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终不自辩
- 忍经(国学大书院)
- (元)吴亮 (元)许名奎
- 448字
- 2019-11-15 15:43:17
※原文
蔡襄尝饮会灵东园,坐客有射矢误中伤人者,客剧指为公矢,京师喧然。事既闻,上以问公,公再拜愧谢,终不自辩,退以未尝以语人。
※译文
蔡襄公曾经在会灵东园饮酒,有一位客人在射箭的时候,误伤到了一个游人。这位客人马上便指认说这是蔡襄公的箭,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皇帝听说这件事后,问蔡襄,蔡襄只是再三叩头请求原谅,始终不替自己辩解,回来以后也没有将事实告诉别人。
※评析
大丈夫要勇于承担责任。那位用箭射伤游人的客人,将自己的过错推到蔡襄公的身上,其做法不可取,他算不上是堂堂男子汉,不是顶天立地的男儿,必然会遭到世人的指责。
做人一定要自强自立、勇于承担责任,遇到麻烦事情临阵脱逃是懦夫的表现。因此,在日常生活及为人处世的过程中,要做到有效地约束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为一个意志坚强、品德高尚的人。这也正是《论语》中提到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句话的要义所在。以故事中那个射伤游人的客人为例,如果他能有效地约束自己的言行,自强自立,敢作敢当,那么他也不会对蔡襄公做出这种不仁不义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