如己事,而后虑之也审;谋己事如人事,而后见之也明。”这句格言的意思是,谋划他人的事情就像对待自己的事情一样,仔细考虑后审慎对待;谋划自己的事情就像对待他人的事情一样,再次审视的时候就很明确。懂了这句话,我们就应该懂得做事的时候也要考虑他人的利益,否则就会成为一个自私自利之人。
赵抃的侄子高价买下邻居老人的房子,用来扩建赵抃的住宅,本是一片孝心,但是受到了赵抃的责骂,原因在于他根本没有考虑到邻居老人的利益。这位邻居老人在此居住多年,又怎能忍心轻易卖掉房子?况且,这么大的年纪,卖掉栖身之所,再找其他地方居住也得费一番周折。因此,赵抃命令其侄子把房子还给邻居老人,而且还不再要求返还买房子的钱。
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那些在人群中有好人缘的人更容易做成一件事,最关键的原因就在于他们能够与各方建立起良好的关系,所以很容易赢得大多数人的信任、理解和支持。这个人之所以有好的人缘,是因为他始终都把对方的利益摆在重要的位置,从而获得别人的敬重。我们在做事之前,一定要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这样,我们最后做出的决定才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