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发毒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1.应急处置的一般原则

应急管理是为应对特重大突发事件和灾害等危险问题而提出的。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等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

突发毒性事件与毒性灾害应急管理,包括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重叠的,但各个阶段都有自己单独的目标,并且成为下一个阶段组织实施工作的一部分。

应急管理的核心是建立危机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应急的预警系统。在突发毒性事件暴发之前,能够提前识别各种突发毒性事件,对可能发生的危险信息、情报及时处理,并做出科学的预测和判断,分析毒性事件发生的概率,对毒性事件暴发的后果予以正确的估计和准备。二是建立制度化的组织决策和快速反应系统,强化毒性事件发生后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特别是在指挥、协调方面,需要果断、及时地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从经济、社会、国际、国内等各方面减少毒性事件的负面影响。三是建立信息传输和处理系统,完善公共信息和信息披露制度,通过新闻发布和舆论宣传引导社会,以提高公众对毒性事件的心理承受力,增强对控制毒性事件的信心和决心。在毒性事件控制中,必须要让广大人民享有知情权。四是建立物资准备和调度系统。在毒性事件处理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物质准备和调度系统很难从根本上遏制毒性事件的扩展。因为突发毒性事件的处理不仅本身需要物质保障,而且因此而引起的公众对某些特殊的防毒、除毒、解毒、消毒物品的需求也会在短时间内大大增加。五是建立人员培训和技术储备系统,特别是解毒药品的储备,需要调动一切有用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毒性事件的处理。社会力量和技术装备的介入,不仅可以缓解毒性事件在公众中产生的副作用,使公众了解真相,增强信心,而且可以降低政府救治工作的成本,发挥人力、物资的综合效应。

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还应当突出抓好城市化学毒性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城市化学毒性灾害的形成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城市扩张,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多而且比较密集;二是液化石油气、汽油等民用危险化学品的用量剧增;三是危险化学品的大型化运输成为一个个流动的城市化学毒性灾害源;四是战争常使非军用化工厂、危险化学品仓库等成为攻击目标;五是恐怖主义行为使一些化工厂成为恐怖分子的袭击目标。为此,预防城市化学毒性灾害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按照“间距最大化”原则进行城市规划,将灾害源与居民区、建筑群进行隔离。

(2)新建的化工厂、危险化学品仓库要远离城区;大型加油站、储气站的选址,应远离人口、建筑稠密区。厂址在城区内的老化工厂、化学品储运单位应迁出市区。

(3)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严禁大型、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途中进入市区;必须进城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避开上下班的高峰期,以免给市民逃生及救援抢险等带来困难,加重事故后果;提高储罐、包装容器的安全可靠性,即便在发生倾翻的情况下,也能确保不泄漏。

(4)严格对化工厂、储运单位的安全管理,通过防范这些单位的化工事故,减少城市化学灾害的发生概率。

(5)提高相关居民的防护意识、辨识能力及自救互救技能,使他们在遇到化学毒性事故时,准确辨识,及时自救,果断处理,减轻后果。

(6)严格危险化学品、特殊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因为城市人口密集,严重的后果会在瞬间造成。

2.应急处置机构与职责

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是政府,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必须十分明确。

(1)政府。法规、制度上的界定,事件处理中的指挥、调度、协调,事件责任的确定,对规则的修订,都离不开政府作用的有效发挥。其职能发挥分散在各政府部门中,依据具体事件的危害方式,由政府指定具体执行方式。

政府应急处置机构分别为:国家协调机构;省级协调处理机构;地区级协调部门和具体人员的落实;处置事件队伍准备;公众的宣传培训。

(2)公安。总体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行动,负责事件现场的布控、保卫,刑事案件的调查。

(3)消防。直接处理事故现场,协助或抢救接触者、中毒者脱离接触,处理泄漏物。

(4)卫生医疗。负责现场对人员实施医学抢救,对中毒患者实施救治,对毒性事件的卫生学评价。

(5)交通。协助人员疏散、中毒人员转移,负责救援物品的运送和危险物的处理。

(6)环境保护机构。对化学事故对环境影响做出评价,提出处理措施。

(7)工商、经贸、农业。提供与中毒事件有关物质的流通、市场情况。

(8)军队。协助完成现场隔离、保卫、中毒人员抢救转运等任务,协助现场处理。

3.报告与响应

(1)报告与响应。

报告人与报告内容:发现可疑中毒事件线索者均为报告人。报告内容包括:报告人的身份、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地点、事件发生时间、周围状况、人员接触情况、有无中毒死亡发生、救援情况等。

①报告责任人。中毒事件发生地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事件发生单位的法人及首先发现可疑中毒事件线索的医疗、卫生、疾病控制工作专业人员,有义务将发现的线索报告至规定的卫生监督部门。

