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参考范例

广东两民警不带枪违规出警,且未能有效制止凶徒行凶导致一死两伤惨剧,构成玩忽职守罪

“有人持刀砍人啦!”接报后,两民警没带枪和对讲机就迅速出警,可是,当看到行凶者持三把刀见人便砍的疯狂举动时,他们后悔没有带枪,于是一人回所求援,另一人尾随行凶者监视事态。然而,由于赤手空拳难敌狂徒,尾随民警眼睁睁看着1死2伤的惨剧在眼前发生,直至增援干警开枪击伤凶手才制止了更严重的后果发生。

××市两名民警因未按规定携带武器警械出警,以致目睹歹徒持续行凶而不能及时制止,不但被开除公职,而且构成玩忽职守罪,分别领刑。

第一幕 酒鬼酗酒变疯汉持三刀逢人就砍

吴某是××市××区马岗村的村民,平日嗜酒如命,以至于患上慢性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平时不喝酒时精神正常,一旦沾了酒就精神失控,骂人、打人、砸东西都是他的酒后便饭。

2002年6月25日,酒让吴某闯了弥天大祸。吴某坐在家中没事就过酒瘾,烈性白酒一杯杯下肚后,他神志渐渐迷糊起来,突然像中了邪似的,从家中操起柴刀、菜刀、镰刀,疯疯癫癫地跑到街上。在晃到马岗村白马寺附近时,他看到2名村民后,拿着刀冲上去就砍,2名村民冷不防被砍伤,大叫着跑开,另一村民冯某见状不好,立即打电话报警称“有人持刀砍人”。

第二幕 两民警空手出警眼看一村民被杀

当时派出所值班民警李某接报后,立即叫上民警欧某一起出警。两人各保管派出所枪柜室的正、副锁匙,但要取枪还要有枪柜的钥匙,而2人身上都没有钥匙,便没去取枪。事后才知道,枪柜当时并没有锁。

为了及时赶到现场,他们不仅没带枪,连对讲机也没拿,欧某穿着制服,李某着便装驾驶摩托车就往白马寺方向出发。当来到距派出所约250米的马岗书院路段时,两人见到吴某持刀迎面走来,却没留意到他就是要抓的人。突然妇女一声的“救命”喊叫引得他们停车回头,正看到吴某拿刀要砍人,该妇女被迫扔下单车逃走的一幕。两人这才意识到,吴某就是群众报案称的行凶者,立即掉转车头跟随吴某。

失控的吴某此时已是见人就砍!村民小贞从市场刚买菜出来,吴某便持刀上前追砍,小贞躲避不及跌倒在路边,吴某不罢休继续行凶,小贞当场被砍死。看到吴某如此疯狂,李某和欧某后悔没带枪,虽想制止,但手无寸铁又不敢贸然上前。于是,欧某立即开车回派出所,准备将情况向领导做汇报请求增援,而穿便服的李某则继续跟着吴某,防止事态扩大。

第三幕 便服民警尾随凶徒见两人被砍难制止

砍死了小贞后,吴某继续往马岗市场方向走,而李某只是步行跟随其后。当吴某走到马岗信用社门口时,阿全正好从里面走出来,被吴某砍成重伤。这时,李某从附近找了一把木梯,试图要扫倒吴某但没有成功。吴某继续前行行凶。此后,他又持刀将另一村民阿佳的头部砍伤。

当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当吴某逃到南塘路附近时,被赶来支援的民警用枪击伤抓获。“我躺在病床上只记得上午喝了酒,其他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吴某后来甘愿认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他无期徒刑。

事件发生后,欧某和李某被公安机关开除了公职。2004年6月4日,警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小贞的家属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判决

“身为警察,目睹歹徒持续行凶伤害群众,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2004年9月1日,××市检察院批准对李某和欧某实施逮捕,并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

××区法院审理认为,马岗派出所对接处警的有关规定中第3条写明:“出警民警除经批准允许穿便服外,一律穿警服、携带好手枪、手铐、询问记录等。”两被告在出警前知道要去处理持刀行凶事件,也知道相关规定,但没有带任何武器警械就匆匆出警,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此外,他们到达现场后,在长达近1个小时的处警过程中,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制止行凶者和疏散周围群众,致使处警现场发生1人死亡、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在量刑时,法院考虑到两人犯罪情节轻微,已被开除公职,公安机关也已为死者的家属作了赔偿,于是从轻处罚。去年5月,××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李某和欧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

宣判后,欧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