②责任响应部门和责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所及中毒控制中心有责任接受各方有关可疑化学事件的报告的责任,并详细了解具体细节,加以初步核实;并按规定向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以及向有关单位通报。

③报告与响应时限。中毒事件责任响应部门在接到事件发生报告并初步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和涉及的范围大小,对可能造成大规模人员伤亡或造成较大范围扩散可能的事件,应于4小时内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对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中毒的,或事件波及2个以上区县的,或在中心城市内造成2个以上街区污染并有人中毒发生的,要在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

(2)突发中毒事件的求救。

①110。对使用有毒有害物进行威胁、谋杀、恐怖的事件及有毒化学品泄漏事故、中毒事件,应对现场进行控制隔离,对嫌疑人进行控制调查,组织人员疏散等。公安人员有依法强制处理现场各类情况的权利。在有些城市,110有协调各方联运的机制。

②119。对已经出现的化学事故、中毒事件,均可通过此热线获得帮助。消防队员能够协助处理危险源、控制毒物泄漏,从中毒现场转移危重中毒人员、抢救有毒现场的重要设备等。我国消防系统是一个功能完备的灾害应急机构,有专业的化学事故救援队伍,配备有快速毒物检测、危险源控制装备,以及快速交通工具、完善的个体防护装置及其他救援设备,人员接受过救援专业培训,是有毒现场救援的主要力量。

③120。在化学事故、中毒事件中有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已经出现人员中毒、死亡时,急救中心能够迅速组织医务人员到现场开展中毒人员现场抢救治疗。急救中心有专业的现场危重患者抢救能力,具备快速转运患者的工具,配备现场患者急救及心肺复苏设备。在大多数城市中,要求急救的医务人员5~15分钟到达现场开展抢救工作。

④中毒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是国家及部分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的专门处理中毒事件的机构。这些机构均开通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可提供有关物质的毒性、患者诊断治疗的信息,同时配备有相关的解毒药物;对重大中毒事件从公众健康方面制定控制策略及措施,能够开展事件现场卫生学影响评价和制定现场处理方案及进行事件长期对健康影响监测。中心配备有毒物个体防护装置、毒物现场测定设备,装备有毒物鉴定检测实验室,能给事件对健康影响的处置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热线电话是010-63131122。

(3)医学应急响应的技术准备。

①信息网络和毒物数据库。收集国内优先控制毒物种类,建立化学物、药物、有毒动植物、产品毒性及中毒救治数据库,并建立起各地中毒控制机构对数据分享的机制。

②特效解毒剂信息和储备。收集国内特效解毒剂生产和储备信息,组织协调特效解毒剂生产流通,各级政府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国家与省级政府要拨专款建立一定规模的特效解毒剂的储备,并建立储备、调运、使用制度。省级中毒急救中心需要储备的解毒剂种类及储备量可参考表1-2。

表1-2 特效解毒剂名录及储备量

③毒物检测。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单位装备至少具有原子吸收、气相色谱、高压液相色谱、气质联机等大型设备,使其具备较全面的毒物检测和鉴定工作。此机构应保证正常运转,随时接受化学事件应急样本的检测任务。

④个人防护用品。公安、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也要配备一定量的个体防护装置,以备需要现场调查采样时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编制中有防化部队,这支部队装备了数量较多的个体防护装置,其人员也都受过有关训练。卫生防疫机构及中毒控制中心应装备不同防护等级的个体防护装置,及现场有毒气体检测设备。医疗单位应装备基本的防护服和呼吸防护器。

4.现场救援

(1)现场反应。

根据危害范围、性质、危害源所处的位置、地理环境状况、气候条件、生态条件、敏感部门的分布等,进行现场隔离。现场隔离,划分为红线、黄线、绿线。人员疏散在上风向、上水源地带。

(2)事故现场分区。

①热区(Hot Zone,红区),指紧邻事故污染现场的地域。一般用红线将其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在此区域救援人员必须装备防护装置,以避免被污染或受到物理损害。严防出现救援人员中毒的事件。

②温区(Warm Zone,黄区),指围绕热区以外的区域。在此区域的人员要穿戴适当的防护装置,避免二次污染的危害。一般以黄色线将其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此线也称为洗消线,所有出此区域的人必须在此线上进行洗消处理。

③冷区(Cold Zone,绿区)。洗消线外,中毒人员的抢救治疗、支持指挥机构设在此区。事故处理中也要控制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公众、新闻记者、观光者和当地居民可能试图进入现场,对他们本人和其他人带来危险。所以,首先要建立的分离线是冷线(绿线),控制人员进入。突发毒性事故现场分区见图1-2。

(3)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的目的是提出对公众健康最有利的处理方案,确定造成危害的物质,对危险性进行评价,向现场救援者提供救援建议,对公众、媒体和决策者提供建议,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进行评测,提出事件发生区域恢复的建议。因此,要根据事件发生的情况,由下列人员组成现场调查组。一是中毒控制专业人员,负责对事件性质的判定、信息支持、控制策略的制定。二是临床救治专业人员,负责患者的分拣与处理原则的制定,健康危害程度的判定。三是现场流行病专业人员,负责现场调查方案的制定、原因分析、控制措施的制定。四是毒物鉴定检测专业人员,负责现场样本采集[12]、毒物鉴定分析。五是毒理学专业人员,负责毒性评价。

图1-2 突发毒性事件的现场处置

(4)现场救治。

位于热区的中毒人员、死亡人员一般要由消防人员救出,并通过特定的通道将其转移出热线(红区),交给位于温区的救护人员,救护人员要避免受污染;被污染的中毒、死亡人员要在洗消后转移出温区,最好能够建立洗消区。洗消区分为两种,一种处理中毒、死亡人员,另一种处理穿戴防护服的救援人员。在中毒人员运转到医疗机构前,要将中毒人员分类,以便使中毒人员得到最有效的救治。

现场抢救和临床救治专家要根据现场调查、毒物分析鉴定和临床诊断结果,制定救治处理方案,并根据个体情况进行恰当的治疗。

对涉及人员众多的事件,可专门在温区内设立污染伤员紧急救助和分拣分类区域,伤员在此区域得到初步救助和分拣后通过伤员洗消通道处理后送安全区的伤员抢救处,这样可以减轻伤员抢救站的压力,提高救助效率。

伤员分拣分类应由资深的急诊科医生来执行。一般患者分为:需紧急处理的;轻微伤员;可延迟处理或需医学观察的。按分拣分类医生的判断,在患者胸前做一标志(也可在其他部位),抢救站的医务工作者根据提示对患者进行分类救助、护理。必要时,将患者转运到指定医院进行救治。

5.中毒事故的后期处置

(1)中毒现场废物的处置。

一是气体泄漏处置。对有毒气体泄漏,要及时切断气源;对钢瓶泄漏,也要及时关闭阀门,转移到安全地方,同时尽快向上风向或上侧风向疏散人群。气体泄漏毒物的扩散,最初是以椭圆形分布,毒物的中心是上风向侧椭圆的焦点;随着时间的失衡,扩散逐渐趋近于扇形。

二是陆地上有毒固体废物和毒物泄漏的处置。在陆地上有毒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泄漏到环境中后,首先要切断泄漏源,阻止更多的有毒物质释放到环境中,造成更多的人员中毒、死亡。同时,采取挖掘沟槽、修筑围堤、应用土壤密封剂等措施,防止泄漏的毒物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系;对已经渗入深部土壤,部分污染地下水系的,可掘进抽取污染地下水,阻断污染的进一步扩大。

三是泄漏物污染水体的处置。对已经污染了陆地水系或海洋的毒物,可通过水下挖掘沟槽、应用表面水栅或密封水栅拦截等措施,可采取撇取、抽取等方法,还可以应用泡沫覆盖阻止挥发、吸附泄漏物、低温冷却等方法。对有挥发性的物质,可在空气毒物浓度较高的区域喷雾状水,降低空气中毒物浓度。其他还有毒物的固化处理、中和处理等方法。

(2)毒性事件的后期处置。

一是继续加强检测与报告,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继续对中毒伤病员进行治疗,促其早日康复。对出院的中毒病人,要制定随访方案,并加以实施。

三是完成事件现场环境的清理和患者废弃物的处置。

四是维护公共设施,包括当地居民生活物资的供应,饮用水供应,水利、交通、农业灾害的防备、抢修,铁路、公路、公用气体、油料与电气管线以及电力、电信、自来水的抢修等。毒性灾害的善后恢复,还包括救灾器材的整修,救灾借用校舍损毁整修,公共建筑物和公共设施的拆除、补修、抢修,灾区儿童及学生的教育应变措施,环境清理、消毒工作及其他清洁事项,灾区清除整治检测。

五是凡涉及事件的责任人、投毒犯罪、刑事案件的,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处置。

六是突发毒性事件处理完毕后,写出完整的调查处理报告。

6.关注公众与媒体的反应

突发中毒事件与毒性灾害往往引起社会和公众的不安,因此,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新闻发布极为重要。政府发言人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快速收集情况,核实事件真相,科学分析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准确汇总事件经过的机制,并且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把握新闻发布的时效性。新闻媒体应当积极配合,适时传递正确信息,及时纠正谎言和谣言,平息社会焦虑情绪,确保社会稳定。